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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圣孙根

帝国历1444年10月6日清晨,距离贞德堡还有440里。

尖锐的哨声在宿营地中响起,已经是晨祷时,按照行程,教皇国十二十十的广大国民要在这个时候起床了。

金日露出一角,食棚下冒起直通天际的奶白色炊烟。

教皇国的元老们从草棚子中走出,绷住脸,尽量保持住威严,吹着口中的哨子,命令自己麾下的五六十位公民起床。

身穿黑色斗篷的士兵们从行营中走出,身穿各类衣服的乡民们同样从草棚中走出。

他们哆哆嗦嗦地,在清冷的空气中排出几排队形,在元老的带领下,向着食棚走去。

又是新的一天了。

晨祷,喂马,踏歌,早饭。

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几乎成为了一种机械式的生活。

大部分的乡民们都有些适应了这种不需要考虑太多的生活。

没有找茬的地痞流氓,没有收税的贵族教士,不需要考虑明天该怎么办。

只要十户听百户,百户听教皇的,老老实实干活,就能得到奖励和升迁。

此刻,整个大教皇国的权力中枢,伟大的圣孙子,神之眼,天选教皇,大元帅,特别骑士竞技大会第一冠军――霍恩冕下,此刻正坐在马车上,吸着鼻涕,吃着干饼。

他大腿上包着草药,甚至还在龇牙咧嘴地拔着下巴上的倒刺。

“圣孙子冕下,圣孙子冕下。”一个公簿农从人群中拥挤过来,向着霍恩招手致意。

两名近卫军立刻用长矛拦住了他。

隔着交叉的长矛,那名公簿农问道:“冕下,丹吉骑士老爷去哪儿?他昨天约着到我那吃烤兔呢。”

“丹吉没赶上索桥,他提前走了,没事,你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那可惜了,我还给他留了半条兔腿呢。”那公簿农口中啧啧,提着那半条兔腿,便向着自己所在的百户走去。

望着那离去的背影,霍恩扭头看向那些围拢过来的元老们。

“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吗?”

“我昨夜夜观天象,发现帝星飘摇,此实在不吉之兆啊。”一名元老忧心忡忡地说道。

“昨天晚上哪有星星?滚开,我来和教皇冕下说。”挤开那个空口白话的元老,另一名瘦元老禀报道,“咱们这几个十户没啥毛病,就是天气转凉,得多加点衣服,不少人感冒了。”

“行,马德兰,马德兰!别鼓捣你那针线活了,你学不会的,去叫裁缝队,给大家都做个斗篷或背心啥的,嗯,为了区分,做背心吧。”

“好嘞。”

“还有什么情况吗?没什么情况就按照昨天的规划出发了。”

按照霍恩设计的规章制度,每天下午扎营时,二十位元老,两位百户长,两位军团长都得到营中议事。

确定明日的行军次序和防卫情况后,再各自提前安排,第二天早上的晨会则用来进行小方面的调整。

当然,作为教皇的霍恩,指挥权同样是无限的,所以哨声一起,全国都得听我的。

“那就,启程吧。”

随着哨声响起,让娜一马当先,笨拙地骑在马上,举着手中的战旗引路。

在她身后则是三个旅的近卫军。

近卫军的身后则是装甲战车,装甲战车的两边,则是各个元老领着自己公民的队伍。

队伍的两侧是负责掩护的黑帽军,最后还有两个旅在最后断后。

从这里向前,便是群山的山路,最窄的地方仅能容纳三人并肩而行。

马车想要过去,都得先让马匹过去,再手动推车,否则非得堵在那不可。

而由于不巧,霍恩被圣孙打伤了大腿,只能坐马车,不然平时霍恩都是自己走。

马车车轮骨碌碌地在地面上压过,霍恩随着车子的颠簸,已经开始有了想吐的感觉。

“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墓碑,墓碑上怎么还有一只兔腿,谁掉那儿了。”

“上面写的什么,你们认识吗?”

