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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尝尽黄连珍惜甜 脱胎换骨性格变

齐娜娜畏缩的从吊脚楼的窗口,向楼下看去。只见几个满头大汗,破衣烂衫的妇女,蓬头垢脑抬起无神的眼睛,木然的远看着。壮汉骂了一声,拿起鞭子就对一个长相颇为秀丽的年轻女子抽打下去。眼见得那女子碎衣纷飞,裸露的肌肤渗血的鞭痕形同蛛网。

汉子扔掉皮鞭,又不解气,对着另一个发呆的女人飞出一脚。然后拿出把小刀,在女子臀部硬生生割下一缕肉:“妈妈的,不听话,不出力,老子让你们生不如死……”

打马骡子惊,齐娜娜顿时面无人色。

娇生惯养大的齐娜娜哪里见过这个阵势,从小没被父母碰过一手指的她,不由的瑟瑟发抖。如同走江湖耍猴戏的猢狲面对扬起的鞭子。她乖巧的按汉子的指令,汗落如雨的劳作起来。这是齐娜娜这一辈子,第一次出力流汗,而且是皮鞭高悬,随时侍候。

这片土地之与外界隔绝,原因就是有原始森林与沼泽双重阻隔。黑暗森林阴森恐怖,外界人几乎不敢涉足。偶尔有某个胆大的闯了进去,也会在尽头被沼泽再次阻挡。

森林里光线阴暗,笔直高大的树木遮住了绝大部分阳光,只有斑驳稀疏的光线透过树木的枝叶照射进来。使得森林格外地神秘诡异,就是大中午森林里,也弥漫着飘忽不定的迷雾。却出奇地安静,没有世间的喧哗,少有人迹,仿佛是法外的另一个世界,除了恶人和被蹂躏的妇女,未曾有其他是商旅涉足此地。齐娜娜是没有胆量,也没有本领,从这里逃出去。

几天下来,齐娜娜在水田里除草时。看到自己原先引以为傲的美丽的脸庞,因为太阳暴晒,缺少水分,已经没有了水灵。和那些平日看来憔悴、粗糙的乡下小媳妇没什么两样。

这些天,齐娜娜感觉把人间的苦都吃到了。劈柴、插秧、薅草,清理猪圈,洗衣做饭是每天必做的功课。

最让人难忍的是,有洁癖的齐娜娜,每天洗浴和浣洗衣服都受到呵斥。远远的,自己都可以闻到身上发出的臭味。

至于维持生命的进食,能每天夜里不至于饿的睡不着觉,就是幸福。在劳累后,有时看到猪食,她都想去吃两口。这在过去,那是看见都恶心的秽物。

齐娜娜的感觉,在这里生不如死。享受惯了的她,几次想寻短见,没容她动作,周围的人就发出了信号。然后便是辱骂和体罚,最让她不忍心的是,汉子不打她,每次总要杀鸡儆猴的让她周围的妇人受些伤残。

据说,她已被定制,高价待沽。所以那些肆意发泄兽欲的恶棍,才没有占有她曾经美丽曼妙无比的身体,只是待屠杀的牛羊,等待着上天最后的发落。

让齐娜娜还能活的下去,是不远的吊脚楼有位流落他乡的中国小伙。那是齐娜娜还没来到这里,就像尊贵的客人一般的英武小伙。小伙似乎对齐娜娜的遭遇十分同情,他每天都来看看齐娜娜,有时对大汉的行为劝止,有时和大汉躲在屋里叽叽咕咕。

更多的是他看向齐娜娜的同情,又充满怜惜的眼睛。

更让齐娜娜没有绝望的是,在她到来的第二天夜里。偷跑到密林之中,被猫头鹰的凄厉的叫声,和扑啦啦的野兽在浓密的灌木丛可怖的蹿动声,吓的皮肤起栗四肢发软。被大汉抓回来以后,侮辱殴打必不可免。齐娜娜自觉此番不死,也要被扒下一层皮,

居然出现奇迹,那小伙在大汉耳边嘀咕了几句,天大的事化顿时化小。齐娜娜竟然被赦免,没有遭到殴打。

待到齐娜娜独自抚摸着伤口哭泣的时候,小伙悄悄靠近,告诉齐娜娜,这汉子不敢过分欺负他。因为有个贵人,已经花钱预定了她。现在,所经受的一切,不过是人生中难免的暂时磨难。

