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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拜码头

爹爹头七过后,牌位供奉在夏家祠堂,这场丧事才算正式告一段落。

因着前段时间和大伯他们不对付,圆坟他们走了,头七也没有一个人露面,夏氏忧心的不行,丈夫的牌位该如何安排?

这天上坟回来,夏娇儿抱着爹爹的牌位,没有回家,来到夏家祠堂,当然是大门紧锁。

她先来到大伯家,大门依然紧闭,怎么敲都没有人来。又去了二伯家,毫不意外地吃了闭门羹,三伯,四伯……挨个跑了一圈,像是商量好的,看见的都是紧锁的大门。

夏娇儿知道自己该做的事儿已经做完,说几句好听话,示示弱,不拿出大伯他们想要的真金白银,他们是不会同意爹爹的牌位进祠堂。既然这样,索性抱着牌位回了自己家,安抚夏氏道:“爹爹在家里也好,咱们可以时时祭拜,也好保佑咱们。”夏氏不想也无奈。

作为一个现代人,夏娇儿知道,宗族什么的都是外力强加于人的,这个时代主要作用是避免外人欺负,抱团取暖。现在看,外人欺负不欺负的不一定,被所谓的自己人先欺负了,所以,不要也罢。想到后世的社会,法律健全,别说宗族,亲生兄弟姐妹老死不相往来多的是,没有宗族又能算什么。大伯他们既然一心只想瓜分自家的钱财,这样的宗族没有就没有了,没啥好可惜的。只是安慰娘亲是一个大工程。

爹爹头七过完,夏娇儿捏捏小脸儿,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脸上的肉好似紧实了些。看来锻炼身体还是有效果的。她暗自给自己打气,加油!你行的!

头七过完后第三天,柳家集要逢集。

提前一天,夏娇儿让夏氏把自己的衣袖草草改窄,还在草纸上画出草图,让夏氏和二大娘一起,加紧做几件深蓝色的罩衣,两件大的,让小川哥和二大爷穿。一件小的,胸前绣花,留着自己穿。这样再集上砍肉时候,不怕血腥飞溅到衣服上。这次是穿不上了,等下次吧。

又喊来二大爷帮忙,加上小川哥一起,把昨天买来的猪给宰了。

以前“爹爹”在时候,夏娇儿千金小姐一般娇养着,后世的夏娇儿虽然从小没了父母,爷爷奶奶也很宝贝她,不用说沾手这种血腥活儿,甚至看都不没有看。

看看现在的夏娇儿,就知道人的适应性有非常强。她挽起衣袖、撩起裙摆,用绳子绑住裤脚,没有半点儿娇娇女的形象。她心想:好在自己上一世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小什么活都干,不娇气,要是一个小公举范儿的女孩穿过来,不知道是会和自己一般入乡随俗,还是哭晕在厕所。

这个时代的衣服太宽大,干活实在是不方便,过几天腾出手来,一定改良一下,窄袖瘦腿儿多实用。二大爷看向夏娇儿,眼睛里全是赞许,好多女孩子听见宰杀前猪的嚎叫声就会捂着耳朵,躲得远远的,更别提帮忙摁住猪脚,递刀子,接猪血了。小川也很吃惊,自家媳妇、妹妹可没有这胆量。

猪宰好后,夏娇儿按照后世卖肉的规矩,不仅让把猪头,内脏单独分开,大身上的排骨、前腿、后腿、里脊、腰窝也各归一类。心想,这叫精细化服务,集上的人指定没有见过。小川不解,他以前又没有卖过肉,听话的照做了。

“娇儿,快来试试你的罩衣。”大娘在里屋喊道。

夏娇儿听见,洗净手,接过大娘手中的衣裳,绣一朵金黄的向日葵,深蓝色的老粗布立马上了几个档次,夏娇儿自己画上的图案。倒穿身上,系好带子,转了一圈,“娘,大娘,好看吗?”

夏氏看见女儿这才有些孩子气,不禁眼圈红了。夏娇儿知道她娘又要提起她爹,赶紧笑着说:“是不是我穿上太美了,把你们都看呆了。咋没有人夸夸我?”

“好看!”大娘迟疑道,“娇儿,白白胖胖的,穿啥都好看。”大娘,你这是夸人的话吗?夏娇儿的脸顿时耷拉了下来,自己已经很努力的减肥了,一点儿效果都没有吗?大娘没有看见夏娇儿的变脸,自顾自地说,“娇儿,这算啥衣裳,咋在背后开门,又肥又大的。我给改改吧,要不,系根腰带会好看点儿。”

夏娇儿捂住衣裳,“大娘,你快放过我吧。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它叫罩衣,就是罩在衣服外面,干活的时候,不会弄脏衣服。二大爷、小川哥,你们也试试。大娘你没事也做一件,专门在厨房做饭时候穿,衣服上不会落灰。”

小川新奇又忐忑,不知道娇儿妹妹会不会扣工钱,要是不要钱,最完美不过了。还是闷着头穿上了。

二大爷看看娇儿,看看小川,带着一个匠人对奇巧技艺的欣赏穿上了罩衣,心中琢磨着娇儿的话,更是觉得娇儿这丫头不简单,心思奇巧,要是个儿子,他真想收她做徒弟。

他思索了一会儿,“娇儿,这件罩衣怪新奇,不知道费布不费布,做了去集上不知道能不能卖?”

