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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红装银雪似故人

辰国武元十六年,腊月初七,申时末。

唢呐一声划过天际,那随风肆意的红绫好似遨游九天的火凤,伴着微微白雪翩翩起舞。

地上也积了一层厚雪,踩一下便发出一声“咔咔”响。花轿跟着轿夫的动作摆动着,也“咔咔”作响似要与踩雪的声音相迎合一般。

“新娘子到!”

老管家林项这一句喊得十分洪亮,被派去接亲一路上也没说过什么话他可在肚里憋了好一阵了,如今痛痛快快喊了出来,整个人也精神不少。

喧闹的人群也随着这一声安静了下来,不久又窃窃私语起来。

“听闻是豫王殿下去江南治理水患,正好王妃一家是一方富贾,出了不少力,双方你来我往的不久两人便结下了情意,甚至王爷一回京便向陛下请旨赐婚呢,据说是非王妃不娶的啊。”

望着站在豫王府门口身着喜服眉眼肆意风发的少年,蒙着面纱的少女不禁摇摇头:

“都说王爷风流,整日不是在酒楼就是在花楼,哪能有如此专情呢。”

一阵风过,带起了萧衔的衣角,他抬手轻抚,这风似故意一般又去逗弄他的头发,不过萧衔举止却出奇的温文尔雅,一袭红衣翩翩本就勾人,而这风却更显得他迷人不少。

那蒙面女子不禁也红了脸,半袖掩面,默默往后退了去。

轿子停在红毯的一端,浣儿慢慢走上前去掀开珠帘将轿里的人儿引了出来。

因着萧衔的特殊身份,皇帝还特意下旨赐了凤冠霞帔,刘沅身上穿着的那件据说是给未来的太子妃准备的。众人翘首以盼,期待着新娘子的容颜,能令京城第一风流的豫王爷动了凡心的人,他们倒是想好好瞧瞧。

萧衔踏着红毯朝刘沅走去,伸手接过了她的手,牵着她慢慢地向府内走去。

原本男人的体温要比女人高不少的,可是手这一牵,刘沅掌中的温度也不比他低多少。萧衔往旁边偷偷看了看,只见那盖头上的珠帘来回轻盈地摇晃着,也瞧不见刘沅到底是怎样的,他便也作罢,继续为刘沅引路。

仆人们端来一火盆,萧衔引着刘沅踏过火盆便视作对着一路的接风洗尘了。

去堂屋的路有一段距离,一路上虽然有护卫的士兵,可是为了不碍着路他们都贴着墙站着,为此想必也听不到两人之间的窃窃私语。

“虽说是寒冬腊月,天气本要再冷一些,昨夜赶巧下了一夜的雪,不过今日却不觉得冷,瑞雪开祥瑞,未儿,此番当真不悔吗?”

刘沅微微斜眼,这盖头虽然能阻挡视线,不过大概的轮廓还是能看清的。身旁的男人比她要高出一个头来,衬得她反倒有些娇小了。

她拢了拢手,这一下倒让萧衔有些尴尬,往她手上看了看,见她不准备让他再牵下去,万不得已他也只得拉着她的衣袖了。

刘沅似轻笑了两声,有些打趣萧衔道:

“殿下此时都还分不清人的吗?”

听闻此言,萧衔先是愣了愣,而后讪讪一笑:

“你们两人模样,性格无不一致,要作出区别来,还真是不易。”

话是这样说的,可是萧衔还是将手收了回去,想着有人看着,心中颤颤巍巍下还是一把牵住了她的手,虽说不愿辜负那人,可是在当下他只得如此做。

刘沅又笑了笑:

“殿下还真是好骗。”

萧衔顿时放松了不少,她两人性格本就有些古灵精怪的,万一是他所想的那个人呢,这也说不定。

感觉他手上的力道放松了不少,刘沅又嘻嘻笑着:

“殿下,一招中了好几次虽然要长记性,不过这次却不是玩笑的。”

是的,她是原原本本的刘沅。

萧衔倒有些无奈了,他轻轻叹了口气,看了看刘沅,为她提起衣裙免得进门时踩着,同时说道:

“你们都以程十未的身份入世,另一个名字除了那个人谁都不知道,哪怕至今本王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只晓得你姓刘,不过嫁与本王的是你们,往后若是你想嫁别人,恐怕曾经嫁过人的这个身份不会让你太如意了。”

