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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奖励

林珑从背袋裤胸前的裤兜里,掏出昨晚换的一把零钱,举在手里脆声道。

“这是对昨天小朋友出力抓鱼的奖励,鉴于两个大朋友今天的表现很好,也有奖励。

来来来,从小到大排好队。”

“哗~”

九个孩子见到那一把钱,非常自觉地排好队,一个个都眼巴巴地看着林珑。

更确切地说,是看着她手中的钱。

对钱从来没有概念的林珑,觉得很是新奇。

她从小到大因为身体不允许,可说是一次都没摸过真钱,每次收红包都是二维码转账。

钱,对她来说就是听个响儿,具体数额连查都懒得查的那种。

林珑笑着摇去脑中的前尘往事,一切都回不去了,想再多也没用。

眼下的日子也不错,至少乐趣多多。

“来,一人一块钱,以后就按出力多少来奖励。”

林珑大方地给每个孩子一块钱,既然给出去了,她就不会管钱怎么用。

“谢谢二婶!”

王建国紧紧地捏着一块钱,眼圈儿有些泛红。

十二岁的半大孩子,已经懂得很多事情。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以往偷偷攒一两毛钱,都会被娘哄去。

他更知道有了这钱,只要学校重新开课,他就可以去上学了。

林珑被一个半大的男孩子感激,还是非常有成就感,她豪爽地道。

“跟着二婶混,有钱途。”

“嗯,跟二婶混有前途。”

王建国重重地点头,可不有前途吗!

才一天的工夫,他什么也没做就得了一块钱。

【二婶是全家的大好人!】

一帮孩子得了钱,兴奋地凑在一起商量怎么花这一块钱。

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笔巨款,根本花不完。

大人们就更欣慰了,特别是吴冬花和刘桂花两个当娘的,高兴的同时也想得更多。

但心里都是热乎乎的,对林珑也多了一分亲近感。

杨丹红虽心里高兴,嘴上却抱怨道。

“就你钱多,啥事儿都想着几个小的。

以后谁敢不孝顺,我抽死他们。”

她看一眼林珑额头上的青紫,心里涩涩的很不舒服。

想摸又不敢上手,转身回屋藏好金箍子。

杨丹红没想过卖掉金箍子,她只想给林珑留着防身。

家里刚进账小三百块钱,哪里就缺这一个金箍子了。

是林珑捡到的当然得给她留着,谁争都没用。

王石头在一旁看得直乐呵,一家人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他见老婆子连最重要的事儿都忘了,只得自己来了。

“林珑,爹给你说个事儿。”

林珑一听有事儿,立马蹦到老头儿面前蹲下,笑眯眯地道。

“爹,有什么事儿你说,只要是我能完成的保证做好。”

“哈哈哈,有什么事是你个小丫头能完成的,别人一根手指头就能解决你。”

王石头听到林珑的话,忍不住打趣她。

“爹,不带你这样的。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我弱虽弱但有计谋。”林珑挥着小拳头不服气地道。

今天的刘二丫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都不用她出手就够刘二丫喝一壶。

这个深刻的教训,绝对能让她记很久,最好的是看到她就浑身痛的那种。

“唉哟,你这话还挺溜,爹说不过你。

经你大伯出面调解,刘二丫家三天内赔你十块钱和一篮子鸡蛋,并亲自上门道歉。

这几天你就不要出门走动了,再过两天正好成亲,就在家好生歇着。

你娘会留在家里照顾你,其他的别多想,有爹和娘在。”

“行,听爹和大伯的。”

林珑爽快地点头应下,大人应下的事儿当然不会反对。

至于以后,再撞到她手里就没这么轻易过关了。

开饭时,林珑因受伤得到一碗米粥和两个煮鸡蛋。

她拿着两个滚烫的煮鸡蛋,正不知该如何处理时,杨丹红道。

“鸡蛋是给你滚额头上的青紫,别想着分出去。

还有你们,谁也别惦记你二婶的吃食,没看她一阵儿风都能刮跑吗!”

