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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血奴泓渊

第51章 血奴泓渊

“二哥想要我的命?”禾锦仔细想了想,又觉得不对,“二哥是想用我的命,来换魔尊之位吧。”

“你说得对。”兀擎靠近一分,压低了声音,“我与老九争了这些年谁也占不了上风,只有抓到你这魔界叛徒,我才能更胜一筹。”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九哥一向不争不抢,为何会与你争夺?”

“他不争?”兀擎冷哼一声,“他与我争位置、争女人,早就不是一天两天。”

禾锦离开三千年,很多事情都不太清楚,“九哥和你争女人?”

“老九胆大包天,怎么不敢从我手中抢人?”兀擎提起此事便青筋爆露,紧拽着牢门,声音如地狱一般阴冷,“那女人也不过是嫌我面目丑陋,才会喜欢上老九那个小白脸,我倒要让她看看这魔宫是谁在做主。”

禾锦也算听明白了,恍然大悟,“原来说到底,你们争来争去,不过是为了争一个女人。”

兀擎诡异一笑,露出惨白的牙齿,“你二哥就这点本事?只不过是这件事让我看清楚,什么亲情、爱情都是狗屁,只有权利握在手中才是实在的。”

禾锦默了许久,“二哥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我与筝儿吃过的苦、受过的罪,你一概都没体会过。”兀擎缓缓取下斗篷,露出他面目全非的脸,“你现在看不到我变成什么样了,你永远都不会懂……”

禾锦挣扎着坐起来,她摸索着朝兀擎爬过去,拽住他的衣袍,顺着他的衣服站起来,竟是伸手去摸他的脸。那脸上坑坑洼洼,是被冥火灼烧过的痕迹,左眼是空的,干枯如一个老人。

兀擎抓住她的手,再不让她往上一分,他的手是皮肉脱落后剩下的骨头,嵌进她的皮肉里,泛着幽幽黑气。

禾锦蹙紧了眉,“二哥你怎么了?”

“我萃取幽冥之火,被烧掉全身皮肉,却因此获得幽冥之力,再无人敢嘲笑我左眼,也算是因祸得福。”

禾锦只问了他一句:“值得吗?”

“能坐上那至高无上的位置,一切都是值得的。”

禾锦垂下手,后退了两步,她掩住心头的失落冷冷笑道:“那十七要提前恭喜二哥了,祝二哥大业稳成、千秋万代。”

兀擎重新带上斗篷,幽幽道:“是我的好妹妹,死之前不会太亏待你。”

他话音刚落,身形就渐渐消失。

水牢又安静了下来,连水滴的声音都显得惊心,禾锦尽量往牢门靠,这边上通风,蛇总要少一些。

失去眼睛也好,被蛇咬也罢,最难忍受的还是骨子里出的冷意。要是这时候靳褚在就好了,那血吸上两口……

她微微眯起眼睛,还在回味,胸口一时之间有些微痛,止不住咳嗽了起来,可越咳越是扯得疼。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听到了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像猫儿一样,那人停在了她面前就再也没有动。她微微侧头,仔细辨认,“你是谁?”

一只手轻轻碰了她的脸,她猛地抓住他的手。他的手腕和女人一样纤细,有那么一瞬间她还以为是靳褚回来了。

“你是谁?”

他轻轻在她手心写字,弄得痒痒的,写下了一个她很熟悉的名字:泓渊。

禾锦心里一紧,握住了他的手,和记忆中一样很瘦弱,“我二哥让你来的?”

他在她手心点了一下,表示肯定。

禾锦放松了身体,却显得忧心忡忡。

泓渊是个哑巴,便是知道些什么也不能说出去,这应该是兀擎让他来的原因。

他以前是禾锦最喜欢的血奴,因为生得漂亮,兀筝很是喜欢,问她要过很多次她都没给,后来兀筝实在不甘心,就打算强要泓渊的身子。

泓渊非但不从,还怒骂兀筝“无耻”,兀筝身份再不济也比他尊贵不知多少,这低贱到尘埃里的人也敢骂她?兀筝大怒,割了泓渊的舌头,诅咒他此生不能言语。

禾锦为他再生了舌头,他仍然说不出话,只能出“咿呀咿呀”的声音。她一向护短,当即和兀筝大战一场,两人都受了重伤。

兀叽听闻禾锦被伤,二话不过就将兀筝关入幽冥之地,等她反思清楚再出来。兀筝性子刚烈,从不肯服软,这一关就是几百年,久到兀叽都快忘了她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禾锦此番下场,与泓渊多少也有些关系。

泓渊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眼睛,又反射性地收回来,他急切地在她手中写字,想知道些什么。

禾锦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宽慰他:“是受了些伤,会好的。”

泓渊低着头,似乎在哭,手指微微抖。

禾锦摸索着他的脸,果然湿漉漉的,便替他擦了擦眼泪,“哭什么?我还没死。”

泓渊的脸小小的,骨架也小小的,十分精致。他是鸢鸟幻化而来,这类小妖一向长相精致,又乖巧懂事,很是讨人喜欢。

禾锦也正是喜欢他不争不抢、温温顺顺的性子,才一直将他留在身边。

她拍拍他的头,表示安慰,“这三千年你过得可好?三姐可有为难你?”

泓渊摇摇头,知道她看不见,又在她手心写到:很好,不曾。

“她那么心高气傲的人,被你那么一骂,只怕这辈子都不想见到你。”禾锦不放心,又问了一遍:“你为何没有离开?”

他又写到:等你。

“你怎知道我会回来?”

不知。

“不知也等?”禾锦轻轻笑了笑,捏着他的手,“以前没白疼你,只是我现在这模样,怕是要让你白等了。”

她那语气太过于平淡,就像是对待很喜欢的猫猫狗狗。不等,她不会太难过,等她,也不会太惊喜,仅此而已。

泓渊有些沮丧,感觉到她手心冰凉,就主动掀起衣袖,把手臂伸过去。

喝血。

他这样写道。

禾锦就等他这句话,没什么好矜持的,捧住他的手,就露出獠牙咬下去。

咬手腕不如咬脖子来得痛快,也足够解决燃眉之急了,难得的是泓渊的血还是和以前一样,入口微甜,喝完整个心都是甜的,心情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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