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状元夫人
这大汉赵冠侯面生的很,却是未见过,听到他喊自己师弟,就知道多半也是漕帮中礼字辈的人物。当下便抱拳还了一礼,那大汉道:“我叫万礼峰,家师与令师,那是换过贴的兄弟,咱们两人,可是亲门近支的师兄弟。我听说过,你为了你的女人,不惜断指讹当,又要海底捞印,是咱津门地面上出了号的好汉。只当你是个情种,只惦记着你的女人,不偷嘴。今天这事,下面的人回过来,我只当是有人冒你的名号招摇撞骗,没想到,却是真的。看来这坊间的话不能全信,看来这猫就没有不偷腥的,你们说是不是啊?”
几个混混齐声大笑起来,万礼峰又道:“这女人年岁是大了点,可是有味啊,听说还是什么状元夫人。你说说,谁要是和她睡一晚,那不就是成了状元了?师弟,我今天过来,本来是要看看,要是有人冒了你的名字,我便要给他三刀六洞,让他长点记性。可既然真是你,那就没什么可说的,咱是自己兄弟,哥哥吃了多大亏,也是应该的。现在就是要你一句话,这个女人的事,你是不是管定了?”
曹梦兰此时颇有些恐惧的看着赵冠侯,心知对方若是撒手不管,自己的处境怕是危险万分,目光中充满了祈求的味道。赵冠侯看看她,又看看万礼峰,依旧面带笑容“师兄,我前者与庞家摆油锅时没看到你,要不然咱们那时就认识了。这女人的事,有什么麻烦么,怎么就犯到师兄手里了。”
“谈不到麻烦不麻烦,是她不懂规矩!自以为是什么状元夫人,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她也不想想,自己的男人要还是状元,还用出来卖么?已经不是状元了,又凭什么压我?这一片是我的地盘,想在这立码头可以,得先来拜我的山门吧。总不成一句话不说,就这么做买卖,这不没了规矩了?在津门这地方开混,规矩大过天,我得教教她怎么做人,怎么守规矩。我原本想的是,把她卖到三等班去,她不是想出来卖么,那就让她卖个痛快。可是,你这一出头,我就有点不好办了,师兄我可有点为难,该怎么落她,听你一句痛快话。”
“师兄,这个女人,其实我今天才刚刚认识,对她的了解,或许还没你知道的多。”
听到赵冠侯这么说,曹梦兰心中一凉,牙齿紧咬住了下唇,不知该如何是好。万礼峰哈哈大笑着正要说什么,赵冠侯却已经继续说道:“但是,有些事既然我看到了,就不好不管。咱们吃街面这碗饭,讲的是规矩,她坏了规矩是不对,所以我要替她向师兄赔个不是。咱们混的是脸面,猛虎不吃伏食。要惹,就惹英雄豪杰,不能欺负妇孺。她一个外省来的女人,举目无亲,欺负她,不合适吧?”
他的手在桌上猛的一拍,面容逐渐冷峻起来“我现在不吃锅伙饭,而是投了新军,在武备学堂里进学。平日没假,所以她要是有点什么事情,可能还要师兄多费点心。等我放假时,自当向师兄拜谢,这事也算赵某欠师兄一个人情,他日必有补报。我这个人的为人很简单,有恩要报,有仇不饶!师兄有什么麻烦,自管开口,若是她在这受了什么人的欺负,我可是先找师兄说话,再去找那人算帐!”
赵冠侯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是语气却寒冷如冰,让人不由自主的生出寒意。李四一瞪眼睛“赵冠侯,你和谁说话……”
话音未落,万礼峰却猛的跳起来,一记耳光落在李四脸上“滚出去!我们师兄弟说话,有你插嘴的地方么!”
“师兄,这人是我们锅伙以前的寨主,可惜啊,连个站笼都不敢去,也好意思称寨主?加上他的帐目不怎么清楚,大家都不肯容他,你收留他,算是积德行善了,可是也要小心点,你们锅伙的帐目,可一定要看的紧一些。”
万礼峰干笑几声,神色上却是比方才多了几分恭敬“好说,好说。我就是看他可怜,给他一口饭吃而已。这位曹姑娘的事,原本其实也就是小事,说句话,点个头就过去了。现在师弟既然出马了,那就更没得说,今后这就是我的弟妹。谁要是敢欺负她,师兄保证不会坐视不理!”
