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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

肥兔老黄微微低头,垂下宽宽软软的长耳朵,抬起前爪,抱住毛绒长耳,然后继续歪着脑袋,用长耳朵尖端,靠近那只大蟋蟀。

耳朵尖上黄扑扑的杂毛,扫过大蟋蟀的身上,让它轻轻发出一声舒服的鸣响。

这声响动,并非那种充满焦虑和亢奋战斗情绪的鸣叫,而是略带轻柔,仿佛一个刚刚离开沙场的战士,与亲近战友的第一声招呼。

在肥兔老黄用长耳朵尖挠着大蟋蟀的同时,老秦师父熟练打开秦旭的手机,点开系统自带的音乐APP,直接搜索到秦旭的手机铃声来源歌曲。

“……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在我活的地方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握紧双手绝对不放

下一站是不是天堂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这是秦旭最喜欢的一首歌,传唱度极广的歌曲。

富有节奏的鼓点和歌手慷慨的歌声从手机里传出来。

老秦师父已经将手机的外放声音调解很小,但在安静的深夜,依然十分清晰。

音乐的音量,维持在不影响这个房间以外的人,但室内却听得清楚的大小。

在音乐的影响下,秦旭眼珠子的转速加快,似乎快要醒来。

肥兔老黄松开前爪,长耳朵往后一弹,乖顺地回到身后。

在秦旭手指尖微微动了动的时候,老黄再次蹬腿,纵身一跃,飞至秦旭的头顶。

然后,一瞬之间,它体型不断变大如,软塌塌的肚皮,贴着秦旭的头顶,然后闭上眼睛睡着了。

这个姿势,跟它经常趴在老秦师父脑袋上一模一样。

只不过,秦旭五官硬朗,棱角分明,不像老秦师父五官还未张开,保留着孩童的稚嫩和圆润,所以不见萌态,反而觉得挺滑稽。

在肥兔老黄趴在秦旭头顶上那一刻,秦旭又陷入沉浸式的修炼状态。

“辛苦你了,老黄。”

老秦师父朝着闭上眼睛的本名肥兔点了点头,盘膝坐在手机旁边,让这首歌不断循环。

秦旭本能感觉到,灵气小鱼儿的游动速度,因为某个契机,明显加快,而且每一个轨迹,都比他之前任何一次修炼炼兽诀,更加流畅顺滑。

秦旭并没有因为这种变化,转而醒来。

他已经将全部的心神,都投入到感知灵气小鱼儿身上。

他直觉这种灵气运行的状态,就是他现阶段所追求的目标,他全情投入感悟这种变化,没有错过这次机缘。

大约数个小时之后,大约绿豆大小的灵气小鱼儿,夹带着漂亮的金丝光芒,像划过天际不曾熄灭的美丽烟火。

一个非常完美的灵气图阵,即将形成。

忽然,灵气小鱼儿微微一顿,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又回到了秦旭原本有些凝滞,很不流畅的运行速度。

趴在秦旭脑袋上,形成一个毛绒大帽子的老黄,在刹那之间急剧缩小。

老秦师父飘过来,将它抱起,在怀中。

他细嫩白皙的手指,此时枯瘦如鬼骨,分外狰狞。

轻轻咳了一下,老秦师父把头埋进老黄的柔毛中,欣慰地看了一眼秦旭,消失无踪。

秦旭并不知道外界发生的变化。

他的修炼尚未结束。

灵气小鱼儿游动的状态,让他很不满意。

就像搭乘了舒适的高速动车,忽然又回到颠簸拖拉机一样,两者的差异,让身为修炼者的秦旭很不舒服。

而与他一同修炼的大蟋蟀,显然对这种变化更为敏感。

它不太高兴地摩擦着粗壮的后腿,发出略显嘶哑的声音。

秦旭手机的电量此时恰好用尽。

大蟋蟀的鸣响,清晰响彻房内。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是可以分毫不差跟上的旋律。

这叫声一撩,秦旭被拖拉机走土路的方式弄得十分奔溃的状态,宛如被泼了一桶燃油,燃烧起熊熊奋进的火焰,浑身上下,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竭尽全力模仿着前面数个小时时间里,那种高速飞奔的炼兽诀修炼方式。

感觉到灵气小鱼儿的变化,大蟋蟀的鸣叫声越发的响亮了。

二楼,习惯一大清早起床的刘阿妹,正在刷牙,她疑惑地探出窗户,嘀嘀咕咕自言自语,说道:“今天这小子怎么把手机铃声调得这么大声?”

