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网

字:
关灯 护眼
香书网 > 绝处又逢春 > 第299章 打猎

第299章 打猎

“大宝他,会被区区蘑菇毒死吗?”宋春临摸着下巴思索,内心居然有些蠢蠢欲动,要是把这一堆蘑菇都煮成汤的话,不知道能毒死多少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大宝是从哪里找到这么多蘑菇,种类还都不一样。

“大宝,你去哪里弄来的这些蘑菇?你跑到山上了?”不怪宋春临会这样想,他选择的这个落脚地旁边就是一座高耸的山脉,虽然大宝不是凡人,可从阅历来看,他可连宋春晓都比不上,甚至宋圆圆那个小人精都能把他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宋春临从上次大宝跟着人贩子走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孩子指定缺点啥。

大宝不知道宋春临心中的腹诽,只是老老实实回答对方的问题。

“主人,大宝没有跑远哦,大宝只在周围转了一圈,你看,那边还有好多漂亮的蘑菇呢。”

宋春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那边的灌木底下,生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蘑菇,他走近了细瞧,好吧,没有一个认识的,他胆子可没有大宝那么大,生怕碰到了一朵剧毒蘑菇,把自己这条小命给送走。

蹲在那边观察了一会儿,宋春临走回来,让大宝把蘑菇扔掉,拿出水给他洗干净手,最后还有些不放心,用灵泉水给大宝灌了个水饱,再扔进空间里面。

可怜的大宝,捧着臌胀的肚子进了空间,坐在山脚下还打了个饱嗝。

把大宝塞回空间以后,宋春临才放出山地摩托车,他先是检查了一下摩托车周围,确认没有大问题以后,才跨上摩托车,打算今天就骑半天就行,中午快到城镇的时候就可以休息,他记得接下来有一段路程山路居多,那些山路都又窄又陡峭,再骑山地摩托就不太现实了。

中午的时候,宋春临到达一个县城,这里比昨天的那个小镇要繁荣许多,上次宋春临也是在这里休息的,他打算中午带着大宝进县里休整一下,吃个午饭,下午再继续赶路,要是顺利的话,明天晚上他们就能抵达琅琊附近。

大宝不明白为什么宋春临要这么赶路,似乎是恨不得下一刻就回到京城一样,主人说什么想念的,但他一点也不想念京城啊……不对,如果是卢明跟傅年的话,好吧,还有宋阿麽跟宋秦氏做的许多好吃的,那么他其实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想念京城吧。

小小的县城一眼就能望到头了,宋春临带着大宝来到上次吃过的路边摊,这家摊子卖的羊杂面,面条是老板现做的手擀面,面条劲道爽口,羊杂处理的也很干净,没有膻味,宋春临跟大宝一人要了一大碗,老板似乎还记得他们,给他们一人上了一大碗面条。

“两位客官请慢用。”

宋春临跟大宝朝老板道了谢,然后才狼吞虎咽的吃起了面条,老板的面条料足味道好,价格也不贵,两个大碗的羊杂面,只要十二个铜板,小份的则是八个铜板,周围的食客都是点小份的,看见宋春临带着一个小娃儿点了两个大碗的羊杂面,内心都在想这两个眼大肚皮小的孩子,到时候肯定吃不完这两大碗面,他们能吃完一碗就算不错了。

宋春临跟大宝一直埋头苦吃,压根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看他们的眼神,直到他们两人把那两大碗羊杂面都吃完,旁边人全都目瞪口呆,唯有老板笑呵呵的上前收碗,末了还不忘问一句:

“小哥儿吃饱了?”

