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史管家
这一天,元龙师徒二人晚宿早行来到定远县城,城里饥民很多,市场萧条,很多人面带菜色。他们师徒二人来到一家小食店,要了两碗饭,两盘素菜就坐下吃起来。吃罢饭,师徒二人走出饭店正准备离开,这时一个小乞丐从旁边一张桌上的盘子里,抓了一个馒头如飞而去,桌上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人随后紧紧追赶,边追边喊:“抓住他!抓贼呀!……”
孩子跑了三十步远,一下子摔在地上,他仍然紧紧抓住馒头,大口大口地啃着.这个汉子追上前,一把抓住这孩子的衣领,像提狗一样提到饭馆门口,一边打一边骂:“你这小流氓,土匪,强盗,居然敢抢我的馒头,老子今天打死你,看你还抢不抢东西。”
小乞丐只管闭上眼睛任凭他打,元龙和尚见了,忙上前用左手隔开拳头,用右手握住那人的另一只手说道:“嘿嘿嘿!你够本了,这么小个孩子,不就拿了你一个馒头吗?你打了这么多下还不解气?难道要打死他不成?”
这个汉子穿着一件蓝布衣,瞪着一双牛眼睛,说道:“你这个和尚,少管你爷的事,我就是要打这个小流氓,关你屁事!”
“不就是一个馒头吗?我赔你不成嘛?”元龙和尚说道。
那汉子蛮不讲理地说:“你得赔两个,五,不,赔十个!还有花生和酒。”
元龙和尚双手抓住那汉子的手,暗自用了三分力,说道:“你这汉子脸皮真厚,明明只拿了你一个馒头,却要孩子赔这么多,而且不断涨价,世上哪个这样的事?有话好说,你先放了孩子,你这样会勒死他的。”
“我这就是要勒死他!谁叫他抢我的馒头!”那个人得理不饶人地说。
“如果你勒死他,闹出了人命,恐怕你也活不成!你还是放手吧!”元龙说道。
元龙和尚暗自用五分力一捏,那汉子觉得双手被钳钳住了一般。他就把孩子放在地上,元龙也松开手,汉子双手仍抓住孩子的衣服不放,元龙一看,孩子约十岁左右,瘦弱不堪,头发有五寸长,脸上还有污泥,衣衫破烂,裤子的裤脚一长一短,短裤脚的膝盖儿上刚才跌去一块皮,鲜血直流。
“怎么?又涨价了?还要不要再添二斤牛肉,一碗红烧肉,一碟狮子头,索性赔你一桌菜好了。”元龙和尚道,“各位乡亲,这个人也太贪财了,这个孩子就拿了他一个馒头,他打了十多拳,他却要人家赔这么多,这合理吗?”元龙和尚说。
旁边一个年轻人说道:“干脆让赔一头牛,赔一间屋,赔一个老婆得了。”
饭店老板手拿一只壶和一个盘子站在门坎上高声叫道:“史管家,你的酒和花生米没人动,在我这里,我给你放到桌上去!”
元龙指着那人说道:“你怎么讹人呢?酒和花生米没有动为什么要人赔,什么屎管家尿管家。”
这个史管家趾高气扬地说:“我不是屎管家、尿管家,我就是定远县县太爷史朝金的管家史朝宝,吃了我的馒头就是要以一赔十,怎么样?”
元龙和尚摇摇头说道:“啧,啧,啧!定远县有这样的县太爷管家——史草包,那太爷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定远县的老百姓可要受苦了,这个县城简直成了人间地狱!”
元龙的话音刚落,旁边一个穿绿衣的人说道:“小和尚,你今天为百姓说了几句真话。”
接下来史草包仍然面不改色地说:“小和尚,赔来啥,十个馒头。”
元龙对一旁穿绿衣的人说道:“兄台,你是个读书人,是最明事理的,你帮我评评理,这个孩子只拿了他一个馒头,他就要赔十个,这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最多一赔一或一赔二就行了,哪里凭他用力气要?难道要一百个也赔那么多?”
