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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时候唐尧初遇程祈宁,也是在这个时候,程家即将到达京城,在京郊遇到了土匪。
那时候的他,活脱脱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父亲是安国公、母亲是圣上的长姐福宁长公主,自个儿是深得圣上欢心的外甥,在京中横行霸道,上街一次就得收拾收拾几个他看不顺眼的人。
而那些被欺负的人往往畏惧他的身份,一个个只能吃了哑巴亏,有苦不能言。
唐尧收拾人的标准简单又无理:不长眼地挡了他路的,或者行事让他看不惯的,都得吃他几拳头。
是以京城上到王侯贵族之子,下到东市卖炊饼的小贩,只要是惹了唐尧的,都吃过他的拳头。
到了后来,京城中的人一旦知道唐尧要出门了,便一个个躲在家里。
唐尧出门的时候,京城的街道总是十分肃杀,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空无一人,成了京城的一大盛景。
京城人明面上都在笑着“称赞”:安国公世子格外有骨气,铁骨铮铮的好少年!
背地里一个个翻着白眼不屑地唾弃:唐尧也就是会投胎,若不是投胎到了安国公府,而是到了庄户家,他顶多也就是个村霸,哪有他在京中称霸的份儿?
所谓这“骨气”,才不是什么真的骨气,不过是反骨与戾气。
这些话后来传到了安国公耳朵里,惹得安国公震怒。
他一生光风霁月,又怎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是个一无所成的纨绔?
安国公为了正一正唐尧的性子,下令禁足唐尧三个月。
唐尧知道了这事,可吓了一跳。三个月,这可得了?他从小恣意妄为,就爱往外跑,拘在府里三个月,还不得闷出病来?
从小厮那里得了信之后,唐尧义无反顾地翻墙跑了。
一跑就跑到了京郊,遇到了被土匪围劫的程家人。
而正好唐尧在这时才猛然觉,自己身上半点银两都没带。
犹豫了不过片刻,他便拔剑冲进土匪丛里厮杀。
他平日里就是个作恶之徒,倒没有半分见义勇为的心思,去杀那些土匪,不过是想着抢了这些土匪的战果,弄点银子花花。
这些年在京城干了上千场架,唐尧早就练就了一身好身手,奈何土匪人多,到最后他也有些支撑不住,前胸挨了一刀,不致命,却痛得让他眸底赤红。
不过皮肉带伤对唐尧来讲不过是寻常事,他平时最能忍最能装,疼得要死脸上还得装出一副嚣张样儿。
杀了最后一个土匪之后,唐尧勉强撑住了身子,到了离他最近的那辆马车,掀开了车帘,打算抢点银子就跑路。
却没想到抬眼正对上马车内小姑娘的双眸。
一眼沉沦。
她那一双大而美的眼睛里有着出人意料的波澜不惊,眉目间虽有隐隐担忧,却不见惊惧,仿佛马车外面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气质出尘,让唐尧有些吃惊。
而她的容貌又生得极美,杏眼菱口,唇红齿白,粉面含春,仅一眼,便足以惊为天人。
唐尧平生第一次对女子的容貌感到了惊艳,喉头紧,紧张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被她那一瞧,像是万千星光都往他身上汇聚过来了,带血的手勾住了车帘,一直忘了放下去,也忘了自己要说些什么——
他的脑子里飞快闪现了掀马车帘子之前想到的词儿——
“快给小爷将银两交出来!”
或者是:“要么留下钱,要么留下命和钱!≈quot;
可是真等到话到了嘴边,却变了个温柔至极的调儿:“姑娘,可惊到您了?”
唐尧一边说,一边偷偷瞧着小姑娘的神色,见她的眸间浮起了感激的笑意,他也得意,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逞能道:“没事,姑娘你别怕,有小爷护着……”
“你”字还没说出口,他就因往自己身上捶打的力道太大,又正好捶在了伤口上,很没出息地剧烈咳嗽了几声,吐了口血,然后昏了过去。
等到了醒来,他已经回到了安国公府,回到了自己的床榻上。
唐尧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寻那位姑娘。
虽说他最开始的动机不纯,可是只看结果的话,他也算得上是她的救命恩人了。
话本子上有句话说得好,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如以身相许。
唐尧之前觉得说这些话的女子矫情,现在却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
他那年十三,还没到议亲的年纪,可是因为他平素的作为,福宁长公主操碎了心,担心日后他娶不到媳妇,早早就开始相看。
唐尧虽无恶不作,但是就是不喜欢接触女人,福宁长公主试探了几次,只从他嘴里得知了这家姑娘丑,那家姑娘没礼数的论调,说白了就是没一个看上眼的。
不过……醒来的唐尧心想,若是他以后的媳妇是那日遇到的那个姑娘,那他算是乐意的。
就算对她的出身来历一无所知,他也是乐意的。
他做事从来不讲道理,看不顺眼就是错的,看对眼了就是对的。
后来知道了她是谁,也证实了他的眼光真的很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