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回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五花在碧湖
今年的平安夜,是老宋的故事最开始生的时间。
难怪老宋一直乖乖的,原来是进入了某种事件的倒计时状态,偏偏他还只能看着事件继续展。
今昭虽然没怎么算明白老宋这个来自未来的伙计,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他自己的时间线,但是从今昭自己的例子来看,恐怕时间什么的,在清平馆里并不是什么严重问题——他们集体回到唐朝和南北朝,也没有见到哪位伙计遇见过去的自己,按照华练的解释,这是清平馆本身这房子的法则,清平馆的人,必须,一定,完全遵守的法则,这应该属于陈辉卿的业务范围,而且一定很难以理解,今昭不打算去追根究底。
神鬼世界已经够玄幻了,还在乎什么相对论吗?
不过陈辉卿还是解释了,只是她真的没有听懂那些量子物理学啊,平行宇宙啊的理论。她只能简单理解为,有的人的时间线是一根毛线,简单直接,有的则是两根三根四根,最后总能汇成一股绳子,或者又分岔开有的线头断掉——殊途同归,原始含义就是这么解释的。
对于老宋而言,他的时间现在因为他加入了清平馆,变成了两根毛线,一根毛线上老宋在当伙计跑堂,另一根毛线上此时此刻他还在梦境世界里徘徊,身体被保管着。而在“遇见安可”这个节点性事件上,两根毛线又会交汇成为一股——老宋在安可沉睡以后加入了清平馆,成了伙计。
宋安两人在清平馆的相遇是注定的,正巧这会儿清平馆北京的门也开着——当然这也许只是命运的必然而不是巧合。
今昭回到北京的清平馆,今天是平安夜,那个老宋一直很牵挂,并且似乎有点特殊感情的女孩儿安可,即将出现。
“我型乱不乱?”今昭问陈清平。
陈清平淡淡地扫了今昭一眼,半晌,才说了一句:“长长了……很像那个时候了。”
太岁本想问一句什么叫做那个时候,但就在这句话还没出口时,门铃一响,一位漂亮时尚的女郎,带着一袭香气,走了进来。
今昭几乎一眼就认出,这个妆饰精致,衣着时尚而注重细节,面容娇美的美人御姐,就是安可。老宋描述中的安可。
今昭下意识回头要去看老宋,可她惊讶地现,老宋不见了。
“他被雅典门那边的一位本家叫走了,当然了,他不可能现在就遇见安可,按照老宋自己的时间线,他要在新年那天才能从六合逃荒回来,跟安可一个good ornng kss呢。这也是这房子的游戏规则。”老元擦了擦手,“所以在老宋出场前的戏份,只能由我们这两个配角上了。”
“唔,也就是说,老宋怎么挣扎,在固定的日期之前,都是无法见面的是么?”今昭有些扼腕地看着老元上前去招呼客人。
老周敲了敲今昭的头:“他如果挣扎的太厉害,还会遭到时间的反噬呢,我有个朋友,之前努力过,但是当场被撞成重伤——总之会生一些事情把老宋叫走的,被本家叫走出去半点儿事儿,总比你男神的烤箱爆炸把老宋炸成毁容强。”
感觉到了清平馆那两位伙计的视线,安可招了招手:“点菜。”冬至一过,天黑得特别早,长夜漫漫,一顿晚饭不能管饱,她只能选择在下班之前吃点儿零食,在漫长的堵车之后,在这里喂饱肚子。
还能顺便分手。
安可摆摆手,像是掸灰一样,把高大威猛的新任前男友从电话里打走,嘴里哼哼呀呀地应着:“好好好,分手了还是朋友——”一转头把手机丢在包里耸耸肩膀,“——那才是扯淡。老板,鲈鱼饭。”
鲈鱼是炭烤的,从脊背剖开一半,肚子里塞了花椒八角等等香料,外皮儿抹了葱姜蒜炸的油,抹了椒盐儿十三香的沫子,烤到鱼肉白嫩喷香;饭是普通的白米饭,撒一小把黑芝麻碎,就着烤好的鲈鱼吃。鲈鱼自古就是好吃客的心上人,江上往来,但爱其美,烤的鲈鱼肉白皙动人,进了调料的滋味,还带着新鲜的甜津,鱼皮则变得松脆,被香料葱油的味道裹着,一入口甜咸麻辣纷纷炸了窝,真是外酥里嫩。安可是属猫的,就好这口,吃一个礼拜也不腻。
“那边那个,总来这里吃饭,听说特别花,夜夜男人都不断,只要看对眼,立刻就能领走。你不试试?”
