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猪头骨
突然发生惨呃声让魏秋横诧异,掀起车帘,看到了叹为观止的一幕。
那匪首筑基,从马而上,他的头颅被一猪头骨完全取代,首级崩溃。
且骇然的一幕,让这位小姐神色不适,有些反胃。
黄眉真人已是瞠目结舌,完全懵住。
发生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猪头骨是什么东西?法宝还是兵器?不,好像都不是,就是单纯骨头!
谁?谁动的手!
“咻!”反应过来的黄眉真人从马车上离开,脚下法器凌云履云雾腾腾,凌空在天,一双深沉的老眸,环视周遭,寻找敌人。
魏秋横看着猪头骨,微微皱眉。
这是……?!
猪头骨上,残留着油脂肉末,且还有些许余温,显然这是新鲜的!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这是那唐元公子烤制的山猪的猪头。
怎么回事?为什么?
等等,那过去找唐公子祖惟罡,一直没有回来?莫不是,已经被解决了!
仔细一想,那唐元根本不怕修真的黄眉师徒二人。照理说,哪有凡人不惧修行者。对方如此情态,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也是修士!
其修为境界,怕是深不可测,超过黄眉恶道!
“敢问是哪位道友仙师出手?可否出面一见?”黄眉真人威声沉沉,颇为紧张的呐喊。
但是,天地寂静,唯有风过林木,薛荔石兰之声。
黄眉真人越发的不安,思绪凝动,对方这等实力境界,一击灭杀一名筑基初期的修士,莫不是到了后期。难不成是金丹境!
红枫楼的人?若是红枫楼楼主来了,那自己必死无疑。
“呼……”黄眉真人唇角发颤的呼吸,心绪凝动,不行,自己不能在留在此地。
逃!
心中唯一的想法,法器云履神通全开,云海波动。
身形掠影,朝着林木群落,遮掩身形的暗处冲去。
“咻!”“倏!”
突然间,一条灵力流动披帛飞落,如同秋水流淌,华美熠熠。
“来了!”
黄眉真人惶恐失色,祭出符箓,打向披帛。
那披帛品秩不俗,灵力护佑下,直接把术法破碎,龙蛇游曳,直接缠住这黄眉真人。
黄眉真人恐惧瞪大眼瞳,一个秀丽婀娜的仙子,脚踏飞舟法器,凌空出现。
“呵呵,尔等贼道,竟敢对我们红枫楼未来弟子出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呃……!”黄眉真人被紧紧捆缚,且披帛还在不停收缩。
红枫楼!真的是红枫楼仙子!
黄眉真人想要求饶,但完全说不出话语,随着面色逐渐涨红,青筋暴起,这筑基黄眉终于无了生息。杀他的,也是一位筑基修士。但是对方是山上仙门的弟子,斗法厮杀,远胜过这些散修野修。且她在红枫楼的身份,更是非同一般,被认为是未来的传承。
魏秋横有些傻了,看着这位拯救自己的师姐,心绪出神。
从未见过,这般的女子。
“师妹,可好啊。我叫洛梦月,师傅在你这里留下的印记有所感应,便派我过来了。”
洛梦月,此前和白山张合风、玉圭门苏心桧联盟的仙子修士。
“我……我没事。”魏秋横回答一声,咽了咽唾沫,心神还在震撼中。
自己未来,也能像这师姐这般吗?
视线凝望,看着死去的黄眉真人,又看向那首级被撞碎,猪头骨代替的匪首。
“师姐,这也是你杀的?”
魏秋横指着那匪首问。
洛梦月摇摇头,“不是我,他不是这恶道杀的?我还以为,他们分赃不均,自相残杀呢。”
魏秋横心神一震,不是师姐!那就真的是……那位唐公子。
洛梦月落到魏秋横的身旁,拍了拍肩膀,安慰的说:“不用怕,有师姐在这。剩下的路,师姐带我回去。”
“嗯。”魏秋横微微点头,疑惑的问:“师姐?他们都是什么人啊?”
洛梦月声音微沉:“这些人,都是臭名昭着的人贩子。专门抓拿根骨不俗,颇有姿色的女修。卖给那些需炉鼎修炼的邪修。”
魏秋横轻呼一口气,纤纤玉手紧紧握着。
好险,自己差一点,就不堪设想了。这大道修行,比自己想的还凶险啊。
“我家族的仆役……”
魏秋横突然想到。
洛梦月轻笑说:“一群凡人而已,不用理会他们,要么死了,要么活着散了。你总不能让师姐,给你一个个找回吧?”
“不敢。”魏秋横惶恐一声。
心里想的是,是不是那唐公子出手。也许见到他,就知道答应了。现在,怕是以后都不会见面了。
……
山间被雨水冲得光滑的石头道上,唐元正左右手各拿着一个猪蹄,边走边啃。
“不错,皮脆,肉紧实,还有不错的胶质口感。”
一边吃,一边评价这美味。
至于刚才发生的事,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
心里想的事,接下来,往哪边走呢?这云岚郡,还有许多自己,未见过的食材,自己啊,现在有的是时间,走过山河,风光入眼。
————
三月,烟花三月。
草长莺飞,尽是桃花春香的日子。人间大地,充斥着情人的温柔。
杭书城内,过城河两畔,风光月霁。
来往的男男女女,秀色俊朗。
云岚郡若有十色风光,那七色风光都在这杭书城,这是整个云岚郡,最大的修真城池。来往的仙人修士,数不胜数。坐骑仙鹤,腾空云天的道人。拉动楼阁,步履缓慢的老龟。脚下飞剑,瞬息飞虹的年轻修士。
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一派繁华。
这繁华之下,也有看不见的黯淡。
城西角落,一个叫“破落巷”的地方,一个孤苦伶仃,身着缝缝补补不知多少次衣服的少年在打扫着家徒四壁的破屋子。
在隔壁邻居看来,你家比你脸都干净,有什么好打扫的?
少年对于这种话,也是自嘲笑了笑,是啊。
一番打扫后,少年勒紧裤腰带,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准备去往城中,寻找营生。
像他这样比乞丐好一点的人,在这城中,实在很难找到一个长久的活计。只能做一些临时活,比如给人跑腿送信,帮酒楼倒泔水,帮莺莺燕燕的花楼倒夜香。至于像在河水码头帮人搬搬货物这种羡慕不已的活计,少年只能想想,码头的脚夫管事看不上这瘦弱的少年,能有什么力气。其实少年,很有力气的。虽然吃得不多不好,但是爹娘早丧后,自身劳苦命磨炼出了一身力气。就是可惜,没太多用武之地。
少年关上屋门, 眼中带着未来的希望憧憬,淡笑一声,“今日应该是个好日子。”
少年名叫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