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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黑斗篷

道袍少年的脚步轻盈,轻盈到根本听不到脚步声。

午夜之后的白城,白日的喧嚣早已落幕,夜深人静,炎热让空调机变成这个深夜最不和谐的噪音,无论在大街小巷,都能听到空调机嗡嗡的响声。

两点之间的距离,远与近,其实要看抵达彼此一点的交通工具,犹如此时的白话,用的是十一号车,距离就会变得无限的放大,更何况是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作出的路程判断。

说真,跟踪着实是件艰难的事情,特务其实也是一件艰难而且高风险的职业。

白话跟了很久,不能太近,道袍少年的脚步着实是非常经轻盈,而且步伐变换的频率很快,所以看到的是一个无影的躯体在快速移动,犹如一个没有脚,或者不用脚走路的鬼。

白城的老街跟踪到白城的另一个角落,路程远了去了,白话已经在高度紧张与炎热之下,汗流浃背。

白话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来遭这样的罪,作为宠物店老板,一个唯利是图的老板,坐在宠物店里,坐等顾客上门,然后买灵宠,大把大把的钱送到自己手上不是更好。

白话不是道士,他没有驱邪捉鬼的责任,他只是平凡人,更没有伸张正义的能力,可是他居然跟踪了道袍少年,而且跟了很久。

白城的另一边角落里,四处昏暗,环境比子午路还差上几倍,没有路灯,抬眼见不到明亮的灯,有房子,但都是低矮的民房建筑,一道道门,一扇扇窗,里面都是无尽的黑暗,仿佛这里不是人间,而是幽暗的地狱。

白城不算是落后的边陲小城,不至于眼前的这般死寂,也不应该眼前这般昏暗,光明不是早就普照了白城了吗?白话困惑。

眼前的环境是白话陌生的,金乌来过一次,而且相比识路的能力,而且又在昏暗的环境里,金乌远比白话牛逼,金乌此时做了白话向导,把他引向目的地。

建筑比较随意,缺少规划,所以街道往往不长,尽头又马上转进另一条街道,甚至不能称之为街道,只能算是巷道。

到达一片开阔些的地方,眼前是座不起眼的建筑,如果不是屋顶是青瓦,如果不是有象征性的道观标志,白话真不敢相信眼前的就是一座道观。

山门紧闭,院墙虽然不算太高,可也阻挡了白话的往里看的视线,山门一侧有一个狗洞,金乌可以来去自如,白话不能。

刚刚带着两只灵宠的道袍少年就是从山门里消失的,但他进去之后,山门重新合上了。

“开门。”带着金乌来,开门不是什么难事。

为了确保安全,不产生响动,金乌照旧钻进狗洞,然后从里面减小动静打开山门。

山门打开,掩开一条门缝,白话探头,观察了一下道观的小院,里面与外面的世界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小院中荒草遍地,早已经看不到青砖铺就的地板,山门正对,是道观里的一座大殿,大殿上供奉的是谁,白话不关注,但殿中有微弱的光芒,那是烛不。

在白城,那怕是最边缘的公共厕所,都已经通了电,可这座道观里却没有一缕电灯光线,这也是奇特的一件事情。

确定安全,白话才侧身挤进山门,金乌伏地前行,躲在荒草里,很难被发现,但白话做不到伏地前行,猫着腰,跟着金乌。

大殿里,此时没有人。

金乌知道道袍少年完成了师傅的吩咐,这时应该回房休息了,黑斗篷也应该回自己的厢房去了。

“没人!”白话低声说。

金乌没有出声,而是绕过大殿,直接带着白话走向厢房,又到了厢房的窗户下。

窗户里亮着烛光,厢房里的光线一闪一闪的,火苗跳跃。

伏在窗下,里面一片沉静,没有任何的声音。

正当白话对金乌挤眉弄眼使眼色抱怨的时候,房内响起了一个阴沉的声音:“终于齐了,有三只,就够了!”

三只就够了?

“什么意思?”白话皱起眉头思索,结果当然毫无头绪。

“……”然而,又是一片死寂,那个声音没有再响起。

白话指了指窗户,金乌按昨夜的方法,趴到窗户上,透过缝隙往里面看,白话着急,也想看看,于是一人一狗趴在黑斗篷的窗户上。

缝隙不小,可以看清楚里面的情景,如果那个背对自己的黑色斗篷突然转身,把视线转向窗户,或许还能看到两只眼睛,一只人的,一只狗的。

黑斗篷背对着白话,白话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桌子上放着今晚道袍少年带回来的两只灵宠,一只龟和一只蜥蜴。

那条黄色的拉布拉多犬还在地上,脖子上拴着绳子,正在扭头脖子,原地打转,估计想逃脱束缚。

屋子里的摆设都很旧,像都是旧货市场淘回来的便宜货,细看,却能发现,每一件都不是随便的便宜货。

就拿黑斗篷身边的方桌来说,年着颇有年代感,看不出来什么材质的,但看起来很精致的样子,很讲究的样子。

“呜……”黄色的拉布拉多犬满腹不满,它想回到主人身边,不管他是谁,就是不愿意呆在黑斗篷的身边,它的眼神带着恐惧。

试想,连一只灵宠都倍感恐惧的东西是什么,白话猜测,那个黑斗篷下的脸肯定很恐怖,让一条狗都感觉恐怖。

“你等等,别急!”黑斗篷说着,言语中带着满足,然后倏地起身,走向一个柜子,打开,柜子里的东西除了道袍,看不出其他东西的存在。

黑斗篷在衣服堆里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衣柜里就被翻得很凌乱,最后黑斗篷拿出来一支毛笔,一些黄纸。

“嗯,朱砂呢?”黑斗篷自语,似乎在想朱砂放在那了。

良久,黑斗篷才说:“哦……不在衣柜里。”

黑斗篷把毛笔和朱砂随手放在方桌上,毛笔的笔尖是红色的,之前肯定用过朱砂写过字,或者画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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