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车门锁死
李铮带着他爸那群人去总裁办公室了,窦莎这才坐到工位上,疯狂回忆书里的内容。
书里说,现在李铮的爸,也就是N市的李氏集团董事长,大概在六十一二岁的年纪。
李董事长是看着女主窦莎从小长大的,毕竟,窦莎是他私生子李骋青梅竹马的玩伴。
窦莎16岁那年,被学校劝退。
同样也被退学的李骋进了娱乐圈,签约出道。
作为一个还在上升期的小爱豆,公司严令禁止,不准李骋谈恋爱,那段时间,李骋和窦莎一直偷偷用微信小号联系,私下连面都不能见。
窦莎是个孤儿,没钱,也没地方去,是李董事长收留的她,让她在李氏集团旗下的一家只接待高级客户的茶室工作,学茶艺。
当老男人们谈生意时,在旁边泡茶偶尔说两句天真无知的话惹人发笑的窦莎,成了一个肤白貌美可爱精致的点缀。
黑粉作者这么写,是为了讽刺窦莎,内涵她是个精通茶艺的绿茶。
18岁成年以后,书中的窦莎开始被李董事长骚扰。
这老男人玩过的女人太多,已经有些腻了,他开始追求刺激。
这老登发现,学唐玄宗那样,抢儿子的女朋友,这种事,很刺激。
更何况,相比之下,李骋只是个他不怎么在乎的儿子。
窦莎空有美貌,却无父无母,没有家族势力,也没文化,什么都不懂,年纪小容易被忽悠,很好拿捏。
李董事长没想到的是,窦莎为了躲避纠缠,什么行李和换洗的衣服都没带,揣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在上班期间假装迎接客人,出了门之后,身上还穿着制服的她义无反顾地往外跑。
她从茶艺会馆出逃的那天,刚巧碰到了刚办完留学手续的李铮。
作为N市李家明面上唯一的少爷,未来李氏集团的继承人,李铮从小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家里的亲人宠着他,外面的朋友也都捧着他,他所有的兴趣爱好都能被满足,甚至是玩到吐。
李铮的书、玩具、手办、运动器材、限量版的鞋买的太多,家里放不下了,爸妈干脆直接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套市区超大的别墅,用来堆他的东西。
18岁的李铮,只有两个遗憾。
一个是一年前和傅家的那位少爷打架导致右手腕部受伤,不能再打职业电竞比赛,无奈只能选择家里给安排的出国留学这条路。
还有一个意难平就是窦莎。
小学时,窦莎和李骋跟李铮在同一个贵族学校,只不过不在同一个班。
经常性的,李铮能看到那个和自己装作互相不认识的弟弟,和窦莎有说有笑的一起上学放学。
当时和李铮在同一个冰球队的厉家独生女厉伊臣告诉李铮,那个叫窦莎的小女孩和我们不一样,她来自单亲的普通家庭。
柳如烟也和李铮一个班,她当时就吐槽:“我觉得,她是仗着自己和李骋的关系,才来的这个学校。陪读丫鬟罢了!”
厉伊臣对李铮八卦:“我听说,窦莎长这么大,连国都没出过,甚至连飞机都没坐过,是个土包子。”
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一辈子没坐过飞机的普通人,可是在漂亮国出生,从小就游遍世界的厉小姐不懂。
上小学那会儿,学校里的女生明恋暗恋李铮的很多,偏偏他都不喜欢。
李铮曾经在学校的典礼上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发言,他望向台下,同学们都在听他的演讲,男生眼里满是羡慕,女生眼里满是爱慕。
唯独窦莎和李骋在悄摸摸的低头说小话,仿佛处在他们俩单独的世界里,周围发生的所有事都和他们无关。
李铮自己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要喜欢窦莎这个从来都不鸟他的女孩子。
再后来,上初中上高中,李铮就不和弟弟还有窦莎在一个学校了,他只是听说,窦莎和李骋的妈妈相继去世,两个人后来都被退学了。
这一年多以来,窦莎杳无音信,很多之前的同学都说窦莎失踪了,没有人联系得到她。
如今,刚刚办完留学手续回家的路上,司机边开车边给李铮介绍:
“少爷,路边这家茶艺私人会所也是咱家开的,少爷您从来没来过吧?”
李铮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就发现了慌慌张张逃跑的窦莎,还有后面追赶她的保安和店长。
“停车!”
车还没停稳,李铮就打开车门冲了下去,一把拉住窦莎的胳膊。
眼看保安就要追来了,窦莎想挣脱李铮的控制又挣不开,只能恳求:“救我!”
李铮松开手,慌不择路的窦莎直接钻进了车里。
窦莎和李铮不熟,但她知道,这是李骋的哥哥,李骋的爸想对她不轨,但在李骋的哥哥这里,应该是安全的。
在窦莎为数不多的印象里,李骋的哥哥学习成绩挺好的,老师同学都喜欢他,他应该是个好人。
果然,不知道李铮跟那些店长和保安说了些什么,那些人本来还趾高气昂的,后来唯唯诺诺,最后悻悻又不甘心地转身走了。
李铮重新回到车里,问道:“你要去哪里?”
语气里满是疏离与居高临下。
窦莎早就有了打算要去的地方:
“可以送我去火车站,然后再借我点路费么?我以后还你。”
李铮都能猜到,窦莎这是想去b市找李骋。
他冷哼:
“你以为自己到b市,就能摆脱我爸的控制?”
“我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
窦莎目瞪口呆,甚至想哭。
如果全国都有李家的势力的话,那她岂不是逃不掉了,注定让那个老男人得手?
那她和李骋就真没可能了。
到时候李骋问她,两年没见,你还爱我吗?
她只能无奈地说,抱歉,我现在是你小妈。
李铮很无奈地发现,他,他爸,他弟,品味出奇地一致,都喜欢眼睛大的明艳的女生。
这是出自基因里的,本能的,生理上的喜欢,是用理智克制不了的。
这种喜欢和偏爱,一辈子也改不了。
毕竟李铮的爸这都多大年纪了,还是喜欢这个类型的。
既然喜欢,就要得到,哪怕代价是身边所有人的不理解和嘲笑。
在心里反复盘算了很久,李铮对司机和坐在副驾驶上的留学顾问命令:“你们下车。”
司机和顾问走后,李铮坐到了驾驶座上。
他还没来得及去考驾照,但他早就会开车。
车子缓缓启动,窦莎问:“去哪儿?”
李铮没有回应她,而是说了一句指令:
“车门锁死。”
豪车的声控系统乖乖地把四个车门都锁死了。
窦莎更迷惑了:“你要带我去哪儿?”
“民政局。”
“去民政局干嘛?”
“结婚。”
窦莎从震惊中缓过来之后开始拼命扣车门开关,哪怕车已经在行驶中了,她也得跳车,结婚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以为自己逃出了龙潭,没想到又掉进了虎穴。
这个李铮比他那个想效仿李隆基扒灰的爹还疯。
他想效仿的是霸占了弟弟老婆的李世民。
总之在原书的窦莎眼里,他们李家除了李骋,没一个好东西。
车门死活打不开,窦莎也试着用语音命令:
“把车门锁打开。”
没用。
这辆车的声控系统只认李铮的声音。
“窦莎,我劝你听话,”李铮仿佛在对一个自己觊觎了很久的玩具手办发出指令,威逼利诱:
“只有跟我结婚,以留学陪读的身份出国,你才能摆脱我爸的控制。”
原书中的窦莎当时真的没得选。
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做李骋的小妈还是嫂子之间,窦莎选择了做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