“如此,就有劳了。”赵冠侯抱一抱拳,又朝万礼峰身后的人扫视了一圈“这位曹姑娘初来咱们津门,身无长物。家里的摆设,有不少都是租来的,若是有了短缺,将来跟店里不好交代。大家谁若是看哪个东西好,跟我说一声,我送他。但是可不能不告诉主人,就往口袋里装,那可就不够光棍了。”
万礼峰神色更加尴尬,朝着身后人骂道:“一群不要脸的东西,我让你们来,是跟我见师弟的,谁让你们拿人东西。赶紧的,谁拿了什么都放回去,要不然,回了大寨,我剁了他的手。”
混混们方才趁着没人看管,往口袋里装了几件小器物,这时见自己的寨主怒,就连忙都拿出来,又一一摆了回去。万礼峰本来带了一群人过来想压住赵冠侯,不想反被压了回去,也觉得扫兴,又说了几句闲话,便连忙告辞。
出了曹家的院子,李四凑过来道:“寨主,您不是这个娘们一来,就惦记上了么,怎么又收兵了?他就一个人,咱怕他干什么?您只要一句话,不用别人,我就拿刀捅了他!”
话音刚落,他另一边脸上就又挨了一记耳光“滚蛋!没事就会出馊主意的饭桶!他现在是武备学堂的学员,是袁慰亭的人,袁道台的手段已经见过了,咱惹不起!我今天过来,只是看看他是什么路数,如果对这个表子就是见个面,不肯帮忙,我就把人占下了。可是看他这意思,分明是要为她撑腰了,为这么个老女人,得罪一个新军军官,我脑子还没坏!你们都听着,今后这个女人的主意,大家谁都不要打,谁要是给我惹祸,我第一个把他送到小鞋坊去。”
曹家院子里,曹梦兰对赵冠侯的态度就更殷勤,跑来跑去,如同一只花蝴蝶。先是泡了一壶顶好的龙井,又冲了一杯咖啡,接着又将干果盘子端上来,亲手给他剥花生来吃。
赵冠侯将咖啡轻轻品了一口,心内暗生感慨:终于又喝到这个东西了。自从再世为人,喝的最多的是茶叶,基本和咖啡无缘,心里极是怀念这种饮品。这咖啡豆的味道还不错,应该是这个时代比较高档的货色,看来这个状元夫人倒是有点来历,虽然现在落魄了些,却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
曹梦兰又让那仆妇去准备酒饭,赵冠侯连忙拦住“酒饭都不用预备了,我家里还有事,在这是坐不住的。只是有几句话,想要跟曹夫人聊一聊,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曹梦兰很是妩媚的一笑“回家?家里有夫人等着?那急什么,一天的时间呢,阿拉先陪侬一天,到晚上的时候回家,保侬能交帐。难不成家里有头母老虎,胃口大的不得了,怕喂不饱?”她忽然用雪白的手套挡住樱口,笑了起来
“侬一看就是个好汉,怎么会怕老婆呢对不对?我这里有上好的大土,你到里屋躺下,我伺候你点个松、黄、长的烟泡,我们有什么话可以到大烟榻上慢慢谈。侬来看一看,阿拉这个床是从南方带来的,津门八成还没见过。”
说着话,就拉起赵冠侯向卧室里走,放一进屋,一股沁人的香气扑面而来,但见四面墙上,挂着十几副泰西油画,全都是女子的人体素描。画师的手法不错,美中不足,就是忘了画衣服,让人无法一窥当代泰西服装之奥秘。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就是一张宽大异常的大床。这床足可以躺的开三四个人,并非是常见的木制结构,而是钢丝床上面铺了席梦思床垫。
虽然都是开口通商之地,但是南北方文化差异巨大,像是松江或是广州,都比较容易接受泰西文化,到了津门,风气却趋于保守。虽然与泰西人做生意,也用洋货,但是泰西的风气在津门流传的还不广,这种西洋床即使是行院里,也很少有人用。
曹梦兰拉着赵冠侯坐在床边,就要伺候他宽衣,却被他一把拦住“曹夫人,不必如此,我不抽洋烟。”
“哦?侬居然不抽福寿膏?”曹梦兰颇有些惊讶的打量着他“还很少见到有人不吃这个,那……那我们先躺下,不耽误侬回家陪老婆好拉。还是侬嫌弃阿拉年纪大了?其实人家今年也才二十五,虽然比侬大几岁,但是也不是大很多的。同侬讲,阿拉以前的那个死鬼是状元出身,出使过四国,阿拉在泰西,和那些国王啊、相啊,一起跳舞的。这里的女人,只会金国的本事,阿拉可是学过西洋技艺,包准伺候呢侬舒坦。”
她初到津门,人地两生,加上自己相貌确实出挑,极容易被些恶客惦记上。以往在松江,自有一班姐妹护持,到了这里,就要找个靠的住的男人当靠山,才能立住脚。方才赵冠侯的态度和身份,她都看在眼里,知道他既有江湖地位,又有官府的路子。最为成功的混混,便是穿上官衣的混混,他既然入了武备,那便不是那些普通地痞招惹得起的。有这么个人给自己撑腰,还用的着怕谁?也就宁愿倒贴身子,也要将他栓住。
只是她知道,自己的年纪是个硬伤,时下大金的风气虽然不像前些年,但是整体上,还是喜欢十四五小姑娘的居多。以她的年纪,多少有些过气。赵冠侯相貌英俊,又在少年,她颇有些动心,若是当初手头宽裕时,是很愿意养这么一个小白脸的。再者,她现在要连这么个年轻后生都留不住,在津门又拿什么立码头。
她自信以自己的手段用出来,不怕不让这个男子动心,可是赵冠侯轻轻的拦住了她“也不必如此,我帮你,是看你可怜,不是有所图谋。跟你聊聊,也确实是有些正事问你,咱们先说些正经话吧。听你口音,似乎是南方人,怎么跑到津门来讨生活,这个状元夫人,又是怎么回事?只要你肯对我说实话,我是可以帮你的。”
见他一脸正色,曹梦兰心中有些沮丧,方才轻触之间,她已经确定这少年不是宫里的公公,可是表现的却对自己兴味索然。难道自己真的年老色衰,已经失去魅力了?
