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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言驰的内心独白一

寂静和黑夜仿佛是有魔力的,它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力,让你把你最真的情绪都显露出来。

他细细的摩擦着她的手指,又细又软又凉……夏天已经过完了,已经进去了秋天,最近她的身体,哪怕是在自杀前,都是冰凉的。

握在手心里搓了搓,女人是水做的,这话还真是不假,柔软的不可思议。

他侧头看着她……这张看了许多年,他从植物人醒来后的某一天,她去医院里看他。

隔着很远的距离,看着他,那眼神似激动似痛苦……包含着千言万语。

很奇怪,那种感觉像是她认识他好久,且关系不一般刀……总觉得在那种时候,若是普普通通的关系,必然先冲上来给他一个拥抱,只有那种一言难尽的才会有那种惊恐、震惊、激动的恍惚感。

她的眼晴生得美,她们三个女孩儿,明嫣的眼晴是最好看的,圆滚滚且明亮透彻,尽管经历了不少,却依旧干干净净。

原芷蓝的眼睛略微有些细长,她是她们这三个人当中最会隐藏自己情绪的人,而郁清秋……

也曾天真烂漫过,那双眼睛里总是飘荡着柔柔的笑,可他忘了,不记得了。

记忆里,她已经是一副白领的睿智眼,眼尾轻轻一上挑,就跟会说话一样。

他抬手,用指背摸了摸她的脸颊,凉凉润润的……她隐藏在丝里的瘀伤,还没有消下去。

对于她昏迷不醒来说,这伤是最微不足道的。

他轻轻的想去碰,又怕弄疼了她,又缩回手来。

低眸。

目光自然而然的披到了她苍白的唇,没有血色,可以清楚的看到她唇上的纹路,很柔软的样子。

低头,亲了一口。

沉缓的男低音在房间里来回的飘荡,“醒过来,我有我们儿女的照片,醒过来我带你去看女儿,她还在。”

世人都说医院是鬼魂最多的地方,这一句满是虔诚的话,可能鬼魂都听进去了,可不包括她。

还有前面那句【谁说我不爱你,别听他们胡说】也不包括她。

………

言驰在病房里呆了两个小时,出来后,原芷蓝和原南风在窗口处僵持着。

原芷蓝率先过来,急急的问,“她怎么样?”

如果不是这一次郁清秋自杀,恐怕原芷蓝会一直待在寺庙里,不知道原南风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她。

言驰看到了她泛起来的黑眼圈,“目前还是这样,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守着。”

原芷蓝没有吭声,漂亮的脸蛋确实比来的时候憔悴了很多。

“我不让他去骚扰你。”言驰又补充了一句。

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原芷蓝,比认识郁清秋的时间要长得多。

原芷蓝点下了头,掉头往电梯的方向走去,原南风抬步就想跟。

言驰一把拽住了她。

“你让她好好休息休息,她瘦成这样,你倒是不心疼。”

“如果她在跑了呢?”

电梯门开了,原芷蓝进去。

言驰突然一笑,这个笑容脆弱的很,“她会下山,原本就不是为了你,在清秋没有醒过来之前,她不会走的。”

原南风喉头一鲠,沉默。

他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五指交叉,满身的低迷,下颌线绷的紧紧的。

………

言驰自从到了这之后,就没有睡过觉,这会儿坐在这儿,昏昏欲睡……梦里,仿佛梦到了自己的前半生。

他出生在豪门家庭,母亲是一个非常娴雅端庄的女人,她的身上一看就有那种出自书香门第的书卷气,那种温柔的感染力,从骨子里由内而。

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妈妈在哄他。

他调皮,出生就很调皮,气哭过妈妈好多次。那时候不懂事,他哭了,被许久不回家的爸爸言彦华知道,他不知道为什么大善心,把他抱在怀里哄。

然后开始对着母亲大肆指责,说她是怎么带小孩的,为什么总是管不好他,如果管不好就换别人来管,有好几次差点动手。

那个时候,小小的言驰不懂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明白,那是父亲想换女人了。

妈妈和他在吵过架,无论言驰怎么调皮,他肯定是向着妈妈的,妈妈去哪儿,她就去哪儿。

五六岁的时候,他就和妈妈就经常去外公外婆家串门,就这样认识了跟着爷爷奶奶住的原南风。

在他七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小孩儿,言彦华说要把她扔掉,妈妈看小女孩儿很好看,就拦了下来,自己带。

妈妈说要给女孩儿娶个名字,但是言彦华不许这个孩子姓言,那就跟妈妈姓,姓明,叫明嫣。

妈妈叫明舒,听起来就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她一再的嘱咐家里所有的人,特别是他,等明嫣长大后不许告诉她关于她的身世,一句话都不许说。

