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你结婚的时候,需要我做伴郎吗(二)
方筝计划在这个月,胶鞋厂调整完一条生产线。
隔壁塑料厂也紧锣密鼓的生产,鞋底所需要的软底塑料和鞋面要用到的各色漂亮塑料。
下个月开始,胶鞋厂计划生产一万双出来试水,要是反响好方筝就准备带着货,到更繁华的几个城市去碰碰运气。
不趁着年轻多干点难不成要等到半截子入土吗。
曲终人散。
计划宣布了,火锅也吃完了,陆陆续续的有人告辞连方老爹都带着暮雨去隔壁李爷爷家串门。
长长的电线垂在房间中央,末尾挂着一个灯泡,一阵风过灯泡被吹得一晃一晃的。
晕黄的光就这样摇来摇去,来回打在对坐的两个人身上。
方筝不知道怎么开口,青春期的少年人她自己也当过,不外乎那几样。
钱,郑玉笙兜里有,霸凌更是不可能,他这武力值这黑了吧唧的心眼还能被一群象牙塔里的娃娃欺负。
思来想去,所以也就感情了。
‘儿’大不中留(你到底养了别人几天啊,就开始儿子长儿子短啊)留来留去留成仇。
坐如针毡,手指动了又动,最后斟酌着开口。
“那个....其实你现在已经年满18岁,是成年人了,所以其实谈个恋爱也没什么,但现在你的职业是学生,学生还是把精力放在学业上为好,待你考上大学,什么样的女孩子没有,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良言过耳,郑玉笙盯着一晃一晃的灯泡,不知道怎么开口,说出他心中千回百转,连自己都理不清的思绪。
方筝当他还是没想明白,只能硬着头皮接着劝。
心里却一万头神兽跑过。
啊,她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啊,让青春期的少年,如老僧入定一般古井无波无欲无望,简直是违背常理,不,是违背生理构造的反人类设定好吗。
“那个......让你考大学,不是需要你有多大的成就,而是希望你去体会一下,大学的氛围,没有高考过的人生,是不是也算遗憾,钱什么时候都可以挣,但是读书的年纪一旦过了,想再把书本拿起来就很难了。”
方筝还在喋喋不休的动嘴皮子。
郑玉笙却只问出了这么一句。
“你结婚的时候,需要我做伴郎吗?”
刚刚还家长里短的氛围戛然而止,不知道为什么空气开始微妙了起来。
沉默ing......
方筝觉得自己的才出厂没多久的大脑cpU都快烧坏了,这都什么跟什么牛头不对马嘴,我和你说读书的事你却和我说作伴郎。
“不是,你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我结婚,你做伴郎?”
我结婚的时候,为什么你要做伴郎?
你不是应该在台下等着吃席或者是帮我招呼宾客。
而且伴郎不是应该男方那边准备的吗,为什么女方的家属要去做伴郎。
一天天的,你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
有这个精力,为什么不多读两本书多背几个单词多记几个公式。
“为什么这么说,你到底想问什么,你心里又在想什么,你能和我谈谈吗?”
郑玉笙很固执,黑黝黝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看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方筝知道今天要是不回答他,这孩子怕是不会再开口了。
“好吧好吧,服了你了,先回答你的问题,第一,我结婚的时候,你不会做伴郎,因为伴郎是男方的兄弟或者朋友来担当,与女方无关oK”
方筝伸出一根手指头,接着又伸出第二根手指头。
“第二,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方二十,男方二十二,距离我们现在都还有点远,而且国家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不是,你这家伙是不是在学校看上哪个女孩儿了”
方筝摸着下巴,突然柯南附体。
郑玉笙不会是已经有对象了,所以才旁敲侧击的问这问那。
他问出伴郎之事,应该就是为了确定她最近有没有恋爱,近期有没有结婚计划。
如果作为老大的方筝自己都结婚了,那就没有任何理由来阻止手下的爱情,所以这家伙蔫坏,问个话都要在肚子里转晃荡几圈也不怕肠子打结。
还好她聪明,一下子就get到了对方的点。
“没有,绝对没有!”