“吃饱了。”宋春临一抹嘴巴,随手丢下一串铜板,拉着大宝直接离开了,等老板去数铜板的时候,才发现,宋春临居然多给了十几个铜板,老板喜滋滋的把钱收好,并在心里期盼着这位财神爷何时再来。

吃完了午饭,两人摸着鼓起来的肚子,慢悠悠在县城的街道上散步,打算在街上买点特产,好带回去分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

两人逛了一个中午,等肚子里的面条消化的差不多了,才离开小县城,两人走到拐角的地方,宋春临把手里的礼物收进空间里,然后才拉着大宝的手继续走着,这里人多,他不方便拿车出来。

小县城周围的村子还挺多的,宋春临跟大宝翻过了一个山头,才发现路上的行人少了一些,趁着周围没人赶紧让大宝进到空间里面,而他也火速掏出了山地车,开始了自己的骑行之旅。

山地车骑着自然不如摩托车快,但他可以骑着走小路,小路上的人更少,随着天越来越晚,黄昏的时候,山路上基本没有人了,周围只有虫鸣鸟叫的声音。

宋春临一直外放着精神力观察四周,遇到大型动物挡路,直接一个精神力震慑,把那些熊瞎子,野猪什么的震慑在当场,要是顺路的话,宋春临干脆直接弄死捡漏,反正这个年代也没有保护动物这一说。

在‘捡’到一头熊,一匹鹿,还有几只野猪以后,宋春临才收了手,弄太多了他们也吃不完,差不多就得了。

大宝在空间里,围着这些天降的猎物团团转,他也是见过这些动物的,都是在平板上看到的,第一次看真实的,大宝显得很兴奋,不停问宋春临,自己可不可以摸。

“摸可以,你可千万别用刀割啊,我等着拿回去了给我爹处理,这个他会。”

“好哦。”大宝蹲在地上,戳戳熊,又摸摸鹿角,至于野猪,长得太丑,大宝不感兴趣。

因为是赶夜路,宋春临没怎么停留,夜晚的林子里危险还是很多的,他可不想多生事端,赶紧回家才是正事。

紧赶慢赶,宋春临终于在天亮的时候,赶到了府城附近,他收起山地车,把无聊得差点睡着的大宝叫出来,两人手牵着手去了府城,收城的士兵在看清楚宋春临的路引以后,立刻站直了身子,朝宋春临恭敬的行礼。

宋春临摆了摆手,就拉着大宝进了城,随意找了一个客栈,开了间房进去休息,连着赶了两个晚上的路,他就是精神力再强悍也有些撑不住了,吩咐大宝待在房间里别乱跑以后,宋春临整个人就倒在了床上,呼呼大睡去了。

大宝一个人待在屋里有些无聊,又不敢自己一个人出去,干脆就从空间里掏出一个游戏机出来,开始沉迷于游戏里。

宋春临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睡了一整天,那叫一个神清气爽,他醒来以后下意识朝屋子里扫视一圈,发现大宝也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脑袋甚至还枕着一个游戏机。

嘴角抽搐的把游戏机从大宝的脸颊下抽出来,收起游戏机以后,才把人抱到了床上,让他继续睡觉。

宋春临出了房门,招来小二,让他给自己送点热水过来,小二很热心的问他需不需要食物,宋春临想了想,点了一些比较清淡的食物,让小二一起送过来。

小二的动作很快,不多时就提来了热水,还有一碗白粥,两碟子素菜。

宋春临把大宝叫醒:“起床,洗个澡,咱们吃饭了。”

大宝揉着眼睛爬起来,看到桌子上摆放的饭菜,撅了噘嘴:“主人,你也太抠门了,这饭菜这么素,连肉都没有。”

宋春临捏着他撅起来的嘴巴,没好气道:“你还敢嫌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躲在空间里的时候,偷吃了多少垃圾食品,小小年纪,一肚子肥肉,你该减肥了大宝。”

大宝惊恐的捏了捏自己的小肚腩,果然一层厚厚的肉,大宝想辩解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最后只能嘴硬的说自己年纪还小,等长大后就会瘦了。

宋春临冷笑:“那我倒要看看,你长大以后到底会不会瘦。”

看着大宝吃瘪的样子,宋春临心情愉快,他先去洗了一个战斗澡,换了一身新的衣服出来,催促大宝也去洗一下。

大宝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身上,觉得没什么味道。

“大宝香香的,是主人臭。”

宋春临黑了脸:“知道你香,快去洗,待会水都凉了。”

大宝不情不愿的进去洗澡,等他出来的时候,惊喜的发现桌子上居然摆了好几个外卖盒。

“哇,小龙虾!哇,红烧肉!”大宝欢呼着冲到桌子旁,宋春临恨不得用夹子把这小祖宗的嘴巴给夹住了,这大喇叭喊这么大声,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在屋里开小灶吗?

