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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网 > 心声被窃听后,我成了大唐团宠 > 第八十章

第八十章

清歌,这位大炎国的女皇,她不仅拥有超凡的智慧,更有一颗公正无私的心。她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但法律也并非完美无缺。在面对齐志高这样的恶徒时,她心中的怒火难以平息。因此,当知府天雄向她报告案子的详细情况和判决结果时,她不禁叹了口气。

“像齐志高这种无情无义的人,只判个无期徒刑,实在是太便宜他了。”清歌的语气中透露出一种难以掩饰的愤怒与不甘。她的目光如炬,仿佛能穿透一切虚伪与邪恶。

天雄,这位忠诚的知府,他深知清歌心中的愤怒与不甘。他笑着回答道:“他这也算是侥幸吧,正好在他行凶的时候,陛下您驾到了,救下了杜若兰。按照陛下您‘少杀、慎杀’的原则,所以才只判了他无期徒刑。”

清歌听了天雄的话,语气变得更加冷峻:“好吧,既然法律已经定了,那就不能轻易更改。但是齐志高这个人做的事情,我实在是难以接受。如果不给他一个严厉的惩罚,怎么能够警示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呢?”

天雄面露难色,他深知清歌心中的正义感与责任感。他沉吟片刻后说道:“陛下,这起案件因为齐志高并未成功实施谋杀,所以无期徒刑已经是顶格处罚了。如果要加重刑罚,那就必须修改法律,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到的。”

清歌冷冷地瞥了天雄一眼,她的声音如同寒冰一般刺骨:“为了这个恶贼去修改法律,赐他死刑,那太不值得了。而且死有什么可怕的,让他生不如死才是真正的极刑。传我的旨意,齐志高因为谋财害妻,天理难容,人神共愤,赐他阴阳头(古代对囚犯的一种羞辱性发型),判处无期徒刑,并且永远不得减刑,遇到大赦也与他无关,就让他在牢里坐到老,让他生不如死!”

清歌的话音刚落,整个大殿内一片寂静。众人皆知,清歌这位女皇,虽然年轻,但她的智慧与决断力却超乎常人。她借鉴了后世的一些法律制度,制定了大炎国的法律,废除了株连九族的残酷刑罚,减轻了杀戮之气。然而,她也深知,法律并非完美无缺,人为制定的规则总会有漏洞和遗憾。

就像那些故意碰瓷讹诈的老人,他们利用法律的漏洞,肆意妄为。如果没有证据,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就算有证据,因为他们年纪大了,也很难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惩罚。官员们往往只能和稀泥了事,这种事情虽然小,但反映出的却是人心的险恶。

为了维护公正,清歌在和众臣商议法律的时候,特别赋予了掌权者特赦和特惩的权力。她觉得,法律虽然重要,但人心向善才是根本。如果觉得某个刑罚太重或者太轻了,就可以顺应民心,适当地增减刑罚。这样一来,既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能让民众感受到皇恩浩荡。

曾经有一个大炎国的子民,他在二十岁那年因为愤怒杀了三个人。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回家时看到自己的妻子正被三个恶霸侮辱。他愤怒之下杀死了第一个人,其他两个人逃跑,他又追上去把他们也给杀了。后来他主动去自首认罪了。恶霸的家人自然是想置他于死地而后快。

然而,在清歌的眼中,这个子民并非十恶不赦的罪犯。她深知,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与苦衷。因此,在审理这个案件时,她特别关注了这个子民的情况。她发现,这个子民平时为人和善,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他的杀人行为,完全是因为愤怒与保护家人的本能所驱使。

于是,清歌决定对这个子民给予特赦。她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要除暴安良,同时也要防止滥用刑罚。这个世界纷扰复杂,法律又怎么可能完全按照每个人的意愿来执行呢?她所能做的,就是希望人心能够向善,法律能够日益完善。

