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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美食的器皿

\欲求山水河岳,何不直接在尘世划定领地,自封为王,凭你的力量,统治一个小部族易如反掌啊。\金刚不禁道,\若你想汲取灵魂,不如专心培养你的冥灵骑士。每个时代,冥灵骑士仅有一人,你的幽魂如何增长?\

冥灵骑士,即墨菲斯托在人间的灵魂收割者,但每个纪元只得一位,这无疑是浪费。

要收割灵魂,当然越多收割工具越好。

\穹苍之术并不适合你们,即便在你的领地建造,亦无济于事。\金刚说道。

联盟已成,那一夜,金刚再度成为新郎。

对此,女神海拉并无异议,这让金刚甚是欢喜。

有如此宽容大度的大妻,金刚觉得可以放心追求他的博爱了。他可是这世间唯一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优秀的血脉理应传承下去。

漫威宇宙、cd世界的佳人众多,身为男子,怎能不与她们结交?故而海拉女神如此宽宏,金刚自是乐见其成。

我是渣男吗?不,我是博爱~.

齐人娶一妻一妾,这是《孟子》中流传千年的名言。当然,齐天大圣非齐人,无需到墓地觅食,但却能享受齐人之福。

时光荏苒,幸福而恬静。

金刚在地狱的日子过得相当美满。穹苍正在构筑,其中一隅便是属于墨菲斯塔的。

随着第一个穹苍完工,其余的便水到渠成了。他在花园中悠闲品着咖啡,微笑着望向墨菲斯塔。

墨菲斯塔,身为墨菲斯托之女,容貌与父亲截然不同。墨菲斯托丑陋无比,而墨菲斯塔美丽动人,金刚对他们的血缘关系深感怀疑。

她身着长裙,身姿曼妙,头上生有恶魔之角,身后张开恶魔之翼,拖着恶魔的尾巴,一切都充满异域风情。

越看越觉得墨菲斯塔与墨菲斯托不像父女。

\塔塔,那个墨菲斯托老头真是你父亲?\金刚忍不住问道,\你们属于哪种种族?据我所知,恶魔也有许多种类。\

\比如魅魔、甲魔、龙魔等,你究竟属于哪一类恶魔?\金刚充满好奇。

传说中恶魔种类繁多,如怯魔、夸塞魔、魅魔、狩魔蛛、猎魔蛛、弗洛魔、狂战魔、迷诱魔、判魂魔、六臂蛇魔、巴洛魔、劣魔小魔鬼、奥塞魔、链魔、地狱猫……那么,墨菲斯托家族究竟是何种恶魔?

\恶魔就是恶魔。\墨菲斯塔不悦地瞥了金刚一眼,说道,\我父亲是地狱最早诞生的恶魔之一,现今大部分地狱恶魔皆臣服于他。\

\所以,你觉得我父亲是什么样的恶魔?\提及血统,墨菲斯塔言语间满是自豪。

恶魔,地狱中高贵的种族。堕落天使路西法、死亡女神海拉等人,都是后来的入侵者。

\地狱中的大部分古老恶魔,都是我父亲的私生子。\墨菲斯塔冷言道,脸上掠过一丝狡黠。

\你父亲比我更风流啊。\金刚不由得感叹,如今他只有一个妻子、一个妾室、一个爱人,算不上风流吧?他的目标可是创建一个种族,三妻四妾必不可少。

\往后,我们将会共同生活,孕育无数生命,所以我希望你不把我当作外人,我们将共度一生。\金刚望着墨菲斯塔,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有任何心愿,都可以告诉我,我会尽力帮你实现。\

尽管二人并无深厚情感,但恶魔需要情感吗?