不过,自从秦旭上初中之后,她就很少插手儿子的私事,嘀咕归嘀咕,也没在意,反倒跟着音乐的节奏,哼起歌来。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和整首播放的手机音乐APP不同,大蟋蟀发出的声音,只有整首歌最高潮的那一段,不断循环。

它的鸣音,与歌曲背景音乐的专业配音有所不同,更像是一个人吹口哨那般,哼出略显单薄的调子。

刷完牙的刘阿妹,跟着哼了几遍,看着还没放亮的天色,忽然觉今天浑身上下满是劲头。

她神速准备好早餐,然后一头栽进饺子工作室里,切切剁剁,揉揉捏捏,等秦旭爷爷奶奶手挽手出来遛弯的时候,桌面上已经摆放了往日两倍分量的饺子馅和面团。

人的精神状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办事效率的高低。

高昂饱满,做事一气呵成。

低落丧气,难免恹恹拖延。

刘阿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今天的状态特别好。

做事非常麻利,包起饺子来,动作飞快,一会儿工夫,一排又一排白胖胖的元宝饺子,像复制粘贴一样,迅速占据了整个料理案台。

秦旭的父亲秦正洋也有这种感觉。

他比刘阿妹迟了半个多小时起床,在洗漱的时候,也听到秦旭房间传来的小调。

这个调子挺耳熟,好像街边店铺超市广场以前都能听到,但秦正洋平日一直喜欢婉转动人,深情清扬的乐曲,尤其是他年轻时的老歌,对现代年轻人那些节奏感强烈,热血激昂的歌曲,并不感冒。

可是今天大清早一听,秦正洋觉得这调子挺对胃口的。

他不懂的歌词,就跟着旋律,哼着哼着,仿佛青春重回,梦想燃烧,忍不住从书柜顶上搬出一本落满灰尘的笔记本。

笔记本还印着几颗红星,是四十年前的老款式,他还记得是十多岁的时候,秦旭的爷爷送给他的。

泛黄的纸业上,工整清秀的笔迹,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

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

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他还跟刘阿妹调侃,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爱诗词如入魔,满心字斟句酌,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

后来参加工作,这种小年轻的幻想,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尘封在内心深处。

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被他用来每年大扫除,博老婆一笑的“傻兮兮”。

第二首《射雕》,第三首《倚天》,第四首《侠客行》,是他当年看港台武侠金大师的作品,被那豪情江湖所感……

秦正洋笔尖飞快跳动,已经形成个人风格的清隽行书,在诗词两旁的空白地方,写下自己的历经四十年的感悟。从事语文教学将近三十年,秦正洋的文字笔力,更见功底。

就算秦旭房间里传来的倔强小调已经停了,他依然没有从这种状态抽离。

他每修改一首诗歌,就如同回到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清晰的记忆起当年让他提笔的感情。

当看到最后两首诗,秦正洋忍不住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这是他写给刘阿妹的情诗。

他想起当年,初见那个爽朗大笑的女孩,骤然心扉被打动,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心心念念中,全是她的美好和灿烂。

如今,二十多年眨眼过去,他们携手相伴,走过人生中最精彩的岁月。

秦正洋沉浸在无数的思绪和记忆中,写下最后一笔,然后不舍地合上笔记本。

此时,距离他拿出笔记本,也不过是两个半小时。

他站起来,觉得要将最后两首修改的情诗,给刘阿妹念一遍。

他打开卧室房门。

恰巧刘阿妹也满手白面粉走上来,她一抬头,看到满脸红光,眯着眼睛,傻笑看着她秦正洋,吓了一跳,脱口问道:

“啊呀,老洋你没事吧,是不是感冒了?”

秦正洋含蓄一笑,清了清嗓子,翻开笔记本……

三楼,精神百倍走到楼梯口的秦旭,听了两句,捂着胸口,带着他的小动物们,默默退回房间。

尼玛,大清早被老爹老妈撒了满地狗粮,这是什么事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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