如今,面对齐志高这个恶徒,清歌再次行使了她的特惩权。她知道,这样的惩罚对于齐志高来说,或许比死刑更加残酷。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同时,也能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在大炎国这片土地上,任何罪恶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大炎国的法律,在清歌的带领下,日益完善。她深知,法律并非万能的,但没有了法律,这个世界将会陷入混乱与黑暗。因此,她用自己的智慧与决断力,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公正与和平。她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大炎国的子民们能够心怀善念,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这位负责断案的官员,姓林名正清,年逾四旬,面容清癯,眉宇间透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凛然正气。他坐在案前,手中紧握着那卷泛黄的宗卷,心中如明镜般透亮,将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梳理得一清二楚。然而,眉头紧锁,神色凝重,显然,这案子让他感到异常棘手。

事情发生在三个月前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镇上的一名汉子,名叫李壮,为了救出自个儿被恶霸掳去的媳妇,一怒之下,挥刀砍翻了那个恶名昭着的恶霸。这本是情有可原,正当防卫,合乎情理。可问题就在于,李壮一时冲动,竟又追上去,将另外两个逃跑的恶霸同伙也一并了结。这,便构成了防卫过当。

更糟的是,那被害的恶霸家族,势力庞大,请来了一位巧舌如簧、却不怎么地道的讼师。这讼师愣是将李壮救妻的英勇行为,歪曲成了激愤杀人,还搬出一堆律法条文来套,硬是把有理的事情说得模糊不清,让人难以辩驳。

林正清是个正直不阿的官员,他心里明镜似的,知道按律法来判,即便轻判,李壮也难免要在牢里蹲上十几年。可李壮本是个憨厚朴实的汉子,全是因为心疼媳妇,一时失手,才落得这般下场。他的遭遇,实在让人同情又叹息。

林正清在书房内踱步,左右为难。他深知,若按律法严判,虽能彰显法律之威严,却难免寒了人心;若从宽处理,又恐难以服众,更怕那恶霸家族不依不饶,引发更大的麻烦。思前想后,他决定将这事儿上报给刑部尚书路秉章。

路秉章是个年过半百的老臣,阅历深厚,一见卷宗,也是眉头紧锁,沉吟良久。他深知这案子的复杂性,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又要兼顾人情世故。想了想,他决定问问李清歌的意见。

李清歌,大炎朝的女皇,年方二八,却已展现出非凡的治国才能。她容貌绝美,气质高雅,眉宇间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听闻此事,她并未急于表态,而是静静地翻阅着卷宗,沉思片刻后,直接下了道特赦令,赦免了李壮的罪行,还表扬了他保护妻子、对抗暴行的义举。

这道特赦令如同一股春风,吹散了林正清心头的阴霾。他深知,李清歌此举,不仅救了李壮一命,更保住了他一家人的完整,也彰显了执法中的温情所在。

然而,李清歌的治国理念并非一味宽仁。对于那些虽然量刑不重但恶行昭着的家伙,她绝不会手软。比如齐志高,那案子恶行累累,多亏了杜若兰得到李清歌的搭救才免了一死,被判了无期徒刑。

齐志高,一个恶名昭着的恶棍,曾在大炎朝境内犯下无数罪行。他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百姓们对他恨之入骨。终于,在一次作恶时,他被捕入狱,被判无期徒刑。然而,无期徒刑并非意味着他将在牢里度过余生。按照大炎朝的律法,表现好的囚犯还可以减刑,十几年后便能重获自由。

李清歌对于这样的规定,心中颇为不满。她认为,对于那些恶行昭着的罪犯,应该给予更严厉的惩罚,以儆效尤。于是,在得知齐志高被判无期徒刑后,她并未就此罢休,而是下了一道特惩令。

这道特惩令禁止齐志高减刑,并赐了他一个阴阳头的羞辱。阴阳头,就是一半头发一半秃顶,与清朝那金钱鼠尾的发式有些相似,不过这次是左边留发右边秃,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惩罚,对于齐志高来说,无疑是极大的羞辱。他原本就恶名昭着,如今又多了这样一个羞耻的标志,更是让他在牢里抬不起头来。

