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生
躺在VVIP病房内的赵振国,已经做过了两次手术,两枚蛋蛋都摘除了,变成了太监,但还是保不住命,癌细胞还是扩散了。
闭上双眼那一刻,他苍老浑浊的眼睛里,流出悔恨的泪水。
他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老婆跟孩子。
貌美如花的老婆,要不是被自己设计,怎么可能在十八岁时就嫁给了一贫如洗的自己。
他设计让媳妇掉进了水库里,然后潜下去救了她,所有人都看到了她衣衫不整,被他救了的样子。
她是为了名声,被迫嫁给他的。
媳妇自打从进了自家的家,没享受过一天好日子。
在生下女儿的第四个月,她无法忍受被自己酒醉拳打脚踢,加之饥饿导致无法产出奶水,孩子因此饿得日日啼哭不止。
最终,在绝望之中,她怀抱孩子,选择了跳水库自尽。
家里的大哥二哥还有三姐,因为自己逼死妻子,都跟自己断绝了来往。
村里的人避自己如蛇蝎,在埋葬妻女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小山村。
来到市里,一点点累积,在赶上经济大改革的潮流,一步步发家致富,中年间,已经做到了上市公司的老总,富甲一方。
即便是腰缠万贯,但却终身未再娶妻!
其实不是他不娶,而是自从妻子死的那天开始,他就不行了。
吃了很多药、看了很多医生,科学的,不科学的方法都试了,都不行。
直到睾丸癌病死,病床前守着的,也只有助理以及自己的私人律师。
赵振国觉得,自己断子绝孙,死于睾丸癌,真是活该,这就是报应啊。
他临死的时候,紧紧地攥着老婆的平安符,那是老婆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了。
再次睁开眼,脑袋阵阵作疼,使得赵振国发出一阵低吟,漆黑的眸子灼灼,盯着上方黑不拉几、破旧不堪的屋顶,愣了许久。
自己不是死在了医院吗?这怎么那么像自己以前的老房子?
带着疑惑,撑着身体坐了起来,映入眼帘就是卷缩在床尾,一丝不挂宋婉清。
她鹅白漂亮的小脸,带着灰败,眼睛里透着死寂。
原本白皙无暇的身上,带着纵横交错的青紫。
赵振国顿时眼眶红了,揉了揉眼睛,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禁不住脱口而出喊道。
“媳妇儿。”声音透着嘶哑。
扑身想要抱她时,见她瞬间激烈的叫嚷了起来,手脚扑腾的厉害。
“滚啊,别碰我。”声音中透着凄厉。
看到她这样,赵振国停下了动作,看着她浑身颤抖不止的样子,脑子迅速的运转着,终于想起来了。
老婆这是拿着从娘家借来的钱,准备给孩子买米糊糊。
却被赌到输急眼的自己知道后,抢来拿去买酒喝。
更是喝醉回家后,在床上粗暴的折磨了她,还动手打了她,各种脏话都用在了她身上。
想到如此,暗骂自己是畜生,扬手狠狠的抽了自己十几个大嘴巴子,黑俊的脸颊,很快红肿了起来,血顺着嘴角往下流。
宋婉清眼角挂着泪痕,静静看着他的举动,忍不住讽刺一笑。
已经记不起来,他这是第多少回了!
酒醒后,回回都会下跪,痛哭流涕保证自己会改,耳光也没少朝自己脸上招呼,可从来没见他改过!
她可以屈辱的忍受他在床上折磨自己,谩骂自己,但却忍受不了娃儿饿的没东西吃,饿的天天哭闹不止。
可是她没奶水啊...
娃娃嗷一声啼哭,引得宋婉清漂亮的凤眸中有了一丝生机。
她慌乱的披上衣服,简单的遮住了身体,下床抱起破旧小床上的女儿。
吸不出奶水的小家伙,又嗷嗷大哭了起来。
坐在床上的赵振国,炯炯有神的眸子,看着自己老婆跟孩子,如此鲜活,还是觉得不真实。
难道是那块护身符?
