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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在美利坚,最难走的是正路(来一波评论铁子们)

车停在郁金香酒馆外面,巡逻回来的哈德森一眼就看到了在车里抽烟的贝里昂,零零散散的烟蒂扔了一地。

“嘿,贝里昂,怎么,局长也要来巡逻了吗?”

哈德森笑着坐下,这几天让他很疲惫,同样没有功夫去看望家人,对贝里昂抱怨着:“mlgbd,休斯顿的帮派这几天越来越猖獗,都开始到白人社区里面撒野了。”

贝里昂看着哈德森,昏暗的光线衬托出他那双亮晶晶的眸子。

“哈德森,我想让你加入我的事业!”

他没有回应哈德森的抱怨,而是以一种认真的口吻说着。

“事业?我们不是在做吗?”哈德森眨了眨眼睛,下意识说道。

“但是这份事业并不能给你一份安稳的生活,对吗?”

哈德森自从在前几年为了那几个女孩儿割掉帮派成员的老二之后,家人整天都在被各种各样的混混骚扰。

这句话触及到了哈德森的内心,他是一个顾家的人,因为埃尔帕索的治安,他将家人送到了休斯顿,可于事无补。

每个月的探望,也是为了清理那些骚扰家人的杂碎。

哈德森摊了摊手,他或许意识到了这与埃尔帕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有关:“不可能的贝里昂,不要说笑了,美国什么都在最前列,军火,医疗,科技,他妈的就连毒品跟搞基也是世界第一,肯尼迪都会被刺杀,安稳?在美国不存在的。”

事实让哈德森无奈,可他活得通透,既然客观事实无法改变,那么只能自己累一些了。

“记得上次你说爱莎在跟一个巧克力小伙儿谈恋爱?”

贝里昂把座椅放倒,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黑人是什么货色你应该清楚,还记得那天死在卡洛斯赌场里的女孩儿吗?他父亲可是个律师。”

“如果我的女儿被人带到了这样的路上,我就掏出冲锋枪扫死他们,美国的治安为什么会这么差?要是只有警察和军队有枪,那些黑人还会整天无所事事,不工作,不上班,只知道嗑药和抢劫吗?”

贝里昂眯着眼睛:

“这样的社会,年轻人的选择有很多,但是正路,最难走。”

在哈德森心里,贝里昂所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很有道理,他想是不是应该把家人接到身边来

可也不愿意去深入这样没有意义的话题,他喝了一口水,好像突然想到什么:

“贝里昂,FBI的狗东西们有没有报复你,你现在是副局长了,他们总要收敛吧。”

“报复?收敛?”

贝里昂续上了一支烟,只要不是私人任务,他都能从爱德华直到FBI的每一步行动:

“如果他们懂得收敛,我TM就把家里的枪都拆了卖铁,不过要是那些杂种敢来,我就拿火箭筒炸死他们?他们终究还是警探,火力有我猛吗?”

“就你跟爱德华两个人,恐怕……”

“而且,你使用那些武器,也是违法的……”

哈德森说得很隐晦,火箭筒的事情警局帮他压了下去,不然格雷格就得引咎辞职。

而这个时候,贝里昂已经知道继续拉拢哈德森已经没用,这也是大部分美国人的想法。

能盼着儿女们平安成人就已经可以了,妄想改变美利坚的现状?

马丁·路德·金怎么死的?

贝里昂打开了车门,哈德森是兄弟,同事,战友,但不能称之为同志。

“我们是警察,哈德森,FBI在帮助毒贩运毒,CIA在海外种植大麻,制作海洛因,该干死这些杂种的是我们!”

“把这个国家搞得乌烟瘴气的不是平民,而是这些趴在美利坚人民身上吸血的杂碎,对于杂碎,物理消灭才是最好的办法!”

“我不介意当魔鬼!”

听到这里,哈德森只感觉贝里昂疯了。

这句话说完,贝里昂打开车门大步离开,转头上了自己的车。

第二天,早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有照耀大地,贝里昂就被爱德华从被窝里叫醒。

“老板,罗伯特的老婆找你,她说有很重要的事情!”

贝里昂瞬间清醒了过来,他第一反应不是去问什么事情,而是查看积分。

果然,一百三十多万积分到账。

罗伯特得手了。

那么贝里昂应该知道找自己的是什么事情。

救罗伯特一命。

一个帮派分子在监狱里干死了两个三个联邦探员,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他最好一辈子躲在监狱里别出来。

就在贝里昂穿衣服的时候。

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一道更加紧急的消息传到了贝里昂耳中。

局长格雷格的电话。

“贝里昂,法克,快到边境线来,带上警局所有的人手,联邦的杂碎们要强行拆掉我们的围墙!”

听筒传来的声音很吵,好像是两拨人在争执,贝里昂还从里面听出来了拉枪栓的声音。

紧接着就听到了格雷格的大喊:“TMD贝里昂,他们竟然拿枪指着我们,你那该死的火箭筒还有吗?我要干翻他们的铁疙瘩!”

格雷格叫声中喘着粗气,显然怒气已经到达了峰值。

爱德华被这个消息惊了一下,虽然是系统捏出来的人物,但除了对贝里昂绝对的忠诚,他也是一个美国人。

“爱德华,你在这里等着,几个志同道合的兄弟们今天就会来,他们到了之后你带他们来边境线找我。”

贝里昂扎好裤腰,走进杂物间,很快速地从系统里面兑换了几具反坦克火箭发射筒,格雷格说的铁疙瘩一定是FBI的反恐车,要是打起来,步枪还真的拿它没办法。

但是还没有到达警局,埃尔帕索警局的方向就冒起了浓浓的黑烟。

“法克,罪犯都没有抓完,你们要打内战吗?”

贝里昂开车朝着冒烟的地方过去,警察局大楼此刻浓烟滚滚,周边没有一个路人,一群戴着头套的家伙在跟楼里的警察们交火。

这是早晨,还不到上班时间,警察不多,匪徒们已经占领了一楼。

“联邦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铁血?它想要军事占领德州吗?”

“国会那些牛马们难道不知道强行派人干涉德州内务是违反宪法?”

“法克,这些牛马们疯了!”

贝里昂被吓了一跳,也仅仅是吓了一跳,他背着背包走进一家商店,从容地开始为火箭筒装弹。

攻打警察局的人大概有一百多人,贝里昂刚好兑换了几具M176 AT4火箭筒,这是美军在阿富汗战场最喜欢的武器。

一发进窗,上帝也别想活!

商店老板是个朴实无华的大胖子,看样子美国老头儿吃了不少,他看着贝里昂把弹头塞进火箭筒,犹豫着劝阻道:

“贝里昂警官,那,那些该死的枪手,好像是美国人?天哪,你不能杀美国人!”

贝里昂很喜欢这个有着印第安血统大胖子,他买烟经常从这里拿。

因为他总说正义的斗士应该免费抽正义的烟。

“明瑟,你说的对,他们的确一身美式装备,可你显然不是军迷!”

“美军里怎么会有越南猴子?”

“这是法克他妈的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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