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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清晨训练

李信之打了大大的哈欠,就生龙活虎的翻身下床了,最近的好心情也带来好睡眠。

每天一觉自然醒,然后感受着充满精力的年轻身体,让自己不由得感觉年轻是真的好。

现在李信之的作息规律,就是每天下课就回家。

不抽烟,不喝酒,晚上11点前睡,睡足八小时,睡前一定要喝杯热牛奶,做个健身操,上了床就睡。

一觉到天亮,绝不把疲惫留到第二天,医生看了,都说自己很健康。

不过,说起医生,李信之突然想起沈中河那家伙。

他是服务了自己近半辈子的医生,在黎莱时就认识了。

当年和真束去威格尔酒店刺杀谢利将军失败后,被他调动的飞弹轰炸。

差点埋到废墟之下,九死一生的,搀扶着同样重伤的真束。

被接上头的前上司养女 泷奈.丽娜.利斯克的直升机接应,才勉强逃过一劫。

但李信之好像也昏迷的,躺了两个月吧,听说是几乎要命的重伤。

那几个碎片到死都没能取出来,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幻痛。

右手也在和斯内克教官决斗中,被他用匕首插伤肩膀上的神经,只能依靠神经外骨骼才能让右手正常活动,就算后面回到美瑞利卡做了修复手术,自己右手也还是,终生的行动不便。

而当年若没有沈中河这家伙在,自己估计早就凉了吧,他是当年志愿加入无国界组织的医生,在黎莱中立地带为难民提供医疗服务,也是他给自己做的手术。

虽然李信之很疑惑,这个家里有钱又有前途的家伙,为什么来黎莱这鬼地方做志愿医生。

而这家伙虽然臭屁脾气又差,但李信之也不得不承认他长的很帅,属实没理由来这里的人。

但李信之和沈中河也算是相伴了半辈子的朋友吧,虽然沈中河每次后检查都吐槽你这家伙怎么还不死。

但还是给自己制定了坚实的医疗计划,才能让李信之千疮百孔的身体,成功续命到39岁。

不过自己前世的最后选择了自杀,感觉很对不起这个千方百计治疗自己的老友啊……

但回忆到现在为止吧,反正李信之身体现在好的很,完全不需要找那个臭屁的家伙,听他唠叨半天了。

不过,这一世还遇上沈中河,李信之估计还会死皮赖脸缠着他,让他做自己的医生吧。

没有什么原因,因为李信之知道,沈中河这臭屁家伙,无论是心肠还是医德,那是一等一的好,也是自己不多的,可以完全信任的人。

走出房间,现在时间是周六早上七点整,也就是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除了开学的骚动后,倒也是平淡无奇的日常时间。

李信之在班上倒是和其他人处的还行,毕竟那里氛围靠成绩为尊,只要你肚子真有二两墨,可不愁别人尊重你。

只是和长津真司这未来小舅子处的有点尬,他几乎是躲闪自己。

不过考虑到自家小刺猬的遭遇与那天的氛围,李信之可以感到这俩兄妹关系绝对很糟糕。

不过现在没时间想怎么多,由于季晴玦开始了残酷的练习,还要介顾学习,所以李信之强硬的包了每周一半的做饭责任。

而昨天季晴玦训练到十一点,才被南瑾开车送回来。

想着今天是难得的休息日,李信之故意的不叫她,想小刺猬多休息会。

至于宋知遥?那更不用说了,自己可对这大懒虫。

周六能早起,没什么期待哦,估计她正和睡欲恶魔激烈博斗中吧。

洗漱与做了伸展身体的早间操后,李信之走进了厨房。

开始做早餐了,想着今天要训练加陪宋知遥耍耍剑术,同时季晴玦要当艺人。

热量与营养方面需要多多考虑,决定做清淡的西式早餐。

给蔬果洒上油醋汁,做了份简易的沙拉。

把草莓与奶油混合,加牛油果做成了特制面包蘸料。

刚送过来的全麦面包被烤好,培根与香肠加了迷迭香黄油煎好,饮料是大麦茶与初榨的橙汁。

李信之满意的摆好盘,拿出手机拍了拍照,发在别栋同居三人群。

以及和南宫诺雅,星野莉奈,柏木雪菜四人的私聊群,自己这么讲究了,自然要好好炫耀。

优雅的吃完自己那份,将碗筷放进洗碗机。

给那俩小丫头的早餐放保温盖后,李信之回房间换上个清爽的运动衣,就前去训练场了。

踏着有些年头的石板路,李信之打开了训练场的门。

阳光透过透气的槛栅照在屋子,微尘浮现在空气中,李信之用力踩了踩训练场的黑木地板。

坚实又圆润的触感回应着他的力度。

李信之不由得感叹这质量也太好了,近百年了还能保持如此坚韧。

环视了下周围,角落已经装上了三台跑步机,以及划出的,专业塑形的区域,用于季晴玦的体能训练。

不得不说这丫头韧性真的强悍,刚认识时还是小家碧玉的感觉。

现在已经是一个自律的早七人了,每天做好早餐后,就早早起来锻炼体能。

连带着一向赖床的宋知遥,也陪着季晴玦训练。

李信之也一样,和这俩人迎着晨光,一起在跑步机上流汗是生活常态了。

虽然有些累,但自己并不讨厌这积极向上的生活。

给自己上了个半小时最高速度的跑步套餐后,李信之调整着气息走下跑步机。

年轻的身体对这份烈度已经渐渐适应,但和斯内克教官的调教比起来,还是差的远。

喝着自己特意调制,恢复体力的果汁,李信之感到热身差不多了。

今天答应了要和宋知遥对练下,自己得久违的练练大宝剑,适应下手感。

拉开侧门,练习的剑工整的列在里侧的收纳箱。

不得不说里面备的真是齐,有秋津川的长刀,传统的周剑,但李信之挑了带穗的护手君子剑。

作为名门的林家,在教育上自然尊崇君子六艺之类的教育方式。

虽然李信之自认为没什么艺术细胞,弹个古琴能歪到姥姥家,但舞剑还是可以得意的。

虽然被斯内克教官传授了美式居合与无限制格斗这俩流派,李信之基本没用过剑术了。

制敌与武德不是自己第一需求了,而是如何快速击杀敌人。

甚至自己觉得铅笔可比剑好用多了,自己曾经在黎莱的地下酒吧里,用铅笔送三个不知好歹的混蛋归西。

可当自己握住这把君子剑时,套路与技式瞬间又浮现脑海中。

李信之练的是优雅的广陵剑舞,注重节奏与步法,以流丽和优雅着称。

李信之利落的拔出剑套,尚未开刃的剑在阳光下十分的刺眼。

但从重量与材质上,可以看出质量非常好。

好剑在手,李信之兴奋的耍了下剑花,这是广散剑舞的基础式。

也是最难的一套,如果一个不小心,剑刃会划伤自己的身体。

但流丽又顺畅的剑舞,被李信之利落的舞出。

出于自己还能使出这套剑术的兴奋,李信之宛若游龙的耍着剑,翩若惊鸿的移动着,一瞬间就打完剑式。

明明自己好久没练过,但用起来还是那么的熟悉与顺手,这让李信之有种当少侠的感觉。

“好俊的剑术啊!”当李信之负剑收势,调整气息时,宋知遥的声音传来了,带着元气与兴奋的称赞,看来她早早过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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