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裁决书
仲裁庭开庭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我和李建彬都收到了来自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寄过来的一份文件,不用看我就知道肯定是那天劳动仲裁庭开庭的裁决书了。
我拆开了寄给我的文件,打开一看,果然和我预想的一样,于是我拿起那一份裁决书读了起来。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长劳人仲案字[2020]第xxxx号
申请人:李建彬 身份证号: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饶xx 湖南华胥律师事务所 特别委托
被申请人:湖南天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黄卫国
案由:非法开除补偿
上列双方因非法开除补偿劳动争议一案,本会立案受理后,依法指定独任仲裁员,并公开进行了审理。申请人李建彬及其代理人饶xx到庭,被申请人代理人李光金和刘雯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述程:申请人自2010年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系被申请人水务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x月x日,被申请人总裁杨聚强在公开场合发表辞退申请人的言论,后于x月x日,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申请人能力不能满足要求。但是申请人认为自己已经在被申请人处连续工作超过十年,担任水务事业部总经理已超过六年,期间工作一直正常开展,突然出现被申请人所说的不能胜任岗位的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且被申请人无法证明申请人不能胜任岗位这一点。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非法解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双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四十万元整。
被申请人虽然有代表出席但是对申请人的主张持不认可态度但未提供相关的答辩和证据材料。
本会经审理查明: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员工,被申请人于2020年x月x日以能力不足为由解除了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但是被申请人未提出能够证明申请人能力不达标的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已经满十年,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约为人民币元。
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代发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庭审记录为证,足以认定。
本会认为: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时遭到被申请人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未能证明解除劳动的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提交了月工资标准的有效证据,本会予以支持。现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被申请人应一次性支付人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双倍的赔偿金。
现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四十万元,限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员:于xx
二零二零年x月x日
书记员:xxx
李建彬看到这份仲裁的裁决书,很高兴的打了个电话给我。
“饶律师,我收到仲裁庭的裁决书了,你收到了没有?”一听这话,就有掩盖不住的欢喜。
“我也收到了。不过你现在这么开心是不是有点太早了?”我反问道。
“早嘛?仲裁都打赢了,还不能让我高兴一下?”李建彬得意洋洋。
“你觉得以你对杨聚强为人的了解,这个钱他会乖乖地给你吗?”我反问道。
“这个……”李建彬可能一开始没有想到这一出,不由的愣了。但是他又很快反应过来,说道:“对对对,如果他肯乖乖给钱,那他就不是我们认识的杨聚强了。”
“我估计杨聚强很有可能就会卡着15天的时间节点提起上诉的,我们要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准备。”我提醒他道。
“下一步工作是什么样的准备呢?”李建彬不解地问道。
“当然是应诉的准备了。”我回答道。
“这样子啊,应诉的事情主要还是看饶律师的了,你看需要我再准备哪些材料随时和我说,这一次我肯定要跟杨聚强他斗争到底。”听到他这些话,我实在无法把当年我在天一环保看到的那个杨聚强的舔狗和面前这个人联系起来。
不过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的,于是我偷偷拨通了李光金的电话。“李大人,最近还好吧。”
“托饶律师的福,还行。我想饶律师打电话给我,应该是问裁决书的事情吧?”还没等我开口,李光金就说道。
“对,就这个裁决书的事,不知道杨老板看到裁决书没有?他是怎么个反应的?”既然对面直接,我也不和他绕弯子。
“杨老板还没有看到这个裁决书,不过不管他看没看到,他的反应我都知道,肯定是在临近上诉的截止日期去法院提交诉讼。道理嘛很简单,就是想拖时间。”李光金回答道。
“那看样子果然和我想的是一样的,只是到了法院的话,李大人恐怕就不好那么轻松了吧?”我回答道。
“那你就想错了,法院轮不到我上。我只是公司的法务,到时候上法院诉讼的是杨老板专门从外面请的律师。”李光金说完这句又补充道,“饶律师,你要是没什么事,我们就先挂了吧。天一环保的规矩你懂的。”
“好,那我就不打搅李大人了。”他说的天一环保的规矩我也懂,那就是在公司上班时间是禁止打私人电话的。虽然这样的规矩很难落实,但是天一环保专门养了一个部门叫行政部,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在各个办公室转悠,看大家有没有遵守杨聚强定下的很多严苛的规矩。
结束和李光金的电话之后,我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始研究以往天一环保和离职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仲裁后续的法院上诉的案例来。
一研究我才发现,所有的案例中都是天一环保主动上诉的,而且不管赔偿的金额是高是低。
最让我觉得搞笑的是,有一个仲裁只有区区5000块钱,天一环保居然还上诉了一审和二审。我想这样的案子即使一审二审翻过来了,所付出的律师费也远远超过5000了吧。
看到这些案例,搞笑归搞笑,但是我知道接下来的一审二审肯定没有这一次仲裁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