听他问起,她只好照实回答。“阿拉原本是苏州人,本来就是长三堂子出身的,后来被状元公洪均看中,赎出来做了偏房。侬不要看我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人家当初可是堂堂的公使夫人了。”
她的丈夫洪文卿,乃是先帝同惠七年的状元,于天佑帝时任内阁学士、兵部侍郎。彼时朝廷中仍是章合肥掌枢,保他出使欧洲四国,担任大金公使。其夫人乃是个大家闺秀,循规蹈矩,本就忌惮抛头露面。兼听说洋鬼子见面要搂抱亲稳为礼,就吓的不敢同去,洪某本有一妾,乃是另一位仕林前辈陆状元之女,亦是名门闺秀,亦怯于出洋,所以只好让曹梦兰同行侍奉夫君。
只是泰西一夫一妻,不承认妾侍,所以权假诰命,曹梦兰亦就成了“公使夫人”。其随夫在外,游历四年,与无数西洋政要结交,颇有些艳名,也极有些不堪与人道的丑闻,洪文卿却忌惮泰西西门庆的强横,不敢出头闹翻,只能做了大金武大。
再后来,因为一张地图的事,闹出大的纰漏,平白损失了数百里国土,又惹来阿尔比昂人不满,算是外交上的一大丑闻,洪状元内外加攻,竟是生生气死。
曹梦兰在洪文卿死后,索性下堂离开洪家,在松江居住。洪文卿曾做过两任考官,又做过公使,很有些资财,下堂时曹梦兰除了分到许多饰摆设外,光现银就分了两万,本也是该吃喝不愁。只是她手面太阔,虽然重出江湖,却不是随意接待。若是看不顺眼的,浪掷千金也难搏一笑,看的顺眼的情愿倒贴小白脸。因此时间不到三年,两万银子就补贴的差不多,只剩了装点门面的饰陈设,只好认命下海。
松江那地方待不住,便到了津门,想要靠着这个大码头,多赚些银两。只是她在松江,有一干旧日苏帮姐妹,于地方上黑白两道都有面子,倒是不用考虑那些人的意见。到了津门人地两生,她生的又美,打扮洋气,又有钱财,便引起不少人觊觎。
像是万礼峰,就是这一带的锅伙领,有外地的流鹰到此捞食,必要先上门拜贴,再送上一笔孝敬,乃至白陪他睡上几晚,才能开门做生意。像曹梦兰这种愣头青,什么规矩都不管,直接就要做生意的,还是破题第一遭。事实上,要不是因为她生的确实俏丽,怕是脸上都要被人割几刀了。
今天差点被人捉了去,她也知道津门混混不好惹,只能讨好的看着赵冠侯“我晓得侬有老婆,不过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偷偷的来往,不要她知道就好。我比侬大几岁,就认侬做个兄弟,侬就叫我声姐。我在这里举目无亲,能依靠的就只有侬这个好兄弟。只要我做起了生意,赚到了钱,肯定不会让侬吃亏的。”
她边说边向赵冠侯身边蹭了蹭,脸上又露出几分媚态“侬想不想当一回状元公?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咱们好过一回,绝对让侬忘了家里那个黄脸婆。在外面,侬不是问我会不会泰西话么?我出使四国,当然会说他们的话,就算让我装成泰西贵妇,也不费什么力气。侬是想做铁勒的驸马,还是普鲁士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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