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番外
十月,秋意正浓,霜染枫红,街道两边的桂花十里飘香。
和王有仁打完官司后,七人拿回了Undecon的商标权,七人同步发文,宣布集体签约方书冉的公司,名字就叫IcoN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这瞬间带给了内娱一波好大的震撼,网友纷纷为他们的团魂而感动。
这份团魂不是七个人的,更是八个人的。
“方书冉,你……我……”
林乔双手过头,举着他点的烤串靠墙站,幽怨地瞪着方书冉。
“你什么?我什么?你点外卖之前怎么没想到会被我抓到?”
“我也不知道您也来了啊……”
是了,方书冉把陈舟瑾也挖过来了,并且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
陈舟瑾上班的第一天,就撞见了喜滋滋下楼拿烤串的林乔,两人面面相觑,林乔的烤串“啪”地掉在了地上。
“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了,哪有一点当年的风范。”陈舟瑾痛心疾首地说,“脸也圆了,腹肌也没了,肩膀子也粗了,恋爱到底给男人带来了什么,结婚之后那还得了。”
有些人还活着就已经被人怀念了,说的就是林乔。
林乔被陈舟瑾狠狠地伤到了,回家后,他痛苦地扒完两碗饭,摸着鼓起来的肚子郁闷地问顾晓:“我是不是胖了?”
顾晓:“我以为你自己清楚。”
林乔:“……你今晚睡沙发吧。”
————
陈舟瑾一驾到,就分别给这七个闲得快要长出蘑菇的人布置下了任务,该出歌的出歌,该拍戏的拍戏,该上综艺的上综艺,总之——
别在公司养老,全都滚出去上班。
七个人哭唧唧地领了任务各奔东西,恢复了以前忙碌的行程,劳累的同时还像是被pUA了一样,十分怀念这种累成狗的感受。
“说真的,才三天,我瘦了十斤。”林乔趁着拍摄间隙和顾晓煲电话粥,“顾晓,我的颜值又回春了,回去肯定能让你大吃一惊。”
“嗯。”顾晓赞成。
于是,林乔在回来的当天,虽然没能让顾晓大吃一惊,但是成功让顾晓饱餐一顿。
以至于他只能保留最后的倔强——
“戴套!”
“好。”
以下画面不可言说,请自行想象。
事后——
“一周一次,今天周一,后面六天不做了。”林乔虚脱地拿被子裹上遍体鳞伤的自己。
其实再来几次他也受得了,但他就是不想惯着顾晓。
顾晓听了,掀开被子钻了进来:“是吗,那就做到明天吧。”
“不行!我说安全词了!”
“那你再说一遍。”
“……”
林乔别过脸去,不吭声。
顾晓哄劝道:“乖,说了我们就不做。”
林乔信了他的邪,小声说道:“……I'm……sleepy……”
顾晓低头凑近了点:“没听清。”
他的唇落在林乔精致的脖颈上,微弱的灯光让一切全都暧昧不清,只有欲望赤裸裸地呈现。
林乔连忙又低声重复了一遍,但还是声若细蚊。
顾晓叹了口气,苦恼地说:“哥,我给过你机会了。”
他的声音并不比当年低沉多少,可腔调里带着戏谑,那是林乔在床下见不到的他,好像猎人在戏耍猎物,像一个要击溃他的心理防线的审讯者。
(删减)
I'm really sleepy……
please spare me……”
他是真的羞耻到了极点,当初定下这个安全词也是口嗨想撩拨一下顾晓(删减)
可这不代表次次管用,林乔很快就发现,这句安全词反而会成为顾晓的兴奋剂,他每次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对安全词置若罔闻。
果然,顾晓只是怜惜地亲吻了一下林乔的耳垂,在他耳边低语道:
“It's too late my boy。
Enjoy it to the fullest。”
燥气与欲念缭绕,月光从窗外落下,让两个身影在墙壁上交织成缠绵又唯美的倒影。
攻城掠地,炮火连天。
撕扯,纠缠,奔腾不息。
————
一年后——
林乔在微博上晒出了他和顾晓的结婚照。
林乔的白色西装温柔大气,线条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精致与优雅。
黑色的西装剪裁得体,搭配华丽的配饰,完美地勾勒了顾晓的宽肩窄腰,看上去更加矜贵。
经历了长时间的沉淀,已经没有多少人再发出反对的声音了,大家纷纷送来祝福。
【@长弦月潇潇:恭喜呀恭喜!另外很好奇陶洛当婚庆歌手是什么样的哈哈哈哈】
【@为林乔打call:嫁出去的孩子就像泼出去的水啊】
【@顾晓林乔金婚:我是穿越的,六十年后他们依旧在一起甜甜蜜蜜】
…………
婚礼没请媒体,只请了亲朋好友,这也意味着林琛和乔薇离婚十多年后,第一次再次见面。
林乔惊悚地在远处看着两人交谈,然后林琛点了点头,两人就此别过。
“我还以为他们会很尴尬,没想到当事人早就放下了。”林乔松了口气。