有情感,就不是真正的恶魔。恶魔间的契约往往比情感更为可靠。

\当真?\墨菲斯塔看向金刚,怀疑道,\你真的能做到吗?\

\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金刚答道。

摘星揽月,擒蛟斩龙,金刚无法做到。然而,平凡些的事,他还是能办到的。

\我想要……\墨菲斯塔脸上浮现向往之色,\我听说,人类世界充满了各种奇异事物,我想去看看人类的世界。\

恶魔对人类世界充满遐想。人类对天堂充满幻想,期盼死后能进入天堂。然而,恶魔唯独对人间充满兴趣。

不得不说,这颇为奇异。人类认为自己的居所不佳,但在其他维度的种族眼中,人类居住之地才是最好的。也许对恶魔而言,人类世界才是真正的天堂。

然而,如同人类难以进入天堂,恶魔想要进入人间同样艰难,非所有人想入就能入……

即使是冥界大能墨菲斯托,也无法随时随地涉足凡间。

冥界与地球,分属不同的天维,间有一道天然的深渊,非任意强者所能跨越。

自幼,墨菲斯塔便听说过人间种种美好,心怀向往,但她力有未逮,又无人召唤,故而一直未曾涉足人间。

“这个愿望,我帮你实现。”金刚随手一挥,如意金箍棒握于掌中。

随即,轻轻一点面前虚空。

“嗡~”

波纹荡漾,一个空间之门赫然显现于金刚眼前。

“请。”金刚微微一笑,姿态从容。

“这……真的能通向人间?”墨菲斯塔有些难以置信,要知道,就连其父要进入地球,也需付出代价,如今竟如此轻易打通了通路?

是真的吗?

“走吧~”

金刚一揽墨菲斯塔,身形一闪。

墨菲斯塔眼前一花,瞬间已置身于一个奇异的世界。

夜幕降临。

下方,钢铁丛林中灯火点点,街头巷尾,常有男女相拥亲吻,空气中弥漫的气息迥异于冥界。

“真是人间,真的是人间。”墨菲斯塔满心欢喜:“我嗅到了众多鲜活的灵魂,多得数不清!”

金刚眼中流露出一丝不屑。

这些冥界家伙,心灵都被扭曲了,见灵魂就想吞。

人间美食无数,不吃,偏要食魂。

灵魂有何滋味?

能有麻辣豆腐香吗?能有灌汤包美味吗?能有四味火锅诱人吗?

“来,我带你尝尝人间珍馐。”金刚看她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不禁说道:“灵魂何足道哉,今天就让你尝尝真正的美味!”

提及美食,大唐无可匹敌。

大唐之味,举世无双。

但此非大唐,乃在美利坚。

想在美利坚品尝美食,唯有唐人街,唯有中餐馆。

美利坚的唐人街是华人聚集地,众多中餐馆中,不乏地道的风味。

而唐人街之外的中餐馆,大多西化,口味迎合西方人,对正宗华人来说,实难适应。

说白了,那些都是迎合老外口味的伪中华料理,挂着中华之名,实则假冒。

其中一些餐馆,老板到服务生,或是棒子国或倭国之人,甚至有些是尼格所开。

然而为何称中华料理?

因中华地大物博,美食冠绝天下,于是大家都想借中华之名,哄骗不懂美食的老外。

老外大多不通美食,他们的祖先在华夏人讲究美食之时,还处于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

他们懂什么美食?

米其林?一个造轮胎的,懂什么美食。

当然,隔壁的阿三不服。

阿三总认为他们的佛咖喱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但他们看看自己的美食,用手抓食也就罢了,还做得跟粪土一样。

无论何种食材,到了阿三手里,最后都成了佛咖喱或呕吐物的模样。

“嗖~”

两人身影一晃,出现在一家古朴的川菜馆内。

馆内客人不多。

毕竟,现在的人更喜欢肯德基、麦当劳、披萨,愿意吃中餐的人越来越少。

尤其是快餐文化的兴起,大批青年离开唐人街,唐人街的生意也大不如前。

金刚与墨菲斯塔步入馆内。

金刚的魁梧身材立刻引来众人瞩目。

三米之高,全身披毛,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而墨菲斯塔也不矮,接近两米。

这样的组合在此,无法不引人注目,实在太显眼了。

“是变异人?”

“好像是变异人。”

“天啊,这些变异人怎么敢如此大摇大摆出现?”

“……”

一些老外看着金刚和墨菲斯塔,忍不住出言。

在他们眼中,变异人肮脏邪恶。

“老板,快把这些变异人赶出去!”

“我的天,我可不想和这些肮脏家伙一起用餐!”

“上帝,难道是我还不够虔诚,所以受到这种惩罚?”

“老板,如果不把这些卑贱的变异人赶走,我以后再也不来你这儿了!”

