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你倒是吃啊
经理垂头丧气的回到办公室收拾东西。
小晓则是抱有最后一丝希望的恳求道,
“老板我知道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不能失去这个工作!”
然而刘伍的一声暴喝让她彻底的绝望。
“还不快滚,要让我亲自请你吗?”
小晓吓得脖子一缩,立刻闭上嘴巴,怯生生离开。
刘伍将卡递到林雨的面前说,
“兄弟,对不住了,下面的人不长眼,你别见怪。”
林雨接过以后说道,
“没关系,我又没受什么损失。不过想请刘老板见证一下,刚才有个人说,只要我能将这个手镯给买下来,他就把桌子给吃了。”
说完,他指着柜台里的玉镯对小薇说,“麻烦把这个给我装起来。”
“好的!”
小薇应了一声,轻手轻脚的打开玻璃柜门,将玉镯拿出来。
就在林雨递出卡的时候,刘伍开口阻止道,
“兄弟,今天这事儿一大部分是我店里的问题,这样吧,紫薇之泪给你打八五折。这手镯你直接带走就好。”
林雨没做过多的推辞,欣然领受。
当小薇把装好的手镯放到林雨手上的同时,林雨看向诚惶诚恐的中年胖子。
中年胖子满头大汗,不停的用衣袖擦着额头。
要是在别处的话,就算林雨拿刀逼着他。他想走就走,压根就不惧对方,难不成还能把他给杀了?
可今天偏偏是在刘伍的面前,哪怕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耍赖。
只要是在道上混过的都知道刘伍可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砍人都不带眨眼的。
后来刘伍混的地位高了,也就慢慢的将自己洗白。
毫不夸张的说,这金店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多少都带着血。
对此,中年胖子只能恳求刘伍或者林雨放过,他强颜欢笑的说,
“哎呀,大家都是成年人,说着玩呢,咱别当真啊。”
“到底当不当真,得看大家的意思!”
林雨扫视一下周边围观的顾客,高声问道,
“刚才这位先生的话大家应该都听到了吧,他如此的羞辱我,我是否应该给予些回报?”
众人皆沉默不语。
林雨继续说,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放出了狠话,就应该为自己的言语,付出代价。”
不得不说好事之人哪里都不会缺,有顾客轻声的说道。
“这胖子刚才那么得瑟,现在咋这么怂啊!”
只要有人一开头就有其他人跟风。
“就是啊,不是说吃桌子吗,咋还赖账呢。”
“大家都成年人,说话得算话,别跟孩子似的,说吃就吃,咱不怂啊”
“……”
中年胖子见众人如此叨嚷,他怒了,伸手指着一群人骂道,
“老子说话关你们屁事?我说你妈炸了,难道就真炸了不成?一群闲的蛋疼的家伙,嫌事情闹得不够大是不是?”
要说这个中年胖子本是管着百十名工人的老板,平时吆喝人吆喝惯了,这一张嘴便将所有人都给得罪了。
这下人群的愤恨之声更是十足。
“吃,就让他吃!”
“大家伙看着他吃,不吃干净就别想走!”
这时也有人认出了中年胖子的身份,说道。
“不就是个包工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有这带着的可不是个小三嘛。”
“谁说的,他妈给我站出来!”
中年胖子气的满脸通红,他可不是真想和这个女孩好上,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更何况家里还有一个母老虎,要是让那位知道了,非得割他十斤肉不可。
所以他今天特地的找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出来玩,可是没想到还有人认识他。
刘伍见场面越来越吵闹,便不耐烦的大吼一声。
“还有完没完啊,给我闭嘴!”
中年胖子立刻跟着说。
“听见没有?刘老板让你们闭嘴!跟炸锅的苍蝇似的,烦不烦人?还怎么让人家做生意?”
人群是静了,但刘伍满头黑线,他指向中年胖子,
“我说的是你!”
中年胖子赶忙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恭恭敬敬的递给刘伍,笑的跟哈巴狗似的,
“刘老板,您消消火,今天这事是我不对,晚上我在宏兴酒店宴请两位就当是赔罪了,顺便交个朋友。您看怎么样?”