齐娜娜这才有了活下去的愿望,毕竟从出生落地,她享受到都是一等待遇。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还想着能回到过去的幸福时光。

心理的折磨,更大于身体的伤害。每当夜里听到汉子变态的性虐待,先她而来的几个妇女,哭泣、喝骂让她瑟瑟发抖。

齐娜娜受够罪,被地狱的火烧炼着。没想到,她的境遇竟然被那几个妇人百般羡慕:“你虽然是被迷昏抢来的。可你是贵人的订货,灾难有头。哪像我们,这辈子没有光亮。”

该受到苦都受了,没有想到的罪都品尝过。这时的齐娜娜,才知道以前呵护的珍贵,无论父母,还是洪振东的爱,那是金子也难买!

不能怨恨丈夫,没有手机,不知信息,他怎么来找自己。至于父母,他们又怎么知道异国,女儿受到罪。

如果说齐娜娜的进步,是痛苦磨难,让她认识到以前爱的珍贵。让她经过苦难磨砺的人生,再遇到磨难,不至于生不如死的决心和资本。

历来,吃苦磨难就是人生无价的宝贵积累。

也就是,齐娜娜被劳累、羞辱、叱骂、吃用折磨的脱了形。已经可以在这苦难的条件下,心安理得的对待日出月落,她的救星来了。

洪振东竟然开着越野车出现了。他和大汉没有枪击厮杀,只是让人交给大汉一沓钞票,齐娜娜便被允许见到丈夫。

看到齐娜娜被折磨的脱了形,要不是那双依然俊俏的眼睛,洪振东几乎认不出妻子。

乍一眼看去,他是痴呆。再看,洪振东泪如泉涌,扑上来把待宰的小羊般哆嗦的妻子,紧紧抱在怀里。

回家的路很长,齐娜娜几乎是在丈夫的拥抱下度过的。

现在的她,感觉是天上人间。

回到家的齐娜娜,性格为人,简直是脱胎换骨。没有失去,就不知道珍贵。重新得到,必然加倍呵护。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生息,在齐娜娜基本恢复原貌,洪振东贴心的让人,把齐娜娜的父母接到了彭州。

这是老两口,第二次来到彭州。和以往不一样,齐娜娜看父母的眼睛没有了怨毒,满满的都是亲爱,小鸟一样的扑到父母怀里。对于父母,这可是久别的爱,当时老两口就流下了泪水。

这次来,老两口过了半年,才在女儿慕孺、留念的埋怨中回去。

上高铁的霎那,母亲想给女儿耳语几句,被父亲坚决的拉住。

母亲临别先想告诉女儿的是:她这次的磨难,也就是行为经历矫正特别学校的教育。是洪振东策划的,他的灵感来源于,一些特殊教育学校的广告。为了妻子以后的人生,他专门去了杭州岳父家,进行了沟通,得到岳父支持,才实施的特别教育行动。

这样的事,能把底细告诉女儿吗?万一女儿翻脸,那可是再难以挽回的事。谁也猜不透,她会不会故态复萌。

至于什么时候告诉齐娜娜真相,那就凭洪振东的感觉再决定吧。这是老岳父的决定,这为县处级的副书记丈母娘,在退休后,已经习惯丈夫的决策。

老岳父也不知道的是,洪振东干事多么缜密。

一百万元交学费,贰拾万元给刘天豪作为费用,让心爱的妻子去经受磨难,补习苦难的课程。这不是一般人,能拿出来的大手笔!

刘天豪是洪振东的恩人刘子源的孙子。刘子源去世后,感恩的洪振东,一直资助着刘子源的学业。

这次,从彭州出发,刘天豪就开始跟踪保护,这也是洪振东爱的良苦用心。

在齐娜娜受到特殊教育的时候,刘天豪每天都在周围梭巡。作为齐娜娜的保镖,就是舍弃生命,也确定不能让她,受到过分的伤害。

侠义最是屠狗辈,没想到当年商场看大门的刘子源,一点善念,竟然延续到他不可能意识到的人和事。

二、《红丝绊》

话说:在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有个红线的典故,“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

