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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7章 满满的收获

秦大宝高兴了,这可是一张极品的皮子,表面一点伤都没有,要是有识货的,这张皮子能卖几千块。

他进了空间,确实有点累了,还有点饿,大饼子这个东西占肚子,可它经不起消耗,没多久就饿了。

秦大宝进了四合院,搭眼一看,院子里都是猎物,有五头野猪,五头野狼,还有一头豹子,

他看着猎物有点犯愁,都说这野兽死了,要趁热乎扒皮,可手边没有刀,怎么给猎物放血剥皮呢?

可当秦大宝一动念,一转眼的功夫,猎物已经被肢解剖开,皮子凌空悬挂在了东厢房,而肉则出现在了厨房,

秦大宝乐了,原来在这个空间里,自己想干啥只需要一个想法,发现能控制空间,他跑到了门外,掏出大衣兜里的种子,

把地翻了一遍,十几亩地也就是一动念的事。.

分类抛洒在了黑土地里,汲了几桶水,洒在了地里,水刚浇上,吓了秦大宝一跳,

只见转眼间,黑土地里就拱出了一片绿苗,而且肉眼可见地长大,这下可把秦大宝乐坏了。

他回到四合院,就在院里架火烤了一大块黄毛子肉,虽然没有作料,但是也吃得香甜,人饿起来吃什么都香。

吃完了,他脱光衣服冲了个冷水澡,现在这副身体,六块腹肌,自己摸着都舒服,

没敢洗衣服,没有换洗的,只能忍着刺挠又穿上了,

靠在台阶上睡了一会,看来得买张床放在这了,平时睡个觉啥的也方便,再一想,要买的东西太多了,得赶紧挣钱。

他休息了一会儿,闪身出了空间,正好和一匹狼来了个脸对脸,

秦大宝和狼距离不到一米,差一点儿贴上,他俩的眼睛对在了一起,都同时瞪大了,

对视了三秒,秦大宝妈呀一声闪身回了空间,他没看到,那匹狼也同时转身就蹽,人和狼在这一刻都吓得够呛。

过了好一会儿,秦大宝才端着长枪,从空间里露出个脑袋,往外观看,雪地里空空如也,只有八十米外晃荡来了一个傻狍子。

秦大宝嘿嘿一笑,他大摇大摆的从空间里跳岀来,猫着腰,端着枪,像鬼子进村似的,慢慢向傻狍子踱过去。

傻狍子晃荡着屁股上的一撮小白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走过来的两脚兽,一直在纳闷,这是个什么东西呢?

"啪"一声枪响,傻狍子应声倒地,结束了它十万个为什么的生命。

秦大宝吹着口哨,挥手把猎物收进了空间,突然他转身三发子弹速射,一匹野狼摔倒在五十米外,

秦大宝冷笑一声,靠!敢和老子玩阴的?一百米之内,谁也不好使!金渐层也不行,老子打不过躲得过。

......

要说京城周围山高林密,多的是野生动物,但是金渐层在清朝末年在京城周边就已经绝迹,

据记载,清雍正三年,一只老虎出现在了齐化门的土城墙上,九门提督组织人抓捕,终于在黄昏时用鸟枪捕杀,

京城最后一次记载老虎的踪迹,是在道光年间,在京郊西陵发现的,之后再也没有金渐层的出现了。

秦大宝肯定想打一只金渐层,要知道老虎浑身都是宝,不过,要打老虎,还得去东北长白山,这座山没有。

这匹野狼没要,这是个孤狼,饿的跟个细狗似的,皮毛也是毛毛糙糙,不稀得要。

再往里走,雪地上惊起了两只山跳子,一蹦一蹦的,看样子还挺肥,端起枪,"啪啪"两枪给钉在了雪地里了,

收进空间,妹妹最喜欢吃红烧兔肉,得多打点。

走着走着,只见左前方有一棵大枯树,得有三个成人合抱那么粗,秦大宝走过去一看,枯树被挖了个大树洞,表面全是冰溜子,这不用问,里面肯定是冬眠的狗熊,这冰溜子都是喘气呵成冰的,只是不知道里面是熊罴还是黑熊。