“你听清楚没有?你这是敲竹竿。我可以赔你十个,但必须就在这里吃完,不准带走,你吃不完得反过来一赔十,你考虑好。”
管家想了一下说道:“那就赔五个吧,我也让一步。”
“可以,赔了五个那孩子是不是不欠你的?”元龙问道。
“对的,赔了五个就不欠我的了。我马上放人。”管家说道。
元龙和尚高声叫道:“店家,捡五个馒头用盘子端来,放到门口的桌子上。”
店家马上端来五个馒头,元龙付了二十个铜钱,管家就放了小孩准备去拿馒头,元龙用手中的棍子挡住屎草包说道:“等等,孩子可以走你却不能走!”
元龙和尚对众人拱了一下手说道:“这位证人和各位乡亲,你们对今天发生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孩子吃他一个馒头也赔了,但是他这么高的汉子却打了孩子一二十拳,他还没赔,你们说这合理吗?”
“我哪里打了他一二十拳,我只打了他八拳而已,那又怎么样?”
元龙和尚说道:“好,就算打了八拳,大家说说,是不是该打回来,不然这对孩子来说太公平了。”
众人见赔了馒头这事就完了,谁知又扯出打人之事,于是人们又围拢来,有几个年轻好事的人幸灾乐祸地喊道:“对,以一赔五,打他四十拳。”
元龙和尚对绿衣人说道:“兄台,你是读书人,最明事理,你说,孩子赔了五倍馒头,反过来说打了孩子八拳是不是也该讨回来才公平?”
绿衣人说道:“是这个道理,应该打回来,不然,他又要人赔馒头,又白打了人,这就太不公平了!”
众人也叫道:“应该打回来,打他四十拳。”
史管家蛮横地说:“你这个秃驴,这个叫化子是你儿子不成?你这么卖力地帮他?”
“你这个人怎么出口就伤人,就凭这几句话,我就可以把你打趴下!我个人的事暂不谈,但孩子的事我们先了结完再说。实话告诉你,我与这孩子无亲无故,但大路不平,拔刀相助,我今年才十八岁,一个和尚,哪有这么大的儿子?”
“你这个和尚,真是无法无天,你今天是吃了豹子胆不成?常言道,打狗也要看主人,我的主人就是定远县的县太爷史朝金大人,你要打我,这分明是和本县县太爷过不去,你这是安的什么心?”史管家大大咧咧地说。
“嗬,今天看来这顿打是非打不可的了,你不提县太爷尚可,你一提起县太爷如果不打你,实在是对不起县太爷。难道一个县太爷的管家,就可以在外随便打人,而别人不能打他?这太说不过去吧?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元龙拱手大声说道。
“对,是这样的,要打回来。”众人高声说道。
史管家见大家都偏向于和尚,知道今天麻烦事大了,就硬着头皮说道:“好,那就让那个孩子来打我四十拳好了!”
元龙和尚对大家说:“各位父老乡亲,你们评评理,这位管家作事这么不公道。大家看他这么大的个子,拳头足有两个馒头大,这个孩子这么瘦弱,拳头还没有鸡蛋那么大,你三十多岁,他才十岁,你打他一拳就不死即伤,然后他打你一拳,对你来说只不过是搔搔痒,这合理吗?你这个人怎么尽想占便宜。”
周围人齐声叫道:“这不对等,不合理。”
一个小伙子大声说道:“你们个头差不多,干脆由小和尚你代劳还算公平合理些。”
元龙和尚向年轻人点点头说道:“谢谢老兄主持公道!公正人,你说呢?”
“这样再公道不过了!”绿衣人坚定地说。
元龙和尚对史管家说道:“听到没有?大家刚才说的话?我们俩个头差不多,就由我来代打,才算公平。那我只有对不起你了!”
