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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重回旧庭院,不忘诗句缘

“我赞成!”

沈江华的排位更靠后,却第一个响应方脸领导:“写出《礁石》、《大堰河》的艾老,不该再拖下去了。”

“我同意!”

“我也同意!”

……

其他人纷纷响应。

得道多助!

沈江华满脸激动,心中感慨万分。

他们这个会议室里的人,严格来讲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由各方统筹来的。

施怀仁敢对方脸领导提出异议,是因为他并非对方的直接下属。

会议室里大部分人,情况和施怀仁类似。

譬如沈江华,曾经采访过林爱民,目前闲置,也和艾晴有关,故而叫来问询。

听了领导的话,他颇受鼓舞。

别说上面定的腔调和沈江华内心想的一致,就是模棱两可,他也会出面力挺艾晴复出。

一个原因,是沈江华特别喜欢艾晴的诗歌,另一个原因,他也想帮林爱民。

艾晴出来工作,比照先前的职位,肯定会受到重视。

施怀仁再想安排人诋毁林爱民,也会有所顾忌,这样能多多少少减轻沈江华内心的愧疚。

当然,他看得明白,自己的行为称不上雪中送炭。

林爱民靠着4月初三篇小说,早已完成自救,甚至打击了施怀仁。

但哪怕锦上添花,该做还是要做。

“好!”

方脸领导见状,非常满意。

前几天《请示报告》获批,具体的实施方案还需要讨论。

优先解决一些人的问题,是有关部门认可的。

源于目前林爱民小说带来的轰动,艾晴就排在了前列。

“沈江华同志!”

事先调查过情况,他点人:“艾晴同志就在燕京,你负责他复出的安置工作。”

既然要复出,就不能窝在偏僻区域,以前该有的待遇,至少要照旧。

“是!”

沈江华此时因采访的缘故,不再是《人民日报》的记者,自然是有空的。

散会后,他立即去拜访艾晴。

艾晴目前住哪里?

早期他用稿酬,买下豆腐巷9号的四合院。

后来去了新自治区,五年前以治眼为名,拖着病老之躯回燕京,房子早就让人占据,豆腐巷都改叫丰收胡同了。

那时艾晴是有问题的人,只能暂借住西单背阴胡同28号小妹蒋息宁家。

……

这些瞒不过有心人沈江华,所以他拿到相关部门出示的文件,立即去了艾晴家。

艾晴老人头发花白,好在精神还算矍铄。

这些年日子过得困苦,他患了前列腺增生,如厕太远,不是很方便。

“您还想住丰收胡同?”

沈江华问了老人家的需求,再想想目前安排的住房,点了点头:“史家胡同27号离公厕的确远,我帮您问问。”

也是巧了!

丰收胡同艾晴老人的旧住宅,正好这个时间点儿腾出来。

回做协沟通,再找了相关部门,4月下旬,艾晴一家搬到旧庭院。

“小沈同志!”

艾晴握住沈江华的手,满脸激动:“幸亏你帮忙奔走,我终于有了可以创作的住所。”

“都是我该做的。”

沈江华有感而发:“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艾老要谢,就谢您曾经写的这两句诗。”

“不是林爱民同志接受采访时吟诵,他就不会招致某些人诋毁。”

“没有他反驳施怀仁,就不会有人率先关注您。”

……

他叙述艾晴提前安置的前因后果,话里透着唏嘘:“如果您没有提前复出,丰收胡同的房子很可能安排给其他人。”

“您看看爱民同志写的小说。”

沈江华早有准备,拿出《燕京文艺》第3、4期,和《人民文学》、《魔都文艺》第4期。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森林里来的孩子》!”

“《灵与肉》!”

“《巴山夜雨》!”

“您慢慢看!”

他告辞离开。

甚少与外界联系的艾晴,读完四篇小说,以及林爱民的自我论述,掩卷感慨:“是个好苗子!”

他叫来儿子艾单:“我要写字!”

艾单立即磨墨。

手持毛笔,艾晴挥毫,在宣纸上写下十个字。

【重回旧庭院,不忘诗句缘】

“你已经十六,也是个小伙子了。”

他盯住儿子:“亲手交给林爱民,全我们俩诗友的缘分。”

“明白!”

跟着父亲读了林爱民小说,艾单是佩服对方才华的。

再有沈江华点明自家住进丰收胡同的幸运原因,他心里也有着感激,立即向艾晴做出保证:“三天内完成。”

“你啊!”

妻子高英见状,满脸坚毅对艾晴道:“还是有顾虑吗?”

当年和艾晴相爱时,正遇到他要去新自治区,她义无反顾跟随,性子里的果敢可见一斑。

明白妻子话里的意思,艾晴笑着拍拍她的手:“我早就看淡了,这样做是怕连累林爱民。”

高英一下就听懂了,握住艾晴的手:“会慢慢变好的。”

艾单刚刚挂起宣纸,等着风干,见状撇撇嘴。

日子好过了,父母俩还矫情了。

他悄悄拿起《燕京文艺》杂志,再次阅读林爱民的自我论述,越看眼睛越亮,等不及想尽快和对方见面。

所以到了第二天,艾单找沈江华问了林爱民家的地址,就到双井街道的职工家属院堵他。

来晚了,林爱民出门了。

艾单也是个有韧劲儿的,一直等,等到林爱民的妹妹林若兰放学。

“找我哥的?”

林若兰上下打量艾单,以为是林爱民的知青朋友,笑着往家里让:“你等会儿吧,他要很晚回来。”

他这个哥哥整日惦记嫂子,不到天黑是不可能归家的。

“我是艾晴的儿子艾单。”

艾单瞥下光彩照人的林若兰,脸色微红:“父亲要我送幅字给爱民哥。”

“欢迎爱民哥到丰收胡同做客。”

他放下东西,留了地址和电话,忙不迭离开。

“什么?”

晚上回到家的林爱民,听了妹妹的转述,小心翼翼收好那副字儿。

艾晴除了写诗,还喜欢绘画,有段时间想进美术学院。

他的毛笔字自然是不错的。

就算差强人意,那也是大诗人的墨宝,要好好保存。

将来万一他和朱晽的后代陷入困苦,靠着这十个字,或许有解决问题的可能。

不行!

他们家空间太狭窄了,林爱民四下看看,自然而然想起丈母娘家。

先放朱晽家,等林家搬到劲松,再想办法安置。

话说这个字,应该抵得上他喝的参茶吧?

做抵押物也行!

也就是艾老不知林爱民想过什么,否则会撕烂这十个字,砸得他满头宣纸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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