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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风芙番外:天书

东方彻强要我的第三个月,我怀上了他的孩子。

我更害怕了,我觉得我还是个孩子,怎么可能给他生孩子。

我只顾着自己悲痛,却不知道东方广宇在得知消息的当日,便快马加鞭地往回赶。

他竟然不顾纲常伦理,打算杀妻灭子,立我为皇后,立我肚子里的孩子为太子。

王皇后呀,真是好决心,好算计。

她早就看清了他的虚伪狡诈,在他出征之前,就给他下了无解的银灭之毒。

再加之突闻噩耗,东方广宇回来的时候只剩了半条命。

夜深人静之时,风远带护卫围了东方广宇的寝宫,东方彻逼他写下了传位诏书。

不到一个月,东方广宇去见了阎王。

风远将他的寝宫翻了个底朝天,才发现是他偷走了天启族的天书。

直到那时,我们才知道我肚子里的孩子是多么重要。

书上说天启族嫡长族女与帝王命格之人所孕育的第一个孩子会带着太阳花胎记出生。

只要划开那个胎记,让鲜血浸满图案,便会出现神显,指明上古木器的位置。

神器一出,四海必有大动荡。

所以天启族已将天书封藏了五百年,且从不与外族人通婚。

无奈天启族内出了奸细,就是我的亲伯父,他本是长子,应该成为一族之长。

可他对父亲说,天启寨就像是一口井,能见识的天地太小,他不要那族长之位,只想出去闯闯。

这一闯,才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他有些小聪明,在曌国开了一家镖局,却不小心卷入了天金和曌国之间的暗斗中。

官府发现他的镖局中藏有天金细作,整个镖局的人都被打入了死牢。

为了保命,他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天启嫡族人身上才有的天命玄鸟纹身。

东方广宇本就有意将天启寨纳入曌国的版图,因为我的家乡虽地小人少,可土地肥沃,无论男女都从小习武,壮年男子能以一敌十。

对于东方广宇来说,那是兵,是粮,于是召见了伯父,与他一起亲去了天启寨。

不过,在父亲那里碰了钉子,天启族人在寨子中安居乐业,为何要做曌国的牛马。

东方广宇心思缜密,他早就给我伯父下了难解的毒,若是说服不了父亲,伯父也活不了。

我父亲那个人就是顽固又倔强,整个寨子算上老弱也才一万多人,竟一气之下说要舍弃伯父,把东方广宇赶出了寨子。

父亲不知道,当晚伯父就带着东方广宇偷了天书。

东方广宇看不懂那书,伯父就忠心耿耿地一字一句地讲给他听。

两个月后,东方广宇带着金银又来到寨子赔礼。

与此同时,一场针对天启族的阴谋也拉开了序幕。

其实我与风远也不是全部能看懂,毕竟我们那时候年龄太小,那古老的文字未识得几个。

幸好我伯父还活着,风远在天金找到了他,将他绑了回来。藏在了自己的私宅,东方彻送给他成婚的宅子。

王皇后知道我的身份不简单,原本只是偶然偷听到东方广宇想让我给他生孩子,所以撺掇她儿子先对我下了手。

如今天书面世,若不是她看不懂,也不会让我和风远拿到手。

因此,她对风远动了杀心。

风远是我的人,杀了他,相当于折断我的臂膀,那么我依然可以做她的傀儡,为她儿子生子的工具。

新皇登基的宫宴上,她给风远准备的毒酒杯,我偷偷地换到了我的桌上。

我当然不会喝,我故意赏给了照顾我起居的宫女,那自然也是王皇后的人。

她毫无防备地饮下了那酒,转眼之间,一命呜呼。

我装作又惊又怕的样子,哭晕在了大殿上。

我做的这些并不高明,东方彻那样精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知晓我和王皇后做的一切。

