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临时纠察
新兵三连,正在看新闻。
一人一个小板凳,排排坐,整整齐。
新兵们一律地挺直腰板,谁也不敢塌背。
因为,值班班长正在后面默默注视着大家呢。
第五列,是林峰所在的五班。
因为有了副班长的身份,此时林峰正坐在前面。
“林峰!”
“连长找!”
林峰正“沉浸”在电视场景中,忽然听到连长找自己。
他迅速起身,跑步前往连长的办公室。
“报告!”
“进!”
林峰看到,连长正穿着一件便装,随意地坐在椅子上。
很明显,连长在等自己。
“连长,您找我?”
连长点了点头,然后对林峰说:“林峰,连里准备安排给你一个任务!”
“任务?”林峰一愣。
“对,是这样的,咱们基地的纠察队,这几天缺人缺得厉害,他们的刘队长,跟我是军校同学,三番五次给我打电话,让我救救急!”
“救急?”
“没错,就是准备借调你过去几天,当几天纠察!”
连长认真地说道。
听了连长的话,林峰脑子嗡地一声,差点没反应过来。
让我去当纠察?连长到底是咋想的哦?
自己的身份,可真是一个新兵。
虽然是个副班长,可军衔还是新兵。
“有问题吗?”连长见林峰不说话,随口问道。
林峰眨了眨眼睛,他想了半天。
“磨磨唧唧想啥呢?这个纠察,到底能不能干?”
林峰嘴里说道:“连长,那个,纠察,我不合适吧。”
而他真实的内心却是:他喵的,纠察,我可不能干,这完全是得罪人的差事,回头一不小心,再纠到自己的战友~
林峰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在部队有这么个说法,好的纠察,往往都“没朋友”!
不仅没朋友,还容易挨揍!
“怎么不合适?我看咱们全连只有你最合适!”
顺便提一句,“只有你最合适”是每个在部队有所经历的人,听过的最多的一句话。
“只有我最合适?连长,您也学着指导员给我们画饼啊?”林峰笑嘻嘻地说。
“滚!哪有这么跟连长说话的。”
连长故意板着脸,一脸认真地对林峰劝到:“你看啊,当纠察需要三点,而你这三点恰好都具备!”
“这第一点嘛,纠察需要过硬的军事素养啊,你现在素养就挺高的,而且条令条例都熟!”
“第二点,纠察需要挑选跑得快的兵,否则人被你逮住后,如果趁你不备逃跑,你得能追得上!”
连长说完,笑眯眯地看着林峰,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一般人想当纠察还当不了呢。
“还有,这第三点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咱们训练基地的纠察,一般都挑那种又高又帅的类型,你长得这么帅,在咱们连……”
这次,连长话都没说完,林峰“啪”一个立正!
“请连长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当好纠察!”
“卧槽!林峰,你小子,变脸的速度怎么比翻书都快!”
林峰嘿嘿笑着:“连长,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能听到别人说我帅,虽然,您刚才说得是实话!”
突然,一个矿泉水瓶呼啸着飞了过来。
林峰一个闪躲,差点被砸中脑袋!
“滚出去!”
“给我带上门!”房间里,传来连长的吼声。
林峰借调纠察队当几天纠察的消息,立马不胫而走。
“啥玩意,林峰,你要当纠察?!”刘欢瞪大了眼睛,瞅着林峰问道。
“当纠察?有什么好的,太阳底下一站就是大半天,没劲。”刘欢接着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主要是帅啊,白钢盔一带,谁都不爱!”李磊扶了扶眼镜说。
“别别别,可别谁都不爱,如果纠到咱们老战友,还望班副通知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刘轩接着说。
林峰听着舍友们的玩笑,他只顾低着头收拾东西。
连长说了,他这几天要暂时住在纠察队,吃住也在那里!
很快,林峰收拾好了自己的铺盖,抱在怀里!
“哥几个,我先撤了,几天后再见!”
林峰说完,离开了110宿舍。
……
第二天,林峰站在军容镜面前!
白色的头盔,白色的腰带,比六期士官还霸气的肩章,往身上一搭!
纠察,别称:最帅兵哥哥开始营业!
就在这时,林峰听到了久违的系统提示音!
【叮!检测到宿主临时新身份,随即任务生成中……】
咦,有新任务?还是跟纠察有关的?
【现发布随机任务!】
【三天的时间之内,宿主需纠察到10名人员。】
【规定时限之内,全部完成该任务之后,可获得技能奖励点+2。】
林峰接到系统命令之后,眨了眨眼睛。
这有何难?
简直是送分题,不就是逮几个人嘛。
自己现在可是纠察哦,别说是三天,就是一天,自己也能抓齐十个人!
哼,这两个技能点的奖励,自己算是提前攥到了手中。
林峰正美滋滋地想着,这时,一个二期士官走了过来。
二期士官叫张旭,是林峰今天执勤的搭档。
张旭是基地的兵,在勤务队站过岗,是一个老纠察。
这次出纠察任务,就是由张旭来带林峰。
“你就是借调来的那个新兵?”张旭整理了整理自己的帽子,问道。
“报告班长,我叫林峰!”
“嗯,不错,衣服挺合身的!”
“咱们现在出发吧!”张旭一边说着,一边塞给林峰一个类似于文件夹的东西。
林峰打开来看,发现里面夹着几张登记表。
详细地列着姓名,单位,违纪原因,以及处理意见等。
“走,这个时间,正好是饭点,咱们先去食堂转转!”
“是!”林峰兴奋地答到!
第一个地点选在食堂,张旭班长简直不要太英明!
因为林峰听说过,食堂,以及往返食堂的几条道路,自古就是各种“纠察惨案”的多发之地。
很多人吃完饭,喜欢晃晃悠悠地一脸惬意地往回走,有的把军装衣服下摆漏出来,有的把裤腿卷起来,也有的人习惯叼一根烟,边走边抽……
这在条令条例中,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