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再探流沙
絮和清欢这才看清来人,竟然是长乐。
长乐道:“絮一路上都是魂不守舍,就知道她有点问题。”
她满不在乎的放下手来,“不过絮,你跑的真快,我差点跟丢你。”
雨水顺着她的面颊流淌,她的血液顺着皓腕缓缓流下,滴落到地面,又和雨水混在了一起。
清欢眉头皱的厉害,心里暗暗的揪成了一团,他厉声道:“走开,我不需要你来护我。”
“你现在虚弱的厉害。”眼见又一道惊雷落下,长乐将清欢护在了身下,雷电如鞭抽打在长乐的背上,一瞬间衣屑纷飞,皮开肉绽。
长乐嘴一张,一口鲜血蓦的喷了出来,溅落在清欢的衣领之上。
“你让开。”清欢的抬起手去推她。
“先生,我可不是为了你,我只是想试试。是不是因为因为禁咒的原因,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死不了。我之前在若耶城的状况,你可能没有看到,若是常人受到那样的伤害,早就该死了。”
“长乐,我们之前的约定你忘记了吗?你要听我的,你让开。”
清欢很想将长乐推开,可是他已浑身经脉尽断,有心无力。
“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有能力把我送回梨雪之庭吗?”长乐道。
“长乐,清欢……”絮想要冲上前去,长乐一手挥出,地上的雨水瞬间凝结成冰锥,将她困在原地。
长乐早已经今非昔比。
虽然龙骨在不停的修复着她的肉体,可是疼痛却是真的。
清欢望着她痛到扭曲的面容,脖子上手臂上都是暴起的青筋。
即便痛入骨髓,她依旧紧咬着牙关,一声不吭。
她是不服输的,就像一棵坚韧的小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清欢从来没有淋过这样冷的雨,冰凉入骨,冷的让人断肠,
清欢低声呢喃;“长乐。”
“不妨事。我日日经受万箭穿心之苦,早就已经习惯了。”长乐伸出手轻轻抹去清欢脸庞上的雨水,亦或是泪水。
虽然她嘴上是这样说的,可是清欢却感到,她另一只抓着他的手,那冰冷的手指已经扣进了他的肩头肉里,她一定很疼。
絮凄厉的大叫着:“长乐……长乐……”
无数道惊雷落在长乐背上,很快长乐陷入了昏迷之中…………
长乐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蝎子的背上。
竟然已经到了流沙城,如此说来,她至少昏迷了三日。
清欢还记得第一次来到流沙城的情景。那时候还没有絮和希音。
黎明将落叶变成了皇冠,戴在长乐的头上。
那时城墙边的落叶,也如那日一样,堆了一层又一层。
唯一不同的是, 今天有人落叶拢成一堆,铲起来放在小推车上。
絮道:“流沙人虽然很富有,却改变不了流沙的资源匮乏的弊病。沙漠中气候干旱,植物稀少。他们收集这些落叶是拉回去喂了牲口。这里的人从不会放过最后一点或许能称之为资源的物什。”
清欢和黎明两带上了大胡子,基本就遮住的半边脸,头发完全被束了起来,绑在脑后,而长乐带上了面巾,遮住了脸,这个城里的流窜犯通缉犯数不胜数,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很多,因此这种装束,也十分的正常,衣服也换成了短装玄服,这一次进城,远没有上次让人瞩目,因为他们的装束比较趋于流沙本地人。
清欢取下戒指推开。碎片之间似乎有特殊的连结,那枚戒指忽然悬浮在空中,朝着前方飞去。
众人大惊失色,忙循着戒指的指引,追上前去。
戒指在一个府邸门口停了下来,“啪”的一声落在了地面之上。
清欢忙上前捡了起来。
“这里是哪里?”清欢问道。
絮道:“雇佣兵首领浩云的府邸。”
“碎片就在这里吗?那还等什么,长乐时日无多,我抓紧时间去取来才是。”黎明道。
他上前两步,却被絮拦住了:“这里不是可以私闯的地方,浩云在流沙就相当于土皇帝。我们需要想其他的方法。”
“看来你也办法。”清欢道。
絮嫣然一笑:“办法倒是有的,就是麻烦一点,这个……”
“这样可以吧。”絮欲言又止,数十片金叶子落入了絮的手中。
絮笑道:“黎明公子真是爽快,我的一个朋友,正好是浩云的随从。我跟他沟通一下看看。”
“那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这一路风尘仆仆,是该 好好休息一下。”