李清歌此举,不仅让百姓们拍手称快,也让那些潜在的罪犯们感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侵犯。她深知,治国不能一味宽仁,必须恩威并施,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处理完齐志高的案子后,李清歌又陷入了沉思。她想起大炎朝建立之初,自己曾想恢复汉朝的发式,让男人们都留长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系统的任务时常会给她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于是,她开始琢磨着,这发式的改变,说不定也是系统给的一个好机会呢。

然而,世事难料。还没等系统发布任务呢,男人们就已经争先恐后地剪掉了辫子留起了长发。原来,那清朝的金钱鼠尾发式实在是太难看了,百年来咱们华夏的美都被它给耽误了。大炎朝一兴起,南方的百姓们就摆脱了清朝的束缚,男人们纷纷剪去辫子恢复旧时的风貌。

这一变化让李清歌感到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欣慰。她看到男人们剪掉辫子后露出的额头虽然有些突兀甚至显得有点丑,但那是一种自由的象征,是一种对新生活的向往。她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逐渐适应这种新的发式,也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和和平。

然而,也有一些人因为剪掉辫子而遭遇了尴尬。有的人因为额头突兀而被人嘲笑,甚至因此丢了媳妇。这事儿虽然奇怪,但也让李清歌意识到,改变发式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时间和耐心。于是,她决定颁布一道旨意,鼓励人们逐渐适应新的发式,并严禁因为发式而嘲笑或歧视他人。

这道旨意一经颁布,便得到了百姓们的积极响应。人们开始逐渐接受新的发式,也更加注重自己的仪表和形象。同时,那些因为发式而遭遇尴尬的人也得到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整个大炎朝因此呈现出一种和谐、向上的氛围。

李清歌看着这一切,心中充满了欣慰和自豪。她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挑战等待着她去克服。但她相信,只要心中有信念、有坚持,就一定能够带领大炎朝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那些狡黠如狐的商人眼中,每一根被男子们遗弃的辫子都仿佛闪耀着金币的光芒。他们穿梭于市井小巷,用低廉的价格从那些急于摆脱旧时代象征的人们手中收购这些辫子。这些辫子,在商人的巧手中,仿佛被赋予了新生,被精心编织、梳理,最终幻化成各式各样的假发,既能够巧妙地遮掩额头上因剃发而留下的瑕疵,又能够满足世人对于美的无尽追求。

女子们自然是对这些假发爱不释手,它们不仅让她们的容颜更加娇媚,更在无形中增添了几分自信与风韵。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男子们也同样对这些假发情有独钟。他们或是因为工作需要,或是因为个人喜好,纷纷涌入那些假发店铺,争相购买。一时间,假发店铺的生意火爆得令人咋舌,利润更是翻了三倍有余。店家们数钱数到手都发颤,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与得意。

清歌女王,这位大炎朝的统治者,以她敏锐的洞察力,早已看穿了世人对清朝金钱鼠尾发式的深恶痛绝。她深知,这种发式不仅是对人们自由的束缚,更是对人们尊严的践踏。于是,她毅然下令改革,将剃发之刑改为阴阳头,并正式将其纳入律法之中。这一举措,无疑是对人们尊严的一次重大解放,也是对清朝遗风的一次有力打击。

同时,清歌女王还规定女子缠足与男子阴阳头同样受到刑罚,以此彰显她男女平等的先进理念。这一决定,无疑在大炎朝内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纷纷赞叹女王的英明与果断,也对她的治国理念充满了敬意与期待。

天雄将军,这位大炎朝的忠臣,在接到女王的旨意后,神色严肃地应承道:“遵命!臣即刻去宣布诏令!”他的声音坚定而有力,仿佛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大炎朝的新时代已经到来。