“……”

美利坚的鄙视链恒久存在,白人鄙视黑人,黑人鄙视变异人。

如今,见到地位比黑人更低的变异人出现,有些人难以抑制怒火……

\定!\金刚凝视着众人,嘴角勾起一丝冷冽的笑意。

下一瞬。

那些人如雕塑般静立,纹丝不动。

\这些魂魄,都是供我享用的吗?\墨菲斯塔盯着那几位人类,喉咙里涌动着渴望的低吼。

魂魄。

美味的魂魄呵。

\这些家伙有什么好吃的?\金刚不禁翻了个白眼,道:\我带你来此是为了品尝灵膳,真正的灵膳!\

\魂魄算什么灵膳?你们这些魔族真是,美味不懂欣赏,难吃却偏要尝,唉!\

\掌柜的,掌柜的。\金刚高声呼唤。

一位年轻的白人女子连忙上前:\尊贵的客官,有何需求?\

她带着既担忧又好奇的心情站在金刚与墨菲斯塔面前。

\嗯?\金刚眉心微蹙:\这里真的是蜀地灵膳馆?\

一位白人侍者,经营着正宗的蜀地灵膳?

橘红色的发丝,灵动的大眼睛,面颊上点缀着几点雀斑。

身姿颇为曼妙。

\我们...我们这里有左宗棠灵鸡,西蓝花牛肉,酱汁鸡球...\橘红发少女望着金刚说道。

一双大眼睛里充满好奇。

为何眼前这两人能长得如此魁梧。

难道变异者都能如此高大吗?

\这些都是啥?\金刚满脸困惑,这些菜肴他从未听说过。

左宗棠,他知道,但左宗棠灵鸡是什么?

\日你个仙人板板,有人没,给我来点阔乐,掌柜的!掌柜的!...\金刚用方言大声喊道。

一位微胖的中年男子急忙跑出:\咦哟,同乡啊,想吃点啥?\

听到对方的话,胖掌柜原先的忧虑顿时消散。

就算他们是变异者。

实则,大华的许多人都无歧视之心,大华人眼里只有两种族群,一是自己人,二是外族人。

因此,得知金刚是大唐人后,非但不惧,反而有些欣喜。

异国遇故人啊。

大华人对本族人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来个麻辣灵锅,有牛肚吗?鸭血呢?鸭肠?百叶?\金刚看着胖子问:\豆腐有吗?连鸳鸯锅都没有吗?麻辣油也没有?那你开什么蜀地灵膳馆啊?\

\有的,有的。\掌柜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这些平日都是我们自用的,看来你确是同乡无疑。\

外族人不吃内脏?

不,大多数外族人不吃内脏,但仍有极少数例外。

只是,外族的烹饪技艺实在糟糕,根本不懂如何处理内脏,所以他们觉得内脏不美味。

但在大华人眼中,这些都是佳肴。

特别是牛肚百叶,涮灵锅时,其滋味无以言表。

\正宗不?\金刚问道:\不新鲜,吃了拉灵炮,我可不给钱。\

\放心,今早刚购回,这些外族人不吃这些,内脏在这儿很便宜,有时还会免费送,我告诉你,这些外族人对食物的认知仅限于肉。\胖掌柜忍不住滔滔不绝:\牛腿、猪蹄、内脏、翅膀都不吃,骨头直接丢弃。\

\简直是浪费啊,牛大骨里的骨髓烤一烤,那味道才叫绝,这百叶在灵炮汤里一涮,再加点辣椒酱,简直是极品。\

\对了,吃耳根吗?我让亲戚偷偷从大唐寄来,种在后院的大缸里,嘿嘿...\

掌柜脸上显出得意神色。

如果不是同乡,他不会拿出来款待。

金刚闻言,双眸一亮,说:\来点,对了,再加点大腰子,我看你这里不止是蜀地灵膳。\

\嘿嘿,做生意嘛。\掌柜笑道。

\有铜锅吗?最好用碳火,那才地道,吃起来,才惬意。\金刚说。

掌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会吃。

立刻将这位同乡引入包厢,吩咐手下准备食物。

大铜灵锅,以碳火烹煮。

灵锅是鸳鸯锅,一边是清汤,一边是麻辣汤底。

很快,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气。

金刚拿起一盘百叶,放入麻辣灵锅烫了烫,放到墨菲斯塔的餐盘中。

墨菲斯塔看着牛百叶,脸上露出疑惑。

这玩意儿,能吃?

