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蚀骨之蛆不是爱(16)
沈老爷子是个心肠冷硬的人,他幼年困苦,白手起家,年轻时娶了自己的老婆,靠着岳父家的资金,把自己一手创办的沈氏越做越大。但是他心里的自卑总是作祟,岳父在的时候,他老是觉得有座大山压在自己身上,抬不起头来。好在后来沈氏越做越大,岳父也去世了,自己老婆只知道相夫教子,并不管公司的事,所以公司全部是他一人在打理。不得不说,他是个天生的商人,眼光犀利,为人精明,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事业成功后,总有些年轻貌美的女人贴上来,他觉得这没什么,哪个成功男人身边没有几个花瓶呢,他来者不拒,算是弥补了他困苦而默默无闻的青年时期。享受着那些女人年轻的肉体,他觉得自己用钱买回了青春。
但是,这事被自己的老婆知道后,她大受打击。老婆年轻的时候也算个美人,只是现在年纪大了,哪里比得过年轻的小姑娘。
老婆和他大吵大闹,他气急败坏,自从岳父死了,再也没人能爬到他头上来了。他自认还是有良心的,他对老婆说,外面的那些我只不过是逢场作戏,又不会带到家里来,你永远是我的原配正室。他觉得自己已经给足了老婆面子了,没想到老婆不再同他争吵,只是日复一日地衰败下去,在他没注意的时间里,一点点耗干了自己的生命。等他发现时,老婆早已病入膏肓,生命垂危。他觉得,从那时候起,他的儿子就十分讨厌他。后来他老婆病逝了,儿子就更加叛逆,儿子觉得是他害死老婆,外面的女人生生气死了妈妈。他才知道,原来在他老婆生病时,总有女人往他家里打电话,都是他外面的女人,表面上对他老婆关心嘘寒问暖,内心一个个恨不得沈太太早点死掉腾位置。
他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这些他老婆后来再也没跟他说过,自从他们那次大吵一架后,老婆连跟他说话都很少。仿佛真的成了家里的一件东西,空洞的,没有灵魂的摆在那。他太忙了,甚至也有点想躲避这种情况,最后老婆死的时候,他才发觉一切都太晚了。
他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自己的老婆了,她还不到四十岁,死的时候,那么瘦弱,那么憔悴,他甚至不能把她和第一次见到时候那个爱笑的姑娘联系起来。他其实也是爱过自己老婆的吧。他不知道自己是后悔了还是害怕了,他想把老婆留下的孩子抓住,紧紧地把他抓在手里。可看着孩子那怨恨的眼神,他慌了。
他之后,再也没有娶任何一个女人回家。但是儿子和他之间的距离似乎是越来越遥远了。不管他说什么,骂什么,儿子都充耳不闻,也无心他的公司,只是埋头作画。后来,儿子更是离家出走了,再也不联系他。
他外面的那些女人,终究没有再给他生下一个儿子。白天在外面,他是沈氏集团的掌权人,晚上回到自己家,他感觉自己像个孤魂野鬼。静悄悄的大宅里只有他一个人,管家和佣人都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脸色,他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没有。
终于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唯一的儿子。他居然租了个小破房子,和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女儿交往,甚至准备结婚了。而他这个父亲,却一无所知。一瞬间,愤怒的火焰烧遍了他的全身,想脱离他的掌控,做梦!
他给儿子安排了白家的大小姐联姻,白家的大小姐白蕊才是真正的白富美,容貌家世谈吐样样都不比他那个小门小户的女朋友陆嫣然差。他用病危骗儿子回家,实则给她安排了相亲。儿子继承了他的好相貌,虽然当天全程板着脸,白家大小姐还是一见倾心。
本来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好事,可是儿子居然死活不同意,甚至愿意放弃家业也要跟陆嫣然在一起。好啊,没想到他一生杀伐果断,儿子居然是个情种。
沈逸还是太年轻了,陆老爷子派人绑架了陆嫣然,她居然怀孕了,他就知道,只不过是个看中他们沈家财产,想靠孩子上位的狐狸精!
他给儿子看了,陆嫣然被绑架的视频,告诉儿子,如果不听他的安排,陆嫣然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得死!如果乖乖和白家大小姐结婚,他不但会放了陆嫣然,还会给她一大笔安置费,毕竟她怀的也是沈家的子孙。
儿子最终妥协了,和白家大小姐结婚了,甚至,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孙子,他对这个孙子喜欢的不得了,给他取名叫傲天。
但是,他没注意到的是,沈逸的眼睛总是像冰冷无波的古井,他的脸上从来没有笑容。沈逸对他的公司毫不关心,终日里死气沉沉。
白家的大小姐早就察觉出不对劲了,所以她用了些手段,发生了关系有了孩子,沈逸在那次意外后对她冷若冰霜,甚至在深夜里对着画室里的肖像哭泣。她见过那个画像,是个笑颜如花的女人。沈逸的画室里有很多她的肖像,全都是美好的模样,一笔一画渗透着丈夫的爱意。而丈夫从来没有画过一张她的样子。慢慢的,白蕊觉得这些画似乎有魔力,对她微笑的时候,她感觉整个画室都是嘲笑的声音。她觉得自己的婚姻就是个笑话。
沈逸最近经常晚归,甚至不回家。她的心越来越不安,她像一个深夜游荡的巫婆,悄悄地开车跟在沈逸后面。她看到了,那个她在画室里偷看过好多遍的画上的女人。岁月把她打磨地更加柔和了,沈逸看着她的时候,目光比水还温柔,他还被她逗笑了,这种发自内心的笑容,是她这个妻子从来没在他脸上见过的。他们甚至有一个儿子,沈逸牵着小男孩的左手,那女人牵着小男孩的右手。男孩在两人中间,愉快地荡起秋千。
白蕊彻底疯了,看着他们三个,觉得那才是一家人,而自己始终是那个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