而齐志高,这个恶行昭彰的罪犯,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他被判无期徒刑,且不得赦免,注定要在牢狱中度过余生。作为女王对他的特别惩罚,他被剃成了阴阳头。当他戴着这样的发式入狱时,其他囚犯一眼便能看出他是女王所厌弃之人。他们或嘲笑、或唾弃,让齐志高在狱中的日子变得异常艰难。

大炎的子民对清歌女王崇拜至极,他们将她视为神明般的存在。即便是监狱中的囚犯也不例外。他们认为,能被女王厌弃的人,必定是罪大恶极之徒。因此,齐志高在狱中所受的屈辱与折磨,仿佛成了他们心中的一种慰藉。他们都想亲眼见证这个恶贼的下场,以此来告慰那些被他所伤害的人们。

杜若兰,这个曾经被齐志高所害的女子,在得知他的下场后,心中充满了快意。她叹息道:“这个恶贼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然而,她又疑惑不解,女王是如何得知此事并颁布特惩令的。她并不知道,正是自己敬仰的大炎女王清歌救了她,并严惩了齐志高。这份恩情,她无以为报,只能在心中默默感激。

清歌女王原本以为救若兰、惩志高只是举手之劳,日后不会再有交集。然而,世事难料,两人竟在某种机缘下再次相遇。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清歌女王微服私访,恰好路过杜若兰所在的村庄。她看到若兰正在田间劳作,那熟悉的身影让她不禁停下了脚步。若兰抬头一看,竟是女王陛下,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她愣在那里,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

清歌女王微笑着走向若兰,轻声问道:“若兰,你还好吗?”若兰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跪下行礼道:“女王陛下万福金安!臣女一切都好。”清歌女王扶起她道:“无需多礼。我今日只是路过此地,想看看你的生活如何。”若兰感激涕零道:“女王陛下的恩情臣女永生难忘!若无女王陛下相救,臣女早已不在人世了。”两人相视一笑,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清歌女王北上京华处理政务的日子总是那么匆忙。她去时如电闪雷鸣般迅速,归途也匆匆不歇。沿途她处理着各种事务,包括重新审理那起谋财害妻的案件。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因此她总是亲自过问、严格把关。当她返回金陵时,已是岁末年初。由于明成祖迁都的缘故,金陵留下了南北两个政治中心。清军入关后沿用了北方的制度,金陵逐渐失去了往日的辉煌。然而,在清歌女王的治理下,金陵又逐渐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历经百年沧桑的金陵明宫,早已变得破败不堪。清歌女王因公事来到京城后,便下令尚书令刘清平负责修缮皇宫。她不求奢华张扬,只愿皇宫能恢复庄严气象,既适合居住又充满温馨氛围,不失大炎王朝的风范。刘清平领命后,立即组织工匠们开始施工。他们拆除了破败的建筑,重新修建了宫殿和园林。在工匠们的巧手下,皇宫逐渐恢复了往日的辉煌与庄严。

清歌女王深知修建皇宫会给百姓带来一定的负担,因此她始终秉持着爱民如子的理念。她下令减少赋税、减轻徭役,让百姓们能够安心生产、生活。然而,民众的热情却让她感动不已。他们听说女王要修建新居后,纷纷争先恐后地想要出力帮忙,不求任何酬劳。商人们也慷慨解囊,捐赠资金和材料,一时间车马络绎不绝于途。这种场景让清歌女王深感欣慰与自豪。

刘清平深知女王的爱民之心,因此他严格管理工程队伍,确保民工们的工资按时发放且建材价格公道合理。他还经常亲自到工地巡查,与工匠们交流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在他的管理下,工程进展得十分顺利,皇宫的修缮工作也如期完成。

当清歌女王再次踏入皇宫时,她仿佛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庄严的宫殿、那秀美的园林、那温馨的氛围……一切都让她感到无比的满足与自豪。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与大炎朝的子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她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大炎朝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更加美好。