好吃?

\此物,乃天下至美之味,总之,好吃就对了。\金刚说着,给自己涮了一片牛百叶。

放入口中。

味道,爽极了。

\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金刚脸上满是喜悦。

美味。

绝对的美味。

看着金刚享受的表情,张口。

盘中的牛百叶便滑入墨菲斯塔口中。

地狱中的人不用筷子,很多外族人也不会用,通常是刀叉,还有些直接用手,还说手最干净,但他们常常用手清理污秽,指甲缝里...

\真...真好吃!\

一种前所未有的味道在口腔中弥漫,太美妙了。

简直美味至极。

可惜...

“觅得了!”

空间荡起波纹涟漪。

随之,一颗光滑的头颅破空而出。

金刚与墨菲斯塔立刻望向来者。

古一法师,至高防御者,一位历经数百载的长者尼姑。

此时,金刚正与墨菲斯塔享用着奇幻佳肴,老板果然藏了压轴好货,若非金刚几句东方方言,怕是无缘此等款待。不过也是,多数异域之人对此类美食并不青睐,除非他们曾涉足华夏大地。

有位外籍人士曾因拒绝内脏,但在华夏之后,竟彻底迷恋上了这独特的美味。华夏烹饪,犹如点石成金般神奇。

墨菲斯塔品尝到真正的美味,便彻底沉醉其中。

于是,一旁的餐架上尽是盛满美食的器皿。

二人正沉浸于美食的乐趣中,突兀的身影让他们不自觉皱起了眉。

这家伙,此刻出现有何目的?

“恶魔?”古一法师甫一现身,目光便锁定了墨菲斯塔,一眼便识破其身份。

恶魔!

来自地狱的邪魔!

难怪身上弥漫着浓厚的多玛姆气息。

“古一导师,许久未见。”金刚看向古一,微笑着说道:“您是来品尝美食的吗?哦,我懂了,定是我华夏的厨艺吸引了您。”

“嗯?”古一对金刚望去。

这个魁梧的金毛巨兽,似曾在某个地方相识。

是他吗?

“你是金刚?”古一法师很快认出了金刚,尽管如今金刚已缩小许多,但古一法师毕竟是古一法师,一双慧眼几乎与金刚的火眼金睛无异,瞬间辨认出他的身份。

“我还以为古一导师已忘了我这个学生。”金刚笑道:“不过,现在我不再是金刚,您可以叫我悟空或孙,我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齐天大圣孙悟空!

每个华夏少年心中的英雄,声名可比肩超人、蜘蛛侠。

“你为何会与这恶魔共处?”古一法师戒备地看着二人,质问金刚:“难道你已堕入了地狱?”

堕入地狱,必是邪恶之辈。

尽管金刚从未是善良之人,但古一法师仍希望他能走向正义,站在人类一边。

如今,他竟与恶魔纠缠不清。

这令古一法师深感失望,更觉人类面临巨大危机。

“给您引荐一下。”金刚仿佛未察觉古一法师脸上的忧虑,淡然一笑:“这位是我的伴侣,嗯,我的伴侣之一。”

“来自地狱的公主,魔王墨菲斯托之女,墨菲斯塔公主殿下。”

“这位是传授我魔法的人类至高法师,古一导师。”金刚笑容依旧,说道:“别看她现在无发,世间流传着一句‘秃顶即强大’,所以将来你在地球上遇到光头的变种人或其他强者,最好先避一避。”

“毕竟,你永远无法想象光头有多可怕。”金刚一脸认真地说。

光头。

地球上最恐怖的存在。

琦玉老师、古一法师、x教授及灭霸,皆是光头,且一个比一个强横。

古一法师紧皱眉头,看来这位昔日的学生,已投身地狱无疑。

该如何应对?

现在要将他们送回地狱吗?

“我从她身上感受到强烈的多玛姆气息。”墨菲斯塔望向古一法师,有些困惑:“那么女士,您是代表那位老家伙多玛姆来找我们吗?”

多玛姆!黑暗维度的主宰!

身为墨菲斯托之女,墨菲斯塔同样能汲取多玛姆之力。

因此,当古一法师出现时,她便感知到了她身上浓郁的多玛姆气息。

借用多玛姆之力愈多,身上气息愈是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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