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魂归来兮
“不是。”
我不解:“为什么这么问?”
王成凤撑着身子,从床上坐起,干涩的嗓音似乎很久没有说过话。
“你的眼睛是蓝色的,还有白色头发,看起来很像漫展的Coser。”
我抓了一把雪白的头发,落下几根发丝,懊恼且带着自卑的说:“如果有的选,我也不想这样。”
“我下山时,被狐妖抓走,差点丧了性命。”
“为逃走,不得不吞下三百年狐妖的内丹,才变成这幅样不人不鬼的子。”
江澜大惊失色,“沐森,你胡扯什么呢!”
我茫然:“怎么了?”
王成凤苍白的小脸上,罕见露出一抹笑容,“原来你是个中二病Coser,道具和发色都挺好的。”
“咱们加个微信吧,以后一起去逛漫展。”
江澜稍松了口气,别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揶揄的道:“你这张小白脸,异性缘还挺好。”
我更加发蒙,“微信是什么?”
江澜夺过我的手机,迅速点了几下,随后将手机交给王成凤,“喏,这是他的微信。”
王成凤从枕头下面,拿出自己的手机,滴的扫了一下。
“好了。”
我将手机揣回去,虽说什么也没做,但王成凤的气色明显要好许多。
门外,陡然响起妇女恼怒的声音。
“好啊你,又偷偷玩手机!”
“我让你玩!!!”
妇女气冲冲的进门,劈手夺过7的手机,啪的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自己也急得直流眼泪。
“你爸那个没良心的东西,抛下咱娘俩自己快活去了。”
“我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没日没夜的工作,辛辛苦苦供你上学,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还有不到一年,你就要高考,我放下工作给你陪读!”
“你装病、玩手机,搞什么不三不四的聚会,是不是非得逼死我你才甘心!?”
妇女声泪俱下的控诉,越说越激动。
王成凤的神情,从悲伤变为麻木,最终再度躺在床上,表情麻木,双眼空洞的望着天花板。
“我让你装!”
妇女冲过去,扬起巴掌狠狠抽在王成凤的脸上。
“别!”
我和江澜都想阻拦,可惜已经太晚。
王成凤忽然瞪圆双眼,冷不丁从床上弹坐起,身体止不住的颤抖,且脸色煞白呼吸急促。
“我……我没有……没有装。”
王成凤喘息得太急,以至于声音断断续续,瞳孔涣散呆滞望着前方,诡异的模样很是吓人。
妇女也被吓到了,低下头望着自己的巴掌,泪水充溢眼眶,朝着女噗通跪下。
“成凤,妈求你别闹了。”
“妈这辈子就你一个闺女,只要你恢复正常,好好学习,哪怕让去死,妈都愿意!”
王成凤尖叫着跳下床,赤脚往阳台跑,蜷缩在墙角处,用脑袋机械的撞击防盗窗。
这里是五楼,如果真让她撞开,不死也得摔成残废。
也就在这一刻,我看到王成凤的魂,彻底的散了。
我扑上去,死死的抱住王成凤,并用手垫在她的脑门,防止她撞坏自己的脑袋。
江澜立即掏出手机,打了救护车电话。
不多时,救护车赶到将王成凤接走,我们也跟着一起到了医院。
到了医院打下镇定剂,王成凤的状态就好了许多。
被安排入病房的王成凤,没有再闹,依旧躺在床上,空洞望着天花板,一如我们最初见到她的模样。
为了感谢我们的帮忙,妇女带着我和江澜,到医院对面的小馆子吃饭。
阴雨连绵,吃饭的人并不多,厨子做完了我们的菜,就坐在屋檐下的躺椅上打瞌睡。
妇女心有余悸,“今天多亏了你们两个,否则我一个人,还真按不住那傻妮子。”
我说:“王成凤的魂已经散了,今天状态特别危险,你最好把她盯紧着点。”
“没你说得那么吓人。”
妇女松了一口气道:“医生都说了,她得的是惊恐症,是压力太大导致的,不是大病。”
“再在医院观察两天,就能出院回去上课。”
江澜眉头紧皱:“陈女士,并不是所有的病,都会表现出头疼脑热之类的病理特征。”
“你女儿的精神问题很严重,必须加以重视。”
“嗨,你们这些年轻人,就喜欢矫情。”
妇女满不在乎的说:“想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是吃不上喝不上,在地里捡麦穗、花生,吃榆树皮和苦菜根。”
“那种苦日子,没听说谁精神出问题。”
“哎,现在这一代的孩子,就是太娇弱了点,不能吃苦……”
我能听懂江澜的话,她也能听懂我的话。
可惜,无论我们说什么,妇女始终听不懂半个字。
这或许就印证了那句话——人各有命
她匆匆吃完饭,又给女儿打包了一份,就要冒着雨往学校跑。
饭店老板指着旁边的店铺,“大姐,雨下这么大,买把伞吧。”
“不用,我得攒钱给闺女上大学呢。”
捂着脑袋飞奔的妇女,很快消失在雨幕之中。
雨越来越大了,下水道没多会儿就开始堵塞,垃圾顺着马路往低洼的地方飘。
江澜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天气预报。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雨会小一点,到时候咱们打车回去。”
我说:“好。”
我和江澜被困在低矮的房檐下,坐在矮板凳上,呆呆的望着雨幕中凌乱的街道。
“沐森,你说王成凤的魂乱了,是什么意思?”
我说:“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何为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
“人有其魂,本飘荡无处,有黄天后土之灵,指引入躯壳之中。”
“人心离散,魂魄则乱。”
江澜幽幽的盯着我许久,“你真的没上过学?”
“没有。”
江澜:“可你说的话,为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犹豫了一会儿,“大概是我的文化水平太低,没办法把事情讲清楚。”
江澜:“那你就想想办法,用我能听懂的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