尽管如此,刘清平还是在李清歌所给的有限预算内,奇迹般地重建了宫殿群。那些宫殿,宛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广袤的大地上,其华丽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昔日的紫禁城。新宫殿落成后,巍峨挺立,气势磅礴,仿佛一幅壮丽的画卷,展现在世人面前。它们不仅配备了现代的水电和暖气系统,让居住其中的人们能够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舒适与便捷,还安装了透亮的玻璃窗,让殿内光线充足,明亮得如同白昼。

当李清歌回到新宫时,恰逢雪后初晴。阳光透过云层,洒在新宫的琉璃瓦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寝室内,暖气开得足足的,温暖的气息弥漫在每一个角落。三层特制的钢化玻璃窗牢牢地挡住了外面的寒气,使得室内温暖如春,明媚得让人心旷神怡。地上铺着大红色的猩猩毡毯,柔软而厚实,每一步踏上去都仿佛踩在了云端。那喜庆的气氛,如同新年的钟声,让人心生欢喜。

黄花梨木制成的榻上,摆放着明黄色的九重春色靠背枕,那枕头柔软而富有弹性,仿佛能够吸走人所有的疲惫。下面还垫着绣有精致花纹的虎皮妆花缎,那细腻的针脚,那精美的图案,都显示出工匠们的精湛技艺。整个寝宫既清雅又不失皇家气派,每一处细节都透露出刘清平的用心与匠心。

茶几上,一只冰裂纹的瓷瓶静静地立在那里,那瓷瓶的釉色如同冰雪一般清澈透明,上面的裂纹仿佛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瓶内插着几朵初绽的红梅,那梅花娇艳欲滴,仿佛是用鲜血染成,更添了几分清新与雅致。那梅花的香气,与室内的暖气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舒适与惬意。

李清歌环顾着殿内的装修和陈设,心中充满了感慨。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刘清平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他不仅在有限的预算内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还将其打造得如此完美,让她感到无比的满足与欣慰。她不禁赞叹道:“这宫殿真是建得极好,只是恐怕也花了不少钱吧。”

刘清平连忙应道:“陛下言重了,这一切都是按照您的预算来做的。百姓们感念您的恩德,都纷纷自愿出资相助,才使得宫殿能够如此壮丽。您爱民如子,他们自然愿意为您分忧解难。相比起清朝时的奢靡之风,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李清歌听了这话,沉默片刻。她深知自己的预算并未超支,而且百姓们如此拥护自己,如果拒绝反而显得矫情。于是,她在新宫中安心住了一晚。那一晚,她睡得格外香甜,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被那温暖的寝宫所化解。醒来后,她神清气爽,精神焕发,随即开始处理朝政。

离开朝廷数月之久,期间紧急事务都通过千里加急的方式得到了处理,剩下的都是一些琐碎之事。但李清歌并未因此而懈怠,她深知作为君王的责任与使命。她勤政不辍,每日都早早地起床,开始批阅奏章,处理国家大事。而臣子们也都尽心尽力地辅佐她,君臣一心共同治理国家。

然而,当李清歌首次在朝堂上露面时,群臣们见到她的真容都震惊不已。以往的女王总是戴着那青铜面具,半笑半泣的表情让人难以捉摸。那面具仿佛是一道神秘的屏障,将她的真实面容隐藏在世人之外。关于她戴面具的原因,除了女臣苏小梅之外无人知晓。有人说她容貌丑陋不敢示人;有人说她曾因故毁容;还有人说她长得太过绝美怕引来灾祸所以隐藏真容。各种猜测纷至沓来,但都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今,众人终于有机会一睹女王真容了。当他们看到李清歌那倾国倾城的容貌时,都惊呆了。她的美丽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仿佛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一般,令人惊艳。那肌肤如同凝脂一般细腻光滑,那眉眼如同画中的仙子一般灵动传神。她的笑容温婉而含蓄,仿佛能够融化人心中的冰雪。这样的容颜实在是太过诱人,难怪她以前要戴面具来掩饰呢。