刘伍没有接烟,而是将目光投向林雨。
中年胖子赶忙又把烟递给林雨,
“小兄弟,刚才真是对不住。是我有眼无珠,你看这就算了吧,事后一定给您赔偿。”
林雨脸一别,连搭理都不搭理他一下。
而这时,跟中年胖子一起的女孩儿也走过来,尴尬的叫了声,“林雨!”
她没敢直视对方,只将眼睛望向一旁,
“看在你我同学一场的份上,就放过他吧!”
林雨看着这个面容清秀,如花似玉般的女孩,不由得深深的叹一口气,
“也罢,今天事就算了。”
中年胖子如获大赦,他笑的跟花似的,连连道谢,
“谢谢,谢谢,小兄弟宽宏大量,胸阔似海。我再次诚心的向你道歉。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咱们交个朋友如何?”
林雨冷声道,“朋友就算了吧,以后说话的时候长点脑子,别狗眼看人低!”
“那是那是,这回是我有眼无珠,我心里也是十分的后悔。”
中年胖子连连应道。
林雨目光转到女孩的身上,对她说道。
“大学毕业之后大家各忙其事,多少人都已经失去了联系。有时间的话,你组织一下,咱们聚聚吧。毕竟你当初也是班长呢。”
女孩惭愧的点点头。
林雨又说,“另外,找个正经的工作吧,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求人不如求己。你好自为之吧!”
女孩心中五味杂陈,她没有想到当初班级里最平平无奇,最贫困的林雨如今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豪。
她不知是后悔还是惭愧。
特别是看到对方买下168万的紫薇之泪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时。
她心想自己的条件也还不错,要是当初追林雨的话,对方肯定不会拒绝,那么今天这紫薇之泪的女主人肯定是就是她了。
“你愣什么呢,还不赶紧走?”
中年胖子拉着女孩就要离开。
“等等!”
刘伍说道,
“先把手镯的钱给结了!”
“哎,我差点忘了。我这就去结账。”
这时林雨说,“我还需要再提醒你一点,这桌子就先放在这里,若是有哪一天你再不长眼的话,我就让你吃个干净。”
“是是,您放心,我以后一定把招子放亮堂。”
中年胖子快速的结好账,赔笑着走出了门。
至此,金店风波才结束。
林雨接过刘伍送过来的紫薇之泪。
他打开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动目光。
紫薇之泪是一条铂金翡翠项链。
除去那做工精美的铂金链条不说,
项链吊坠是一颗水滴形状的紫色翡翠。
幽深的紫翡翠仿佛带有摄人心魂的魔力,光滑如镜般的相面,好似被一层朦胧的水雾所遮掩。
晃动之时,又如同有清水在其上流动。
正如诗中所言,
莎草江汀漫晚潮,翠华香扑水光遥。
林雨不禁感叹大自然的奇妙,忽然他又想起在唐朝时期,似乎就有翡翠制造了。
只不过当时玉器制造行业并不达。
所以玉器在唐朝也是十分昂贵的,在朝为官,只有正三品以上才可佩戴玉带。
而那些富家子弟,很少有人身上能佩戴一个玉器,倒是金银饰品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
在唐朝有很多人很愿意花大把的钱来买一件玉器,因为这是身份的象征。
虽然制造上虽然不行,但是唐朝时期的玉石原料却是十分丰富的。
由此林雨脑海中又闪过一个念头。
“要是能把唐朝的翡翠原料给运到现代,然后把其中比较次的,用现代工艺制作出来,再卖回唐朝。那这岂不是就形成了一个环型生产链吗?至于那品相比较好的,肯定要放在现代卖了,毕竟现代人的要求比古代更高。”
一念至此,他就再也逃不出自己的这个想法的樊笼。
联想到未来在唐朝和现代又要创立一个举世瞩目的翡翠帝国,他心里那叫一个美呀。
刘伍的话,将林雨从臆想中拉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