方筝一问完,郑玉笙突然坐正了身体,发誓一般表示自己绝对没有恋爱,眼睛看东看西就是不看她。
“是吗?”方筝不信。
郑玉笙答非所问,突然的转移话题。
“碧津山庄的房子你喜欢吗?”
方筝不知道为什么话题,突然又转到了这个地方。
“那么好看的房子为什么不喜欢?你不喜欢吗?”方筝反问。
“我不喜欢,但是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跟着你喜欢,你喜欢的我都喜欢,你不喜欢的我也不喜欢。”
郑玉笙低声嘟囔,虽然声音很小但她还是听到。
我喜欢的你都喜欢,我不喜欢的你也不喜欢,这样的无条件追随,方筝用她二十多年的经验只想到一种人。
脑残粉。
这是崇拜她的意思吗?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身边还有这样的迷弟。
早知道是这样的话,肯定勤练武功天天洗头,以身作则成为一个爱学习爱生活的好榜样。
她拍着对方的肩膀,一脸我都懂。
谁年轻的时候还没一个崇拜的对象呢,就像她小时候也喜欢孙悟空一样。
也曾经幻想着有一天和大圣一起,腾云驾雾,除强扶弱。
方筝的表情像六月的天气一般,一时晴一时阴,一时风一时雨,变过来变过去坐在她对面的少年局促不安。
他那些隐秘的心思,通过这种隐晦的方式说出来,心口里的热气上涌,慢慢的蒸腾到脸颊耳后。
奈何对方完全曲解了他的意思,现在正组织语言,怎么委婉的表达。
追星没什么,但不能把自己的脑子给追没了。
目前还是学习更为重要。
整整快一个小时的时间,两个人鸡同鸭讲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反正最后,想问的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想得到回答的也没得到具体的回答。
......
日子仍在继续。
三月底,山上的灵芝山珍等全部都运了下来。
方筝也第一次见到了小饭馆老板的兄弟。
黝黑的皮肤,脸颊上两坨高原红,开裂的指甲盖,面似靴皮,竟是比年纪更大的小饭馆老板还老相几分。
拿到货款的那一刻,跟着压货的三个人皆热泪盈眶。
当夜,老板娘夫妻关闭小饭馆,老板拿出看家本事做了十六个大菜。
满满一桌子,放都放不下。
新酿的米酒,带着一股子清甜,温热的滑过喉咙,醇厚的香气,似要将人带回丰收的麦田。
方筝趁热打铁。
“这次回去咱们把灵芝种植搬到台面上,请几个有经验的老把式,好好指导,等有了稳定的收获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
万老板那边已经明确表示,只要他们这边的供货以及质量能跟上,价钱不是问题。
“对,你们多听听方筝的,这姑娘本事大着呢,这次能把货卖出去全靠她的人脉,又忙前忙后的怎么着也得敬一个”
老板娘说完,桌子上连带老板和他儿子,呼啦啦站起来五六个。
“使不得,使不得,我真的啥都没干,全靠你们挖的灵芝品相好,才卖的上价格......”
一番推辞,几个人总算坐下来好好说话。
“姑娘,你所说的灵芝种植又是什么?”
“嗯,这个就和你们种庄稼是一样的,灵芝山珍之类的也是植物嘛,它们平时喜欢长在什么地方,你们就在那附近撒种子撒孢子,周围的野草啊杂草之类的都给拔了,当然我就是打个比方而已,具体怎么弄你们自己多试验一下。”
方筝掏出怀里的小本子,一笔一画的在本子上划拉。
搞半野生种植是个任重而道远的活儿,但若是能稳定输出,每年挣的钱不比背井离乡挣的少。
几人千恩万谢,将方筝写的粗略计划,宝贝似的揣进怀里。
是夜
方筝难得的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