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吃饭
不要脸的宋凛冬出了新房,给小媳妇去端饭菜。
厨房锅灶忙碌,大锅里蒸着米饭,小锅炒着菜。
宋志刚的媳妇李梅正和堂嫂两个人忙着炒菜,一张俏脸忙得红扑扑的,却是满脸笑容,比她嫁人的时候都高兴。
烧火的是宋志刚奶奶,宋凛冬的大奶奶。
宋志刚的爷爷和宋癝冬的爷爷是亲兄弟,后来宋癝冬爷奶早死,宋癝冬亲爸虽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要没大奶奶大爷爷照顾着,早饿死了,哪有他们兄弟俩的事情。
宋癝冬对自己这个大奶奶,那是真孝顺,不比宋志刚宋志强这两个亲孙子差。
“冬子,给你媳妇多夹点肉。”
大奶奶听说宋凛冬是给新娘子端饭菜上楼,立刻笑眯了眼,“你媳妇太瘦了,得养胖一点。”
这年代,老人都喜欢养得有肉的媳妇儿。林初夏偏瘦的模样,并不符合现在大部分人的审美。
宋凛冬笑着应和:“哎,知道了大奶。等会您也上桌,我和志刚说过啦,堂屋给您留着位呢。”
“我不坐,我坐啥位,都是家里人,在哪吃不一样。”宋大奶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高兴的很。
坐不坐席不重要,冬子这孩子敬重她,才让她更欢喜。
宋癝冬满脸的笑:“不坐可不行,到时候我还得给您老人家敬酒呢。”
“快忙去吧,你这孩子,和大奶客气啥。”
“行,那我忙了。”
宋癝冬拿了碗用水冲干净,就看见宋志冬急匆匆跑进来:“哥,要做什么,我来,我来。”
“不用。”
宋癝冬避开宋志冬的手,低头继续装饭,“你嫂子饿了,我给她弄点吃的。”
“哦。”
听说给新嫂子弄吃的,宋志冬收回了手,喃喃道,“那我,那我去外面帮忙去。”
宋癝冬没爸没妈,就一个兄弟宋志冬还比他早成了亲。
一早接亲的车去林家庄娶亲,家里帮忙操持的是宋志刚和宋志冬兄弟俩,宋志刚和宋凛冬是堂兄弟,给宋凛冬介绍媳妇的宋二姑是他亲姑。
在外面跑的几个兄弟,只有宋志刚结婚生子,其余几个都是单身小伙子。
所以,这次去带新娘子,就留下了宋志刚和宋志冬兄弟堂兄弟几个在家里操持。
听宋志冬说出去,宋癝冬没在意地嗯了一声。
一旁炒菜的李梅却扭头问了一声:“二冬,你媳妇呢?今天怎么到现在没看见她,马上吃饭了,你回去喊一声,再忙饭也得吃不是。”
听堂嫂问起媳妇刘红梅,宋志冬整个人都有些不自在起来,他吞吞吐吐,半天才哼唧出来几个字:“她在,在厂里上班,今天没,没请到假。”
宋志冬不会撒谎,却也不能直接说媳妇不高兴,两口子吵架了,只能含含糊糊地说没请到假。
宋癝冬抬头,目光极淡地在宋志冬脸上一扫,宋志冬只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好似被冻结了一般。
大哥是知道刘红梅生气没请假的事情了吗?
宋志冬不敢想,只能老实地低着头。不管怎么样,这事是刘红梅不对,不能因为置气,连大哥大嫂的婚礼都不来。
“哥。”
宋志冬还想解释,宋癝冬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你去忙吧,晚上记得带点菜回去。你媳妇上夜班,也怪累的。”
“哦,那我去了。”
宋志冬有些垂头丧气,他觉得自己真没用,大哥那么好,自己却连媳妇都管不住。
宋凛冬亲自动手,按自己的食量减半,盛了一大碗白米饭,又盛了一大碗鸡肉。
白米饭上面盖着几块大肉,还浇了半勺子肉汤。
李梅特意挑得两个鸡腿,几块胸脯肉,肉块里原本还有土豆块,都被她挑了出来。
“够吗,还有鱼,鸭汤,我现在去拿。”
林初夏见宋凛冬要出去的样子,忙道:“够了,够了,我吃不完。”
“吃不完放着,等会我来收拾。”宋凛冬看着灯下的林初夏,只觉得满心欢喜,这媳妇算长在他心坎坎上了。
他这也不知道算不算因祸得福,占了大便宜。
“吃完了你先睡,今晚没人会来闹洞房。我等会下去陪客,可能要喝点酒。”
没人闹洞房?
还有这么好的事!
林初夏整个人都松快了许多,忙殷勤地将手中的筷子递给宋凛冬:“那你先吃点垫垫吧,空肚子不能喝酒,会醉。”
宋凛冬笑着撩了一下她耳边垂下的碎发:“我喝酒有数,不会耽误晚上洞房的。”
这人!
林初夏已经无语了,她又不是这个意思。
不过想到待会要做的事情,林初夏整个就像煮熟的大虾一般,忍不住卷了卷脚指头。
她知道自己长得好看,这也是她愿意出嫁的原因。
美貌唯有单出是死局。
嫁人,何尝不是林初夏为了寻求庇佑的一种方式。
答应嫁人,她不会无知地觉得,宋癝冬会是个正人君子,坐怀不乱能放过她的那种。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期盼,希望晚上能顺利一点。
她可是个新手,也不知道宋癝冬懂不懂。
如果他懂,她可能就要少受点罪。可他真要懂,林初夏心里又觉得膈应。
等到宋凛冬下出去,林初夏才在桌子前坐下,看着蓝边大碗里满满一碗白米饭,和桌子上的菜,心中暗暗咂舌。
如果她不在林家生活过二十多天,看见这白米饭也许并不会惊讶。
可林家吃的是什么,早上玉米面山芋稀饭,中午是豆饭,豆子比米还要多,到了晚上又是玉米面山芋稀饭。
不是农忙的时候,连饼子都很少吃到,早晚光喝清汤寡水的稀饭。
菜就是腌菜捞出来洗洗切碎就算一天的菜,炒都舍不得炒,怕费油,盐罐子里的盐久不用,都结成了团。
其实也不是所有人家都这么穷,谁叫林家三个孩子都读书,林初秋又是超生罚了款的呢!
她没想到到宋家办事竟然吃的白米饭,有肉还有鸡汤。
林初夏不会觉得宋凛冬家伙食这么好,是因为今天办酒席。
她家今天也办酒席,也买了肉,王爱华还狠心杀了家里的两只鸡。肉一半做了萝卜丸子,一半和白菜粉条一起烧,切的薄如蝉翼,一碗也没几块。
鸡块剁得也小,两只得摆上六七桌席,不小就怕有人都吃不到肉。米饭是煮了,可王爱华还是在里面掺了豆子。
要是像宋家这般大鱼大肉,白米饭给客人吃,那不得把王爱华心疼的几天吃不下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