夫妻能结合到一起,是因为月老早已用红丝相绊,即使命运千变万化,也是也要栓到一起的。

郑国凯和柳湘瑶两口子的感情,称得上是如胶似漆,琴瑟和鸣。花白头发的人啦,每天早晚遛弯还是出双入对,并肩携手,羡慕的熟人们只羡鸳鸯不羡仙。

柳湘瑶平时轻声细语,水一样随和的人,遇到郑国凯得意忘形,吹嘘当年凭着大智慧,抱得美人归。就会羞羞涩涩的小声嘀咕:说俩人的婚姻是郑国凯骗来的。柳湘瑶说这话时,依然免不了当年小姑娘的娇嗔,乜眼流波。

郑国凯则说:咱两人是月老定下的姻缘,有红丝绊脚,天涯海角也得相伴。

说时郑国凯洋洋得意,仰脸大笑。

遥想俩人产生倾诉的当年,郑国凯是国有大煤矿的人尖子。他身高马大,浓眉大眼,爹又算得上老革命。

好家庭加上上佳的个人条件,一米八的大个子,体重在一百四十多斤。就是穿厚衣服,也遮不住浑身肌肉健硕的轮廓。而当冬季以后的季节,就是只穿汗衫,肌肉的轮廓反而柔和,全没有臃肿的感觉。

看起来,干练透着精美,对异性有难以抵抗的磁极引力。

那是郑国凯全身没有脂肪层的原因。

那些和他前后进煤矿的女工,无论长相如貂蝉,还是美艳的象影星王晓棠,家庭背景好坏,都对他有好感。他在前边走,后边只要有青年女工,就会有人指指点点,夹杂嗤嗤的偷笑。

郑国凯是很多美女矿工的梦中情人,遥观的人多,真正能靠近的不多。

她们怕万一把持不住,弄出笑话,那可就是疤瘌眼照镜子,自找难看。

偏偏平日头脑甚为灵活的郑国凯,智商不低,情商低下。在万花丛中,目不斜视,自持力惊得美女们不敢靠近。

郑国凯虽然没有当过兵,却有着军人挺胸拔背,目光向前的走路姿势。

到了二十出头,郑国凯仍然是孤家寡人。他同学的小孩都能打酱油了,虽然美女频频献媚,郑国凯的却没有看上一人。

父亲,同一煤矿的管行政生活的副矿长郑伟龙,心里由不得着急。孩子虽不少,儿子就一个,这可是老郑家唯一的种。

他的手下美女如云,医院的、食堂的、灯房的,都属于他管理。儿子看上哪一个,都是手拿把攥!偏偏这小子没心没肺,每天只知道玩,打篮球看书,就没想过娶媳妇。

郑伟龙每月跨越城区,百十里路回到涟泉区的家,老两口提到儿子的婚事总要唉声叹气。最后的安慰词:“可能缘分没到?”

情商低,郑国凯玩性不低。自古彭州列九州,龙争虎斗几千秋,名胜古迹不可胜数。每次回涟泉区的家,没结婚的人,父母住哪,哪里是家。他都会在城区转悠、游玩,有时兴起,竟流连终日。

那时的彭州经济还不发达,长途汽车站,就在市中心地标处。而那时到矿区的都属于长途汽车类,郑国凯换车、等车的时间,免不了四处溜达。何况他本来就是个放荡不羁,爱玩的人。

这一天,距开车的时间有点长,不知不觉,他就悠达到快哉亭公园。那里,最早是动物园,自从老虎越狱造成恐慌迁址,很巧妙的改造成了公园。

这公园,现在是古城墙高耸,花香鸟鸣的热闹处,也是后来彭州有名的古玩市场。不过当时游人不多,来这里的人,大多有心思。鬼头鬼脑的人不少,他们想在这里从事文物古玩交易,这块幽静的所在,是非法的地下古玩交易理想的地方。

郑国凯来玩,主要是逛逛,怀古念旧。据说快哉亭几个鎏金大字,就是出自大文豪苏东坡之手。苏东坡!那还了得,诗词文墨俱佳,几千年才能出的奇才,是喜爱文学的郑国凯的偶像。

在游玩过程,郑国凯见到三五成群的人,在一起叽叽咕咕。他们从怀里拿出件东西一晃,马上掖起来。俩人袖口相接,没有伸出的手,在袖筒里捏弄。郑国凯从小在矿区周围的集市里,见过卖大牲口的中介人,玩弄过这一手。现在这里的古董交易,见不得天,又不敢脸红脖子粗的讲价。只能凭着手指变动触摸的感觉,也玩起哑谜。看到进入八十年代了,还有人玩着古人经商的手法,郑国凯心里产生了极大兴趣。

