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剑拔弩张
吴昊天销了赃,自鸣得意,又苦不堪言,去了罪证,却失了金银,满眼的铜绿,他在炫目中滴血,几乎要伤心掉泪。
可陆国邦正调兵遣将,已是刀剑出鞘,子弹上膛,剑拔弩张,那是一触即发,势不可挡,欲行大开杀戒。
此时有一个传令官出场,击鼓鸣示:村野三老,乡里乡亲,有圣旨在此,请跪拜听宣!
聚众闹事者,不听传令官声言,更没有人下跪。还有人在胡搅蛮缠,哪来圣旨?这是无稽之谈,掩耳盗铃,假传圣旨,又在演的什么鬼把戏。
请拿来皇帝御文,请吴昊天出场,请给竹员外一个公道。公道自然成,百姓不可欺。
一时乱成掏塘的鸭子,叫嚣声不绝于耳。成千上万的集会者,围着那口棺材,又有白幡摆动,和那唢呐鸣叫,是凄凉,是悲恸,连着哀嚎,那是一个悲天悯人的场景了。
请大家不要乱!钦差大臣在此为证,钦差大臣是受老佛爷及皇上恩准,来处理清安府之事,安抚百姓。
皇天在上,事情定会水落石出,为民请愿,主持正道,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宽恕一个坏人,请大家有冤报冤,有恨报恨。
但不可有过激行为,否则就当贼匪处罚,决不轻饶,也不姑息养奸,纵容坏人。
传令官依然故我,不管闹事的声音盖过了他,歇斯底里地在做宣传,他要把话说完,把程序走完。
在那个激愤中,他更显的人微言轻,无足轻重,谁能把他当人物看待,谁又能惧怕他什么。
下面请钦差大臣训话!大家肃静!肃静!切不可恣意妄为,否则法办,法办了!听没听到!听到没有!
那个站在棺材上的人在干什么!危险下来!就你跳的最凶!不知道乱世用重典,先斩后奏,诛连九族。
这个站在棺材上就是竹员外的管家,他能不急斗吗!竹家没有,意味着他也没有家了,没有饭吃了,更没有狗杖人势的权力。
想想员外对他太好,几乎竹家的大小事务都是他解决,内外的交协也都是他做主,他是个不是主人的主人。
竹员外年事已高,就他的小婆子都是他在睡着,竹员外还笑着,你这个管家没大没小的,我的女人你一个下人也睡。
他却笑着对竹员外说:我是管家,我当然得管,老爷我给占着,您老人家息着,要用就还你!
你看他们的关系多好!好的连妻妾都不问了!当然管家对员外一家是忠心的,自有他的情和爱。
这次告御状也是管家拿的主意,变卖家产也是他的办法,走的路径也是他的引导,几乎是竹员外的替身。
传令官说请钦差大臣训话,这不是郝望爵要在一群匪徒面前露脸,那是要有生命之忧的。
这些狂徒,不乏有匪徒,可没有王法制约,杀人越货,如同斩瓜切菜,常有的事,见怪不怪。
何况明枪好躲,暗箭难防,在这黑压压一片中藏着贼人,那个都能要俺命也,如若果然,那太不值了。
死了一个百姓与死了一个大清官员,那是小巫见大巫,不能等价交换,同日而语。
但事到如此,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来是为解决问题而来,平息暴动,也是俺立功扬名的时候。
在李鸿章大人面前可立首功,在老佛爷面前,也能讨个赏,说不准能官升一级,最好连升三级,六品七品也行,总比候补要强多了。
您看那个吴昊天和那个甄鸿儒,面子是服从,但内骨是卑视,那个眼神就不在正中,窥视一般。
叫人从骨子里透悉那种阿谀奉承的谄媚之态,真叫人恶心。
郝望爵一切心知肚明,也没有过多的表白,无济于事。现在就是刀山火海,万丈深渊,也要身临其境,哪怕是粉身碎骨,也是在所不辞,逼上梁山了。
进能置之死地而后生,退一步则万劫不复,与其等死,不如赌命一把,看谁命大福大。
何况俺有天子诏书,本身负有天命神授,自有神灵护佑,天日昭昭,还怕这此魑魅魍魉?
在一场辩论中,站出来说话是明智之举,义无反顾。
但还是要有防范,于是又命陆国邦做好应急预案,加强护卫,进可有挡箭牌,退有保护伞,有一个兵勇围成的墙,水泄不通,固若金汤,万无一失。
于是郝望爵在前呼后拥中出了场子。
传令官又鸣锣,声嘶力竭道:大人要求,望而却步,不得向前拥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离乱朝纲。
对始作俑者,越过雷池,必处以极刑。
这时集会的人听说钦差大人到了现场,如观异物,一起向前拥挤,无力挤抗者,扑倒在地受到踩踏,伤痛狂嚣,一时场面骚动,无法控制,就连竹怀源的棺材上面都站满了人,眼看就要崩溃。
郝望爵举枪鸣警,连发三枪,其他护卫人员,也当场学着对天放枪,一时百枪齐鸣,划破了天空,电闪雷鸣般,让骚动人群嘎然而止,似乎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
郝望爵乘机向集会者挥手致意,宣读了刚才给吴昊天的那份圣旨。
并严令道:今乃皇恩浩荡,天日昭昭。
吾受天遣,来解黎庶之怨,若百姓恣事,祸乱朝纲,良民变逆贼,那就有违纲常,有辱圣德,反遭其害。
尔等行径乃旁门左道,困倚危楼,将欲殃及无辜,如饮鸩止渴,似缘木求鱼,更讳疾忌医。
应按图索骥,顺藤摸瓜,追根究底。
似乎冤有头,债有主,寻衅祸乱矢的,求援治乱知事。而不是以毒攻毒,以邪治邪,以恶犯恶,而要走衙门正道,官司之路,天下总有说理处。
今清安府专设告状厅,吾乃坐堂问诊,但凡有冤屈的,以诉讼来告,吾定秉公执法,决不徇私舞弊。
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凡退出现场者,既往不咎;凡滞留不散者,以祸乱者法办。先斩后奏,决不轻饶,以儆效尤。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