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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哦,李绣啊,没听过,不认识。

又一轮食客吃完走人,不大的粉店空荡下来,李绣看了眼时间,下午两点,饭点已过,就算再来人,也不会多,她松了一口气,同店里的帮工一起收拾了一下卫生,就在靠近厨房的桌子上坐下来歇息。

之所以敢大喇喇地休息,是因为这个粉店是她。

粉店连同厨房在内,不过40多个平方,不大,开在一个死气沉沉没什么活力的小县城。

县里的年轻人不管有没有能力,无一都渴望去大城市打拼,打拼出一份事业和前程,留下的都是中老年人以及儿童,县里虽然有不错的自然景观,但没开发出来,自然也就谈不上发展旅游业。于是,这个县城人口越来越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经济越来越萧条,也就越发显得死气沉沉。

但她运气不错,粉店开了两年,不仅把开店的成本挣了回来,扣除平日生活费后,还积攒下了小两万,收入在小县城里算中上,时常惹来周围店家的酸言酸语。

这年头,人人手机不离手,休息的时候,多半人会刷短视频,在小地方比例还要更大,十个人中有七八个人刷,李绣也不例外。倒不是她有多么喜欢短视频,事实上她觉得很多短视频信息量太少,废话太多,有些情节无聊甚至低俗恶心,但她不想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她脑子不太好,反应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如果格格不入的话,别人或会问东问西,或会暗地里说她闲话,她应付不过来。再有,她是开店的,总要和一些熟客进行聊天沟通,她生活太单调,一把年纪孤身过日子,聊家常聊不来,只能和别人聊短视频。

说来她脑子不太好,据实不是天生的,两年前回乡下祭祖的时候,老房子着火了,那会正是半夜三更,她睡得很熟,没能第一时间逃出去。

老房子是用木头盖的,一着火就不得了,房梁烧断砸了下来,恰好砸到了她的脑袋,还有挂在房梁上的镰刀还是什么刀的,也正好从她脸上划过。

于是,她脑袋被砸坏了,过往的事情全都记不得,脸也毁了,一道长长的疤从她额头绵延到下颌,横跨了她的右眼,丑陋至极。

她当时大概是紧紧闭上了眼睛,眼睛幸运地没瞎。

为了不至于吓到客人,她留了厚厚的长刘海,又戴了大大的眼镜,把疤痕稍微遮了遮。

对了,她父母去世多年,下头有一个弟弟,叫李清,从小姐弟两人相依为命,关系很好。老房子着火时,她弟弟也在,是弟弟拼着一条命把她从火里救了出来。弟弟花钱给她治病,告诉她过往的事,并把自己的存款尽数掏出来,给她开了这家能让她安身立命的店铺。

弟弟在大城市打拼,给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当司机,老板对他不错,给他开了不低的工资,这才让他有了不小的存款。

每次放假回家,都大包小包地给她带礼物,什么保健品,首饰,衣服,小家电什么的,她偷偷上网查过价格,都是不便宜的东西。

她想让弟弟不要破费,她一个人要不了那么多的东西,奈何她脑子笨,嘴也笨,总也说服不了对方,导致她欠了弟弟越来越多,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还得清。

李绣有点苦恼,亲兄弟明算账,她不想当个只会索取的姐姐。

她刷短视频用的Livebook的软件,这两年,这软件大火,周围的人都在用,她也跟着用。一打开,推荐页就有好几个被人专门剪辑出来的荒野生存恋综的短视频,她随意点开一个,看里头秦影帝同一个大花组队,在荒野里边绞尽脑汁地找食物生存,边谈起有点浪漫但不乏算计的恋爱。

在生存面前,恋爱对象也是竞争对手,只有势均力敌的双方,才能谈得了恋爱,还别说,看情侣双方互相算计,怪有意思的。

她这种无趣的人,都能看得津津有味,不怪这恋综爆火,爆火到第一季刚结束,粉丝就急不可耐地催促快制作第二季,催促了半年,节目组终于开始录第二季。

秦影帝第一季没有加盟,第二季破天荒加盟了,他早两年拿了柏林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成为了国民男神,没有对象的国民男神。看到他加盟,不知多少粉丝激动得嗷嗷叫。据说,其他女嘉宾为求能和他组队,八仙过海,大显神通,争得那叫一个头破血流。

不知为何,李绣看着短视频里过分英俊的影帝,莫名感觉到了一丝熟悉感,只是为什么会熟悉,她苦思许久,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她一个小屁民,又丑又笨又穷的小屁民,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去过本省的省会城市,和国民男神见过面感觉熟悉什么的,说出去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所以,她从来没同人说过,包括她弟弟。

秦南洲,她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应该是错觉,我绝不可能有机会认识这种大明星,李绣心想。

