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有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原因
“嗯,是的,你说的没错,我很好奇张贤侄这是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能有这样好的家教。”其实,这就是这些人与张雨晨所处时代不同带来的理念不同,
来自后世的张雨晨首先没有什么主仆尊卑的那些观念,其次,他北漂二十几年,起起落落,做过打工仔又做过公司老板,淋过雨自然懂得为别人撑伞,
也更懂得只有善待员工才能让人家跟你上下同心,只是这些在后世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在这个阶级明显的时代,都成了好品质被无限的放大。
再说工资这一项,这时期普通打工人的月工资也就是四五块钱,他给房叔他们的工资却在一千元以上,这也就是观念的不同,他认为就算是一千块钱也太少了,
这要是在后世的北京根本就无法生存,况且这一千块的工资连他贩卖一次药品的零头的零头都不到。
一次就给开四五块钱的工资?开什么玩笑,就算是买盒红塔山还要十块钱呢。这其中还有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原因,
就是张雨晨通过后世的资料知道,房叔的师傅是清朝最后一个武状元张三甲同期的一名并不出名的武生刘世勋。
在武生的科举之路上刘世勋看到了大清朝的腐朽没落,以及官场上的黑暗。于是中途不顾众人的劝解,毫不犹豫的退出了武举人的考试。
而同期的好友张三甲曾败给刘世勋两次,张三甲慨叹刘世勋武功之高深不可测,是他所不及。两次二人的友谊切磋张三甲皆是倾尽全力,
而刘世勋只是轻松应对,给张三甲的感觉对方仅仅用了三分力而已。张三甲慨叹若有刘兄在,武状元非他莫属,我不配啊!而张三甲武功有多高?
面对宗师霍元甲的挑战,两招便击败对手。这其中还有一段故事。张三甲被光绪帝钦点为这一年的武状元,
并赐御前侍卫的职位,皇后亲自为张三甲披红戴花。此时张三甲的传奇人生缓缓拉开了序幕。从张三甲自己的角度来看,青年成名事业和家庭都有好结果,他的人生简直是顺风顺水。
但清朝的武状元却并不需要上阵杀敌。尽管清朝号称“马背上打天下”但仍然是重文轻武的风气。武官的官职本就不多还被世家子弟占据。张三甲虽然做着风光无限的御前侍卫,
但似乎也就只能止步于此。这时的张三甲还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对未来仍然充满了希冀。他仍然勤奋刻苦,磨炼武艺希望有一天能报效国家。
张三甲的本事,无论在哪里都是令人惊叹的。毕竟一百八十斤的大刀,寻常人怕是提都提不动。而张三甲竟然能将这样的刀舞起来,许多人就想亲眼见见他的本事。
武术界比武切磋是很常见的。武术大师们在比武的过程中能够产生交流,也能够取长补短,学习新的经验。自从张三甲成为武状元名声大噪后,
向他发起挑战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他自己又是一个尚武的人,这样博采众长了解更多武术招式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呢?
或远或近的修习武术的人都前来和张三甲比试一番。一场场比拼过去张三甲屡战屡胜,名气也越来越大。当时的武术名师们也对张三甲是啧啧称奇。
此时天津十分有名的霍元甲早就听说了有这样一位神人,心里也有些痒痒。很快二人便约定了时间场地,一场武学大师的比拼便要开始了。张三甲虽然是武状元可为人并不傲气,
且一直都坚持钻研武学,从没有废止练功。在武术流派上张三甲是以力见长。在多位名师座下学习的经验又使他融会贯通,增强了技巧性。
正因如此张三甲掌握了多种兵器和不同类型的武术招式,并且很好地应用出来。霍元甲在当地也有“霍大力士”的称号。霍家祖传的“秘宗拳”绝技也在霍元甲的继承与发展下,
形成了独特的“迷踪拳”绝技。对战一触即发霍元甲率先出手。霍元甲没想到自己的招数竟被张三甲稳稳接下,甚至还纹丝不动完全消化了力道。霍元甲暗自吃惊,
接下来张三甲的出招才真正让他意识到了二人之间有着怎样的差距。张三甲这一拳力道、技巧、角度、速度都让霍元甲无从防备,连连后退几步才勉强稳住了身形。
高手过招向来是点到为止。二人都知道这一场比试孰胜孰负。二人爽朗一笑,霍元甲回到天津继续增进武艺,张三甲仍然当他的御前侍卫。仅仅两招,
便让颇有名气的武学宗师甘拜下风,此时的张三甲更是意气风发。按理说,张三甲成为清朝的最后一名武状元,此时的清朝这样急需人才,
天生神力又武艺精湛的张三甲却为什么没能上战场报效国家呢?张三甲成为光绪皇帝钦定的御前侍卫,只给了他这样一个职位是不重视他吗?
其实不然,在清朝武状元、武举人出身的人本就没有直接通过考试成为武将的。张三甲在杨国昌那里学了很长一段时间后,
经杨国昌介绍来到一位叫杜回春的老师家中继续学习。这位老师也是武举进士出身,即使他离开皇宫也仍然是侍卫的职务。
由此来看,清朝武举制度选拔出来的很大一部分人才最终都成为了皇宫的武装势力。或许这才是武举制度的真实目的。由此可见在皇宫,
在朝廷张三甲注定是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抱负。无论他能两招打赢霍元甲,还是能在比武中胜过多少厉害的前辈,都不能为他赢来一个上战场的机会。
会试前他曾受到恭亲王的赏识。但恭亲王一直支持洋务运动,受到慈禧太后的打压,权力十分受限,而此时的恭亲王也垂垂老矣处在病中。
再三思索后张三甲向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恭亲王奕?说要回老家,他的请假皇帝还没有批准,他就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