确实,古时候的三从四德对女子的束缚太过严苛了,以道德来捆绑一个和离或丧夫的女人不再二嫁已是见多不怪的了。

不过这个可不会对刘沅有丝毫的道德影响。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开始所接受的教育也不是这些腐朽落后的以道德来绑架人的思想,虽说对于情爱她确实有些保守,但也只是她对自己的原则性要求。

刘沅摇摇头,眸中的清冷似乎一时云开雾散一般泛起波澜来,想到那人,她心中依旧还是有所动荡,她将心思藏于心底,可是稍稍一起风还是会泛上来。

“若寻不到所想之人,我此生不嫁,届时助殿下夺回皇权,我便会四处云游,老死山野。”

他的凤眼微眯,似有另类的情绪,转而又抱怨起来:

“好说也是我们大婚之日,如此出言,怕是不吉利。”

“本就不必当真……”想到古人尤其重视这些,刘沅点点头道,“殿下快些走吧,不然时辰可要错过了。”

堂屋之上坐着两位已有白发之人,便是当今的皇帝和皇后,亦是萧衔的养父养母兼杀父仇人。

萧衔本是旧朝太子,丞相公孙世阳趁连年大旱人人朝不保夕而煽动百姓起义,自立为新帝,旧朝皇帝自缢于高楼之上。虽说皇帝起初勤政爱民,可是因着他后来贪图美色毫无治国理政之德,自缢那日无人为其敛尸,为显得自己仁义故丞相亲自为其入殓且收年幼的太子为养子封为豫王,为世人所称赞。

待乐生吟了礼乐,两人也拜了天地。

这时有一只黄色大狗冲了过来,不巧,在场之人中有人怕狗,人群顿时骚动起来,人人撞来撞去,一时手忙脚乱起来。

公孙世阳看了看在人群中穿梭的狗,看了看身旁的皇后,有些笑意道:

“眠儿,那看着好似是朝朝是吧。”

说着又看向因为人群骚动担心有人趁机行凶因此走了过来站在身旁的太子公孙祉。

“哎呦,陛下,还真是朝朝,怎的还跑出来了呢?”说着看向公孙祉,“琅秀,还将朝朝去拉住吧,莫要放任它扰了季筠的大婚了。”

公孙祉应了一声,唤侍卫保护好皇上,他便朝在人群中穿梭的朝朝跑去。因着被人惊着了,朝朝此时也没了准头,慌忙地在人群中毫无目的跑着,时不时还被人踩着脚,轻轻哼了两声就跑开去了,这反倒让公孙祉也头疼起来。

一直看着慌忙乱跑的朝朝,还在想着如何将它抓住时,忽然发现有人伸出手在朝朝头上摸了摸,原本慌慌张张的狗子顿时便平静下来,尾巴一个劲地摇,四只爪子似乎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一样,最后竟直接扑到那人的身上去了,顿时将那人给扑倒了。

本还担心那人因此被别人踩到,这才发现那人身边一直有一人护着她,再一看,正是这次大婚的两位主角。

看着朝朝的反应,公孙祉也有些疑惑。这狗平日里高冷地很,哪怕是皇后它也不给任何面子,因着自小就和公孙祉在一起,朝朝甚是喜欢他,不过比起他,朝朝最喜欢的莫过于那个人了。

那个因为宫中大乱为他挡了数箭最后掉崖身亡的那个书童,那个曾在他面前死了两次的那个人。

公孙祉穿过人群走过去,带着某些期待,他走到那人面前。

因着混乱中被人不小心扯掉了盖头,直到对上公孙祉时,刘沅才发觉自己的盖头已经没了,心底有些慌张,再低头仔细打量了一下怀里使劲乱蹭的狗子。

“……”

看着它一只黄狗两只耳朵和四只爪子却是白色的而且对自己那热情的模样,不用想,肯定是皇后的那条朝朝了。

是了,也才八年。

瞧着刘沅面对公孙祉似乎有些慌忙,同时又见着愣神的公孙祉,萧衔心中有些疑惑。将手中的盖头将刘沅盖上,而后又拉住扑在刘沅身上不让她起来的狗将绳子递给公孙祉:

“太子殿下,这应该是皇后娘娘的朝朝吧。”