这时,门口传来说话声,有客人来了,是两个陌生人,她站起来,露出憨厚的笑,对新客道:“欢迎光临,墙上有菜单,价格公道,卫生有保证,你们先看看。”

现在是春天,气温还有点凉,为首男人很年轻,长相俊朗帅气,只是染了一头过分显目的红发,耳朵上也戴着亮晶晶的耳饰,显得人轻浮不稳重,身上是一身很潮的黑色红纹运动服,看着就知是外地人,来自大城市的外地人。

红发男人挑剔地看了一圈店里环境,见卡其色木质纹理的桌子擦得很干净,没有留下发亮的油渍,铺着灰色瓷砖的地板也看不到什么灰尘垃圾,才稍稍放心地找了张桌子坐下。

另一个人年纪大一点,体型胖墩墩的,梳着发亮的油头,穿着一套灰色西装,上衣紧紧地贴着肚皮,显得很憋屈很不合身。只见他狗腿地站到年轻男人身边,谄媚地道:“方少,这小店太寒碜了,还都是些汤汤水水,我们要不去前边钟楼旁的饭店?我打听过了,里面的厨师水平还行,不至于入不了口。”

红发男人表情不太耐烦,“本少就想吃点汤汤水水,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胖子讪讪地道:“您想吃啥都行。”

他朝李绣看过来,抬起下巴高高在上地道:“你这的招牌菜是什么?我们方少要在这里吃饭。”

李绣低下头,微微胆怯地介绍:“客人点得最多的是老友粉,酸辣口味,很开胃,其次是桂林米粉,偏辣的口吻。如果你们不吃辣,可以点猪脚粉,猪脚粉吃的人也不少,另外我们店里的汤全部是用新鲜大骨头熬出来的,喝起来很鲜香。”

从一开始说话磕磕绊绊,到现在勉强顺滑,她用了两年。

胖子不太满意,这些粉的食材听起来太廉价了,配不上大少爷的身价,他鄙夷道:“就这?你这开店的,就没有准备什么贵重点的食材吗?钱不是问题,你只管……”用最好的食材做。

“别嚷了,再嚷嚷给本少滚出去。”红发男人不客气地打断胖子,向他献殷勤他不讨厌,但献不到他心里去的殷勤就是烦人了,他都饿死了,哪还讲究那么多?

他是大少爷没错,但不至于架子大到宁愿挨饿也不吃一碗普通粉的程度。

想了想,道:“给本少先来一份老友粉,肉多加一份。”

自他被老头子发落到这片穷乡僻壤,他就没吃到过一顿可口的饭,要么太寡淡,要么太油腻,都快得厌食症了,现在迫切要吃点酸辣开胃的东西。

干服务行业,一天到晚笑脸就不能少,李绣笑着应了声,走进了半开放式厨房。

帮工是个年近50岁的大婶,弟弟李清帮她找的,手脚勤快,人也会来事,看李绣去煮粉,她则不动声色地给红发男人这桌上了热乎乎的茶水,再把瘪的那盒纸巾换成了新打开的纸巾。

别人可没这待遇,不过是看碟下菜。这年轻人都自称本少了,一定是什么富二代或者权二代,她不得伺候得周到点?不求有小费,只求对方一会别找麻烦。

茶不是什么好茶,只是普普通通的大麦茶,红发男人喝了一口,倒也不怎么嫌弃。能让他看得上的茶这些穷乡僻壤压根就没有,他难不成就不喝茶了?嘴里这茶至少麦香味够浓郁,热乎乎的,喝一口,胃感觉都舒畅了不少。

被呵斥了两次,胖子现在可不敢再随意出声,也不敢挨着他坐,寻了他后面的位置坐下,然后也要了碗老友粉,没有加肉。

他这当人助理的,吃的自是要比方致这大少爷差一丢才合情合理。

是的,红发男人是方致,以前留着一头闪亮亮的金发,后来审美变了,换上了灼眼的红发。

因为私生活太放荡,惹怒了自家老爷子,于是被下放到临县一个小工厂当副经理改造,什么时候性子收敛了,什么时候能回去。

普通人一辈子当不上什么经理,有钱人当个副经理却都是吃苦的一环,单从这点,就能看出有钱人同普通人之间隔着横跨不过去的阶级沟壑,仿若天与地的距离。

至于方致为什么在临县工厂当副经理,却出现在李绣所在的崇县,则是因为他听说崇县有不错的自然景观,一大片原生态的森林和各种岩洞,一时兴起,过来赏玩。

但他没想到这景观比他想象中更原生态,压根就没开发过,没有安全的路径,也没有什么保护措施,他身为大少爷,怎么会随意踏足危险的地方?