他们在城中随便找了一个旅店住下了,放好东西,都来大厅用餐。
点完了菜,黎明对小二道:“好久没来流沙城了,不知道流沙城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不如你给我讲讲,我这个人最喜欢边吃饭,边听故事了。”他说着在桌上放了两片金叶子。
小二一脸的不耐烦随便变成了喜笑颜开:“这你可找对人了。我就出生在流沙,流沙城里大大小小事,没我不知道的,最近还真有大事。”
黎明拉出一把椅子来:“你坐下,慢慢讲。”
“你们回来迟了,没搭上那趟车。”
“什么车?”黎明十分的好奇。
“就是“黄金之城”。
听到这里絮的耳朵竖了起来,兴冲冲的问道:“黄金之城?你说的是黄金吗?”此时絮的眼睛闪闪发光,恐怕比阳光下的黄金还要闪耀。
“对啊,一个月前流沙城来了一个人,流沙城流动人口很多,来来往往的并不奇怪,这个人风尘仆仆,随身带着一个小箱子,他找到了雇佣兵的首领浩云。并告诉他,他在沙漠里找到了黄金矿,他的小箱子里装着一些黄金。他信誓旦旦的声称这些只是一些样品,那片沙漠里有着无法估量的黄金。不止是雇佣兵的首领,这个喜讯让全城的人都陷入了疯狂,不需要招募,无数人的人纷纷的来报名,希望有机会前往黄金之城。”
听着他的讲述,絮懊恼的捶胸顿胸:“啊,我要是早点回来就好了,就可以去黄金之城了。”
“你为什么没去。”清欢问道。
“哎,我倒是想去,他们不要我。”小二摊了摊手,“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黄金没带回来多少,却带回来不少的奴隶 。”
“奴隶?”希音有些好奇。
小二说道:“就是当地的原住民。”
希音道:“他们是心甘情愿的?”
絮接话道:“怎么可能,多半是抢回来的吧。”
“难道他们不会反抗吗?”
“反抗?那些居民都是一些愚昧的原住民。而流沙城住的些什么人?窃贼,强盗,凶犯……几乎聚集了整个大陆最穷凶极恶之徒,城中都是帮派,黑市,雇佣兵,赏金猎人等,那一种不是刀尖舔血的买卖。原住民拿什么反抗。”小二笑着说道。
“那些奴隶是在黑市拍卖吗??”絮问道
小二道:“是的。”
希音面色低沉:“拍卖?人类岂能当作物品去买卖 ?”
黎明安慰道:“每个地方情况不同。”
长乐追问小二道:“到时候浩云会在吗?”
“当然会在。”
此时菜已经全部上完了,黎明将金叶子递给了小二,对他点了点头。
清欢道:“大家旅途劳顿,不如吃完饭就先回去休息片刻。到了晚上,我们再去黑市一探究竟,如何?”
“要等到午夜呢。黑市也被称为鬼市,因为它的时间一般在午夜,三更半夜鬼开门。”絮道。
黎明夹了菜放进长乐的碗里:“你们可以安心的睡下,养好精神,到时间了我叫你们.”
絮道:“你不困吗?我现在给我一个枕头我立马就能睡着,我困死了。”
黎明表示赞同:“我也是。”
长乐道:“还是我来叫你们吧,你们先睡。我现在跟你们不一样,并不会时常觉得困,可能是因为,我一半是人,还有一半是机械。”
听到她的话,众人都觉得有些心酸,特别是黎明,他心里十分的难过。
他觉得都怪自己没有保护好长乐,都是他的错,心中的愧疚让他至今不敢与长乐亲近。
“那就这样决定。”清欢拍板道。
鬼市一如它的名字一样莫测,是建筑在地下的一个集市
所谓的鬼市,就是一所地下拍卖场所。白日里都是紧闭着门,只有半夜才会开门。
中间广阔的高台,有巨大的纹络刻印在上,不细看的话,像是天然的沟壑一般。 沟壑中偏偏是红色的,与黑色的石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是画上去的?”希音有些好奇。
清欢蹲下身端详片刻:“这个不是画上去的,这些花纹原本是凹进去的,是血液;不知道多少人的血液,将这些缝隙填满了。这里是个古祭台。”
他站起来向四周望去。只见东南西北四方的石壁上各有面目狰狞的石雕兽首,它们大张着嘴巴,似乎在遭受苦难十分的痛苦。口中各衔着一颗夜明珠,将这个地下场所照的如同白昼。而祭台周围的石椅却与祭台的颜色完全不一样,应该是后来搬进来的。
“这个地方的年代,应该比流沙城的历史还要久。絮,你对这里了解吗?”
“你要看是哪一种了解了,来是来了很多次,它的历史我却不知道,也没有深究过。”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