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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hapter 005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前世,这句俗语确切地被用于形容港漂的住宅,现下,陈敏娇把它用来形容她同陈子豪的住所,也一样适用。

一百平米是豪宅,五十平米是正常,三十平米是紧凑,二十平米是精华。

这是前世港漂们用来打趣香港住宅的话。

那些TVB电视剧里动辄几百平米的豪宅陈敏娇当年还真未见过,现在,倒是在这个在平行世界里见到了。

半山区跑马地千德道102号,杜风给她安排的住所。

千德道在跑马地西边的摩理臣山上,司机驾车从蜿蜒的柏油路一路往上开,两侧的葱绿都漫不经心地后退着,如坠森林。终于车在半山腰拐进了岔道,然后停在一座有玫瑰花园的小别墅前。

司机继承了英国的绅士风范,替她拉开车门,还伸手挡住头顶避免触碰。陈敏娇笑着说谢谢,玫瑰的香气扑面,她小小地耸动了下鼻尖,那颗黑痣灵巧地跟着动了下。

二月玫瑰,倒也只有香港能见了。

陈敏娇看着面前戴着白手套穿着执事礼服的中年人,她还未开口,那人自己走了过来,笑起来时面上的皱痕都折叠起来,眼睛眯成细小的线,“是Mss陈吗?”

陈小姐。

敏娇颔,回以礼节性微笑,“等久啦。”

张叔摇摇头说没事,打开栅栏,做出请的手势。

栅栏内的小径蜿蜒,花团锦簇,倒也有种徒步走花路的错觉。

陈敏娇身上穿的还是几十来块的地摊货,这是前些日子她和陈子豪散步去楼下的拍档摊市买的,陈子豪还想讲价呢,被陈敏娇一手拽住衣角阻止。她前世在香港居住取材那段时间才弄清楚“杀价”这回事的门路。

要是常去香港的大陆客该是知道的,去香港shoppng是不大能讲价的。就连香港本地人也不怎么讲价,特别是在日常消费的地方。香港的生活节奏是很快的,若只是买个鱼蛋或几斤菜,就要因为几个蹦儿而掰扯半天,这么费时费力的事儿他们是耗不起的。更何况,“揾食艰难”,让人赚点许是应该。

虽然不知道现在的香港会是如何,但陈敏娇还是阻止了陈子豪的行为。

在大陆杀价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但香港人却似乎从小没有这个概念。

其实有地是能砍价的,比如金店,或卖什么劳力士的表店。大都是些大牌,虽然市价无法降低,但手工费却可以商讨几下,询问打折或是提出请求,都是常见的事。

但是后者对于现在的陈敏娇来说几乎都是不可接触的,别说什么金店劳力士了,她现在温饱都还是问题。

虽然进了杜风这个贼窝,看似金银不缺,但是都不是她自己的。

张叔给她开门,于是这座豪宅的全貌就展现在她的眼前。

或许是受到了英吉利殖民的影响,房间的装修偏向巴洛克的风格。大理石,青铜,雕花,金饰。整个房间呈现出浪漫而奢华的状态。只是太空荡了,除了一个菲佣,就只剩下她和张叔。

“那是阿菲。有什么家常事可以找她。”张叔指了指站在楼梯间的菲佣,在陈敏娇看来,她不过才二十来岁,面相看上去还稚嫩,朝她讨好地笑后弯腰打了个招呼,陈敏娇点头作答。

张叔领着她上楼,带她看卧室和衣帽间,又领她看了阳台。香港的房屋其实很少有阳台,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民众而言。在高效的香港人眼底,阳台是个性价比很低的存在。这也是为何香港的街角洗衣店营业率很高的原因。

阳台外是葱翠的树木,远眺还依稀可见海的蓝。

张叔不知从哪儿拿出文件夹,递给她。

“陈小姐,这是少爷需要您签订的文件。”

陈敏娇花了片刻消耗这个豪门性的称呼,就算她前世的家世背景也算不错,却也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她说了声谢谢,接过,翻开来看是香港小姐选美赛的报名表。

“小姐,笔。”

陈敏娇接过,金属的质感冰凉,她略扫一眼,笔身标志着“Cross”。不愧是留洋回来的少爷,家里常备的钢笔都和美国总/统的笔同牌。这是美国最古老的精致书写工具制造商。高昂的钢笔在陈敏娇的指尖转了个花,她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把已摆好的化妆品往旁稍挪。