馋鸡蛋的一帮小孩儿,全都惭愧地低下头,不作声地喝碗里的碴子粥。

林珑也不好说什么,心安理得地捧着面前的米粥喝。

因为,她实在是吃不惯粗砺的碴子粥,就不勉为其难地大方了。

饭后,林珑因受伤不许外出,而杨丹红则以照顾她为名请假。

为迎接两天后的婚礼,杨丹红在家里忙前忙后地收拾屋子,还得抽空给林珑做新衣服。

林珑是什么忙也帮不上,但她还是与杨丹红一样戴着头巾,屁颠颠地跟在身后好奇地问东问西。

娘俩像极了老母鸡带着小鸡崽找食,咯咯咯的笑声不断。

此时,上工的地里也热闹得很。

大家都毫无顾忌地大摆刘二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一事儿。

特别是说起她挨打一事,好些人都惋惜没能添上一两脚。

少娱乐的村里人,看热闹、聊八卦是每个人的天性。

特别是刘二丫的八卦,村人都不喜欢她爱占便宜的性子。

按理说,农家人借根葱、蒜和盐这些都是小事儿。

但刘二丫是不问自取,只进不出的性子,就很不讨人喜欢了。

而且刘二丫嘴碎爱说人是非,生的四个孩子也将她那些陋习学得像模像样,就更加不得全村人喜欢。

如今,有人替他们出口气,无人不欢喜。

林珑的名字,也在这一天被全村人记住,都知道王石头家有一个漂亮、柔软的儿媳妇。

有着小心思的某些光棍汉,得知那是王明轩的媳妇儿,再也不敢有小心思。

王石头一大家子不仅团结,而且战斗力很强。

有大队长撑腰不说,还有一个煞神一样的王明轩。

村里再混的二流子,也不敢去惹那样的人物。

虽人常年不在村子里,但余威还在,且很有威慑力。

被王明轩年少时收拾过的混子,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就浑身痛得慌。

村人的想法,对不出门的林珑没有任何影响,两天的时间转瞬即至。

8月20日,宜嫁娶。

林珑早早被杨丹红拉起来梳洗,换上一身崭新的衣服,外加一件红褂子。

白皙的脸蛋被衬得粉红,唯一碍眼的便是额头上未散的青紫。

杨丹红突然产生一种嫁女的不舍,她抚着胸口道。

“林珑啊,幸好你不用出门就嫁在家里,这要是离得远了,娘可咋办哦!”

“嘿嘿,很好办啊!林珑走到哪儿都带着娘。”

林珑靠在杨丹红怀里,软乎乎地蹭着,笑得像小狐狸一样。

“嘿,这个主意好,让你爹看家。”

杨丹红认同地点头,又小声道。

“你大伯娘在她娘家,给你找了一户姓林的人家,那家人十三年前走丢过一个女儿。

那家已没人了,对外就说你是那家寻回来的女儿……”

林珑连连点头,不禁竖起大拇指点赞,她的身份有了出处再也不用怕人查。

“娘,你们想得太周到了,我该怎么感谢大伯娘。”

“这事儿不急,总会有机会的,她的意思是想让你多带带王欣美。

那丫头有些不着调,老往镇上跑,你大伯娘怕她被人骗。”杨丹红有些头大地道。

“没问题呀,只要欣美不嫌弃。”

林珑听到外面的说话声,好奇地道。

“娘,不是说成亲吗!怎么不见二哥回来呢!”

“嘿嘿,你二哥离得远回不来,给他写的信才发出去没那么快。”

杨丹红说着,去外屋抱进一只毛色红亮的半大公鸡进来。

“啊!它就是二哥呀!哈哈哈!!!”

林珑看到半大的公鸡,一时笑得乐不可支,跃跃欲试地伸手去抱。

“二哥,余生多关照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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