“嘶,好像是,好像是,哦……我不知道。”

“让开,我来,那上面写的是――”

“这里,埋葬着大陆上最后一个骑士。”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落在蜂蜜河上时,已经有不少流民从睡梦中醒来。

他们从稻草甚至是泥地上站起身,不过和先前相比,他们消瘦凹陷的脸蛋,已经丰满了不少。

毕竟自从有了薯根的祛毒方法,他们还是会饿肚子,但至少不会被饿死了。

尽管小溪和森林被巡林官看管着,可如今他们烂命一条,还怕这个不成?

“你们是从哪儿来的?”提着装满薯根的筐子,流民青年站到了趴在地上走不动路的两名新流民面前。

“蜂蜜河乡。”回答的老人,喉咙就跟破风箱一样,发出嗤嗤的声音。

从篮子里拿出一根薯根,名为托马斯的流民,将之扔给了浑身瘫软走不动路的这两名流民:“吃吧。”

“这是薯根啊。”拿起那根薯根,老人大惊失色,“你想要毒死我吗?”

“什么话!”托马斯瞪大了眼睛,“这是圣孙根。”

“圣孙根?”老人狐疑地抚摸着,还是没敢下口。

托马斯直接走上前,拿起来,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诶诶,我没说不要啊。”见托马斯大口大口地咀嚼吞咽,那老人马上后悔了。

托马斯把他搀扶起来,没吃完的半根塞到他怀里:“行了,走吧,到我们营地来,也好有个照应。”

那老人吃了两口,又掰了两块塞到小孙子的嘴中,才迈着颤抖的步伐,跟着托马斯向前。

“托马斯老弟。”互通过姓名后,老人问道,“这圣孙根又是什么?”

“圣孙根就是经过圣孙子传法后祛毒的薯根,如今这大秋天的,漫山遍野的都是薯根。”托马斯扶着老人的手臂,“要不是有圣孙根,我们早饿死了。”

“圣孙子是?”

“这你都不知道,这附近不是传遍了吗?”

老人讪讪地摸着脑袋:“还真没听说过。”

“圣孙子,就是弥赛拉看咱们千河谷人可怜,收养了一名千河谷人做养子,他便是传说中的千河谷人的天选教皇了。

据说那天选教皇圣孙子冕下身高九尺,手臂比正常人大腿都粗,单手就能将大槐树倒拔。”

“,如此强力,又怎能抵挡了?”老人大惊失色。

托马斯正想回答,忽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鞭抽在空气中的声音。

神色一变,托马斯立刻拉着老人和那小孩俯卧在长长的草丛后。

可一位正在路边拾捡马粪的少年便没有那么幸运了。

他听到车轮声便想逃跑,但马车侧边弩弦弹动,一箭直入少年的后心,那少年登时僵直倒地。

马车则疾驰而过。

“这道路上拥堵的流民越来越多了。”从窗户中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少年,巴尼福斯有些不耐地放下了车帘。

“怎么了?”

“还不是那群短毛贼,否则,本来不该有那么多流民的。”

“短毛贼?”黑衣修士皱起眉毛,“那又是什么?”

“就是那伙异端伪教皇的简称。”说到那群蟊贼,向来平淡如水的巴尼福斯,整张脸都绿了。

“我问过了,那群叛匪一入教,就得剪头发,所以我们都管他们叫短毛。”

“他们跟这群流民又有什么关系?”黑衣修士问道。

“哦,米扎姆教士,这您就不知道了。”巴尼福斯恢复了平淡的神色,“如果没有薯根的话,那些公簿农和流民早就饿死了,哪还有力气闹事呢?”

米扎姆哈哈一笑:“这倒也是,巴尼福斯主教,不是亲王骄傲或目中无人,假若您领地没有那伙短毛的话,他还是很愿意来参加您的酒宴的。”

巴尼福斯面容僵硬了一瞬,那天,他守着一大桌好酒好菜,等了半天,等来的只有一句“宴席不敢兴趣。”

他甚至开了一瓶昂贵的蓝血葡萄酒。

不过,他还是挂上了笑容:“叛党不除,何以为宴?此次夏尔殿下追击秘党叛贼,我一定要帮帮场子。

我已经派出了雇佣军与武装农等500人,在去高台群山中搜索伪教皇,可以作为殿下策应。”

“好,很好。”

ps燃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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