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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不要为难我一个普通人好吗?

老伯最后收下了这只鸡,他也很穷,很久没有吃肉食了,一只烧鸡对他的诱惑是非常大的。

就在李林转身要进院门的时候,老伯又叫住了他“那个小孩,你叫啥?”

“我姓林,叫李林”

“那个小林子,你说那坏女人把房子送你了,你过户了没有?去警察所,办了住宿登记了没有?”

李林还真不知道要办这么多手续“没有啊,老伯,我不懂这个,要不你教我一下该怎么办?”

“嗯,也不能白吃你的一只烧鸡,来,我教你。”说着搬来一张凳子,坐下慢慢说了起来。

原来要办这个,李林恍然,“那如果不办呢,会怎么样?”

“那每次查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甚至会被抓走,当犯人关起来。”

哦!他懂了,这是逼着你交钱。

“谢谢老伯告诉我,”李林是真心感谢,如果不是这个老伯告诉自己,那么一旦查起来就是大麻烦。

“你要是准备好了手续,我可以带着你去办。”

“好的,老伯你贵姓啊?”

“我叫钱博云,你叫我钱老伯就行了。”

“好的钱伯。”

李林回到了家里,叫住了在院子里玩得正开心的妹妹。

“娟子,我问你,上次你找到的大洋里有地契吗?”

“啥叫地契啊?”

“就是一张盖了章的纸。”

”喔,有的,”

“拿给我”

“嗯”

妹妹进屋在她的藏宝地找了出来,交给了李林。

李林想这事能不麻烦钱大伯就不麻烦他,反正他有钱,找个牙人给办了就行了。

于是第二天出门找了一家牙行说明了情况。牙行的伙计赵凯拍着胸脯说没有问题,他认识人,一定能办下来。

看着牙人一脸的高兴,李林心里暗暗冷笑,他已经知道这个牙人要勾结办事人坑他钱了,难怪古人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还真的说对了。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玩。

赵凯对着李林说“我这事办好了,你要给我报酬的,按惯例是金额的百分之五。你看?”

“行,只要能办好,百分之五就百分之五。”李林也不在乎空头支票。

让人家办事嘛,你努力办,我就真给,你害我,我就给你一刀。两不相欠。

“那好,我们这就出发找我兄弟把这事给办了”

于是李林在赵凯的引导下,向着专门办理地契业务的办事处走去。

赵凯很快就把他朋友从办公处叫了出来,拉到一边,当着李林的面,嘀咕了一番。

他朋友当面变色,这不行,这是犯罪,绝对不行。

于是赵凯又拉着他走了两步,又低声嘀咕几下,然后朝他使了一个眼色。

赵凯的朋友,面露狐疑,望了望李林,然后皱着眉低头沉思。

李林心里冷笑,装,继续装,马上他们俩就要狮子大开口了。

果然,赵凯这边刚嘀咕完,又拉着李林到另一边,低声说“这事让我兄弟很为难,办吧犯法,不办吧兄弟面子上过不去,现在就看你心有多诚了,”说完了还对着李林搓搓手指头。

“我能出500.不能再多了。”

于是赵凯又跑到他朋友那里一顿说,他朋友伸出两手指头比划一下。赵凯面露难色,又把手指头给他推回去一个。并又一阵嘀咕。

那个朋友勉强点头,就像强行喝了一碗中药状。

赵凯立刻返回说你也看到了,这事一开始他开价是两千大洋,是我好说歹说砍到了一千大洋,反正五百是没有戏的,你办不办?

一千大洋,这房子的三分之一的价格,你们心是黑色的吗?

要装,那我也装一下,免得你们起疑心。

他也假装皱眉思索了老半天,最后才答应。

不过他提了一个条件,就是办好后一手交地契,一手交钱。

赵凯又是跑去一阵商量,然后那人点点头,同意了。

赵凯跑回来说同意了,这样,你地契在吗?

“在。”

李林掏出来,准备给他,赵凯说“不不不,你回去让原来的房主在这里按个手指印,然后你明天带着钱来办理。记得带银票,现金我们扛不动。”

李林心里暗骂“你还知道要银票,用一千大洋压死你们两个只知道要钱的主。”

在回去路上,

李林还有点庆幸,幸亏没有把那些垃圾扔了,现在还能用一下。

看来那六个小混混还得留一下。等一切站住脚后再说。

但倭人必须扔了。太占地方了。

第二天李林带着摁了手印的地契再次找到赵凯,两人来到办事处找到那个办事员,交上地契,然后那个人就走进去办手续。

一会他就出来了,拿着那张地契。

李林看到新摁手印的地方,的确有个新盖的过户章,就拿出了一千大洋银票。

双方验货完毕就要分手,刚要走的李林又被赵凯拉住,兄弟,我的过手费,你忘记了

“哦,真忘了,对不住了,多少钱?”

“按惯例是房屋价的5%就是一百五十大洋。”

李林拍拍口袋说“今天光记得带一千的了,没有一百五这么多,一百行吗”

赵凯一皱眉,“看在兄弟真的是诚心诚意的份上一百就一百吧。”

“谢谢大哥慷慨,”说着就抽出一张两百大洋的银票“麻烦大哥找一百块。”

差点把赵凯的鼻子气歪了“你是认真的吗,这是没有150块。”

但是说过的话,又不能作废,咬着牙找了一百大洋的银票。

看着李林匆匆走远,赵凯转身去找他朋友,两人相互对着大笑,发财了,今天宰了一只肥羊。

“走同聚楼全羊宴。”两人一前一后前去庆祝。

在他们身后一百米处,一个小孩不紧不慢的跟着,李林知道他们骗了他,但他需要那个章,警察所不管那么多,只要有章就可以办住所证。

他估计是他们只盖了一个章,但留底资料没有改,所以只能住,不能卖。

所以他们贪了他1150大洋。

所以估计他们是干这个的老手,也不知道坑了多少人。

今天活该他们倒霉,栽在了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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