此刻,在所有人的眼中,除了“美”这个字以外,其他的都已经被遗忘了。他们仿佛被李清歌的美丽所震撼,所迷惑,无法自拔。他们知道,这位女王不仅拥有绝世的容颜,更拥有超凡的智慧与胆识。她是大炎朝的骄傲,是他们的信仰与希望。他们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而李清歌也深知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她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带领大炎朝走向更加繁荣昌盛的未来。

在那片古老而辽阔的土地上,李清歌,一位拥有绝世容颜的女子,却以非凡的智慧与勇气,颠覆了世人对于美的传统认知。她的美貌,如同晨曦初照时山巅的第一缕阳光,明媚而不刺眼,温暖中带着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这样的美貌,在世俗的眼中,往往成了一把双刃剑,既让人赞叹,又易使人误解。

对于那些空有外貌而无内在修养的女子,美貌或许是一种难以承受的重负,它让人们在第一眼看到她们时,便自动忽略了其内在的价值。但对于李清歌这样渴望展现自己才华与智慧的女性而言,美貌却成了一种难以摆脱的束缚。人们往往只看到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庞,便先入为主地将她视为一个精致的摆设,一个仅供观赏的花瓶,从而完全忽视了她那治国理政的卓越才能和高尚品德。

当李清歌身着华服,端坐在金碧辉煌的宝座之上时,群臣们无不发出沉重而哀伤的叹息。他们中的许多人,曾亲眼见证过这位女王戴着面具,以非凡的智慧和勇气,带领大炎走出困境,走向繁荣。而此刻,当她摘下面具,露出那张令天地失色的真容时,他们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和不安。他们知道,这位女王的美貌,足以让任何男人为之倾倒,但偏偏这绝世容颜,却长在了掌握至高权力之人的身上,就像那悬崖之巅盛开的雪莲,静静地绽放,不容任何人轻浮地玩弄。

清歌自己心里也明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哪有不爱美的呢?但她更清楚,美丽绝不是用来取悦他人的工具,更不是用来媚俗的手段。她曾戴着面具,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为了让人们看到她的才华和智慧,而不是仅仅被她的外貌所吸引。如今,她摘下面具,露出真容,是想告诉世人:女子的美丽,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它不应该成为负担,更不应该被用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

所谓“红颜祸水”,不过是偏见和歧视的极端表现。美丽本身是无罪的,它怎能与祸水相提并论呢?清歌深知这一点,因此她摘下面具之后,不仅仅是在炫耀自己的美貌,更是在展现美的多种形态。她时而化身为秦汉时期的质朴清纯,以素雅的妆容和简约的发型,展现出一种返璞归真的美;时而展现出魏晋风度的雅逸秀美,以飘逸的衣裙和淡雅的妆容,诠释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又或是唐代的开放繁复、宋代的极简素雅,每一种风格都被她演绎得淋漓尽致。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每次朝会,她的妆容和发型都变换不断。无论是淡妆还是浓妆,都能成为令人惊艳的绝景。她的眼睛仿佛能说话,时而温柔如水,时而锐利如剑;她的嘴唇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那是一种自信而从容的微笑,让人无法移开目光。她的每一次出现,都像是一场视觉盛宴,让群臣们为之倾倒,也为之震撼。

然而,清歌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更不是想利用美貌去伤害别人。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塑造国民的审美观念。她回想起前世小时候,电视荧幕上那些各具特色的美女,如《西游记》中的仙女们,她们或温婉或灵动,每一个都像是仙子下凡一般,让人难以忘怀。还有《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和薛宝钗,她们的美,不仅仅是外表的娇艳,更是内心的纯净与高雅。

