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准备开店
“你要开饭店?”费尔南多十分惊喜,他恐怕是最期待闵悉开饭馆的人。他特别中意闵悉的手艺,却不能时常吃到,虽然也可以让人去闵悉的小摊上买饺子和肉饼,但品种终归是太少,吃不过瘾,要是开了饭馆,岂不是有多可以选择的?
“是的。一直都在犹豫要不要开,最近才下定决心。资金有些不够,所以还得跟银行借钱,想请男爵阁下为我们做个保人。”闵悉说。
费尔南多问:“开了饭馆,是不是就会有很多的菜品?”
“那是一定的,起码有几十种菜品。”闵悉说。
“太好了!开,我支持你!开饭馆需要多少钱?”费尔南多问。
闵悉说:“大概需要两三百雷亚尔吧。”
“不多啊,我借给你好了。”费尔南多说。
闵悉没料到男爵会这么说,便说:“我只借钱,不接受投资。我会按照银行的利率给您算利息。”
费尔南多说:“完全可以。不过我要预定一个专门的席位,不论什么时候去,我都能有座位吃饭。”
闵悉也答应得很爽快:“没有问题,我将为您保留一个专位。”
“你们找到店铺了吗?什么时候能开?”费尔南多问。
闵悉说:“我们在国王街看了一个店铺,位置很好,店面很宽敞,就是成本有点高,算起来要将近300雷亚尔。还有一个店面在麦哲伦大街,这边的店铺稍微小点儿,预计成本不超过200雷亚尔,那边饭馆比较多,吃饭的人会比较集中一点。”
费尔南多说:“你的饭馆预备定什么档次?定价多少?”
闵悉这段时间和云霁去逛过不少饭馆,一般来说,当地最高档的饭馆最贵的菜定价不超过200瑞斯,由于拂朗机人是分餐制,所以人均消费在200瑞斯左右。
闵悉说:“中高档吧,人均消费30到100瑞斯。”既然他们搞分餐制,自己也给他们分餐好了,反正一锅炒出来,分开装就是了。
费尔南多说:“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闵悉说:“那是因为菜的定价不同,我希望里斯本的中产收入者也能在我店里消费得起。”
社会底层一年挣10雷亚尔,肯定是不会花钱去饭馆吃饭的,所以这批客人可以放弃了,像卡福医生这样的中产,一年收入在30-50雷亚尔左右,一个月下一两次馆子还是可以的。而闵悉其实想做的是年收入超过50雷亚尔的人群,他们下馆子就会成为常态。
闵悉还不太确定里斯本到底有多少有钱人,他和云霁为了考察市场,蹲守过高档餐厅两个晚上,上座率起码在八成以上。所以他才把价位定得稍低一些,能做到一晚上翻台两次,一个月的营业额超过100雷亚尔,三四个月就能回本。
费尔南多摇头:“100瑞斯,对上流社会的人来说,吸引力不大,显不出贵族的档次,他们未必愿意来。”
闵悉笑笑说:“如果有贵客到来,我们还有一个私房菜谱,完全可以满足需要,但是需要提前预约,因为中餐里有许多高档菜需要准备很长的时间,提前一两天准备是正常的。”
费尔南多眼睛一亮:“私房菜谱,会有什么?”
闵悉说:“会根据客人的喜好来制定菜单,价格会贵上不少,有688瑞斯、888瑞斯、1088瑞斯的档次,都是人均。”
费尔南多抚掌:“这个好!我喜欢!”
“届时就欢迎男爵阁下来捧场了。”闵悉说,“阁下和您的朋友对我饭店选址可有什么建议?”
费尔南多说:“我认为国王街不错,那边来往的都是大人物,去吃饭的会很多。”
巴尔博式胡须的男人说:“他们还想做中档生意,我认为麦哲伦大街就不错,上流社会的人也会去那边吃饭,他们不会觉得去麦哲伦大街就没面子。而一般人不会跑到国王大街去吃饭。”
卡福说:“我赞同卢卡斯的话。”
另外几人也表示赞同。
费尔南多摊摊手:“好吧,你们说的也有道理。闵你自己决定。”
闵悉忙向大家道谢:“谢谢大家的意见!等开业那天,请大家都来捧场,我请大家吃饭。”
众人一听,都纷纷期待起来,这些除了男爵,都没吃过闵悉的菜,但男爵可没把那回闵悉来他家做菜的事少说,夸得天上有地上无,早就把大家的胃口吊得足足的了。
临走的时候,闵悉还跟男爵讨要了几根西红柿的枝条,因为这东西插土里就能活,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了,枝条带回去扦插,这可比播种的速度快得多,不用两个月,就能吃上西红柿了。
费尔南多看着满枝头的果子,说:“这狼桃他们都吃了,看来是真的能吃啊。”
闵悉说:“是的,阁下,我觉得它应该还能做菜,回头我种好了狼桃,做了菜给阁下尝尝。”
费尔南多说:“那你不如把这些熟了的都摘回去。”
“阁下都让我摘了吗?”闵悉惊喜道。
“摘了吧,那不是又结了好多嘛。以前不知道能吃,全都烂掉做肥料了。”费尔南多说。
闵悉说:“那我给男爵阁下做一道菜再回去吧。”
费尔南多说:“好啊!你要做什么菜?”
“简单做一做。就看男爵敢不敢吃了。”在场所有人都吃了西红柿,就男爵还没吃。
费尔南多说:“你敢做,我就敢吃!”
闵悉把熟透的西红柿都摘了,给男爵做了两道菜,一道是西红柿炒蛋,一道是西红柿虾仁汤。
费尔南多看着两道菜,色彩鲜艳、香气诱人,却有点不敢动手。
闵悉给自己和云霁都盛了一碗汤,说:“我们先替男爵阁下尝一尝吧。”
还别说,西红柿和鲜虾仁综合在一起,鲜美无比,酸味又开胃,喝完后,浑身都舒泰了。
费尔南多又让乔迪尝了一下,乔迪看闵悉都喝了,也大着胆子喝了:“阁下,味道好极了,比我喝过的任何汤都鲜美。”
费尔南的这才开始喝汤吃鸡蛋:“你是对的,它们的味道非常好。看来以后狼桃要改名了!闵你可真是个天才,居然发现了一种能吃的植物。”
“谢谢男爵阁下夸奖。”他其实有点汗颜,这哪里算他发现的。
闵悉来这一趟收获满满,不仅借到了钱,还证实了西红柿能吃。
回去的路上,云霁说:“九弟,你胆子可真够大的。居然让他们吃狼桃,幸亏没事,要是有事,你几个脑袋都不够掉的。”
闵悉笑眯眯地说:“我吃过没有事,才敢让他们吃啊。你不觉得那狼桃汤味道相当不错吗?”
“是还不错。”云霁也不得不承认味道挺好。
闵悉说:“既然知道它能吃了,就不能叫狼桃了,我看它长得像我们的柿子,那就叫番柿子好了。”
“先有番辣,现在又有番柿子,我看你是起名上瘾了。”云霁说。
闵悉嘿嘿笑:“你就说我起得合不合适吧?”
云霁抬手轻弹一下他的额角:“合适、合适,都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