言彦华不知道为什么,特别不喜欢这个孩子,从来不抱她,从来不给生活费,连带着也不喜欢明舒。

在明嫣才三个月的时候,言彦华居然又带了一个女人回来,还有一个在襁褓里的男孩儿,那是江郁,男孩儿叫言昱宁。

言彦华特别喜欢言昱宁,特别爱抱他,爸爸长,爸爸短的。

那时候,小小的言驰也不知道这世上有重男轻女之说。

反正他很不满,妈妈还在,他竟然又带女人回来,当着所有的人面和言彦华大吵了一架,就和妈妈以及明嫣去了外公外婆家长住。

“你要保护好妹妹,别那么调皮。妈妈不会再回言家,但是你要回去,你要带着妹妹经常回去,你要让他们明白,我不争是想要安宁,但是你和妹妹的,得有。”

行,妈妈说什么他都听。

那个时候,他非常喜欢妈妈的怀抱,香香的,很温暖,很安全,妈妈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还有后来来的那个小女孩儿。

………

“妈咪。”明嫣会说话了,小女孩儿会撒娇,烦死人了。

只要他一靠近妈妈,那小屁孩哪怕是在撒尿也要爬起来,跑进明舒的怀里,抱着明舒,生怕他会抢!

那时候他才九岁,也需要抱,还是个孩子呢。

“臭哥哥,你不许抱妈咪。”吊着奶瓶,话都说不清楚呢,就跟他抢人。

最后一次和妈妈睡觉,是在十岁生日的那天晚上,那个九月十八。

他把明嫣送回到了言家,他也想拥抱……

……

江郁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她儿子不错,言昱宁,奶奶的,很喜欢明嫣。

其实言家人都喜欢明嫣,只有言彦华和江郁。她嘴甜,又可爱,见了谁都笑,家里的园丁每次上班来,都会给她带一两颗汤。

他和言昱宁都没有这种待遇。

“哥哥,为什么爸爸抱言昱宁不抱我?”这是五岁的时候,明嫣趴在言驰的背上说的。

“他也没抱过我啊。”言彦华抱过他,非常少,只有在责备妈妈的时候,他会抱,好像这样责备起来就特别的天经地义,声音都会大几分。

妈妈死的时候,前面好几天他都没有见过她,在学校里,放学了就是回言家,和明嫣,言昱宁厮混。

他十二岁,是个小大人了。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可是明嫣不知道。

妈妈死了,外公外婆白人送黑人。此后两天都没见言彦华过来,他去言家找他。

他这一辈子都记得言彦华说的那句话,“不急,等埋的那天我再去,缺钱自己去拿。”他老婆死了,他没有一点意外,一点也不伤心难过。

他们死的时候都没有离婚,一直都没有!

他心里寒透了,愤怒,可没有办法。他把保险柜里的所有现金,通通都拿走了,走后还听到江郁很不满,说钱拿多了。

他气的把钱扔在了言家外面的排水沟里,管他多少呢,十几万,几十万又或者是上百万,无所谓。

妈妈的葬礼,在吊唁的时候,他倒是来了。

言驰很生气,不许他来。可是外公外婆很善良,拦着了他,让他懂事听话,不要和自己的亲生父亲打闹,会让人看笑话。

行,他忍了。

后来的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回过言家,那个地方真的不用去了,人情薄的可怕,尤其是那个叫言彦华的男人。

他学会了混,和原南风两个人,不停的在街头弄堂里游走。

一个月回去看一次明嫣,那个萌萌的小女孩儿。第二次回去就听说,明嫣被送走了。

因为这个家里容不下她,被送去了哪儿,他过了半年才知道,被言彦华悄悄的送去了孤儿院,这还是言昱宁偷偷告诉他的。

他怒不可遏。

可无能为力,他不可能把明嫣带出来,因为那是言彦华,他干不过。

外公外婆每年都要去言家好几次,要把明嫣要出来,不花言家的一分钱,不需要言家人去看,但是没有用,言彦华不同意。

他不想让明嫣和他沾上任何关系,后来言驰大了才知道,明嫣的母亲是夜总会里卖的。

可哪怕是卖的,言彦华还不是玷污了她,还不是生下了她!