可他对我太过痴情,他怕我更恨他,怕我离他而去。

他为了我,开始跟王皇后夺权。

王皇后呀,背靠强大的家族,可这家大了,免不得生出几只臭虫。

她的嫡亲弟弟仗着亲外甥登基,开始胡作非为起来,强占了人家的田地,为自己建了个奢华的钓鱼台。

这原本也不是大事,闹起来多给些银子也就罢了,可他的脑子呀,不及他姐姐的万分之一。

人家去官府告他,他一气之下把人当街打死了。

他强取豪夺惯了,总有王家人帮他善后,可这次没有了。

东方彻为了让母亲放权,紧咬此事不放,硬是要处死亲舅舅。

女人呀,终其一生,总会被娘家所拖累。

王家人给王皇后施压,让她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弟弟的性命。

为了一个蠢货,失去权力,真的是不划算。

她交出了国玺,为弟弟换来个流放的结局。

我也一改往日冷淡的姿态,开始迎合讨好东方彻。

那日他政事繁忙,我不过是晚用了一会儿午膳,多等了他片刻,他便高兴得像得了饴糖的孩子。

托东方广宇的福,我自小在这深宫长大,耳濡目染,讨好男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像王皇后那样,不爱也能装得深爱,给嘴上涂满蜜,给眼睛装上摄男人魂魄的钩子,让他心甘情愿地为我所用。

哎呀,不能叫王皇后了,她是太后了,而我成了东方彻的妻,后宫最尊贵的皇后。

太后见儿子与自己离心,也安分了下来,不过我知道她不会那么容易认输。

我需尽快,尽快知晓关于神器的所有事,借助东方彻对我的爱,对我的愧疚,拿到更多的权利。

我学会了那些晦涩难懂的远古文字,那本天书也被我牢牢地握在了自己手上。

见伯父再吐不出有用的东西,我让风远将他绑在架子上,堵住了他的嘴。

我先用刀划开了他的脸,鲜血混着冷汗一齐流了下来。

看他那想叫,叫不出,恐惧,却无法逃脱的样子,真是痛快。

我没杀过人,甚至不太会用刀,力气也不大。

我在他的身上随意地划着、扎着,有的深,有的浅,总归是不致命的。

可越是这样,越能让他痛苦万分,恐惧不已。

人的生命其实是很顽强的,即使把表皮伤的千疮百孔,也不会轻易死掉的。

可我没有耐心了,肚子越来越大,身子越发重了,人也怏怏的,我开始用力割他的肉。

因失血过多而晕倒的人,在剧痛之下惊醒了。

他嘴里控制不住的呜呜声,不断放大的瞳孔,紧绷的肌肉,激得我释放出了心底全部的邪念。

一块又一块的血肉掉落在地,沾满污糟的泥土,我激动地大笑着,感觉心脏马上就要跳了出来。

他这样的人,就该是这样的结局。

风远也许是怕我伤到自己,他从身后抱住了我,他说:“小芙,停下吧,我来。”

他那个人性格耿直,从不会像东方彻那样温柔地和我说话。

我慢慢转头,竟在他的眼里看到了难得的柔情。

是因为他娶妻了吗,是因为他知晓情爱滋味了吗?

可在满地碎肉的衬托下,这抹柔情是那么的不合时宜。

浓烈的血腥味溢满鼻腔,也激发着人最原始的兽欲,我举起刀朝着他的心脏扎了下去。

所以,我前面说,我是不会杀人的。

偏了,只伤到了他的肩膀。

不会用刀的人,即使是放在桌上静立不动的苹果,也是扎不到的。

拔刀的一瞬,看见他身上的血喷溅而出。

我恍然知晓,原来杀人是这般滋味。

我想我那时就已经疯了。

那一刀对风远来说,没造成什么伤害。

我走的时候,他竟然还问我要不要换身衣服,免得东方彻看见。

我冷笑一声:“看见又怎样?”

不会怎么样的,无论我做什么,东方彻都会纵着我。

谁让他爱我呢?

谁让我肚子争气,一下怀两个?

果然,东方彻见到我满身是血,慌得差点摔在台阶上。

见我无事,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看着他那双因担忧而布满水光的眼睛,一时恍惚。

我竟然不受控制地将自己埋进了他的怀抱,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拥抱他。

他轻抚着我的发丝安慰道:“小芙,我在,下次再杀人的时候就不会怕了。”

现在我的头上已经有了白发,再回忆起以前的一幕幕,我才明白我是爱东方彻的,我早就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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