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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去春风楼

两权相害取其轻。

扒皮这口饭,左右都缺德,那便选个对自己害处小的。

善良的妖魔通情达理,只要恭敬些,好好祭拜他们,总比邪恶的妖魔怨气小。

接下来几日,雷鹏受马六启发,分配妖魔时神神叨叨,弄得扒手们一脸茫然。

雷校尉不只算八字命理,五行属性。

还会综合妖魔的实力、死相、生前往事等等,“因材施教”分配尸体。

现在多劳心,日后少奔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扒手死多了,怨气也得算在他头上。

其实除去后面几间扒房,扒皮司的死亡率并不高。

三四道境的大妖,几年难遇一头。

排名在七号以前的扒手,平时所宰妖魔,也是入道境的居多。

他们不在乎妖魔是善是恶,自身修为太高,居高临下,杀妖像玩儿一样。

只是习惯性的磨一磨刀,免得生疏了手艺,关键时刻钝了刀子。

雷鹏给他们算生辰八字,相克命理,实属多余。

就这么地,凭借着克制善妖的命格,马六宰杀的好妖多了,恶妖少了。

尽管他看不到自己周身的怨煞浓郁程度,但他相信,以他的成长速度,必定不会被怨煞压垮。

至于他杀恶妖,实在是雷鹏捞起好处来,不管善恶是非。

一股脑把身体残破的妖魔塞他这儿来,先掏了脑浆,挖了心脏,中饱私囊再说。

但马六也没有白沾怨气。

敛息术,静心咒,枯木诀……弄了一堆。

若是运转起来,老刘这个入道境的神医,都看不出他根底,不知他修为到了什么程度。

……

日月如梭,马六当扒手已近五载。

永安八年,皇子出生,大赦天下。

扒皮司跟着沾了光,一连休沐七日。

闲着无事,马六又到了春风楼。

自从王狗蛋离世后,他便成了这里的常客。

大厅里要一桌好菜,欣赏着台上的莺歌燕舞,细品慢尝,逐渐放松了精神。

人不能绷得太紧,不然那根弦一断,嗝愣一下,跌倒就死。

他不喊窑姐陪酒,却总有那么几双眼睛,有意无意在他身上转悠。

无他,实在是老六的穿装太怪异。

这年头世道混乱,什么人都有,光天化日大街上裸奔的都不少。

被债主逼急了,扒光身上衣服顶账。

要不偷奸被抓,拎着擀面杖在后面追。

可不论什么人,怎么样打扮,都得循着常理来。

大夏天的,众人直冒热汗,马六身上裹着厚棉袍,头戴皮帽,背后还披一件长可及地的猩红披风,怎么看都显邪性。

更离奇得是,他身边放着自带的大水缸,里面满满一缸美酒,香气四溢,光是闻一闻,便能醉了人。

来花楼,自带酒水的不是没有。

带缸来喝的,一碗一碗往嘴里灌,众人真没见过。

也有眼尖的嫖客,一眼看出他身上煞意浓重,眼神都与旁人不一样。

“这是个杀过人的主,手下少说也有十余条人命。”

这种狠人,花钱又大方,不惹是生非就不错了,老鸨哪敢怠慢,所以马六举止怪异一些,也热情款待着。

可花楼这地方三教九流都有,总有脸大的嗜酒如命,想尝尝马六缸里这酒。

光头锃亮的谭刚便是其中之一。

仗着自己长得凶神恶煞,满脸横肉,上前一拍桌子,吊着嗓门喊道:

“小子,你这酒卖不卖?”

“不卖!”

马六淡淡回一声,爱理不理。

谭刚面子挂不住,脸上横肉拧了起来,却不知为何没有发作,只是寻个桌子坐下,喝起了闷酒。

要说他和马六也不是头一回见,双方早已撞过两次面。

一次两人点了同一道菜,又邻桌坐着,小二端来,先给马六上,谭刚不爽了。

叫嚣一顿,非要这盘菜先给他。

另一次,舞台上那盆菊花发了黄,看着有些蔫吧,马六让小二上去浇水。

结果这谭刚也不知故意的,还是故意的,趁着姑娘们跳舞休息的空档,专从台上走,把花盆踹倒,水土撒了一地。

马六没与他计较,上台把花盆扶起,给小二打赏了银子,让给花填了土,这才罢休。

今儿是第三回在春风楼照面。

谭刚本不想上来讨酒,明白被拒绝的可能性很大,但挡不住这酒太香,里面似乎掺着灵药,对练武之人大有好处,把他馋虫都勾上来了。

不过,他不只想要酒,更想要这口大水缸。

他行走江湖多年,有着非同寻常的见识,一眼看出这水缸相当不凡。

此缸确实不是普通物件,那是扒皮司用来储存灵泉的水缸,能当法宝来用。

普通井水放这口缸里,过一夜能变成甘甜可口的佳酿,今儿被马六借了出来。

酒足饭饱,缸里的酒还剩下一半,老六喝得醉醺醺,走路都摇晃,离开前朝小二吩咐道:

“我这缸酒存你这儿,明儿再来喝,若少一滴,我砸了你家楼门。”

“客官您放心便是。”

小二拍着胸脯作保,当即喊来两个汉子,将酒缸抬去了后院库房。

……

当晚,月黑风高。

春风楼库房被盗,仅丢了客人的大酒缸。

等马六再来时,得知酒缸被盗,并未发火,只是心想自作孽不可活。

他怎么会想到做这事儿呢?

说起来也是巧。

那一日他来春风楼,本想放松一下心情。

结果菜上来,旁桌有人骂娘,抬头一看,瞅这厮有点眼熟。

稍一回忆,呦呵,这不是猿魔卖血感化的那个江洋大盗谭刚吗?

这家伙无恶不作,害过为民做主的好官,截过朝廷的赈灾款,为了喝一口好酒,杀过酒坊一家六口,还奸辱过民女,让人怀了孩子,难产,一尸两命。

种种恶行,死了不下地狱,那真没天理。

本以为这厮剔头当和尚,向善了。

结果在花楼遇到,怀里还搂着窑姐,喝着酒,吃着肉,妥妥一个假秃驴。

一下子,马六便将猿魔的死怀疑到这厮头上。

他也想起来猿魔被按在水缸里挣扎时,想把凶手的手拿开,摸过对方的手。

那双手关节宽大,掌心布满老茧,而且摸上去很烫,仿佛会充血变大,疑似修炼过赤血铁砂掌。

马六跟了这谭刚两日,还真发现个惊天秘密。

最近京城入道境以下的妖魔,好多死于脑壳迸裂,带回扒皮司时,脑浆早没了。

起初以为是辑妖队中饱私囊,谁能想到,妖魔不杀人,人反倒猎杀起了妖,还专爱吸脑浆。

马六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谭刚踢倒那盆菊花,他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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