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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给粉丝上福利

秦湘云被褚俊熙折腾数次,整个人都累瘫了,下午只想搂着小乐生睡觉。

褚俊熙只身一人去厂里指挥,他才来半天就摸清楚厂里的流程,不得不让人佩服。

秦湘云睡醒一觉给孩子喂完奶就去直播了,这两天她因为厂子忙直播次数有点少,那些铁粉都开始叫嚣了。

【云大神终于直播了,今天能不能开麦,我们想听云

《重生八零:养崽致富后我被团宠了》第四十五章 给粉丝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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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与本书无关。

炽烈的太阳高高挂在中天,肆意挥洒着光和热。湛蓝的天空一望无垠,半朵白云也无。

茫茫大地,坑坑洼洼的黄土路边,枯黄的小树林畔,一棵几近干枯的大树后面传出一阵令人心悸的、如猛虎低咆的鼾声。

一条魁梧大汉依着枯树正在酣睡,呼噜声从遮着脸膛的斗笠下传出,这声音极其有力,一呼一吸之间,斗笠跟着一起一伏,周围干的半死的树木,也与呼吸同步着左右摇晃。

仿佛一头吃饱喝足休憩的恶虎。

他穿着简陋却干净的麻衣,两只胳膊平放在胸腹前,粗壮却不粗犷的小臂上果露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呈古铜色,不见半根汗毛,极是光滑。

一双赤足的大脚板十指朝天,脚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枯死的树叶落下来,落在一只大脚上,却被什么弹的滑到一边去。

忽的鼾声戛然而止,一只手抬起来揭下斗笠,露出张浓眉大眼的国字脸。

“马蹄声...”

嘟囔了一句,眼睛不情不愿的睁开,张口打了个哈欠。

“又是匈奴崽子么。”

抓起身边一条硕大的马槊,大汉翻身起来。

拄着比他两米高的身材还要高出三尺的马槊,大汉举着斗笠遮在额前避光,举目眺望,眼帘里只一片干枯的苍茫。

放下斗笠,大汉捏了捏腰间的皮袋,干瘪瘪的。

“没水了。”

他用一夜时间,七八个小时,一双腿跑了几千里,昨天中午还在玉门关,今天早上就到了汝南。

便以他的能耐,也难免有些疲敝。

就寻了这个小树林休憩。

他是个穿越者,名叫常昆。经常的常,上日下比,昆仑的昆。

常昆来到这个时空,已近三年时光。三年来风风雨雨暂且不提。能在这样的世道横行无忌,实是因为穿越者标配外挂的缘故。

没有外挂,他活不到现在。

眼下这个时空,说熟悉也熟悉,正是经历了三国乱世,司马代曹建立西晋的半个世纪后,永嘉之乱时期。

匈奴人首开五胡乱华之际。

中原最黑暗时期拉开序幕的关头。

说不熟悉,是对比汉末三国而言。这个时代似乎没有太过耳熟能详的人物——或许有,但比不上汉末三国的群星璀璨。

在这样的时代,若不开挂,穿越者很难活过三天。

常昆的挂,是一个放置类的挂机外挂。内容简陋,跟‘深蓝’差不离。

外挂的运行核心就仨字,经验值。挂机技能获得经验值以提升技能等级。

经验值的获取效率与常昆本身相关,常昆越厉害,单位时间内获得的经验值越多。

靠着这个挂机外挂,常昆迅速强大起来,渐渐拥有了纵横天下的本事。

近两年常昆一直在北方、西北游荡,杀匈奴,杀鲜卑,杀羌、杀羯、杀氐人。

最初打埋伏,搞暗杀,逮着五胡的小队人马一点一点的啃;随着时间他越来越强,渐渐演变到与大队胡骑硬刚,甚至直接杀进胡人的老巢,割了奴酋的首级下酒。

但人力有时穷。他再强也只是一个人。

按下去匈奴,鲜卑又起来了,按下了鲜卑,羌胡又起来了。杀了一个奴酋,又起来三五个,杀个三五个,又起来十七八个。

东奔西走,到最后什么都没能改变。

常昆这才沉下心来,恍然觉悟。

北疆千里万里,常昆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便是铁打的,又能炼几根钉?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个民族的事,是司马晋皇帝和公卿大臣的事。司马晋的鸟样不改,社会不变革,就什么都不会变。

死在常昆手中的五胡,没有五万也有三万。

死在他手中的奴酋,匈奴刘渊的几个儿子、鲜卑慕容氏、拓跋氏、宇文氏的头领,羯人的头目石勒,氐人头目杨茂搜等等,四只手都数不过来。

可那又怎样呢?

该乱的还是乱。

常昆终于觉悟,却也无可奈何。作为毫无根脚的黔首,司马晋没有他立足的余地。而且常昆有自知之明,行军打仗也好,治理民生也罢,嘴巴说出个一二三倒没问题,具体操作他自认没那个能力。

纸上谈兵。

醒悟过来之后,常昆心中的仇恨,也终于消解开来。当初北上杀胡,一杀两三年,里面是有原因的。

初来这个时空,外挂的威力还没开始显现,常昆无力,险些饿死在路边。是刘家庄的刘伯陶救了他,给他一碗饭吃,还收留了他。

随着相处日长,刘伯陶甚至打算将女儿刘织嫁给常昆,成为一家人。

那是常昆来到这个时空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可好景不长。

匈奴人南下打草谷,刘家庄毁于一旦。

常昆当时已具武力,自觉不能白吃白喝,就学了箭术,进山打猎。等他高高兴兴带着猎物回来,刘家庄只剩下一片废墟。

在知道凶手是匈奴之后,常昆发誓定报此仇,一身直奔北疆而去。

这一去就是两年多。

杀是杀疯了,从一开始执着于找匈奴报仇,后来又把鲜卑、羌、氐、羯都算在一块,等到醒悟过来,只剩下怅然若失。

也就在这个时候,常昆遇到了一个道士。是在玉门关附近遇到的。

道士自称回道士,是个中年帅哥,他惊奇于常昆强悍的令人发指的体魄和雄浑的狼烟冲霄的气血,就试了常昆一试。

怎么试呢,打了一架。

最终的结果是,常昆身上多了十七八个窟窿,而老道士吃了他一拳。

回道士厉害的紧,能耍飞剑,会施法术。要不是常昆体魄强横,扛得住,早被这道士弄趴下了。

道士也没讨到好,虽然十七八剑换一拳,数量是有了,但常昆一拳可不好吃,险些把回道士的五脏六腑给打出来。

这一打,打出交情了。

老道士好奇于常昆如何修持体魄,常昆则眼馋老道士的飞剑之术、法术和神奇的法宝。

于是结庐而居,每天切磋技艺。

不久前,老道士说要去中原处理一件棘手的事,跟常昆打了个赌:谁先到上蔡谁赢。如果常昆赢了,老道士就把他的葫芦输给常昆;如果常昆赢了,就得答应老道士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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