但不知从何时起,这样的美人越来越少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网红锥子脸,美颜滤镜之下,连真实的面容都难以辨认。更可怕的是,在资本的操控下,女演员们纷纷追求白幼瘦的审美标准。肤色必须白皙、脸型必须小巧、体重不能超过百斤……这种极端的审美追求导致减肥节食之风盛行,许多年轻女性为了追求所谓的“完美身材”,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和青春。

想到前世娱乐圈的这些乱象,清歌不禁感到愤怒和痛心。她深知,真正的美丽,应该是多元化的,它不应该被任何一种标准所束缚。因此,她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这个世界对于美的偏见和歧视。她要让世人看到,美丽不仅仅局限于外表,更在于内心的修养和气质。她要让每一个人都明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美丽之处,只要勇敢地展现自己,就能成为这个世界上最耀眼的存在。

于是,清歌开始在朝堂上、在民间、在各个领域推广她的美学理念。她鼓励女子们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事业,不要被世俗的审美标准所束缚;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盲目的减肥和节食;她支持艺术教育和文化传承,让更多的人能够欣赏到不同形式的美。

在她的努力下,大炎的审美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审美标准,开始欣赏那些各具特色的美女和美景。他们发现,原来美丽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化的;原来美丽并不仅仅局限于外表,更在于内心的修养和气质。

而李清歌,这位拥有绝世容颜的女王,也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美丽并不是负担,更不是束缚。它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是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和展现的宝藏。在她的带领下,大炎的人民开始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欣赏美、创造美,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彩和美好。

谈及美的话题,人们往往会疑惑,难道美真的必须依赖金钱与资本的堆砌吗?那种扭曲的审美观念,犹如古代对女子缠足的病态追求,早已应当被遗弃在历史的长河中,任其消逝,永不再现。

李清歌,作为大炎国的女王,对于美的理解自然独具慧眼。在她看来,真正的美应当是健康、大气且端庄的,它不应受到任何框架的束缚,更不应沦为某种病态追求的象征。就像女儿国的国王,她身上所展现的是一种国泰民安的气质,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美,既让人心生敬畏,又让人感到温暖。这正是李清歌心中所追求的美。

她偏爱端庄大气的美,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厌恶白白嫩嫩、瘦瘦小小的外貌。每个人的天生样貌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上天赐予的独特印记,无法强求。整容变脸或许能暂时改变一个人的外貌,但那种美终究只是表面的,缺乏了真正的灵魂。李清歌最反感的就是那种盲目追求白幼瘦,为了达到这个标准,不惜牺牲健康,整容成瘾,最终身体垮掉,审美也被扭曲。这样的美,究竟有何意义?

当然,白幼瘦也是美的一种表现形式,李清歌从不否认这一点。但美应该是多元化的,不应被任何一种标准所局限。白幼瘦的美过于单薄,无法展现大国的风范。真正的美,应该像春天的花儿一样,百花齐放,各展风采。无论是浓妆淡抹,还是清纯端庄,无论是艳丽还是清雅,都是美的表现,它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小脸儿确实精致,让人忍不住想要呵护。但大脸、圆脸也有着它们独特的美。大脸的大气,圆脸的可爱,都能展现出不同的魅力。关键在于要根据自己的脸型来打扮,突出自己的优点,掩盖不足,这样才能真正展现出各自的美。这样的美才是多元化的,才能体现出国家的风采。

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的喜好往往会影响下属的效仿。以前齐王喜欢紫衣服,全国上下便都穿紫衣;楚王喜欢细腰,宫里便有一波人饿得半死。因此,李清歌作为女王的审美观念,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风尚。作为女王,她必须以身作则,从言行举止到服饰装扮,都要向大家展示美的真谛。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美是多元化的,是包容的,是每个人都可以追求的。

美就像花园里的花,各有各的美法儿。有的人喜欢玫瑰的艳丽,有的人喜欢百合的清雅,有的人喜欢菊花的傲骨,有的人喜欢牡丹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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