所以他不允许明嫣和他有某种关联,谁都不许把她带出来,让陌生人把她领养走最好。

……

于是,他在外面混的场面越的大,变本加厉。他想变的厉害,不想借助言家,想变的走到言家,言彦华对他都要忌惮。

那时候毕竟还小,十三岁不到,异想天开。但是,他确实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在混混里脱颖而出,成了言哥。

兄弟一大堆,成了兰城的风云人物。

可,这个时候他已经二十出头,已经十年过去了。

明嫣已经从孤儿院里出来,会出来是因为言昱宁以死相逼,不吃饭要挟言彦华,据说是饿了三天三夜。

江郁心疼儿子,也去求情,言彦华才大慈悲的把明嫣接了回来。

这个时候,外人只会觉得言彦华善良的收养了一个女儿……

明嫣大了,也不需要他的保护了。

言彦华老了,需要接班人了,开始有意无意的去在乎他,去亲近他,终于开始在意起他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到他习惯了外面漂泊的生活,言家……就当成是一个豪华的客栈吧,偶尔回去住一住,偶尔会去看一看明嫣有没有被欺负。

……

他喜欢机车的风驰电掣,喜欢骑着它风从耳侧两旁刮过去的锋利感。

直到同一时间,在很多个夜晚看到了一个长飘飘的女人。

恬淡的笑容,由里到外出一种淡雅来……不知道有没有人死后会转世,如果他的母亲投胎,大概就是那个样子。

他让几个兄弟去吓那个女孩儿,他借机去认识,她说,她叫莫云。

这个名字挺好听,明舒,莫云,连名字都那么相同。

第一次贴近她,闻到了来自和母亲身上一样的香气,他思念已久。

只可惜,她有男朋友了,为此他失落了好久。

在看到她和她男朋友拥抱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闷闷的走到了明嫣的高中外面,闲着无事,接她放学,找点事儿做。

倒是意外救了一个女孩儿,她跟没见过世面一样,缩在那里,怕的要死。

倒是有一点,她没有像个疯子一样的呜呜乱叫,只是双手抱胸,靠在墙壁上,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有泪水在打转,还知道咬着唇不哭。

“我叫言驰,别怕,跟着我,没人敢欺负你。”

他骑着车带她出了那个胡同。

她是大一的新生,来这儿做家教。言驰看了看她的穿着,短裙陪短袖,倒是挺清纯。

这年头的垃圾,真的,特别喜欢这类的女孩儿,看起来不谙世事。

“我叫郁清秋,谢谢你救了我,我在传媒学院上学。”她说,声音脆生生的,悦耳动听。

莫云的声音带着成熟,带着记忆里妈妈的味道,比起来……他还是喜欢后者。

小年轻蛋子女孩儿,谁喜欢,干巴巴的,没有味道。

他没理她,走的头也不回。

………

他总感觉,这屁女生蛋子在他的身上安了监控,他走哪儿都有她。

还挺烦。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女孩儿,家里已经有一个了,虽说不会动不动就哭。但是,她一睁着眼睛看你,你就觉得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最邪恶的男人,她们干净清澈的你都不配和她们站在一起。

而且家里的小屁孩儿还是个间谍,那个叫郁清秋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买了明嫣。

还跑去他的家里,跑到他的卧室。

言彦华可是出了名的淫贼,在外面女人无数,他的种……哪有一个好的!

言驰在外面打了架,带着伤回来,她乖巧的坐在他的屋子里看书。

“嗨。”她站起来,清新脱俗的模样,唇红齿白。

他瞄了她一眼,他的卧室是假复式的,他直接坐在台阶上,“你来干什么?”

她跑过来站在他的面前,细腰长腿的,倒是挺漂亮,播音系,声音也好听,叫起床来也一定动听死了,你看,他就是这么龌蹉。

“看你啊。”

“喜欢我?”他伸着长腿,脚尖魅惑的在她的腿上晃来晃去。

她脸红了,她居然还会脸红,算一算……她像个尾巴一样的跟在他的身后已经两年了,脸红什么。

她咬着唇,那副模样,真想让人剥了她的衣服,玩死她。

比他妹妹还纯情呢。

他笑了下,脚一伸,从她的两腿之间挤了出去,让她夹着他的腿。

“只可惜我们言家的男人都是下流胚子,只有我特、别、纯。”

这种女孩儿怎么可能呆在他的身边材,他又不是什么好人,人家可是干净的……他只是把腿伸过去,她都害羞的头都不敢抬起来。

这种女孩儿,哪儿配的上他呀。

再说了,他也不喜欢这类,他喜欢莫云那样的女人。

他不喜欢女孩儿,他喜欢的是女人。

………

他痴迷莫云,莫云也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包括那个女孩儿。

有一回在外面,那女孩儿还在,罗甫务那群混蛋当着她的面儿在讨论她和莫云谁比较有趣。

莫云那种女人,说实话,是个男人估计都会喜欢。俗话说柔能克刚,她就是那种能把你克的死死的柔,往你身边一坐,感觉这个空气都香喷喷的。

“言哥,你说呢?”罗甫务居然问他。

他嘴里还吊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呢,他瞄了眼早就气的腮帮子鼓起来的女孩儿,阳光一照,那脸嫩的感觉不用掐,都能滴出水来。

气呼呼的,挺有趣,他咧嘴笑了。

“当然是莫云,谁喜欢生青瓜蛋。”

她一下子跳起来,对着他的脚就踢了下去,“你个瞎子,人家都有男朋友了,才不理你呢!”

