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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五章 不赎身

秦珍不肯被赎,出言不逊,秦小宝生怕她惹怒络布轩,立刻训斥道,“秦珍,别不识好歹,络公子是为你好。”

“我需要他为我好吗?”秦珍没好气道。

秦小宝脸一黑,“怎么不需要,给你赎身你还不乐意了。”

“屁,他这么好的心肠为我赎身,以为我不知你们打什么主意,”秦珍半点颜面不给他留,“小叔,你想把我送给他当丫头,也得看我愿不愿意。”

她冷哼一声,语气满是不屑,“你也歹有功名在身,为了讨好同窗,把自家侄女送给人当丫头,说出去不嫌丢人,话我撂在这,我不需要你赎身,再来纠緾我,我就把你和秦家人做过的丑事全部掀出去,反正我已经是丫头了,豁出去,咱们就看谁更不要脸。”

这话一出,秦小宝面色大变,乍青乍红,恨不得上前把这丫头拍死得了。

跟络公子有什么不好,人家京里来的大家公子,身边丫头养得比小姐还精贵,若是拢络住络公子,将来挣得一位份,不比做丫头强。

不识好歹的死丫头,秦小宝真真是恨死了三哥家的小野种。

那位原先对秦珍志在必得的络少,也变了脸,他大概没料到,这丫头性情如此烈。

他只想找个好玩的丫头陪伴,可不想给自已招祸,秦小宝这小侄女桀骜不驯,瞧瞧这双眼睛,好看是好看,却盛满一腔恨意,十岁,就算得手了养在身边,保不齐哪天给他背后一击,那可真是没地说理去。

小小年纪,就有玉石俱焚的勇气。

络布轩被这丫头扫了面子,他不是大气的性子,只觉对方不识抬举,打消买她做丫头的念头,不代表他会放过对方。

“罢了,原也是好意,不领情便罢。”络布轩故作大方的挥手,“我们走。”

秦小宝见络布轩主动揭过这一茬,暗自松了口气,说实话,他确实怕小侄女不管不顾的出去乱说一通。

他秦家因为自已和大侄子同时考中秀才,在凤阳郡是头一份,多少有些名气,送侄女给络少做丫头,这事绝不能闹到名面上,不然,他和大侄子的名声就完了,仕途也将走到尽头。

只是,侄女在络少面前这一通说,前期在络少面前买的好,全完了,现下,还不知络少如何责怪于他。

秦小宝心中忐忑,马蹄声响起,他狠狠剐了秦珍一眼,硬着头皮,追随络少打马离去。

站在马车前的秦珍只觉扬眉吐气,心想,经此一遭,秦家人应该消停了,然而,却不是。

“大叔,走了。”

车夫从怔愣中回神,连说好好,心里却同情地想,好厉害的丫头,只是,惹了有功名在身的叔叔,日后若归家,可就惨了。

秦珍不管旁人如何想,她掀帘子进入车内,一屁股坐下,从角落里取了水囊猛灌了几口水,一抹嘴,扬声畅快不已地说,“头一回这么解气。”

以前被秦家人欺负得狠了,现在就骂骂过过嘴瘾,她也觉得爽得很。

刚刚的秦珍在外面放的一波狠话,卫末全听在耳里,在他看来,丫头委实聪明得紧。

几句话就切中要害,捏着秦家人的软肋,想来,丫头会有几年的平安日子过。

他赞叹的笑笑,越发喜爱这丫头,索性拿了书出来,“珍儿,过来,我教你识字。”

秦珍一听,这个可以,她欢欢喜喜坐到卫末身边,一个认真教,一个认真听,时间过得也快。

第一天晚上错过了宿头,他们只好宿在野外,秦珍还觉得挺好玩,兴冲冲的跑到林了里,慌称打了只兔子。

很肥的一只兔子,让车夫帮忙生火,她把兔子剥皮去内脏,洗干净后放到架子上烤。

卫末有过不少宿在夜外的经历,也吃过烤兔子,只是没秦珍弄得这么精细。

只见她,拿了把匕首在兔子上划了几刀,把各种调料细细均匀地撒在烤兔上,边烤边转转兔子。

“这样受热会比较均匀,不会烤焦,也更入味。”秦珍说。

卫末悄悄地咽了口口水,他不想知道会不会烤焦,只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吃。

他忍不主催促道,“珍儿,好了没有,烤了快一个半个时辰了,应该熟了。”

车夫也在一旁说,“丫头的手艺着实好,老汉是学到了,真香。”

“是吧,明天教您做一样更好吃的食物。”秦珍捏了捏兔子的后腿部分,已经很软了。

香味飘散,她深深吸了口,“嗯,差不多了。”

她拿了匕首把兔子后腿切下一只递给卫末,“小心点,很烫。”

终于可以吃了,卫末小心地拿帕子接过,吹了几下,急急忙忙往嘴里送。

有点麻有点辣,但味道实在好,他吃得连连点头,表示味道很好。

秦珍的手艺得到肯定,开心地又切下另一只兔子腿,递给车夫,“大叔,尝尝我的手艺。”

“好嘞,谢谢丫头。”车夫乐呵呵的接到手里。

“别客气。”

秦珍取过一只盘子,把兔子剩下的肉剔一半下来,又取过馒头在火上烤,等热后切成两半,夹上兔子肉放到卫末面前。

她比较喜欢吃甜味馒头,古代的馒头,她却不爱吃,只拿了另一半剩下的兔子前腿啃。

填饱了肚子,卫末一脸惬意的坐在竹席子上,比起以前经历过在野外宿营的日子,简直天上地下的待遇。

秦珍把一盘洗好的某种不知名的水果放到他面前,又将火烧旺些,顺手还埋了几个玉米进去。

做好这些,她也坐到席子上,转头见卫末若有所思,笑说,“是不是觉得我简直是居家旅行之必备小能手啊。”

卫末大笑,“可不是。”

“好,就冲你这句话,冰梨子水再多给一碗。”

秦珍跑到马车旁,把藏起来的竹筒拿出来,摇了摇里面份量,应该刚够一碗。

白天,卫末同她讨了好几回,她没松口,这玩意,放了这么久,已经不凉了,但解渴还是不错的。

刚刚吃多了烤兔子肉,又麻又辣的,胃里容易烧心,喝这个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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