旧时的光阴就像屋前檐上的积雪,自有澄明在心间,无需他人扫雪,从相恋到分别,他们已经有了大把的光阴用来释怀。
————
宋若言第一次见到程夏和的时候,两人就很不愉快,或者说,他能明显地察觉到,这里的六个人都不欢迎他。
无所谓,反正从来没有人真心欢迎他过,就连他的出生,都只是意味着一个继承人的诞生罢了。
“为什么想当爱豆?”林乔问他。
因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在这里每天24小时都有不同的人监视着,队友、经纪人、工作人员、粉丝、狗仔……
如果哪天他突然死了,就不会等尸体臭了才被发现。
宋若言被按着学过很多乐器,他自以为这也算是一技之长,但他没想到半路出家会这么挫折,光一个热身就能耗费他大半的体力,更别说后面正式开始的技巧等部分了。
除了程夏和,每个人都对他有着出乎意料的宽恕,在他龟速的进步下,大家像哄孩子一样表扬他,从来没有人会怪罪,会迁怒,会突然扇过来个耳光。
千胜的练习室很小很简易,却比宋氏的豪华大庄园更像是人间。
美中不足的就是程夏和。
不去深究真心假意,宋若言好歹也是被从小捧到大的,他所有的天赋都在学习和艺术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陶冶情操。
锻炼不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宋若桉给他注射的西地兰。
“哥哥总是像案板上的鱼一样,殊不知你这副任我摆布的样子会更让我欲罢不能。”
宋若言知道,宋若桉是想看他反抗的样子,当初那点夹竹桃虽然不致命,但是好像把他的脑子毒坏了。
西地兰这种慢性毒药放缓了他死亡的节奏,宋若言不想反抗,他确实也不想活,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他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偷来的,他应该替宋若桉去死。
但骨子里的骄傲还是让他想在死前,证明给程夏和这个天天跟姜致拌嘴的呆瓜看,只要他想做,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
程夏和又一次朝他发了脾气,宋若言竭尽全力地忍耐着,一边给程夏和记上一笔,一边逼迫自己冷静。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程夏和灰溜溜地回来跟他道歉了,并且被南默硬拉着跟他握手言和。
宋若言没放在心上,队内合不合跟他没关系,他只是一个在安静等死的人。
宋若言必须承认,收起一身刺的程夏和很吸引人,尤其是跳舞的时候,灯光下,程夏和结实性感的肌理随着他的动作,像有流动光一样,充满了爆发力,野性又惑人。
可不跳舞时的程夏和,又是一副懒散的样子,因为刚尝试着和宋若言相处,还总是不自在地脸红。
这个一米九的男生,莫名……有些可爱?
宋若言来了兴趣。
等死的时光是无聊的,何不给自己找点乐趣呢。
他们一起训练,一起写歌,一起出道,一起赶行程,一起迎接万千荣耀与大风大浪。
宋若言也是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人与人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共同回忆,这些片段会像胶水一样粘连,等到他想割舍的时候,已经渗进了血液与骨髓当中。
他真的动心了。
这太神奇了,宋若言以为他的心早就死去了,没想到还能复苏。
宋若桉却在这时找来了北京,并且很不巧地让程夏和等人撞见了。
宋若言久违地感到心虚,尤其是上车后,程夏和一路冷脸,他的心更加慌乱无措。
然后就是躲避、退让、保持距离,宋若言短暂地恢复了清醒,因为将死之人不配拥有爱情。
情感与理智在极限拉扯,他原本已经自暴自弃的人生,难得有了因为犹豫而痛苦的颜色。
所以,在程夏和鼓起勇气向他表白的时候,宋若言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像是扇在他的心上,卑微地祈求自己永远保持清醒。
他把能想到的脏话都骂了,有生以来是头一回这么失态,情绪绷紧到极点了,像杯子里的水,表面曲张着,再多一滴就要整个溢出来了。
最后他哭了,哭得很难看,可程夏和却笑了,还不怕死地上前抱住了他。
程夏和说:“口是心非的人,只要抱一下就会柔和许多。”
就这样吧,宋若言想,他累了。
活着很难,但让他现在推开爱人更难,他愿意为了程夏和而放下孤身赴死的念头,等到几十年后共赴黄泉,也不枉来人间一趟。
这辈子他有留恋的人了,欠地府的那条命,还是下辈子再还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