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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初八彭城(一)

十一月初八,这不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不过今天天气却很好,是个大晴天。

彭城,这是徐州的治所一州之重城,自然是繁荣。天还没亮便有许多的行人,商队等待入城。

不久后在守门士卒的一声吆喝声中,城门缓缓打开,城外的人群井然有序的进入到彭城内。

这日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个平凡的一天,但是对于王定却不算太普通。因为今天是王定的寿辰。

王定是个糊涂虫,喜欢享乐的糊涂虫,这样的日子自然会大肆操办。再则上一次王金来找王定,王定不知所措,用了陈登的计谋托病不出。

以王定的为人,能装病这些天已经是够出色的了。寿辰将近,自然是按耐不住,早就准备了。

这日刺史府内张灯结彩,到处都是侍女,家奴走动布置,厨房火烧得很旺,各种精致食材被倒入锅内,成为香喷喷的菜肴。

内宅,王定身披一身红色的衣裳,显得喜气洋洋。不过他还嫌不够,让贴身侍女为他拿来铜镜,左看看右看看,再处理一下不满意的地方。

十二分的注意形象。

处理了自己的个人形象之后,王定又叫来了府内的管事,问了一下歌姬,乐师,厨房,美酒,客人的情况。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王定这才放下一切,准备大肆享乐一番。

“人生匆匆不过数十年,岂能虚度?今天定要大喝痛喝,喝的人事不醒。”王定摩拳擦掌,已经迫不及待了。

刺史府大门的东侧,有一座宅邸。这座宅邸是糜竺一个亲戚的宅邸,不过那亲戚不在彭城内居住,这只是一个空着的产业。

宅邸不算太华贵,但一般精致还有的。最好的是这座宅邸内有一座楼阁,坐在楼上刚巧能够望见刺史门前。

王金已经知道了臧霸的计划,今天在此时府门前,将曹豹斩杀。

这个计划很大胆,也可以遇见的轰动性。一州大吏,刺史之下的第一人从事曹豹,居然刺史府前,被人斩杀。

这不仅会震动徐州的官场,甚至还会波及到洛阳,乃至于整个天下。王金对此非常的满意,便欣然的来到了这座宅邸。

叫了一壶美酒,与武备一起依在阁楼的墙壁上,坐看这场大戏。

“贤弟,你回去洛阳后便打算出钱买一列侯爵位,但这是清贵显爵而已,贤弟你又打算取什么职位呢?”

武备也靠在墙壁上,与王金说话。

如今武备也知道了王金打算买个爵位的事情,但正如武备说的有爵位没官职,凉拌,因而武备很好奇王金打算谋个什么官职。

当然武备也有私心,如果王金能够谋个将军,校尉的职位,那么他也能做个营司马之类的职位,再次入伍从戎,也算是了了平生夙愿。

王金当然有规划,随着这一趟来徐州路上的所见所闻,一颗野心膨胀,既想得权势,又想为天下人做一些什么。

又与臧霸一番谈话,彻底将基调定为将天掀翻在地。王金的心中便已经开始筹谋如何做事了。

乱世之内需有兵权,再弄个郡守之位,得个地盘就好了。这是正常的展情况,不过王金是不正常的。

先王金是洛阳人,一系列的势力都是在洛阳的。其次是王金在整个天下是没有人脉的,没有名气的人。

不管是去什么地方,都会被人轻视,导致做起事情来可能事倍功半。所以,王金最好展的地方还是在洛阳。

先在洛阳谋一个官职,收拢一定的兵权,坐看董卓入京,将这汉室的天给掀翻,打了这第一枪,然后再随便玩耍一下,看情况而定。

不过最终的目的肯定是抢下洛阳以及周边的县城,进占整个河南郡。这便是王金这段时间内做出的谋划,他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一个人。

对于武备王金也不打算说,正所谓谋事不密,败亡不远。这件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王金笑了笑,浅说道:“先在洛阳求个有兵权的官职吧,司隶校尉,或是西园八校尉,或是北军的校尉,这类官职。再想办法立一些军功,一步步爬上去,成为这大汉朝最显赫的人之一。”

这是王金随便说说,若是让外人听了肯定会笑掉大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要成为大汉朝最显赫人之一,那要做到什么地步?三公?大将军?

开什么玩笑。

不过武备却相信,深信王金能做到,因为王金是一步步从一个乞丐,成就了现在的身份,拥有那么多的筹码。

这是一个不可以用常理揣度的人。

“如果是贤弟你,做到三公是等闲的事情。为兄先敬你一杯。”武备深深的看了一眼王金,然后举起手中的酒杯,对王金敬酒。

“喝!”王金笑笑也举起了酒杯,两个人喝了这一杯。

城东面,陈府内。陈登也是这一次宴会的参加人之一,毕竟陈登与王定是亲戚,王定不管有多么不喜欢陈登,也不能不邀请陈登。

不过陈登对王定给的面子嗤之以鼻。眼看时间快到了,陈登却还在书房读书,可将随身的老奴给急坏了。

“公子,时间快到了呀,还请公子穿衣。”白苍苍的老奴对着正在读书的陈登焦急的说道。

出席宴会自然有专门的衣服,而现在陈登身上只穿着寻常的便服,老奴自然焦急。

“便是迟到一点,王公也不会怪罪我的。”陈登别过头给了老奴一个后脑勺,继续津津有味的看着书。

他看的是史记,韩信列传。

韩信是没有兵法流传于世的,所以要想窥视韩信的用兵能力,便只能读他的传记,从中窥视一二了。

陈登对此乐此不彼。他是一个怪异的人,一个高傲的人,一个富有才学,胆略出众的人。

他做事也是两个极端,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那么就会全力以赴。反之不喜欢的事情,便会相当的懒惰。

比如说参加这种酒宴,能不去就不去。因为在他看来这简直是浪费生命,人生短短才几十年,看书补充自己的智慧都还来不及呢。

享乐那种事情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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