好奇、探索,一直是郑国凯的特点。

郑国凯仔细看去,贼眉鼠眼的人很多,经常有人不敢大喊,拔步急追。后者先是筋暴目突,然后是红头涨脸赔礼,侧耳细听原来丢东西的人,抓住了小偷。

郑国凯来了兴趣,注意观察两眼爱往人怀里溜的人。据他的朋友,一个公安局的便衣说。凡是在公共场合,不看景观,眼睛只遛人口袋、提包的人,大多是小偷。

没多久,郑国凯果然发现了一个具有这样特征的人。

这是一个衣衫不整,面容憔悴,两只眼睛猴一样咕噜噜乱转的人。这人就是冯大驴,当时的无业游民,郑国凯后来的朋友,现代的石崇。

这个看起来纯粹的乡下人,面黄肌瘦,猥猥琐琐,手脚很是麻利。他轻轻触碰一个驻脚呆看女人的痞子,就从痞子的衣兜里箝出个物件。

要不是郑国凯从心底讨厌那个痞子,什么玩意,光天化日之下,目不转睛的盯着女人的脖颈和奶子看!

要是个好人,按郑国凯的秉性,早已发号示警。就是这样,生来嫉恶如仇的郑国凯,还是盯住了那个小偷。

在尾随到无人处,郑国凯虎跃上前,轻而易举的扣住了小偷右手的脉门。小偷半身酸麻,想用左手搏击,哪里撼动郑国凯半分。

几番挣扎、较量,小偷知道了无望,便低头无言。

“是去公安局,还是把你交给失主?”郑国凯低声喝道。

小偷身体颤抖了一下,双腿一屈,跪在地下。眼泪汪汪的看着郑国凯:“那小子也是偷人的!我是没办法才下的手,我饿!我没回家的路费!如果真要把我送公安局,你不如杀了我。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一头撞南墙。”

小偷说着眼泪哗哗滚下。

郑国凯这人从小打硬不欺软,最见不得是是眼泪,心底一转个:“鼻涕眼泪的,不如个娘们,站起来说话!”

小偷战战兢兢地,弯腰站着,从怀里掏出个玉挂件递到郑国凯手里:“饶了我吧,那人也是取的不义之财,不如送给您!”

郑国凯细细看去,那是个系着红丝线的白玉挂件。彭州人喜欢玉,出土的诸侯王古墓,为王者的尸体,就完好的穿着金缕玉衣。

自古传来,美玉养人,于是便有男带观音女带佛的习惯。两个玉佩件,各自大拇指般大,羊脂一般的白,却没有一点杂质。对玉器没有研究过的郑国凯,心里琢磨:啥玩意?也没见得什么珍贵。

郑国凯却没有料到,后来玉挂件,竟然成就了他一生的神仙眷侣。

“我要这个干什么?”郑国凯手一拨弄。

“反正也不能便宜那个混蛋!”小偷说着又把挂件递了过来。

郑国凯再细看看,挂件雕着观音象,红丝线已经扯断,好像是项链样的东西。

见到小偷苦苦相求,菜黄色的脸上实在惊恐。想到,这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便示意小偷站起来说话。

那人看到郑国凯有放纵的意思,长舒了口气。可怜巴巴乖乖的站着,听他安排。

郑国凯看他实在可怜,又不像油头滑脑的人。再见到他不住流虚汗,细问问,得知两天没有吃饭,心生恻隐。

郑国凯点点头,示意跟他走。小偷见他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就不出声的跟在了他的后边。

郑国凯领他走进饭店,点了饭菜,俩人对坐着吃喝起来。

彭州人豪爽,自古就有吃喝不分家的传统,气氛很快柔和,食物产生了愉快感。

看样,的确是饿急了。小偷吃饭时狼吞虎咽,喝酒则举杯就干,没多长时间,他便打着嗝:你这人讲究,欺瞒你,天打五雷轰。

郑国凯没有料到的是,他这一趟快哉亭公园转悠,那个玉挂件竟然成了他神仙眷属的红丝线。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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