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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何时看过价钱?

十三是塞北北牢城的孤儿。

北牢城地处魏国与突厥边界,当年突厥忽然来犯,重重包围直取北牢城。

十三的父母是北牢城的守将,不愿开门投降,硬是在粮草被断的情况下扛了十四天。

那时,魏国大将投敌,军中群龙无首。

魏文熙初到塞北,以沈棋之名整顿军纪,提拔了副将,并以声东击西之计,引开了突厥兵。

魏兵直接进驻北牢城守城。

可是,魏文熙还是来迟了。

城中已饿死了无数百姓,其中便有十三的父母。

十三的父母临死托孤,魏文熙收下了十三,一直带在自己身边,提醒自己百姓都在等你,莫要再来晚了。

这么多年来,最懂她的还是十三。

可如果把十三带到柳府来,必定要说很多谎话来圆谎。

光是新妇带男童进府,就够遭人话柄。

想罢,魏文熙垂下眼眸,认真地对柳明臣说道:

“我知道夫君是疼惜我,但我多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过,我觉得如此便好。”

柳明臣听了她的话,竟然有些心疼。

她怎么说都是皇家血脉,过得却是如此简朴。

等到一碗面下肚,柳明臣才后知后觉地想到以她的身份可能只是不方便收普通丫鬟罢了。

让他震惊的是,方才他并未对魏文熙起过戒心。

柳明臣看着魏文熙的脸,带着考究。

“看什么呢?”魏文熙不解地问他,脸上却是波澜不惊,丝毫不怯,甚至直勾勾地回望他。

柳明臣这才想明白,魏文熙的脸未施粉黛,头发也是用一个小木棍随意盘起,神色淡然,就是这样竟有一种极其松弛的美。

其他女人见他都化着极精致的妆,行为举止也都讲究,

哪怕是逢曦长公主也都露出过惊艳谄媚之色。

唯独魏文熙并不会刻意讨好巴结他,始终跟他是平等的关系。

甚至他能感受到魏文熙身上隐隐传来的威压,那是上位者的锋芒。

想到此,他忽然很想看到魏文熙释放自己光芒的样子。

若是她盛装打扮,那模样……

该是世上所有人都甘愿俯首称臣吧。

有了这种想法,他便说:“我们去买些东西。”

没等魏文熙拒绝,便牵着她出了门。

雾气氤氲,青石板路濡出了水珠。

柳明臣撑着纸伞,和魏文熙并肩走在街上,还特地把伞往魏文熙那边让了让。

他身材高大,下颌线如刀锋削过一般利落。

虽神色冷淡,也引得路上的女子频频回头。

魏文熙本来长得也不矮,能赶上京中标准男子身高,站在他身旁却有一种小鸟依人的娇弱感。

柳明臣给人的存在感过于强烈,想忽略他都难。

魏文熙样貌素雅,压制住气场的话,本是不容易被记住的模样。

此刻,她与柳明臣走在一起,也把她的淡雅温婉给强调了出来。

柳明臣拉着魏文熙到胭脂店,他不懂这些女儿家的东西,便侧头看魏文熙。

魏文熙似乎也很苦恼,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她该不会是没买过吧?柳明臣想。

“全部包下吧。”柳明臣对掌柜的说。

“啊?”魏文熙一惊,怎么就全部包下了?

她不知道怎么挑,纯粹是因为平日都有人替她打点这些。

“嗯。全部包下。”

身旁的男人付过钱后,便把东西都拎上。

两人继续逛街。

没两步,两人路过一家布料店。

柳明臣看了看魏文熙身上素雅的衣裙,便走了进去,挑了两匹艳色的布料。

“掌柜的,做两身新衣。”

“啊?”魏文熙刚惊呼出声,掌柜的便拿着软尺给她量身。

魏文熙挥了挥手:“不用特地做衣服。”

“买都买了。”

柳明臣在一旁看着,觉得很满意,勾唇笑了。

魏文熙想起魏如是每月都会给她添新衣,根本穿不完,没必要破费。

只是看着柳明臣这种硬塞过来的劲头,比她哥还有过之无不及。

两人从布料店里出来,魏文熙事先声明:

“我不缺东西,不要再乱买了。”

柳明臣微不可察地笑了一下,索性逗逗她:

“夫人,柳府还住得习惯吗?”

魏文熙挑眉:“若是不习惯又能如何?”

“若是不习惯,我们另买府邸搬出去住如何?”

魏文熙轻呵一声:“府邸也能说买便买?”

柳明臣侧头看她:“为何不可?”

魏文熙挑眉看他,虽说男子都喜欢夸下海口逞英雄,但这就有些过了。

莫说他目前还未封官,哪怕他真进影宫,一个月俸禄也就几百两。

傅乔在影宫效力十年,尚未敢提买宅邸。

柳明臣凭什么?

他是不知京城地价有多贵吧?

魏文熙随意指着旁边一幢宅邸:

“夫君可知这宅子多少银两?”

柳明臣看向这座宅子,也不大,不过三百平左右。

装潢也不讲究,想来不怎么值钱吧。

“还真不知,很贵吗?”柳明臣歪头看她。

像这样的宅子他从来都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什么时候看过价钱?

“这幢宅子至少一万两。”

魏文熙恨铁不成钢。

又是一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败家子。

“哦,一万两啊。”

柳明臣真没觉得一万两是什么大钱,也真看不上这宅子。

因为他其实是京中首富。

他自幼颇有经商之才,虽然柳家财产和皇帝赏赐最后都落入了叔父婶母之手,但他父亲还没过世时,他早就拿御前赏赐不断投资。

如今京中过半产业都是他的,还不算其他大小城镇的资产。

要真算起他的资产,恐怕国库都难敌。

不过,这些事他从未声张,只当副业随便做做,平时皆由好友秦喜墨代为操持。

如今他看魏文熙颇有小管家婆之势,心中欢喜。

原来他的妻子之所以不买东西,都是为了替他省钱。

他觉得魏文熙抠抠搜搜的样子很可爱,决定暂时先不告诉她。

“看你还敢不敢随便乱说。”

魏文熙不理他,径直往前走。

柳明臣笑了笑,说是不敢说,做是得做。

是时候建个真正的柳府了。

之前一直住着,是舍不得离开祖宅。

如今已成家,也应当有自己的地盘。

想罢,柳明臣追了上去,把她拉进了专卖饰物的玲珑斋。

“还买啊?”

说实话,比起逛街,魏文熙更想回去处理公务。

“宅邸以后肯定会有的。现在先买些小物什不碍事。”

掌柜淑芳是个身段玲珑有致的娇娘,她热情地让两人随便挑选。

魏文熙本是看不上这些普货,眸光一扫,看到了镇店的一支紫金琉璃簪,多看了两眼。

“夫人真是识货啊。这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紫金琉璃簪。”

淑芳热情地介绍。

魏文熙当然识货。

因为那是突厥的货。

突厥与魏国中断贸易往来已有十年,如今突厥的货大咧咧地出现在这里,不可能是巧合。

魏文熙拿起这个簪子仔细辨认,确定是突厥的货,

簪子背面还有突厥家族暗印。

她没有声张,打算回头让影宫的人过来调查。

“包下这个簪子。”

柳明臣轻描淡写地付钱买下了簪子。

魏文熙扫过价目牌,得整整五百两银子呢。

柳明臣也注意到了她的视线,轻声在她耳边道:

“夫人不必为我省,你喜欢什么,我都买得起。”

魏文熙挑眉看他,是什么给了他底气说出如此霸道的话?

两人对视间,一道霸道的女声从他们身后传来:

“这簪子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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