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盛三爷委屈
林鸢也虽然嘴上没同意,但是被盛骁牵住的手,却没有再挣扎。
当然,如果不是山上忽然出来一声尖叫的话。
盛新语的喊叫声从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传了出来。
盛骁和林鸢也对视一眼,林鸢也松开了盛骁的手,“好像是盛小姐,你快去看看吧。”
林鸢也和盛新语虽然不对付,但她好歹是盛骁的家人,虽然盛骁对其他人凉薄,但是林鸢也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妹妹相对来说还算亲昵。
盛骁看着被她松开的手,眉头轻皱,“林鸢也,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轻易松开我的手。”
说着又重新把她的手牵进了自己手心,两人一起往盛新语的方向走去。
盛新语等了半天没等来盛骁,倒是等来两个人手牵手出现在她面前,明明林鸢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盛新语就是觉得她在得意,在故意向她炫耀。
她脸上委屈巴巴,“哥,我脚动不了了。”
盛骁凑近她蹲下身子,“怎么会崴了脚。”他一点一点转动盛新语的脚踝,“这里疼吗?”
他每碰一个地方,盛新语就发出尖叫,“疼疼疼。”
盛骁眉头皱得更紧,“这么严重就不要继续上山了,我找人来接你,你先回去。”
毕竟伤筋动骨可大可小,盛骁不想她因为这个事落下病根。
可这话听在盛新语耳朵里却是赶她走的意思,她有些难过地看着盛骁,“我不回去,这次合作很重要,我一定要亲手拿下。”
想了想她又开口,“哥,不如你背我上山吧。”
林鸢也看了她一眼,转身对盛骁说,“我之前给师父正过骨,不如让我帮盛小姐看看?”
盛骁自然是相信林鸢也的,故而他点头,“好。”
林鸢也刚靠近,盛新语腿就猛地往后拉了一下,“不用你帮忙,谁知道你是不是想害我。”
脚踝已经被林鸢也抓住,她眼神不停闪躲,就是不敢正眼和林鸢也对视,林鸢也摸了两下,忽地开口笑了起来,“盛小姐原来也有走不动的时候啊。”
盛新语仰着脸反驳,“你胡说,我明明是崴了脚走不动路,你少污蔑人。”
林鸢也笑了笑,视线对上盛骁,“既然盛小姐想让你背,那你就背吧,我没时间陪你们演戏,先走了。”
她说完径直往山上走,刚才在半路和盛骁挣扎着休息了一会儿,现在体力稍微恢复一些,她宁愿累点儿,也不愿在这儿吃这种醋。
这盛新语明明就没受伤,还非要装崴脚,摆明就是不想让盛骁和林鸢也单独相处,既然这样,林鸢也也乐得清静。
盛骁看了眼转身离开的林鸢也,眉眼间都是不悦,朝盛新语伸出手,“拉你起来。”
盛新语知道自己的小把戏可能被盛骁看破了,也不敢狡辩,乖乖把手放在他手心,被盛骁拽了起来,“哥,你扶着我,我脚不好走。”
“嗯。”盛骁无语,好不容易能和老婆单独相处一会儿,跑出来这么一个麻烦的家伙。
不知道走了多久,林鸢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半山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草莓园。
红红绿绿,到处都是香香甜甜的味道。
她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
据说su女士已经提前到了,正在草莓园里采摘,林鸢也去要了一个采摘筐和一顶遮阳帽,也进了草莓园里。
里面人很多,有家长带着小朋友来的,也有小情侣来约会的,还有一些朋友三三两两的,总之要一眼看出哪个是su女士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她挎着筐,一边摘一边在四周的人之间寻找,想要看看哪个有可能是她要找的人。
找来找去,目光锁定了一个外国人的身上。
他身高很高,皮肤也比一般人白皙,头发是典型的金黄色。
手里虽然拿着筐,但是采摘并不像其他人一样认真,而是在和林鸢也一样,观察着周围的人,而且外国人在众多的中国人中,本就显眼,林鸢也慢慢朝着那个方向靠近。
然而还没等她走过去,就被别人截了胡。
她定睛一看,真是巧了。
不是冤家不聚头,抢在她面前和对方接洽的是沈家的沈容兮。
她梳着齐肩短发,笑容嫣然走到男人身边,语调清甜,“您好,请问是汤姆士先生吗?”
汤姆士是su女士的同事,也是这次和她同行的唯一一位重量级的负责人。
听到有人认出自己,男人眼中流露出惊讶之色,他用蹩脚的中文开口,“您是?”
“您好汤姆士先生,我是沈家的沈容兮,这次是代表沈家来和您谈合作的,如果您方便,我们不如到外面的咖啡厅一起坐坐?”
汤姆士年纪四十上下,穿着米色的休闲装,加上他皮肤格外的白,整个人有一种混血的少年感,丝毫不显年纪。
听沈容兮这么说,他也没反对,很有绅士风度抬了抬右手,“好。”
两人从草莓园离开,林鸢也叹了口气,没想到这么多公司都想要和su女士合作,目前看来都是重量级的选手,亚瑞,盛世,甚至是沈容兮代表的沈家。
狼多肉少。
看起来汤姆士对沈容兮的印象很好,有了先入为主的条件,恐怕往后他们亚瑞要谈起来会更吃力。
但是来都来了,林鸢也不会轻易放弃。
别人占了先机,她有的是实力,不怕比较。
既然汤姆士被带走了,那她只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su女士的身上。
su女士比汤姆士级别还要高上一些,如果能顺利拿下su女士的好感,那么这笔合作距离成功就会更近一步。
林鸢也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成功带走汤姆士的沈容兮朝着身后看了一眼,其实她刚才第一个看到的是林鸢也,没办法,林鸢也在一众人之间是最耀眼的。
沈容兮没办法忽视她。
所以当她顺着林鸢也的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刚好看到和周围人有差别的汤姆士。
她毕竟跟着沈安国在生意场上混得久了,也认出了汤姆士的特别之处。
当下便快走几步抢在了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