“啊,这能行?长的不错啊,试试?又不花钱。”
细不可闻的嘀咕声落在了安可那贼精的耳朵里,一道人影投在了安可的鲈鱼上,安可一抬头,看见一个衣冠楚楚,模样英俊的男人支着桌子笑:“一个人?不好意思,没地方了,要不,拼个桌?”
安可眯起眼睛,瞥了一眼那两个一直在闲闲围观的伙计,嘴角一卷:“好啊。”
坐在桌旁男人尽管衣履光鲜,可还是瞒不了阅人无数的安可,那皮肤上传来的衣料子味儿很廉价而刺鼻,香水喷的也很突兀,那不是真正的从里到外都要收拾妥当,保证生活品质的男人的味道。
如果不是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安可也不至于落到委身这种货色的地步。
只不过是,害怕一个人睡罢了。
安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男人一杯一杯地灌酒,可安可是海量,单凭啤酒,只能让她跑厕所而已。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她的头有点昏沉,竟然没一会儿就伏在桌子上睡着了,那个大眼睛的女孩子把她叫醒的时候,算算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
“安可姐,我们打烊了。”今昭柔声说,“要不,你在我们宿舍凑合一夜?这个时间你这样的美人实在太不安全了。”
这样随意的邀请也许换成另外一个人,一定不会答应,但安可宁愿跟着一个没见过几面的餐馆伙计凑合一夜,也不愿意独自一人进入梦乡。
况且她看人还挺准,这个女孩子,有一身正气。
裹着今昭的毯子,梦境如雾霭,密密匝匝地压境而来。
安可在梦里张开眼,眼见的果然还是那片祖母绿色的寂静水域,不远处那个黑影子,应该也还是那个五花肉。
这寂静水域之中的怪梦,安可前前后后做了大半年,隔三差五地午夜梦回一把,情景永远是这片静的吓人的水域,还有在水里游的很欢脱的五花肉男人。
第一次在水域里看到这个男人的影子一划而过,安可就非常专业地判断,这男人的身材极好,那肌理轮廓,活脱脱就是一片香煎五花肉——被火淬炼的肉微微卷起形成诱人又流畅的线条,让人无限联想的精准比例,火的热度淬炼了肥肉的口感,也紧致了瘦肉的肌理,恰到好处的火候让这块肉保持脂肪恰好,肥嫩不腻,而肌肉则弹性十足,香滑劲道。五花肉的奥义在于新鲜和生猛,纯粹的肉的原本滋味可以激起人类内心深处最原始的记忆,属于茹毛饮血时代的欲望,挑逗神经,刺激感官。
除了清平馆那个气质十分独特的老板,安可还没见过这么惹眼的男人,连脸都没看到,就让人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压下沸腾得差点吐出来的荷尔蒙。
喂——
前几天她都差一点儿和这位五花先生搭上话,可每次他就到游到眼前,梦就自然而然地醒了。要不是安可太好奇这五花先生会说什么,也不会梦里大喊着醒来,导致男朋友吃醋,忿忿地分手了。
安可看着五花先生的影子缓缓地靠近,可这一次距离十步远的地方,他停了下来。
——救——我——
安可一震,她这次居然听到了五花先生的回答!
虽然声音是嗡嗡不清的,可她还是真切地听到了这两个字。
救我。
这两个字就像沸腾的油锅里落下的两勺子水,安可的心炸开来,而原本寂静如死的水域也骤然翻腾不休,巨大的泡泡和水花打在了安可的脸上,紧接着是非常真实的窒息感——
“啊!”
