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宝箱
“嗯?晕过去了啊?这样就没有意思了呢。”
陈慕失望地说道。
随后,他直接伸手把薛虎的右手给硬生生扯了下来。
“呃嗬嗬…咳咳咳…”
薛虎发出一阵沙哑的叫声,喉部被触手刺穿的他已经无法说出完整的话来,他拼尽全力想要抬起双手去捂住喷血的喉咙,只是可惜,他的脊柱和双臂也早就被触手洞穿。
薛虎的双腿无力地颤动着,似乎是想要凭借着最后的力量,从空蝉的触手上挣扎着想要脱离。
下一瞬,空蝉便满足了他的愿望。
穿透他身体的触手忽然一阵抖动,紧接着,四条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朝两边一拉。
撕啦!
噗嗤!
薛虎本就被洞穿四个大洞的身体转瞬间便被撕烂,脖颈,胸口处都被彻底撕开,断裂的肋骨和内部破损的脏器顺着撕裂开来的创口流出来。
本就奄奄一息的薛虎,身体再度受到重创。
原本还有一口气的他此刻直挺挺地倒在地上,瞳孔放大,脖子一歪,彻底死去了。
看见这一幕,陈慕立刻就急了。
他立马低下头,对着空蝉略带指责地说道:
“空蝉,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明明我都还没有和他好好玩一玩啊,你看他的脑袋都还好好的挂在脖子上面,都还没有碎成泥呢,还有他的肚子,手指,都还完好无损,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让他去死啊!”
“我觉得他一定很失望。”
空蝉:
无视了陈慕这番略带指责的话语,空蝉慢慢从他的小腹里面爬出来,落在薛虎残破不堪的尸体上面大口啃食,吃得津津有味。
陈慕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看空蝉没有理他,而且还吃得那么香,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
最终,陈慕的神情归于平静,再度变回了那副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变的模样,未曾讲出的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
“唉,算了,我去把徐天龙的尸体搬过来,免得你等会儿还要爬过去啃,顺便再看看这所谓的宝物到底是什么。”
他转过身去,一步步走到不远处徐天龙的尸体前面,抓着他的脚踝就往空蝉那里一抛。
随后也不管尸体掉在了哪里,就朝着宝库深处走去。
不得不说,这座宝库规模还是挺大的。
陈慕估算了一下,这座宝库长宽皆有千余丈左右,高百丈,玉石作壁,金石为地,每隔十五丈左右便有一根宽约半丈的石柱作为支撑立在地面上。
这种石柱少说也有几万根。
至于陈慕脚下站着的地方,则是铺上了一条长约千丈,宽达三丈的长廊,下面铺上了红毯,用以装饰。
不久,陈慕就来到了这个宝箱的正前方。
宝箱很大,足足有一人高,鎏金材质,边缘还有红玉用以装饰。
陈慕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他倒要看看这个宝箱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才能被放在这种需要上百修士血祭才能打开的宝库里面。
用手抓住上面的金锁,用力一捏,金锁便被强大的力量捏至变形。
再往下一拽,这个金锁就从宝箱上面脱落下来。
咚!
金锁掉落在地,发出碰撞的声响。
陈慕果断地把宝箱打开。
顿时,一道刺眼金光亮瞎了他的眼睛。
“金色传说??!”
陈慕用手挡住脸,微微闭起的平静双眸当中闪过一丝惊讶。
待到适应这股光亮之后再度睁开时,便看到了里面躺着的一把闪闪发光的小匕首和三颗紫色丹药,以及一本功法秘籍,甚至还有搭配在其中的说明书!
将功法秘籍拿出来翻看。
陈慕一眼就看见了封面上的五个大字。
《天魔秘法》
一听就是很高大上的东西,只是不知道要如何修炼。
他刚刚翻开第一页,序言上写着一段话:
“欲练此功,必有祸天下之决心,弑杀血亲之坚心,屠万物为乐,祸他人而不利己之恶心,三者合一,断情绝欲,再无真意,则天魔现于己身,伟力加于自身,令真魔显化于世,危害于世,夺天地运势,违逆自然规则,危害天道,以万劫因果业力成就至尊…”
陈慕看完这段话后,当即对这本功法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赞不绝口。
“啧,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功法啊?”
“到底是哪个天才创造出来的?我喜欢,必须得认识一下这位前辈才行,真的太有才了!简直和我就是同道中人!”
于是,他继续翻下去。
但随着翻页,陈慕的脸色却是由喜悦逐渐转变为愤怒,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
尼玛!
这什么祸乱世界的功法,什么夺天地运势,什么祸他人而不利己?这不纯纯就是一本食谱吗!
没错,这本功法让陈慕态度转变如此之快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因为这本功法从头到尾都是在介绍应该“吃什么”,“如何去吃”,“应该吃多少”之类的东西。
还特码不带重样的!
把修仙界的天材地宝,凡人修士的吃法写了个遍。
逆天啊!
啪!
感觉受到了欺骗的陈慕将功法狠狠摔在地上,不再理会。
随后又抄起那三颗紫色的丹药放在眼前仔细观摩,又闻了闻,这才拿起说明书对着丹药查看。
“极品凝气丹”
功效:内含大量已炼化灵气,将丹药服下后运功炼化即可…
服下即可?
陈慕右手捏着这颗小药丸思索着,觉得有些不适应,因为他觉得自己还应该做些什么。
忽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反应了过来。
接着发动超速再生让自己断掉的左臂重新长出,再一边捏着丹药,一遍搓着下巴思考。
这就对了,思考不搓下巴怎么行?
将目光移回说明书,盯着字句思索许久,觉得还是谨慎一点,来路不明的东西不要乱吃。
等会儿就把东西丢给空蝉吃好了,因为他总觉得这丹药有点古怪。
最后,他把目光移向最后那把匕首。
匕首长约一尺,红金色相间,边缘刻有红色纹路,宛若一颗野兽的獠牙,闪烁着耀眼的金光。
陈慕将它拿起,心道:
不是吧?一把匕首弄成这个样子,是生怕动手偷袭的时候对面看不见吗?
这要是一把剑那他陈慕还认了,反正没多大关系,不管闪不闪那也就那样。
但这可是一把匕首啊,最主要的特点不就是方便携带,轻巧不易察觉,方便用来偷袭吗?
这把匕首做成这个样子怕不是刚刚掏出来就给人一眼看见了,那他还偷个屁啊!
至于拿着这把长度也就一尺左右的匕首正面硬刚?他可没有这么强的耍刀技术,还不如拿一把剑出来还能正面打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