不管是啥,打了再说。

他爬到枯树上面,把枪口顺进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啪啪,啪啪啪"开了五枪,打完了跳下来就跑。

他边跑边往枪里压子弹,这时秦大宝只觉得一阵地动山摇,周围树上的积雪纷纷被震落,与此同时,一声震天动地的吼叫声闷闷的传来。

他回头一看,只见枯树猛地被撕成两半,一头巨大的熊罴摇摇晃晃地钻了出来,它仰起头,冲着天空怒吼,

但是秦大宝却发现,熊罴的动作踉跄,栽个愣的,知道自己已经重创了这头棕熊。

熊罴挥舞着熊掌,拍得周围的大树晃荡,小树直接干折。

秦大宝站在一棵树的后面,举枪瞄准,熊罴的怒吼越来越低,它的动作也愈来愈慢,冬眠期被惊醒的熊,本来就很迟钝,再加上中了枪,让它更加笨拙。

熊罴摇晃着脑袋,张大嘴,想去撕咬,却找不到东西去撕咬,气得它嗷嗷大叫。

"啪,啪啪"三颗子弹打着旋儿射进了它的眼睛和嘴里,熊罴晃了晃,轰然倒地。

秦大宝不敢怠慢,跑过去一挥手,将熊罴收到空间,用意念立马把熊胆摘了出来,再慢一点,胆汁淌出来,这头熊就吃不了了,

他掂了掂熊胆,竟然是一个铜胆,足有二百多克,

秦大宝剥了熊皮,好家伙,这皮摊开来足有三米大小,把皮上的肉刮干净,找个老师傅把皮子熟了,正好铺在自己的炕上。

但最让他馋嘴的,却是熊掌。

秦大宝嘿嘿笑着,这头熊罴足有一千多斤,尤其是两个前掌,又肥又厚,秦大宝上辈子吃过几个熊掌,

做为资深老餮,他很清楚,

熊掌里以左前掌最名贵。熊每当入冬大雪封山以后,进入冬眠时经常用舌舔前掌,把前脚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津液、胶质渗润于掌心,所以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但是在两只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做菜最富营养。这是因为,熊是左撇子,它是用左掌抓食物入口,

而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

熊为解馋,还经常偷吃山里人放养的蜜蜂。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因此,左前掌最好吃。

熊的吃饭习惯和阿三哥很像,只是左右手相反罢了。

秦大宝一看天已过午,再不回去得在山里过夜,家人该着急了,

他顺着来路往山外走,半路终于碰到了一个野猪群,打了两头大野猪,子弹还剩下不到十发,这次打猎圆满结束。

收获的喜悦一直伴随着秦大宝的脚步,他一想到家人看到猎物惊喜的样子,想到弟弟妹妹吃肉的模样,就觉得浑身的血都是沸腾的,

他依然没有变,还是那个善良的秦大宝。

遥遥的望见了秦家沟,村里炊烟袅袅,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一层烟雾笼罩着整个村子,除了贫穷和饥饿,一切都那么美。

秦大宝掰掉几个大树杈,把两头大野猪拿了出来,架在树杈上,他不能让人怀疑自己的空间,正好回村里找人,把野猪弄回去,所以背着枪奔下了山梁。

在老秦头家里,秦庆有带着陆秀娥和妞妞早就回来了,一听说大宝自己进山打猎去了,而且快一天了,

陆秀娥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一直坐立不安的,奶奶也着急,一个劲的埋怨爷爷和二叔不该让她大孙去打猎,

妞妞刚开始还挺开心,后来没见到大哥回来,也哭了起来,

二宝也没了往日的淘气劲,偎在爷爷怀里蔫了。

二叔和老叔一家都来了,见天色暗了,也着急的商量组织人去山里找秦大宝。

这个时候秦大宝跑回来了,刚把枪递给二叔,陆秀娥一见儿子,二话不说,笤帚疙瘩就抡上去了,这一下把秦大宝给打懵了,

他一边躲一边喊:"妈,哎呀呀,疼,妈,别打了,爸,你和我二叔老叔赶紧的,推板车,我打了,哎呀妈,你等我说完话再抽我,我打了两头野猪,实在拽不动了,你们赶紧帮我去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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