安可惊叫着从床上坐起来,她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脖子,剧烈地咳嗽着,就好像梦里的水真的灌到了脖子里。
装睡的今昭叹了一口气,好吧,现在也许,她们都睡在另外一条毛线上。
五道营胡同因为面对雍和宫,比邻簋街和北二环,是京城里地段最好的地方之一。白天热闹的商铺和扑满了汽车的街道都黑陈着,长街没入夜雾之中,好似巨兽之尾。
安可裹紧了大衣,看着对街亮着的大红灯笼,灯笼上面写着三个字,清平馆。据说那个叫做老元的帅哥伙计说,这是是店老板写的字。这年月的能自己写匾额,说不定老板挺有来头。不过安可也不得不佩服,清平馆的老板品味是真好,北京最不缺这种主题客栈主题餐馆,能在这么多同行里杀出一条血路来,十年不倒,菜好吃自然是一方面,那种不管外面流行什么,我只管温暖家常的布置风格,也是清平馆取胜的关键。十年前安可在这里安营扎寨,头一次进清平馆就觉得那种软趴趴的靠枕,干净又显得有些旧的布艺,随手放置的绝不是成套的杯子,让她觉得好像回到了家中。
回到了父母还活着的,在记忆里已经沉塘的家中。
安可走进去,往常值夜班的帅哥老元并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今昭和店老板。那姑娘已经困得睡过去,靠在店老板陈清平的肩头,而陈清平就维持着那个别扭僵硬的姿势,看着一本书。
唉,这画面太美她不敢看,羡慕嫉妒恨啊。
“有什么热乎的,肉之类的……”就算是安可,面对这位模样只能算清俊,可是气质眼神却令人有种超越进化论的神秘感的老板,也会有些紧张。
“好。”店老板应了一声,伸手托着今昭的脸蛋儿,摆好她的手臂,轻轻放在柜台上当做枕头,自己则往后厨走去。
安可大吃一惊,难道这店老板要亲自下厨了?!
果不其然。店老板搬出来一个小电炉子,架着一个没把的平底锅一样的铁盘子。
老板把铁板烧热,刷了一层薄油,白玉竹节一样的手拿着一双炸物筷子,把红白相间的大片五花肉轻轻放在薄油上,肉和油才一接触便出刺啦一声,片刻便香气四溢,不等熟到十分翻过来,另一只手的食指和拇指在调料罐子里一撮,稍微撒了椒盐和青苏碎提提味道,最后把煎好的肉剪成小片,先刷一层酱料,再铺上五花肉和一小片辣白菜,再刷一层酱料,撒过一点辣椒粉和花生芝麻碎,用生菜裹好串了牙签摆在盘子里,递给安可。
五花肉的肥腻和着青苏的香气本来就中和了油腻感,更别说酸甜微辣的辣白菜和碎坚果的口感,尤其是独家秘制酱料,在酸甜咸辣之中杀出一条血路,带来一丝诡异的绵蜜味道,酱料中别的味道都还好,那细小的瑶柱碎分明解释了酱料为什么会有海鲜味道。
今昭已经醒来,看了看安可的五花肉,说了一句:“是瑶柱汤烧的酱料。你来得太晚,剩下的食材只有干货和冷鲜了。”其实是老宋提到过安可这几天吃过五花肉——如果安可必然要吃五花肉,陈清平又何必麻烦与必然性对着干?
安可吃的几乎泪流满面。
香煎五花肉,是妈妈最喜欢做的,简单又解馋,厨艺不怎么样的妈妈,周末就用平底锅煎了五花肉鱿鱼卷之类,外面买来涮肉酱,让她沾着吃。味道自然不如这个好,可记忆最霸道,毫不讲理,用时光涤荡去所有的瑕疵,只留下现实无法与之抗争的美好。安可只觉得千言万语从记忆的泥塘最深处翻腾出来,哽在喉咙里。