“行啊,大爷。让我大娘只管赶着做几件,挂到集上卖卖看,不行留着咱们穿。”夏娇儿惊异二大爷的眼光超前,这可是几千年后的智慧,因为自己,提前被人们用上,也算是功德一件吧。

二大娘和夏氏看男人、女儿都说行,刚开始不赞成,后来还是无条件的同意了。夏氏先把自家的深蓝色布抱了一匹出来,准备按照女儿说的先扯几件,夏娇儿想了想夏氏和二大娘身上的笨重的只护住腰以下的老蓝布围裙,怕大家一时无法接受罩衣这种款式,按照后世的花边围裙,画了草图,讲给夏氏和二大娘听,然后又比划了一套的罩袖,画了简单的肥猫扑蝶、胖娃抱鲤以及喜上梅梢、寒梅报春等这个时代的大众图画,看看大家到底接受哪种的较多。她准备多穿几套,在集上做个活广告,即使全部卖不掉,自家穿也可以。

傍晚,一幢三进的朱漆大门前,是柳家集的里长家。

人趁衣衫马配鞍,夏娇儿深知人性,没有人会看重一个外表邋遢的人。自己年纪小,也需要精心打扮一下,以免被人看轻了去,收拾完毕,从模糊的铜镜中看看自己,还算满意,啥时候能有块儿清晰的穿衣镜,估计是痴心妄想。自己上大学学的是中文,最最没有用处,炼制玻璃这种事,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她拎着一块肉,一瓶酒,心情忐忑地敲开了里长家的门。看见一个约莫五十岁的男人,身穿灰色绸缎长袍,眼神中透着威力,又有几分精明,想来就是章里长了。朝着他深深一礼,轻语:

“章里长好,我是咱们集上夏家肉铺的,叫夏娇儿。”夏娇儿笑吟吟地看向他,落落大方,不卑不亢。

“夏姑娘好。”章里长笑容里带着几分审视,几分高位的人,对下位者的淡淡的疏离。

里长媳妇看见一个眼神清澈、宛若晨露一般洁净,梳着双丫髻,左边头上戴一小朵白色绒球花,穿一身玉白色衣裙的闺女,似一朵刚刚从荷塘里采摘出来的白荷花那般清新。

“章伯伯,小女子能这样称呼您吗?”夏娇儿的话中带着试探。

“当然啦,我和你爹爹像兄弟一样亲。”章里长哈哈大笑,这个女娃倒是有意思。

提起自己爹爹,娇儿微微一笑,“伯伯,娇儿以后要高攀了,就自称是您的侄女了,您如若不嫌弃,叫我娇儿就好了。”

柳家集的里长姓章,能在这集镇上当很多年的里长,自然有几分眼光,不动声色地扫视了夏娇儿拿来的肉和酒,肉大约七八斤重,酒也是自己最爱喝的那种,是个有心人,他脸上的笑容越堆越多。眼睛又轻轻从夏娇儿扫过,随即换了一副伤心的表情:“好好,大侄女,你应该听你爹爹说过吧,我最很欣赏你爹爹这样的人的,靠他一个人,打拼出那么大一份家业,令人佩服,佩服啊。唉,老天不开眼,可怜我兄弟早早走了。”

“爹爹在世时,常常说起您,说您是位德高望重,一心为老百姓的好里长。看看咱们柳家集集上商户的多少,集市的热闹,方圆圈的集市哪个能比得上?谁不知道是您的功劳。”

“哪里,哪里。都是乡亲们抬爱。”一顿马屁拍下来,章里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伯伯,我还想接着在爹爹的肉铺卖肉,养活娘和弟弟。您放心,咱们集上的各种费用,娇儿一分也不少的。”夏娇儿接着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这个自然,提起你爹爹,咱们柳家集谁人不夸?他是咱们集上的好榜样,修路救灾,样样冲在前面。想来娇儿侄女和金柱老弟一样,愿意为咱们集上的繁荣尽力。”夏娇儿点头,章里长觉得这个小女孩很识相,从善如流,

“以后遇见啥问题来找伯伯。”夏家的摊位在那里,买的死摊位,夏娇儿不来拜码头,章里长即使心里不舒服,明面上也拿她没办法,只能暗地里做手脚。现下这种情况最好不过,她自己懂事,自己落个体恤乡亲的好名声,又得了实惠,何乐而不为?

从章里长家中出来,夏娇儿深感作为一个古代人的不易,这时候法制不健全,如果没有人罩着,早晚会被现实毒打,集市上的买卖也难以为继。前一世自己生在法制社会,只要安分守己,便可以天高海阔,现在可不行。人情来往的,真累心,比杀猪更累!

但柳家集上的铺子是爹爹好容易打下来的,小柳庄距离柳家集二里地,很近的。

柳家集是北方几大城府至燕城及南地的必经之地,距离南平县城大约三十里地,朝廷在此设有驿站,时常有贵人下榻留宿,久而久之成了大集,居民近二百户,拥有两条主街三条辅街。

主街有布铺、粮铺、铁铺、杂货铺、首饰铺、酒楼、茶馆、当铺、药堂等。辅街九成是居家户,还有一成的房子是学堂、书铺、钱庄。

镇里的人生活条件比村里农民强许多,大部分能吃上一日三餐。

早晨,柳家集大部分的人家都起床之后,勤快的就自家做饭,懒的就到小酒馆或是馄饨摊买碗馄饨当早饭。

集上购买力还是相当可以的,刚刚穿越过来的夏娇儿两眼一抹黑,不了解行情,自己这种文科生又没有什么专长,不会制冰制玻璃的,苍蝇腿再瘦也是肉啊,哪里舍得丢掉这个已经成型的饭碗?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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