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恶魔现形
“我?”林晓雪看了我一眼,脸上立刻露出恐惧的神色,不停的摇晃手臂,推开我递上前的匕。
“不行,我只给死人动过刀,活人还没。。。不行,不行,没有麻醉药,没有无影灯,而且,我不一定能找到环状软骨的位置,万一那一刀没割好。。。”
“林晓雪!花花没有时间了!”我抓住她的肩膀,强行使她冷静下来。
一把刀,一个急救包,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就算再有经验的医生,也不敢轻易割下这么一刀。我心里也知道,这么做,风险太大,也实在太为难这么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了。
可放眼整个福利院里,只有她具有专业的医学知识,也只有她,可能救下花花的性命。
“可是,我。。。”
“你可以的!难道,你忍心看着花花这样痛苦的死去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
或许是我这句话,真的刺激到林晓雪的内心。
她咬了咬嘴唇,终于接过了匕。此时,因为窒息,花花的脸颊已经变成青紫色了,她的挣扎,也不如刚才来的有力,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
我替林晓雪固定住花花的双手,不让她影响之后的手术。
只见林晓雪深吸一口气,用纤细的手指顺着花花肿胀的喉管一路摸索而下,她的脸上,显露出了从未有过的严肃。而这种认真的表情,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
金边眼镜曾经偷偷告诉我,他当初正是被林晓雪这种认真工作的表情所吸引,才对她一直穷追不舍的。
偌大个房间里,安静的出奇,所有人甚至都不敢呼吸了,生怕影响了林晓雪接下来的这一刀。
她瞪大了眼眸,捕捉到部位,按紧,顺势一刀,利落的划开了花花的喉管。
鲜血不断顺着血口渗出,并没有割破脖颈附近的血管,否则出血量绝对不止这么一点。
剧痛之下,花花挣扎了一会儿,就昏迷过去,林晓雪顺势拿出了急救包里的呼吸管,插进花花的咽喉之中。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十秒钟...
短短十秒钟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却像是半个世纪那么漫长。终于,花花的胸脯又重新开始上下起伏着,沉重的呼吸声,从现在看来,却比任何音调都更加悦耳。
不久之后,几辆救护车依次赶到了这里,拉走了昏迷的林婕,季花花与一些受伤的警员们。
他们母女两尚且还有生命体征,只是具体情况如何,还得等到医院里做了详细的检查,才能得出结论。
劫后余生的众人,全都用怒吼肆意欢庆着。林晓雪甚至激动地直接扑上来,紧紧的抱着我,眼睛里的泪水夺眶而出。
当着我面就这么哭的稀里哗啦的,鼻涕眼泪乱窜。
我没想到她这么热情,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几声,再之后才现自己其实伤的也还挺重的,身上那几道血口子现在都还在渗血。
这一夜,虽然大多数警员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可是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却是黑金案进展到现在,收获的实实在在的一场胜利。
其一,我们顺利从那个凶手的手中,救下了林婕和季花花的性命,二人当晚就脱离了生命危险,现在依旧留在黑金市市立医院中接受治疗。
其二,通过与嫌疑人一整个晚上的接触,以及对以往死去女性进行交叉对比,我们又重新获得了许多新的线索。
当晚,回到警局之后,金边眼镜就组织召开会议,将线索进行拼接整理,而我则是和远在H省的严老师,进行了视频连线,结合嫌疑人的特点,将几起案件从头至尾的分析了一遍。
在此期间,严老师也给予我许多专业性的意见。
第二天一早,金边眼镜就组织黑金市市局,召开了重大作战会议,几乎所有警员都出席了这次会议。
遗憾的是,林晓雪为了照顾方叔的身体,没有来到现场,他们二人没能亲眼见证这个杀人恶魔,是如何浮出水面的。
通过当晚情况的详细整理,我们可以确定下来嫌疑人大致的体态特征。
嫌疑人,男性,身高175左右,偏瘦,皮肤白皙。
而且,我几乎可以确定,在竹林处制造出蜂巢迷宫的,与那一夜突袭福利院的嫌疑人,都系黑金案的凶手。
先,蜂巢迷宫是近几年流入中国的,其结合了复杂的物理与构造技巧,加之其中蕴含的数学原理,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几乎无法完成。
其次,当晚医生从季花花肿胀的咽喉部,提取出了某种生物毒素的样本。这种生物毒素,是从马蜂尾部蜂刺中提取而出的,其作用原理,与蜂刺扎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最后,当晚嫌疑人使用了类似氰化物的东西,迷晕了驻守在三层楼的警员,这代表嫌疑人应该和化工这块有着密切的接触。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推断出出嫌疑人是个心思缜密,手段毒辣,而且在物理,化工,生物多方面都颇有建树的专家或学者,甚至很可能有着海外留学的经历。
又因为黑金案是近段时间才开始的,离着第一个受害者出现,前后相隔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所以我推测,嫌疑人应该是近段时间才来到黑金市。
然而,以上的分析,并不是最重要的。使我锁定嫌疑人身份的重要线索,则是从黑金案每一起受害者身上得出的。
我之前就说过,死者的尸体,往往是刑侦案件中,最关键的线索!
所有受害女性,都遭到了残忍虐杀与侵犯,并且身穿红衣。这表示嫌疑人内心深处痛恨女性,很可能在他幼年时受过类似的刺激。红衣,女性,能够唤起他心底里的某种记忆。
犯罪现场总是充斥着大量的血液。其中几处凶案现场,甚至有明显的证据,表示嫌疑人曾经汲取过受害者的血液。(当晚,林婕再被嫌疑人攻击时,对方也曾吸取过她伤口处的血液)。
心理变态是一个方面,然而,结合以上种种,我推测他之所以做出如此反常之举,是因为嫌疑人是卟啉症患者!
卟啉症又名血紫质病,是血红素合成途径当中,由于缺乏某种酶或酶活性降低,而引起的一组卟啉代谢障碍性疾病,可为先天性疾病,也可后天出现。患有这种病症的人惧怕阳光,在阳光下暴露,并且因为血红素合成的障碍,部分患者可能会有从外界汲取血液的倾向,在国内外都有过许多起案例,所以,这一项疾病,又被称为吸血鬼症!
正是因为卟啉症的原因,嫌疑人惧怕阳光,所以导致其肤质异于常人的惨白。而且嫌疑人因为长期啃食,撕咬活物,汲取血液,导致其咬合力异于常人,所以能留下那种类似野兽的咬痕。
针对以上几点特征,金边眼镜很快下令,在黑金市范围内,进行地毯式的搜捕。在此期间,严老师也凭借其在警界的关系,联系黑金市周围的几个市区,调派警力,配合搜查,逮捕所有符合以上特点的嫌疑人。
通过全体警员夜以继日的搜索,一个男人最终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方国栋,男,28岁,身高178c,体重55kg,毕业于国内某重点司法大学,有过三年海外留学经验。半年前,回到黑金市,在某私立培训机构中,担任网络讲师的工作。
方国栋十分聪明,在国外众多脑力竞赛中,都有过良好的名次。可为人却十分低调,几乎不和人交谈,平时总带着口罩和鸭舌帽,而且皮肤异于常人的白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