化妆品都是在半个世纪后于她的世界里都依旧叫得上名号的奢侈品。

陈敏娇翻开文件夹,一目十行,她略微思索,抬笔填写。

姓名,陈敏娇。出生年月。陈敏娇启唇咬着钢笔的后尾巴,玫瑰色的唇瓣在黑色金属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娇艳。她是几月几日的生日?搜索着大脑,她得不出答案。算了。“陈敏娇”原来似乎从没庆祝过生日。

陈敏娇提笔写下1961年1月12日。这是她第一天到香港的日子。

在往后也是例常问题。在籍贯处她顿了顿笔尖,写了上海。印象里,“陈敏娇”的确是和宋姨从上海一路而来的。至于填写上海会不会遭受排外,陈敏娇不放在心上。那自称第一黑帮小少爷的人都说了会是她的后台,她倒要看看,能给她撑腰到什么地步。

英文名。陈敏娇动了动脖子,舒缓骨节,她看着白色雕花镜上的自己,又望了眼窗外,夜色正浓,月挂枝头。

陈敏娇心尖一动,落笔写下,墨水在书写间流畅地淌出。

Moonshar。

她写得一手优雅的花体。

再往下是些简介和爱好,陈敏娇照实写下。她知道这个文件一定会转手给杜风,不管她现在写了什么,到时候一定会出现按照杜风意愿生的改变。

最后一个字符落笔,这算是结束了。陈敏娇把笔搁在桌上。她伸了个懒腰,起身把笔和文件夹一道带上,刚打开就遇上一张惊慌失措的脸,是那个菲佣。

“小,小姐。”菲佣明明比她年龄大,但现在怯懦低头的模样,像个小女孩。

陈敏娇无奈笑起,出声,“怎么了?”

阿菲语无伦次地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守在门口,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

这么胆小,以前究竟遇上的都是些什么主人啊。

陈敏娇心里叹气,面上笑意不减,“无事啦。张叔在哪?”

阿菲指了指楼下,陈敏娇顺着楼梯走,阿菲跟在她的身后,陈敏娇比她高点,所以她仰着头。

真好看啊。阿菲想。又很温柔。比之前那些趾高气昂的人看上去好太多了。

“张叔。”陈敏娇出声,“东西给你。”

“欸。”张叔拐道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瓷碗,朝陈敏娇说:“先吃糖水。”

糖水是统称的说法,张叔做的其实是银耳燕窝羹。他伺候过许多杜少来的女孩,陈敏娇是他见得最称心的女孩。虽然知道以杜风的身份,这些女孩不过是萍水相逢里的昙花一现,但他还是忍不住拿长辈的眼光去打量。他是看着杜风长大的。

“谢啦。”她正好有些饿。

面前的糖水澄澈而黏稠,红色的枸杞点缀在其间。

张叔在身后解释,他语气里带着点忍不住求表扬情绪:“知道你要来,一个半小时前就泡了燕窝。你尝尝。”

陈敏娇拿起银勺舀了一口。入口即化,冰爽带甜。燕窝的稠和银耳的脆完美糅合。

“是手撕的吗?”陈敏娇回头看了眼张叔,张叔脸上挂着慈祥的笑,他点了点头。

燕窝撕成了碎丝,于是变得更加可口。

或许是因为小火慢熬了许久,冰糖融化得很好。加之在冰箱里放过,于是更加美味。

也对。陈敏娇想着,买得起豪宅,又岂会买不起在这个年代已够奢侈得冰箱呢?

张叔见她落了勺,示意阿菲把碗收走。

“陈小姐,今天好好休息。”张叔说,“明天可能会很辛苦。”

“明天?”陈敏娇有些疑惑,“比赛是明天吗?”

“比赛大概是一个月后吧。”张叔说,“但是少爷找了几个人来……”张叔踌躇了下措辞。

陈敏娇接下他的话茬,“需要培训?”

“是的。是会针对比赛进行一下培训。”

“ok的啦。”陈敏娇眨眼。

她穿越来的那个时候,香港的选美大赛已经算是走向没落了,港姐几乎掀不起一点水花。早些年倒是有许多优秀的人是从选美大赛出来的,有港姐身份的女星不算是少数。她小时候爱看的《新白娘子传奇》中的赵雅芝就是1973年的港姐,虽然未入三甲,却依旧红出半边天。而1983年赛际里的的亚军张曼玉,更是许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现在,杜风这么认真对待的话,她忽然就有了兴趣。

她又会把这条路,走到哪里呢?

她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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