于是,在山脚下随便转了一小圈,就打道回府。路上饿了,停在这个小县城打算吃个饭。

喝了杯麦茶,闻着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方致肚子里的馋虫忽然闹了起来。

他暗暗吞了口口水,透过大大的窗口看里面煮粉的李绣,心道南方女人,个子这么高还挺难得。

可惜太丑了,发型丑,衣服丑,眼镜丑,脸上的疤也丑。

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几个这么丑的女人。

好在收拾得还算干净,要不然,他定然不会在这里吃饭,面对这么丑的东西,容易没胃口。

没一会,李绣煮好了他的粉,她把粉放在窗台上,待帮工来端走,一抬眼,目光在空中和方致碰上。

方致眨了一下眼,怪哉,他怎么感觉这个丑八怪有点眼熟呢?

一定是错觉。

粉端了过来,他拿起一次性筷子,嗦了一筷子粉,酸味和辣味同时朝他袭来,酸笋的酸伴着一点西红柿的酸,不是很酸,刚刚好,辣味则是很正宗的辣,被油香中和成可口的香辣,汁水浸透米粉,滑嫩饱满有嚼劲。

只一口,味蕾就被俘虏了,肚子里的馋虫闹得更凶,催促他赶紧吃,赶紧吃,不要停。

方致本就是重口腹之欲的人,他遵循着本能,三口粉,一口汤,一口肉,吃得不亦乐乎,吃完额头汗涔涔,满足地喟叹出声。

如不是粉量不小,肚子不大,他还想再炫一碗。

也不用胖子帮忙结账,他径自扫了付款码,随手填了200块钱。

付款成功会有提示声,李绣听到提示,急忙从厨房里出来,“先生,你付多了,你们两碗粉总共是31块钱,你的加多一份肉是18,另一位先生的没加是13,多的钱我退给你。”

要说小县城死气沉沉不好,但物价也是真便宜,她一大碗粉,肉放得不少,也只卖13块钱。

听说在大城市,比如海市,这样的份量至少得20起步,要是味道还不错,那卖到四五十也是有的。

她之所以客源不少,除了运气,以及门面位置不错,靠的就是她的手艺。

也是奇怪,开粉店之前,她压根不会做饭,完完全全一窍不通,煮个面都能煮糊那种。是决定要开店了,才急急忙忙去找老师傅学的。

像她这种农村穷苦百姓出身,又早早没父没母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做饭?

她觉得不太对劲,跑去问弟弟李清,李清同她说是因为她失忆了,失忆会忘却所有事情。

忘却所有事,但字啊什么的,以及一些基本常识,她莫名又记得不少,倒也是神奇。

但弟弟总不会骗她的,所以,她相信了弟弟的话。

李绣说话的时候站在方致面前一米远左右的位置,这么近的距离,方致能完全看清她的脸,感觉更丑了,但好像也更眼熟了,他眯了一下眼,直接问:“你叫什么名字?”

后面胖子也吃得七七八八了,闻言惊得筷子掉到了地上,直接问女人名字,方少该不会是看上这丑女了吧?

据说豪门人士钱太多,生活太无聊,慢慢地会发展出各种癖好,只是……

他用难言的目光瞅着方致的背影,只是这恋丑癖什么的,太tm猎奇了。

李绣脑子迟钝,猜不出这大少爷的用意,她紧张地咬了一下唇,小心地道:“我叫李绣,绣花的绣。”

哦,李绣啊,没听过,不认识。

方致不再琢磨,道:“粉还算合本少口味,多的钱就当打赏给你了,不用退。”优雅地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站起来阴沉沉地对胖子道:“你刚才用什么目光看本少?”

虽然他背后没有长眼睛,但胖子的目光那么明显,他不可能毫无所觉。

胖子惶恐,吞吞吐吐道:“刚、刚才有只苍蝇飞到方少后面,我忍不住多、多看了一眼。”

苍蝇?店里有苍蝇?方致来不及恶心,听到李绣着急地解释:“我们店里没有苍蝇。”

李绣不知道别人开吃食店是怎么做的,但她在卫生这块真的很注意,店里摆放了几个植物成分无害的驱虫盒,要价不低,空了就换,一年四季,店里很难看得见一只苍蝇。

方致盯着胖子这个临时助理,要笑不笑:“本少最讨厌别人撒谎,你最好不要再有下次。”

吃了一碗近半年内吃过最好吃的粉,他心情好,不同胖子计较。

胖子差点被吓哭了,连忙保证不会再犯。

走到店门口,想着今天几次丢脸都是因为李绣,他回头恶狠狠地剜了眼李绣,等着吧,要是以后有机会,他一定要找李绣出口气。

两人就这样走了。

李清今天刚好从大城市回来,他站在不远处的墙角,目光锐利地望着这两人,直到他们坐进车子,车子完全消失在街道那头,他从墙角走出来,先前冷冰冰的脸上挂上笑容,笑盈盈地走进粉店。

“姐姐,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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