严肃教训了一遍大宝,大宝捂着嘴巴表示知道了,并再三保证自己不会再犯,宋春临才恩准他吃饭。

大宝开开心心的去剥小龙虾,吃得满嘴都是酱料,宋春临就没这么好的胃口了,可能是熬夜多了,他吃的很少,只喝了两碗粥,就当是清理肠胃了。

等大宝吃完以后,宋春临才把空的外卖盒收起来,打开窗户等味道散了一些后,才让小二把东西给收走。

白天睡了一整天,宋春临并不打算直接休息,他坐在床上,闭上眼睛进入空间,先是照例巡查了一遍空间里的田地,确认所有的作物长势良好,有几个已经可以收获了,不过他现在没空,打算等回到宋家以后,才慢慢去整理。

而大宝在空间里待着的时候也没有闲着,他先把一些可以收获的农作物给收好,又按照自己的喜好,播种了一批自己喜欢吃的蔬菜,那一片的葡萄他也没忘记,多余的枝叶被他剪掉了,成熟的果实也剪了下来,已经重新把储物的地方堆得满满的,全是水果。

山脚下的东西大宝只摘了一些蘑菇,空间里的蘑菇都是能吃的,所以大宝也不怕摘到毒蘑菇,这些蘑菇都被他放在山坡上晒干,那些药材他就没有动,都是年份越久药效越强的东西,大宝还是分得清什么该摘,什么该留的。

宋春临一开始还以为大宝待在里面只会玩游戏呢,没想到他居然还干了这么多的活,看来自己刚才奖励的小龙虾没有错。

看完了这些作物,宋春临才慢慢踱步回到储物区,开始观察起他之前放进来猎物,之前赶路太极,他只来得及把动物弄死装进来,倒是没怎么细看,此时围着那头熊转悠了几圈,发现这玩意体型很大,站起来估计能有他两个这么高,要知道他现在的身高已经快一米七了。

“古代的熊吃这么好吗?怎么感觉长得比现代的熊还要高还要壮呢?”宋春临百思不得其解,他围着熊又转了好几圈,觉得这个熊不止高大,似乎还特别的沉,约莫能有个几百斤吧。

“啧啧,这一身毛发真是旺盛,剥了应该能卖不少钱吧?还有这个熊掌,据说熊掌可是难得的珍馐,回头得找一下熊掌的具体做法,如果我找得到的话……”

思考了一下,宋春临觉得自己大概率是没办法找到熊掌的做法了,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个猪蹄的做法糊弄一下试试?

跟小山一样高的熊相比,鹿跟野猪的体型就相对小一些了,宋春临估计那头鹿应该能有个两三百斤,这也不算小了,应该是头成年的公鹿,野猪的数量比较多,虽然鹿跟野猪都是群居动物,但是当时宋春临只想抓一头鹿,野猪则是想着一网打尽,毕竟猪兄弟名声不太好,比起小鹿差上太多了。

成年的鹿似乎是没有鹿茸的,宋春临扒拉了一下鹿角,也不知道这一对鹿角能不能卖上价钱,或者直接一整个鹿头砍下来?

没有鹿茸,但还能有个鹿鞭,这玩意似乎也是大补的,宋春临打算私藏,嗯,给他爹泡酒得了。

至于鹿肉,宋春临打算全都留着自家人吃,他来这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打猎呢,鹿肉更是没有吃过,不过鹿肉比较燥,吃多了不行,正好冬天的时候拿出来,偶然吃一吃,还是很美的。

野猪肉因为太多了,而且肉质不如家猪的好吃,宋春临想着留给宋大庄处理得了,反正他是一点也不想吃野猪肉,那肉又硬,又骚,还是家猪的好吃一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