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民国最强文豪(十二)
看着李淑然哭得无比凄惨的模样,安歆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劝慰道:“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你也是受害者罢了。恶人做恶事是不需要理由的,好人不必为恶人的罪行而感到自责,这才是如了恶人们的意。”
想起刚刚小姑娘捧着稚嫩的笑脸哭斥自己为红颜祸水,安歆眼中就染上零星笑意,这个画面实在是太过喜感了。
不过笑过后,他还是认真告诫李淑然:“所谓红颜祸水之说不过是自古以来男权社会里的男人们用来转移责任以掩盖自身无能的卑鄙发言罢了,为了逃避责任而把家族的衰落乃至王朝的覆灭都推到了几个女人的身上,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卑鄙之言,我认为在华夏几千年的男权社会里几个女人是绝不会拥有那么大的能量的。”
如果现在是漫画的话,李淑然的双眼恐怕已经变作了蚊香眼。
安歆笑着摇了摇头,知道此时对李淑然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他沉吟一会儿,对惶惑不安的李淑然说道:“你不用顾虑那对主仆,哥哥自有办法对付他,这几日哥哥给你请假,你就先在家里学习好了。”就让他好好会会这对主仆。能一次性把他们兄妹二人得罪个彻底,那两个也是个人才。
听了安歆的话李淑然奇迹般平静了下来,她相信哥哥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的。虽然哥哥说不是她的错,可是这次她的确给哥哥添了麻烦。
他们兄妹两人在这北平无依无靠,哥哥生着病还要赶稿挣钱,她实在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事来麻烦哥哥,她以为她只要一直躲着那人,大庭广众之下那人还能逼迫她不成?可谁能想到那个坏人这般下作,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哥哥头上,还、还……说了那种下流恶毒话!
哥哥虽然不怪罪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是她太没用了,所以才会一直给哥哥添麻烦,她一定要好好学习,早点变得有用起来,到那时候就轮到她帮哥哥啦。
……
又到了杨经纶一周一次前来收稿的日子,这次他如约收到了《鼠眼看人低》的最新文章,按照惯例,他认真看了起来。
越看他嘴角扬得越高,满脸的笑意止都止不住。末了,他大笑出声,抬眼看向安歆,眸中浸满深深的佩服:“没想到先生也这么促狭。”
如果南塘的骂人水平是中学生级别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少年的骂人功力可就是教授级别了!
安歆挑了挑眉,淡定地说:“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好一个实话实说!”杨经纶大笑不止:“恐怕这篇文章一出,南塘就要被气死了。”
安歆微微一笑,这也正是他的目的。
这篇文章,他以白雪的视角对名为唐南和张德福极讽刺之能事,栩栩如生刻画出了其欺软怕硬,崇洋媚外,冷酷无情的性格特点,让人见之作呕,保证让他们名声臭不可闻。
并且这个篇章和之前的风格有些微妙不同,资本买办篇其实是一个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
唐楠不是骂安歆不举吗?安歆是个厚道人,做不来空口造谣这种恶事,所以就只能实话实话说唐家发国难财了。
杨经纶望着安歆,仿佛看到民国嘴炮届又冉冉升起了一颗新星。他可以肯定,这篇文章登报后,唐南将陷入被千夫所指的困境!
【自从我被唐少爷收养后,我的日子就过的很是滋润。唐少爷是个好伺候的人,为人和气,对我一向优待纵容。
我在宅子里如鱼得水,好不自在。
更让我开心的是,唐少爷天赋异禀,能听懂我们老鼠的话,平时闲了,我们经常说话。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唐少爷家总是没完没了的开宴会,宴会上都是一些五颜六色的外国人,他们很吵,体味很重,我要被熏死了。
而且我很快就发现了唐少爷的一个有趣的爱好。
他喜欢舔外国人的鞋子。
他趴在地上,低着头,舔的很卖力,很陶醉,口水流了一地,真的很像一只哈巴狗。
他的贴身下人张得福似乎很羡慕,一直追问:“少爷,洋大人的鞋子味道怎么样呀?”