史管家连忙摆手说:“这不公平,我坚决反对,你要打我四十拳,那我不被你打死了?再说,这个叫化子命贱不如猪狗,打死了也无妨。老爷我是堂堂知县管家,命比叫化子珍贵一万倍,整个定远县只有我这么一个史管家。”
元龙和尚上前一把抓住管家的衣服道:“呸!你放犬屁!任何一个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所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孩子现在是个乞丐,说不准长大了是个将军,还可能封王封侯,比你高贵得多。这样,我这个人作事,一向很公道,由我代打八拳,这总是合理的吧?”
“对,这很公平,很合理!”中证人和旁边其他的人都说。
史管家一看没办法,只得央求道:“小师父,算了吧!不要打了,我下次不敢了!”
元龙和尚说道:“那怎么行,这样有失公道,对孩子太不公道了。”
那个管家看自己决不是小和尚的对手,真是打又不打不赢,走又走不了,他无可奈何地说:“你实在要打就打吧,只是求你不要打我脸。”
“你还要脸?好,我不打脸就是,你准备好我开始打了。这第一拳我代表你爹娘教训你,做事不要仗势欺人!”
元龙一拳向肚子打去,史管家一下跌在五尺远的地上,周围看热闹的人高声叫起来:“好,打得好!”
元龙走上前用右手扶起史管家说道:“这第二拳代表你县太爷教训你:不要狗仗人势,在外欺负老百姓!”
说完就一拳打在肚子上,周围又响起一片掌声,这一次元龙左手没有松开他,所以管家没有跌倒。
元龙和尚又说道:“这第三拳我代表定远所有的老、弱、妇、幼教训你,今后不要欺负弱小!”
元龙和尚接着一拳打出去,管家双手捂住肚子,直往下蹲。元龙和尚又说:“我代表定远城穷人家孩子教训你,你身为管家要学会尊重人,不要开口什么‘叫化子命贱不如猪狗’,人就是人,怎么和猪狗相比?”
说完一拳打在胸膛上,管家蹲在地上卷成了一团,洪法大师一见,怕闹出人命案来,忙叫了一声:“元璋!”同时摆了一下头。元龙和尚松开了左手,让管家蹲在地上,他知道师父的用意,怕闹出人命来。元龙和尚大声说道:“我和尚一向以慈悲为怀,通情达理,如果我今天再打你四拳,恐怕你今天就回不了你家,剩下的四拳暂且记下,如果你今后再欺负人,就新账老账一起算,连本带利一起打回来。你听清楚了没有?”
“听——听清楚了!”史管家双手抱着肚皮,有气无力地回答。
“那你快滚吧!”元龙指指远方说,“顺便回去告诉你那个县太爷一声,定远县治理得太差了,这么多乞丐,叫他还是为定远人民做点好事,不要光在县衙里当官作老爷,还是出来了解一下民情。为老百姓做些好事。”
那个管家站起来,捂着肚子,弯着腰,走到饭馆的桌子边,几大口喝完壶中的酒,把花生米和五个馒头倒入衣襟里,抱头鼠窜而去。
有几个年轻人有些不过瘾,对元龙说道:“小师父,你为什么不打完八拳,未免有些扫兴。”
元龙和尚一边拍自己衣上尘土一边说:“兄弟,这种人教训他一下就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闹出人命来呢?”
中证人走过来对元龙和尚拱手道:“小师父,请问问尊姓大名。今天我对小师父的武功、见识和人品兄弟真是佩服,你不但教训了那个人,还为定远人民说了那么多想说而不敢说的话,为定远人出了一口心中的恶气。兄弟叫冯国用,家在城南五里,这一位是我的表侄。
说到这里他位过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对元龙和尚说”道:“他叫谢成,我们想结交小师父这位朋友,我们不妨在对面酒楼一聚好吗?今天我作东。”
元龙和尚看了师父一眼,师父赞许地点点头,元龙和尚拱了一下手道:“小僧姓朱,法号元龙,那我只有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先告谢了。不过等我把虚弱的孩子料理一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