他死之前,恍惚中觉得那东西好像亮了。
上一辈子,他孤单了一辈子,此刻眼睛都不敢眨眼下,贪婪的盯着眼前的一幕,生怕一眨眼就不复存在。
孩子再次放声啼哭,赵振国再也不敢就这么干瞪眼的看着了,立即迈腿下了吱哇乱叫的床。
捡起地上的衣服,胡乱的穿在身上,哄着默默掉眼泪的老婆:
“清清你等着,我这就去给咱妞弄点米糊糊。”
说着弯腰撩开布帘,走出破旧的卧室。
迈着大长腿,健步如飞的去往村头唯一的一家小卖铺。
重活一世,感叹年轻的身体就是好,走路虎虎生风,也不会感觉身体各个关节难受不适。
膀胱癌两次手术加上化疗,把他的身体折磨的不成样子。
说起来也是报应。
小卖部的老黄头,看到来人后,一连褶子的脸上漏出笑容道。
“又买酒?这次要啥酒?”
上辈子,身为大老板的赵振国,身价早过了几十亿,早早实现了金钱自由。
别说买米糊了,一句话,能买一个奶粉厂。
可此刻的他,囊中羞涩到连给孩子买米糊糊的几块钱,都拿不出来。
只能羞愧的开口赊账。
“二...二叔,我想赊账给孩子买点米糊糊,钱明天就给你。”
老黄头听他又要赊账,焦黄浑浊的眼睛睁大了,盯着他脸上红肿的巴掌印。
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旁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这脸不晓得是不是在家酒后犯浑,自己抽的。
这小子,空有一副好皮囊,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他这样硬朗结实的后生。
只是太不是个东西了,常年净不干人事,要不是他姐姐换婚,就凭那点救命之恩,能得了这么一个高学历的俏媳妇?
想到他家里那对可怜的母女。
什么话也没说,从货架上,给他拿了袋米糊糊。
拿到米糊糊的赵振国,感激的道了谢,片刻都不敢耽误,匆匆又回了家。
还没走进土堆垒砌来的院子,就听到屋内传来孩子猫叫似的哭声,透着有气无力。
快步走了进去,来到屋内。
见到自己老婆,还是出门时那样,赤裸着身体,双腿间青痕交错。
自己真是个禽兽啊,喝醉酒就打老婆,难怪上辈子老婆被欺负的投河自尽。
她浑身上下,仅披了一件自己破旧的外衫。
看来她从城里带来的那几件好衣服,也被自己拿去换酒喝了。
看到这里,心再次忍不住一阵绞痛,哑着嗓音说:“那个,米糊糊买回来了。”
听到他话,宋婉清瞧见他手里果然拿着一袋米糊糊,顿时警惕了起来,紧紧抱着怀里的孩子,苍白的小脸带着惊恐。
“我警告你赵振国,不准卖我女儿,否则我跟你同归于尽,我诅咒你赵家断子绝孙。”声音中透着绝望的歇斯底里。
赵振国僵愣在原地,依稀似乎记得是有这么一回事,想把女儿卖给镇里一家四十好几不会生的夫妇,好换钱买酒喝。
想到这里,感觉此刻心都在滴血。
自己都干了些什么混蛋事!死不足惜!
难怪会死于睾丸癌,真是活该啊!
弯下腰,将手里的米糊糊放在破旧的小床上,那床缺了一条腿,是拿石头垫着的。
红着眼眶,带着一丝哽咽道:
“之前是我混蛋,我不是人,你相信我,我不会卖咱妞的,明天我就出门去镇上找活干。”说完转身撩开黑乎乎的布帘子,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狠狠的又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抽的血顺着脸往下流。
扭头看着还是茅草屋的厨房,里面黑黢黢的,连个正儿八经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如果没记错,上辈子,老婆就是在这个月末,带着女儿,绝望的跳了水库,身上还绑了几块石头,拒绝了任何生还的可能。
想到这里,浑身发麻,来不及悲悯,眼看天都要黑了,家里已经没什么可吃的了。
再次匆匆出了门,朝着后山的方向走去。
途中还顺了个网兜还有一条裤衩子,引起一阵犬吠。
经过二十分钟的脚步路程,他到了后山的山脚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漏出古铜色健硕的好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