唐南少爷挑了挑嘴唇,一脸回味,“你要不要尝尝看,味道很好的。”
张得福立刻兴奋起来,发出宛若发春猫的叫声,迫不及待的把唐少爷挤到了一边,跪在地上卖力的舔了起来。
被舔鞋子的好像是个英国人,他满意地对张得福道:“不错,我就喜欢你们华夏人,不愧是历史悠久,就连舔鞋子都比其他国家人舔的干净。”
……
那日,我听下人说,有个地方出现旱灾了,庄稼都绝收了,饿死了不少人。
唐少爷却很高兴,说他们家马上要发财了!
我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必要关联。
只知道唐少爷又让人收粮,然后却不卖,只说现在价钱还不够高,要再等等。
我问缘故,唐少爷就得意的说:“畜生就是畜生,竟然连这个都看不明白。你不知道,等他们饿了狠了,一捧粮食就可以买一套房子呢!还有如花似玉的姑娘,给她一口饭吃,她就跟你走,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
……
那日我们谈起了“狗改不了吃屎”这句俗语。
“我认为这这句话是对狗的极大污蔑。”我气愤的说:“我见过不少狗,他们都不吃屎。”
“那是因为你没遇到过好屎。华夏人卑劣肮脏,所以华夏的屎也臭不可闻。”唐少爷像狗那样舔了舔嘴唇,“可是洋大人的屎就不一样了。外国人都是懂礼貌讲文明的上等民族,他们的屎也好吃的很。”
我不信:“屎就是屎,谁拉的屎都一样。”
唐少爷不理我,他一边流口水一边陶醉的说道:“在外国香甜的厕所里,我甘愿做一条幸福的蛆虫!”
……
我并不是一直呆在家里,偶尔我也会跟着张得福出门散步。
只是张得福每次都带我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实在无聊的紧。
那个地方比唐少爷的房子都大,里面有很多小房间,房间里都是白花花的肉体,不穿衣服的女人和男人抱在一起发出奇怪的声音,然后传来恶心刺鼻的味道。
天知道我的耳朵鼻子受了多大的折磨!
可是张得福很喜欢玩骑女人的游戏。他经常会把我扔在床头,然后没完没了的骑在女人身上不下来,每当这时候,那个女人都会没完没了的哭。
作为一只老鼠,没有比这更无聊的事情了。
这样的次数多了,我也难免对那个可怜的女人观察一二。在经过充分的对比后,我发现那个女人年纪似乎不大,站起来只比桌子高一点,以人类的年龄来看,还是个小女孩哩。
后来我从其他女人那里听说,她曾经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后来家里败落了,就被卖进了妓院。
……
那日,我无聊的趴在床下,那个哭哭啼啼的女孩哭叫道:“张德福,你这个畜生!你害我全家,迟早要遭报应的!”
张得福立刻狠狠甩了她一巴掌,吼道:“给脸不要脸!你要是当初早点从了我,你家也不会受此磨难!这些都是你的错!谁让你看不起我!”
然后他开始说一些他父亲是唐家司机,他母亲是唐少爷奶妈,他本身算是半个唐家人的怪话。
我到底也没想明白,张得福姓张,怎么会是唐家人呢?】
南塘看到这篇文章时,狂怒地差点掀了桌子。南塘真名唐楠,平时自认是个绝顶文明之人,这次却被守夜人在文章里给写成了污浊猥琐之辈,怎么能不让他惊怒?
“唐大哥这是怎么了?报纸上说了什么吗?”
唐楠抬眼对上少年好奇的双眼,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没什么,只是一个小人在报纸上骂我罢了,所谓的人红是非多,我都习惯了。”
那少年理解地点了点头,“我上京前,父亲也说过唐大哥是年轻一代里顶出色的才子,又留过洋,见多识广,让我这次来要多和唐大哥学学呢!”
“蒙伯父抬爱了。”唐楠脸色好看了一些,拿捏架子装模作样的训话道:“虽比不上西方诸校,但是那开明中学也算不错了,你能考进那里,定要勤勉学习,如此方才能不坠你奉天李家之名。”
少年,也就是李歆同父异母的弟弟,李景恭敬点头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