因着离开了刘沅,朝朝不禁叫了两声,这反倒让本就望着刘沅出神的公孙祉回过神来,而后又发觉不对劲。

朝朝是经过特别训练的,从不会如此乱来,除了有什么对它极具吸引,超越了它要守的规定。

接过朝朝的绳子,安抚着躁动的狗,他看着朝朝一直盯着刘沅,便不由得想到刚刚看到她的长相。

虽说人大十八变,可是他见过那人的长大后的模样。

她与他记忆中的那人的模样重合在了一起,一模一样。

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物的记忆是有限的,基本是模糊的,可是见着一模一样的出现时,便会变得无比清晰。

“你……”公孙祉看了几眼萧衔注意力又回到刘沅身上,见她盖着的大红龙凤盖头,觉得自己有些唐突,正准备为自己的冒失道歉,又看向朝朝那副极委屈的模样,他止住了要发出的声音,转而却问出了这一句,“不知豫王妃姓甚名谁,朝朝看着确实很缠着王妃。”

萧衔见了刘沅的态度,眼角噙着一丝笑来觉得十分有趣。以前便知道她在公孙祉身边做了四年的书童,定是有些情意的,不曾想那份情意竟会扰动她的心神,他倒是好奇她会怎么回答。

慌张?喜悦?

……

都说不定。

不过他没想到刘沅的回答如此平淡,似与眼前这人毫无干系一般。

只见刘沅仪态轻轻和手作楫,稍后又缓缓抬头来毫不扭捏道:

“江南程家之女程十未,见过太子殿下。”

因着方才萧衔喊了太子殿下,她也不用刻意装作什么了,那样反倒会让人警惕和猜忌。

朝朝被抓住不再乱跑,动荡的人群也慢慢安静了下来,纷纷跪在地上,都不敢去看公孙世阳的反应。

公孙祉看了看跪在后边的两位新人,又看了看刘沅盖着的大红盖头,想起那人的模样,墨色的眸子潋起深沉的笑意来,顷刻一转头便恢复了昔日的冷漠之色,却是多了一分失意。

人是以相貌和习惯来区分另一个人的,但是朝朝不同,它以气味识人,而人的气味可以说是一辈子也无法改变的。

“陛下,朝朝定是独自待着无聊,因此寻着气味来此寻儿臣的,扰了豫王大婚,儿臣愿担所有责罚。”

话音一出众人本就安静的场合又安静了一分,稍后便有人开口为公孙祉脱责。

皇帝自古以来便是喜怒无常的,萧衔观公孙世阳面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他知道,公孙祉是不可能受罚的,公孙世阳在等他开口。

“陛下,朝朝此番确是活跃了氛围,既是儿臣大婚,还请陛下恕罪。”

果然,此话一出,公孙世阳紧绷的表情瞬间松懈了不少。

“季筠既然也开口了,朕若继续下去倒显得与人心背离了,罢了罢了,你们平身吧。”

皇后此时却是看着刘沅的,方才她也注意到了朝朝的意图是什么,倒是好奇起这人来了,又听见公孙祉刻意为她掩藏的意思,她也不好再问什么了。

她的这位太子殿下沉稳得很,自幼就比身旁那些皇子要成熟得多,他的想法她不会干涉太多。从小到大这孩子都是鲜少让他们操心的,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的。

公孙祉将朝朝托给了看守的侍卫,此时刘沅已经被她的侍女搀着离开了。

原本当初再见到她他心底已是觉得是上天眷顾了,谁知上天又想让这尘封了两次的心跳动起来。

他还不能百分百相信,可是心中却已经视她为故人了。

天又冷了几分,已经添了好几次炭火了。

公孙祉望了望院里的白雪纷纷扬扬不知在思绪些什么,而后又回头看向炉中烧红的炭。

不禁想起以前。

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前,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年幼的时候,接连两次,那个人接连两次倒在他的面前,他两次的不知所措,甚至两次都憎恨了这个世界,可是他还是祈祷着,能让他再次遇上她。

“刘沅,官儿……似乎又遇到你了,这次你又是谁呢?”

他拾起烧火棍去捣腾炉里的炭火,看着冒出的火星,他愣了愣,两只手已冻得发红,他合拢两只手搓了搓发了些热,坐得离火炉越近,面对火炉的这一面就越热,也更加能感受到后背的寒冷。

最后还是释然一般笑了笑。

不管如何,这一次若是真的再次遇见了你,无论怎样,他,公孙祉,拼尽全力也要保护好她,所有想要伤害她的人他会逐一解决,所有她愿留在心里的人他也会尽力保护的,只想她这一生平安顺遂便好,现在他已不敢奢求太多了。

仅求这次遇到的真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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