走了。

他看着她的背影,绑着的马尾在空中来回的甩,她所有的肢体都在说:我生气啦!

“哇,可爱。”罗甫务在他的身边,色眯眯的盯着她看。

言驰没吭声,就是腿被她踢的有点疼,小屁孩儿还有情绪呢。

………

那个时候,郁清秋和原芷蓝已经是好朋友了。他这个人,他自己都说自己是垃圾,不知道哪里招女孩儿喜欢,原芷蓝也扑上来。

原南风喜欢她,他知道。

警告他,不许喜欢原芷蓝,否则砍死他。

言驰当时就回了他,“我要喜欢我不知道喜欢那小孩儿?”

“谁?郁清秋?”

他哼哼。

“算了吧,你哪儿配得上,那小女孩儿前途不可限量,播音呢,又好看。迷恋你是因为你还不喜欢她,别去招惹她,好姑娘我们不需要。”

说的也是。

后来罗甫务不知道的什么疯,当着她的面叫郁清秋嫂子,郁清秋羞的想笑也忍住,你看那个闭月羞花的模样,真是应了原南风的话,好姑娘他们不需要。

罗甫务蠢的又叫了声,被言驰一锤打了一颗门牙,揪着他的衣服,“下回莫云来了这么叫,别他妈瞎叫!”

她气的不行。

过了许久他才知道,是那女孩儿给罗甫务说了很多好话,罗甫务才同意的。

他这种垃圾,有什么好的,喜欢他干嘛……莫名其妙。

……

说起来,人生的第一次还是和莫云,婚前,她喝了酒,带着几分醉意来找他,他也喝了酒,他流量不行,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做了。

会碰她,他非常有罪恶感,他自己都说不清这种罪恶感是从何处而来。

反正那一晚做了,第二天莫云就去了意大利,结婚去了。

他追了过去,他又不是什么道德圣人,把她从婚礼上抢走,他又不是干不出来。

但是去了之后,他还真的没有干出来。

她穿着婚纱步入殿堂,拖尾很长,从他的裤腿边上擦过,他只觉得那一块带着火辣辣的疼,恰好那一块被小女孩儿踢过。

她顺利的完成了仪式,老公也不错,年纪比她大一点,应该会知道疼她。

“这是我弟弟。”她对他老公这么介绍的。

那一瞬间,言驰笑了。

他坦然的接受这个身份,“你好,麻烦对我姐姐好,不要三心二意,得疼她照顾她,以后有了孩子,要一起带,不要冷落家庭,不许责备她。”

莫云有点意外,大概是觉得他这种以拳头说话的男人,不会说这种话。

……

谁也没提那晚的事,就当从来没有生过。

那一天,他也不是一个人来,还有明嫣。她非要吵着一起出来玩,他把明嫣放在酒店里,他去喝酒。

在那儿碰到了盛云烟,厉弘深的未婚妻。或许是因为家庭的影响,其实他对性这种事,欲望非常淡。

十个男人十一用手,他用手的次数都少的可怜。他怎么可能会去强暴盛云烟,又没有莫云有味道,还没有那小女孩儿漂亮清纯。

不过也挺好看,因为都是中国人,又是在陌生的国度碰到,那就碰一杯。

他喝的慢,因为他知道自己酒量不好。她喝的很快,两杯酒下了肚,就不知道自己谁是谁,抱着他,摸他的胸口。

问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为什么对她没有想法,如果不是他阻拦的快,她就要去摸他的神秘处。

他没有洁癖,但是也不喜欢一个满身香水的女人呆在自己怀里,可她像个八爪鱼一样,扯都扯不开。

他叹气,喝了酒的女人都他妈一个德行!酒后乱性是不是女人明的!

这会儿还真是有点想那个小女孩儿,起码她不会喝酒,起码她不会扒着自己不放,起码她嫩的想让人把她揉碎……

扯不开就随她去,不知道哪儿蹦出来的蠢女人。

……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打的,一个花瓶砸下来,脑袋就开了花,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醒来的时候,听人说,已经过去两年半了。他的妹妹明嫣都嫁人了,两年半,好像过去了几个世纪那么久,生了很多事情他都不知道。

以前的种种也忘了…

明嫣,言昱宁,郁清秋,莫云,罗甫务,原南风………通通都不记得。

倒是有另外一个女孩儿,长的小家碧玉,穿着护士的服装,像刚开的茉莉花儿。

“我叫严思文,我是你的看护。”

严思文……哦,他记住了。

是原南风主动找上他跟他说过去的事情,给了他许多照片,原来他叫言驰,是言家人,妹妹叫明嫣,弟弟叫言昱宁。

他是因为强暴被人打中了要害,所以昏睡了两年。

强暴?

他这么……禽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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