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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地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语、历史、语文、自然---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个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地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画画而潦倒终生,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母,在神秘的向我们诉说着什么---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我只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像《生死疲劳》中的驴子终日拉着磨盘,重复着同样的年华,而我并未意识到我的徒劳和重复,只是终日沉浸在未知的世界和书的海洋。我爱生活,难道不是吗?我爱明月,含羞草,只是并未尝到感情世界的距离,而像个傻瓜一样,我太小太小了,没有明白大人世界中的情绪与困苦,也未能添尝与分享着情感带来的痛苦,剧痛,我甚至回想起来会隐隐感觉我终因暗示与迁移的意识中,就是那样一种循规蹈矩,让人看不起没出息的小人物,难道,难道这仅仅是暗示吗?

我痛苦情感的疏离,我痛苦对我的蔑视,我痛苦我痛苦那样深的理解我,却总是装作毫不关心,甚至是蔑视的表情,我为什么痛苦!明明知道我是怎样一个,可偏偏,也许一切都是无稽的感情,甚至就是自作多情。

我终日徘徊缠绵在这种看似无谓的情感中,可自我欲念与细致绵密的暗合,究竟是为了什么呢?看似搬进了一张课桌,搬进了一个人,那么情感呢?这样已经到了让我愤怒又找不出什么理由。一切均是无奈的思绪。

暑假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地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书店,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的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分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魂灵》《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猎人笔记》与《安娜卡列宁那》,这些都是限时要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地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地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的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忘却了自己,与书本融为一体了,哪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那是连上学放学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语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的一塌糊涂。

这样也耽误了学习。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心,就不让看闲书了,看闲书又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能不担心呢。

我哪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的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之心的,有罪恶感的,觉的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一本好书,也是旧的,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书太感人了,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的最大享受。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的快多了,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欧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地会了。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重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再反复地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了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说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做了一个书橱,它真的非常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一二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它有很多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上,全部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些。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钱,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地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那时候,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地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的。那是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直到关伯伯送我了《发明与革新的技巧》我才知道了是什么一回事。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父亲,人们都说他是爱书成痴。为了报答这份知遇之恩,我决计倾尽毕生的精力,去实现自己光宗耀祖的梦想。我像堂吉诃德一样拿着长矛,成为象牙塔基的铺路石。也许这些所做的努力,都言不由衷的表达出对父亲的敬畏,父亲格外偏爱我,我也深深地爱着父亲。

就这样父亲对我精神世界的关爱让我感知了生之乐趣。也对我一次次的超越,以致成为博士和大学教授亦或杰出的青年女科学家。

而邺已走到琼瑶桥段不可自拔的年月,我却不明白这些苦痛竟成为以后最美好的回忆。

在一次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在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地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地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至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地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领悟和宁静。我心里,悄悄地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以后即便在黑色七月风卷残云般吞噬之下,也仍然坚持这个习惯。

我的形象思维很发达,有时感情丰沛的小说直教我落泪。

《书剑恩仇录》中生生死死,打打杀杀的披肝沥胆让人荡气回肠。

终于,我在这个夏天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我长长叹了口气,掩卷长思,把书打在皮箱里,一起上大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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