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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死不认账的郑东!律师普法

与此同时,郭子君也火了。

之前郭子君被骂的越惨,此刻网友们的反扑趋势就越强烈。

他们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微博热搜榜二:【我们欠郭子君一个道歉!】

……

微博热搜榜四:【见义勇为,却被封杀五年?】

……

这些话题下面,终于有郭子君的粉丝发文了。

【我在2018年,通过《快乐男声》,我认识了郭子君,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歌手。

我也成为了他的粉丝。可是很快,就传来他因为打人被《快乐男声》除名,封杀的消息!

5年来,我作为他的粉丝,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甚至,到现在、今时今日,微博上都还没有郭子君的微博账号!

5年来,我从未怀疑过他,始终相信他。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我作为一个女生,我心疼林颖儿,心疼她的遭遇,也感谢她在今时今日这样的地位发声驰援。

但我更心疼郭子君!

见义勇为的他,被除名封杀5年?谁关心过真相?谁安慰过他?

……

郑东?!他是事情的罪魁祸首,也是最无耻,应该进监狱的人渣。

可其他人呢?

当初《快乐男声》的节目组,芒果卫视呢?我不相信郭子君和林颖儿没有和你们说过真相!

你们查了吗?

你们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一个人渣郑东,封杀了郭子君!

5年啊!整整5年!你们都是郑东的帮凶。】

郭子君粉丝的发声,引发了不少人的共鸣。

若是正确的还好,可因为错判,封杀一个少年5年,大家都开始为郭子君鸣不平。

……

沉浸数年的——18快乐男声官方微博,发声。

【针对5年前将选手郭子君除名的事情,证据不足,疑似另有隐情,现恢复郭子君2018年《快乐男声》选手身份。】

这则微博下依然都是骂声。

“谁稀罕你《快乐男声》的身份?”

“一笔带过,好一个《快乐男声》”

“疑似另有隐情?呵呵”

“颖宝儿所说的导演呢?!监制呢?!处理呢?!”

——

文创基地,总导演的办公室内,张立华此前的忧色全无!

真相竟然是这样!

没问题了,那一切都没问题了。

那可是林颖儿啊,虽然郑东是一线歌手,但年纪已经上去了,而且近几年成绩很一般,他如今的地位和林颖儿差了太远。

“林颖儿?竟然是她?”

郭子君看完微博的内容,怔怔出神。

他无法把5年前那个柔弱的群演少女,和如日中天的林颖儿联系在一起。

两个人的形象气质有了太大的差距,可若是仔细回忆,这两个人的面庞可以完美重叠起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办公室的气氛好像拨云见日,雨过天晴!

——

反而在另一边,郑东此刻却慌了神!

这是什么情况?!当初他喝多了所骚扰的女生竟然是现在的林颖儿?!

怎么办?!

林颖儿的影响力太大了。

在林颖儿那篇微博发出后,林颖儿的那些粉丝像疯了一样!

他们不知道,自己所喜欢的颖宝儿,有过如此遭遇!

相信若是郑东此刻出现在那群义愤填膺的粉丝面前,他都有可能会被手撕。

郑东现在连微博、抖音都不敢上了,全网一片骂声。

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他好像失去了所有方寸,束手无策!

他向着自己之前把酒言欢的圈内‘好友’一一致电。

但手机听筒的那一侧,基本上都是正在通话中的提示音,没人敢在这个时候搭理郑东。

……

突然,郑东好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喂,李总!我是郑东……”

郑东在这个时候,唯一的希望就是他背后的公司——星空互娱,此刻他电话那头就是星空互娱的老板李志。

……

“公司也没办法出面了。如今你唯一的办法,就是死不认账了。

林颖儿归根结底也是没有证据的。到最后,你也只是掉粉,路人缘变差一点……”

李志其实并不想管郑东的,现在网络的风向他完全明白,郑东已经被骂烂了!

可是和郑东认识了那么多年,还是他们公司的签约歌手,他还是给出了建议。

目前,他只希望因为郑东这件事,不要牵连公司太多,虽然公司已经有一位艺人——项博被郑东拖下水了。

……

林颖儿发文半个小时之后,郑东回应。

【对于无证据的指控,和网络上针对我的谣言,我本人始终保留向散播谣言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网友勿发表不实言论。】

非常标准的格式,娱乐圈艺人应对舆论的标准回复。

微博发出半分钟后,郑东手忙脚乱的把微博评论区关闭了!

网友太疯狂了,只半分钟怎么就有那么多人骂他?

郑东知道,即使这个事情网络热度过去,他基本上也废了……

目前只希望,事情可以到此结束。

……看到郑东如此厚颜无耻的嘴脸,广大网友的愤怒情绪一浪高过一浪!

一些普法账号,专业律师被广大网友疯狂@。

拥有千万粉丝基数的律师罗江用一段视频回应网友。

【今天出了一个大新闻,被不少网友@,为此我录了这则视频回应。

抛开事件原型是公众人物这点看,这是一则典型的,女性遭遇性骚扰,却没有证据的案例!

广大网友们,认为郑某应该得到法律上的惩处,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个案件的最大难点,就是证据的收集。

受害人的证人——郭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该案件的当事人,他的证词无法支撑起这起案件。

反观,郑某也有证人,我在网络上看到另外一个版本:郭某,是不满意节目评委郑某在演出时对他的评价,在后台打了郑某。

目前在我看来,证据是不足的!除非还有其他证据,比如说:录音、录像,才能完善这个案件。

所以,我们很难在这起案件上追究郑某的法律责任。

视频后面,我再说一下,这起案件的另一个难点。

性骚扰未遂,在我国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未遂,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究竟郑某是性骚扰未遂?还是强奸未遂?这一点也很难说清楚。

所以,希望广大女性可以保护好自己,必要情况下可以学一下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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